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渾身生瘡和貧窮”豈不是被神咒詛的嗎?拉撒路怎麼還上了天堂?
新約有一個故事說:
路
16:20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路
16: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餂他的瘡。
路
16: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但是,“渾身生瘡”是一種咒詛,因為這人不遵守神的誡命:
申
28:27
耶和華必用埃及人的瘡並痔瘡,牛皮癬與疥攻擊你,使你不能醫治。
申
28:35
耶和華必攻擊你,使你膝上,腿上,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無法醫治。
貧窮至成乞丐,也是咒詛﹕
申
28:11
你在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賜你的地上,他必使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所產的,都綽綽有餘。
申
28:12
耶和華必為你開天上的府庫,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
申
28:15
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
拉撒路既然是一個乞丐,又身上長滿瘡,當然是因為他不遵守神的誡命。怎麼還可以被天使帶去,似乎還到天堂去?至少是一個好地方?
舊約並沒有說,所有生瘡的人,都是自己罪過所致!也沒有說,所有貧困、困難,都是罪惡的結果。只說,有可能是原因之一。事實上,整這本聖經,新約舊約,都是這樣講。
義人可能受苦﹕
詩119:71
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
惡人也不一定受苦﹕
詩73:3
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
詩73:4
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
詩73:5
他們不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
所以,最後人能否無愧地到神面前,才是最重要的。拉撒路是到達福樂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