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殺了亞蘭多少戰車?馬兵還是步兵?
撒下
10:18
亞蘭人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大衛殺了亞蘭七百輛戰車﹝的人﹞,四萬馬兵,又殺了亞蘭的將軍朔法。
代上 19:18
亞蘭人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大衛殺了亞蘭七千輛戰車﹝的人﹞,四萬步兵,又殺了亞蘭的將軍朔法。
如果單看戰車數目,很多人會馬上說,這是抄寫員的筆誤,因為700和7000之間只差了一個“零”。但是“馬兵”和“步兵”的分歧又怎樣呢?
因為沒有人能殺“戰車”,所以翻譯時加上“的人”。事實上,這不僅是和合本,其他翻譯本亦有同樣做法。
那麼,問題比較容易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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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輛戰車,四萬馬兵」(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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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輛戰車,四萬步兵」(代上)
第一個可能﹕四萬馬兵在七百輛戰車上,另四萬步兵在七千輛戰車上。這些人都被大衛軍隊所殺。亞蘭的將軍朔法的命運也一樣。
另一個可能﹕這些戰士可以根據需要同時作為馬兵和步兵作戰。不知道咱們孫子兵法有沒有這一套,但是,聽說,這做法和一兩個世紀前的龍騎兵(dragoon)相似。( William
Arndt, Does the Bible Contradict Itself? ,引自﹕https://www.apologeticspress.org/AllegedDiscrepancies.aspx?article=738&b=2%20Samu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