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何時受審?晚上?早上?
(1)在晚上受審,早上被帶去見彼拉多。
太
26:46-56在客西馬被拿
太
26:57
拿耶穌的人,把祂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
太
27:1
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
太
27:2
就把祂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
(2)受審和見彼拉多都在早上。
路
22:66
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裡,
……
路
23:1
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
這是典型的「四福音的記載不是互相矛盾,是互相補充」好的例子。請再參考「耶穌受難復活合參」。
事實上,當耶穌在客西馬利園被拿之後﹕
一、耶穌首先被押到大祭司亞那面前受審
《約翰福音》
18:12-14,19-24
二、之後,主耶穌又被押到大祭司該亞法面前受審
《馬太福音》
26:57-68
三、主耶穌又被帶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面前受審
《路加福音》
23:1-7
四、主耶穌又被帶到加利利省長希律那裡受審
《路加福音》
23:6-12
五、最後主耶穌又被帶回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那裡受審
《馬太福音》
27:15-26
路加福音並沒有記載當耶穌在亞拿面前和該亞法面前受審,只簡化地說﹕
路22﹕54
他們拿住耶穌,把他帶到大祭司的宅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