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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为同一井命名“别是巴”创二十一31,二十六33

 

问题: 

 

在创世记中,我们发现有两个故事,均记载了在“别是巴”给井命名——第一段是创世记第二十一章31节中的亚伯拉罕,以及在创世记第二十六章33节中的以撒。

 

21:31 所以他给那地方起名叫别是巴《就是盟誓的井》,因为他们二人在那里起了誓。

26:33 他就给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作别是巴,直到今日。

 

可见这是一个错误,一段说是亚伯拉罕,一段说是以撒。或者,一如“底本说”(Documentary Hypothesis)所言,这是两个作者的写作。也许这两作者把同一件事件混淆了。

 

回答:

 

 请看两段经文的上下文﹕

 

21:31是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亚伯拉罕为这事指责亚比米勒。(创 21:25),之后他们和解,起誓。

 

然后在创世记26章﹕以撒父亲的仆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满了土。」(创26:15)于是,「以撒就重新挖出来,仍照他父亲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创26:18

 

亚伯拉罕和以撒都属游牧民族,这样的事情是很有可能的。

 

在以撒的仆人和当地人的争执中,亚比米勒「看见耶和华与以撒同在,便说,不如我们两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约」(创 26:28)。于是以撒重新给井命名,并再 次肯定使用这□井的权利。又因为他熟悉他父亲在那里的经历,故明白这个井,在他父亲从前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决定使用同一个名字。

 

再细心读﹕

 

亚伯拉罕为那块地命名﹕「他给那地方起名叫别是巴」(创21:31);而以撒「给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作别是巴。」(创26 :33)。证明这是前后的两件事!

 

这是完全合理合逻辑的事情。而且不必是不同作者记载相同事件,但混淆了细节。

 

 

这难题是“底本说”(Documentary Hypothesis)的借口之一。请见「摩西五经不是摩西写的?(斥“底本说”)」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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