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罪子償嗎?
賽
14:21
先人既有罪孽,就要豫備殺戮他的子孫,免得他們興起來,得了遍地,在世上修滿城邑。
申
24:16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
父罪子償嗎?哪條律法是對的?
答案是﹕兩段經文的背景和對象都不同。
(1)申命記24:16
申命記這段經文處理法律事務,如上下文24:6-19所示。經文的背景是關於猶太法院系統內的合法性方面。
申
24:6
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
……
申
24:15
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
(2)以賽亞14:21
聖經實在有一些經文顯示,父親可以把兒女導至錯誤,甚至最終帶來審判。除了上邊以賽亞書之外,我們還可以看見﹕
出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但是,感謝神,這個咒詛是可以破除的﹕
林前
15:21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
林前
15:22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