為什麼以利沙咒詛一些孩子?
可
10:14
耶穌……說,讓小孩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可 10: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但是我們看見先知以利沙咒詛一些無知的孩子﹕
王下 2:23
以利沙從那裡上伯特利去,正上去的時候,有些童子從城裡出來,戲笑他說,禿頭的上去罷。禿頭的上去罷。
王下
2:24
他回頭看見,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
事實上,舊約的上帝對孩子很殘忍﹕
撒上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申 28:57
她兩腿中間出來的嬰孩與她所要生的兒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將他們暗暗地吃了。
耶穌愛任何人,包括孩子,這是上帝的愛的表現。其他幾段經文是一些特別的情況。
(1)以利沙咒詛童子,於是母熊撕裂他們。
首先,“童子”的原文可能是“男孩、少年、
青少年”。當然,即使年紀稍大於童子,這個刑罰仍然相當嚴重。
他們譏笑以利沙“禿頭”,不是今天一般人都感到無傷大雅的一句戲笑的話,而是一種羞辱,有被神審判之意(賽三17,24)。 他們羞笑他“上去罷”,暗指以利亞升天的事情(王下 2:9-11)。
所以,這些童子(青少年)說以利沙是被咒詛的,叫他跟著他的老師升天(去死)。這是很刻簿的話,有如說﹕“被咒詛的,去死吧!”。 但神不容祂的僕人被羞辱。
同樣地,神是輕慢不得的,褻瀆的人有審判。
(2)擊殺亞瑪力的孩子(撒上 15:3)和把嬰孩吃掉(申 28:57)
請見「耶19:9,上帝使人吃兒女的肉?」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