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真能手拿蛇,吃毒物不死?
可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可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可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可
16:19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
可
16:20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基督徒真能這樣做?
美國一個基金會懸賞一百萬美元大獎,盼基督徒們實現他們的“神蹟”!(https://en.wikipedia.org/wiki/One_Million_Dollar_Paranormal_Challenge)
雖然這段經文不在最好和最古老的手稿中,所以很多學者都不承認它。但是,其內容仍然不構成錯誤或矛盾。
這段經文所講的神蹟,已經應驗了。但是,我們要小心讀,聖經不是說,每一個基督徒,在每一時每一刻,每一次,都能這樣做。這經文是說,在信徒整體中,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這幾個神蹟:
1。 「趕鬼」
聖經很多這樣的例子:
使徒行傳5:16
還有許多人,帶著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全都得了醫治。
今天在基督徒中,還是有趕鬼之事。
2。 「說新方言」
在使徒行傳2
章,事實上,使徒時代教會,很多講方言的事例,今天雖然比較少,但仍然有。
3。 「手能拿蛇」,這已經應驗在:
使徒行傳 28:3
那時保羅拾起一捆柴,放在火上,有一條毒蛇,因為熱了出來,咬住他的手。 28:4
土人看見那毒蛇,懸在他手上,就彼此說,這人必是個兇手,雖然從海裡救上來,天理還不容他活著。 28:5
保羅竟把那毒蛇,甩在火裡,並沒有受傷。
也許,教會歷史上,還有其他的應驗事故,但無記載在聖經中間。而且『蛇』豫表魔鬼(參啟十二9)和屬魔鬼的人(參太三7;詩一百四十1~3);故此處表徵在基督裡能支配、管制魔鬼並屬魔鬼的人。
4。 「喝毒物不受害」
沒有記錄在使徒行傳中,但教會歷史家優西比烏指曾發生在約翰和巴拿巴身上。
(
http://cclw.net/Bible/xinyuezhushi/htm/11.htm )
5。 「按手病人,醫好」
這也有很多例子,如:
徒3:7
於是拉著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
今天仍然有這樣的事例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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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人說:這是詭辯,因為這樣的事情不是發生在每一個基督徒身上,就是說,不見得每一個基督徒都能行神蹟。若這樣解釋,「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v16),就變成“信耶穌不一定得救”了!
如果看原文(http://a2z.fhl.net/php/fhlwhparsing.php?graph=1&mode=3&engs=Mark&chap=16&sec=17&sec1=&submit1=%E9%A1%AF%E7%A4%BA
),說:而這些神蹟將(韋:
跟隨)(聯: 緊隨)著那信的人們。
第一,“跟隨”不等於自己去做,使之發生,更不是每一個人都行神蹟。也就是說,“在整個信徒團體來說,這些事情都有發生”的意思。
第二,原文說“人們”,和合本翻譯“必隨著他們”,不是說“必隨著他這個人”,”人們“和”他們“是眾數,不是一個人,也不是每一個人,是整個團體。
第三,如果我們再細讀:
可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的應許,沒有標明是“人們”或者“他們”,也不是“跟隨”。所以,我可以應用在每一個相信耶穌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