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行惡受苦﹕保羅有服從權威嗎?
保羅說:
羅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羅
13: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但是他自己呢?
林後
11:32
在大馬色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馬色城要捉拿我。
林後
11:33
我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裡從城牆上被人縋下去,脫離了他的手。
所以﹕
林後
11:24
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
明顯的,保羅教導人服從權威,自己卻沒有,所以得到刑罰!
這是常理和邏輯可以解決的問題!
保羅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抗拒的必自取刑法。」(羅13:1-2)
這是原則。為什麼神這樣講呢,因為聖經繼續說;
羅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贊。
羅13: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政府若不是叫行惡的懼怕,不是神的用人。例如她的命令和上帝的命令相違背。那麼,基督徒的原則是:
徒5:29
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另一方面,保羅在上邊林後
11章所受的苦,是因為他傳福音。同時受到假信徒的陷害﹕
林後
11:7
我因為白白傳神的福音給你們
林後
11:13
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
林後
11:26
……假弟兄的危險。
至於大馬色亞哩達王,那應該是保羅悔改後三年的事(徒9:25),可能他順應猶太人的要求,捉拿保羅。
彼前
3:14
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
彼前
3:17
神的旨意若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這裏保羅所受的苦,就是典型的為行善受苦,不是因為他沒有服從權威而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