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耶穌放過行淫時被拿的女人?
四福音有一段記載﹕
約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約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約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約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祂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約 8:7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祂,耶穌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約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約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約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妳的罪麼。
約 8:11
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但是,根據舊約律法﹕
利 20:10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申 22:22
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那麼,耶穌豈不正是﹕
瑪 2:9
……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其實這問題已經有很多人回答過。
答案的第一部分﹕既然舊約一再說﹕「姦夫淫婦都必治死」,為什麼那些猶太人不把姦夫抓來?顯然是那些來告狀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錯。
但是,耶穌是不是也應該判這個女人死刑呢?
約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 3:17
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約 3:18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但是耶穌並沒有漠視罪惡,祂最後對這女人說:
當耶穌第二次再來,就是祂審判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