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暴力和色情
張逸萍
今天無論電影、電視、小說,都以色情暴力為主題,至少得多少沾一點,才能吸引人,才能賣座。為什麼呢?這樣的題材,叫人眼晴一亮,神經得刺激亢奮,於是想入非非……
同樣地,有一些人讀聖經,也只被似乎是色情和暴力的經文吸引,但是他們認為聖經應該非常聖潔,所以理應一字不提。結果這些經文成為他們攻擊聖經的藉口。
事實上,聖經誠實地描寫歷史,寫到神所不喜悅的事情,也寫到以色列人和外邦人怎樣受審判,新約也預言世界要受審判。最後,聖經有一些當時的慣用語,特別的表達方式,今天人讀聖經需要明白。
某無神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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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舉下面經文,以說明聖經主張暴力和色情。現在此逐節解釋﹕
暴力
(一)已經在“聖經難題”解答了
有一些被引用以誣告聖經主張暴力的經文,已經在「聖經難題(錯誤/矛盾)解答」中解答了﹕
以利沙咒詛戲弄他的孩子(王下2:23-24)
,見﹕王下2:23-24,為什麼以利沙咒詛一些孩子?
扶約櫃或擅觀被擊殺(撒下6:6-7,
撒上6: 19),見﹕撒下6:7,神為什麼因烏撒扶約櫃而擊殺他?
耶穌不叫地上太平,反叫地上動刀兵(太10:34),見﹕太10:34-36,耶穌為什麼叫我們與家人生疏並為仇敵?
叫人露下體(結23:29、賽3:17、利 18:6),見﹕ 賽3:17,利18:6,為什麼上帝使女子露下體?
這是一個表達方式﹕羞恥
神吩咐人吃兒女的肉(耶19﹕9)?,見﹕耶19:9,上帝使人吃兒女的肉?
這是一個表達方式,表示戰爭的殘酷。這預言應驗在王下6:28-29。
(二)“吃兒女肉”,表示戰爭殘酷
不知道怎的,這個含“吃兒女肉”和類似的表達方式的經文,在反對基督教和攻擊聖經的人中,最為流行。見下﹕
詩137 : 9
「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何 13:16「嬰孩必被摔死,孕婦必被剖開」〔都是形容戰爭的殘酷。這是外邦人在戰爭中得勝後常有的作法,例﹕王下 8:12,賽13:16〕
賽9﹕20-21「各人喫自己膀臂上的肉」〔因為以色列人沒有歸向神,結果傷害人際關係,凶殺自殘。〕
結5﹕10「父親要喫兒子,兒子要喫父親」〔戰爭殘酷〕「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還預言以色列人被分散〕
哀4:10「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戰爭的殘酷〕
亞11:9「彼此相食」〔表示自相殘殺〕
(三)上帝是聖潔的,人輕慢不得,將來有審判
有罪的人,受審判是遲早的事情。我們在聖經中看見一些人,今天已經得到審判,將來還有更厲害的。但是,無可否認,舊約的道德標準和嚴厲的程度,是今天人難以明白的﹕
(1)神審判外邦人
出11﹕4-7「在埃及地……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必死……」〔公平的話,要先看看埃及人怎樣苦待以色列人﹕不僅苦待以色列人,甚至想殺他們所有的男嬰。(出1:7-16)以色列人哀求神,神聽見他們的哀聲(出 6:5-7),於是為了帶領他們離開埃及,上帝降下十災。出11﹕4-7就是第十災,死長子之災。〕
撒上15:3「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喫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上帝要審判他們,因為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亞瑪力人……在路上遇見你,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儘後邊軟弱的人,並不敬畏神。」(申 25:17-18)〕
這兩個例子,聖經明言其特別原因。但是,我們在舊約,還看見很多大屠殺的故事,卻沒有直接說明白原因,因為有一個一貫的原因﹕
耶和華神確實吩咐以色列人說:
「但這些國民的城,
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
其中凡有氣息的,
一個不可存留;
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申20:16-17).
以上六族加上“革迦撒人”常被稱為“迦南七族”(申7:1稱之為“七國的民”),這七族都是迦南地的土著,皆為神要審判與滅絕之民。為什麼呢?
1。迦南人罪惡滔天——首先,
他們的宗教儀式是拜偶像,把兒童燒死獻祭、淫亂、交鬼、占卜、巫術等等,
是公義的耶和華神恨惡痛絕的,所以有審判。 (參﹕利18:21-23;
也參申18:9-14)。
2。提供良好屬靈環境——神滅絕罪惡的迦南人,
是為了給進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提供一個好的屬靈環境,
使他們能堅守耶和華所啟示,過聖潔的生活。(申7:1-6)。
3。為什麼孩童也不放過?——請見「撒上15:2-3,上帝命令屠殺,甚至嬰兒也不放過?」
(2)神審判以色列人
神是全然聖潔,不姑息罪惡。很多人質疑聖經裏的神,怎麼對外邦人非常冷酷,總是要殺他們。但是,下邊的經文顯示﹕上帝對自己的子民也十分嚴厲。上帝是公平的。
1。上帝要求以色列人對祂專一敬拜
申13﹕6-10「……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 神。」〔最嚴重的罪行莫過於不敬拜真神,反去拜偶像。〕
出32:27-28「神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被殺的約有三千」〔那是因為百姓拜金牛犢,上帝對他們的刑罰,見v19-21。〕
結6:13
「他們被殺的人……獻馨香的祭牲……給一切偶像……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上帝要求尊一敬拜!否則有審判!〕
2。以色列人就是因為拜偶像,最後被逐出家園
申28:15-22「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瘟疫貼在你身上……必被擄去……降災與你們……」〔是的,上帝要求專一的敬拜。以色列人被虜,後來被趕出家園,正是這個原因。〕
結6:9-10,16「在所擄到的各國中記念我……遠離我,眼對偶像行邪淫……知道我是耶和華……災禍臨到他們……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預言以色列人被分散世界各地,才明白是自己拜偶像。也讓世人認識耶和華才是真神。〕
3。上帝要求以色列人順服祂,遵守祂的誡命
出21﹕23-25「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其實今天傷害人的事情,也是需要賠償的。〕
出31:14-15「要守安息日……凡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民15:32-36「在安息日撿柴……用石頭打死他」〔這是舊約的律法,而舊約是比較嚴厲。但是,舊約律法都是為人的好處而設。另一方面,新約信徒不在律法之下。〕
申21:18-21「頑梗悖逆的兒子……用石頭將他打死」〔舊約是嚴厲的!〕
申22:14-21「信口說他,將醜名加在他身上……女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在婚前需要貞潔,但是,這幾節經文是為保護女子,免被丈夫誣告。〕
民11﹕1「眾百姓發怨言……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民11﹕18-33「因為你們哭號說,誰給我們肉喫……因為你們厭棄住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肉在他們牙齒之間,尚未嚼爛,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他們發作,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他們。」〔上帝在曠野一直照顧以色列人,但是他們不滿,不斷地埋怨,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
創17:10-14「凡是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須除掉」出4:24-26「西坡拉……」〔既然上帝吩咐了,摩西就要遵守,才能為神工作。〕
4。否則有審判
創38:3-7「……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雖然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珥行了什麼惡事,但叫他死是因為他行惡。〕
代下21:14-15「降大災與你……腸子墜落下來」〔約蘭是一個壞王〔v12-13〕,神給他的審判。〕
王上14:12「你起身回家去罷……你兒子就必死了。」〔當時耶羅波安的兒子病了,讓妻子去找先知。神讓先知宣佈審判。〕
利10﹕1-2「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把他們燒滅……」〔是的,上帝是輕慢不得的。〕
(四)新約也有審判
在舊約上帝要求以色列人專一敬拜祂,聽從祂,遵守祂的誡命。新約也對全人類發出同樣的要求。例﹕
約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而且也預言了末日的審判﹕
太13:49-50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聖經中最後的一卷,啟示錄預言了很多可怕的審判!在一切的戰爭、死亡、瘟疫、地震之後﹕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 20:13-15)
有反對聖經的人提出﹕啟19:2-3「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燒淫婦的煙往上冒」〔淫婦不是某一個女人,通常解釋聖經的人認為她是某個宗教系統。現在沒有人敢說自己有肯定答案。〕
現在上帝似乎“按兵不動”,事實上,祂在忍耐希望我們悔改﹕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出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 3:23,2:4-5)
但願所有攻擊聖經的人早日悔改回轉!
(五)聖經沒有贊成的事情
聖經是一本誠實的書,它揭露人的罪孽,甚至大衛王犯奸淫,謀殺烏利亞,奪其妻(撒下11),聖經也記載了。所以我們看見聖經也記載了其他罪惡事情。
撒下13:28-29「看暗嫩飲酒暢快……殺暗嫩」〔聖經沒有贊成〕
創34:24-25「都受了割禮……疼痛的時候……把一切男丁都殺了」〔聖經沒有贊成〕
士師記的末期,人心遠離神,社會大亂﹕「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下面幾段經文都是描寫這事實﹕
士
9:49「眾人就各砍一枝,跟隨亞比米勒,把樹枝堆在衛所的四圍,放火燒了衛所,以致示劍樓的人都死了,男女約有一千。」〔亚比米勒想奪權,所以殺了自己的70個兄弟(士 9:5),然後帶領示劍人發動戰爭。(士 9:53-56)〕
士19:24-29「某人的妾被強姦」士18﹕1-29「但支派就用刀殺了拉億的人民,又放火燒了那城。」
士 21:10-11「……用刀將基列雅比人連婦女帶孩子都擊殺了。……將一切男子和已嫁的女子盡行殺戮。」〔以色列人因為起誓說,不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後來醒悟,怕這支派沒了。他們在基列雅比人中,遇見了四百個未嫁的處女,就帶到迦南地的示羅營裡。(士
21:12)這情形很像是搶了彼得之物去補足保羅。又是一筆神沒有贊成的胡塗帳!〕
士11﹕30-39「耶弗他向耶和華亂許願,結果差點殺死自己女兒」〔這是他的胡塗帳!上帝沒有讓他這樣做。〕
(六)其他
彌 3:1-3「……吃我民的肉,剝他們的皮……」〔這是形容官長不公平,剝奪人民。〕
利20:18「婦人有月經,若與他同房……從民中剪除」〔神的吩咐,常對人有益。今天的醫學常識也認為「當您或您的伴侶在月經期間,發生性關係,會有一些風險。」[2]
〕
申25:1112﹕「妻……救他丈夫……抓住那人的下體。就要砍斷婦人的手」〔太容易傷害這人!上帝的吩咐是為人好。〕
申21:10-13「……被擄的……女子……要娶他為妻……」〔要娶被擄的女子,沒有什麼問題,而聖經在這裏是訂下對這女子有利益的規則。〕
撒下5﹕8「……上水溝攻打我心裡所恨惡的瘸子、瞎子……」〔讀聖經要讀上下文。大衛問他的手下誰去攻打布斯人之地,為什麼提到瘸子瞎子呢?原來這是耶布斯人誇口所用的字眼,表示他們的地方難於攻下﹕「耶布斯人對大衛說,你若不趕出瞎子,瘸子,必不能進這地方。心裡想大衛決不能進去。」(撒下 5:6)〕
創22:2-12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帶著你的兒子……把他獻為燔祭。……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這是一個試驗,上帝要看亞伯拉罕的心,實在並沒有殺他兒子以撒,因為上帝阻止了。〕
出9﹕15-16「我若伸手用瘟疫攻擊你和你的百姓,你早就從地上除滅了。其實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顯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這是上帝對埃及法老講的話。的確如此,上帝有能力隨時除滅很多人,但有時候,把我們保留下來,有祂的原因。〕
約9:2-3「這人生來是瞎眼……是要在他身上顯出 神的作為來。」〔同樣。上帝讓我們遇到不幸,有祂的原因。〕
色情
除了“吃兒女肉”之外,似乎最能吸引那些心術不正的攻擊聖經人士的,就是“露下體”!但這是一句當時的慣用語,一個特別的表達方式,表示“羞恥”之意。在「賽3:17,利18:6,為什麼上帝使女子露下體?」已經解釋了。例﹕
代上19:4「哈嫩便將大衛臣僕的鬍鬚剃去一半,又割斷他們下半截的衣服,使他們露出下體,打發他們回去。」〔這節經文最清楚了。〕
賽3:17「主必使錫安的女子……赤露下體。」
鴻3:5「……揭起你的衣襟……看見你的赤體……」
結23:18「他顯露淫行,又顯露下體」
撒下13:10-14“暗嫩強姦他瑪”〔聖經沒有贊成!〕
創19:5-8“所多瑪的人圍繞羅得的房子,要和他的客人進行同性戀行為。但是羅得想以自己還是處女的女兒為交換。”〔聖經沒有贊成,上帝也阻止了(創19﹕10-11)。〕
創19:31-36“羅得兩個女兒,使父親喝醉,從他懷孕。”〔聖經沒有贊成!〕
結23:17-26,34-35「巴比倫人就來登他愛情的床與他行淫玷污他……你必喝這杯……他們要拿大小盾牌頂盔擺陣,在你四圍攻擊你……撕裂自己的乳……所以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
結23:20「想起你幼年的淫行。那時,埃及人擁抱你的懷,撫摸你的乳。」
何2:2-3
「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免得我剝他的衣服……」
創20:12 “亞伯拉罕娶同父異母姐妹”〔古時允許娶同父異母之姊妹為妻,所以不能算為亂倫,後來才被禁止(利廿17)。〕
創29-30利亞和拉結都把使女給丈夫為妾,希望多生孩子。〔在舊約,上帝是暫時容許人多妻,但這不是上帝本來的心意。多妻家庭產生很多悲劇,雅各的家庭正是好例子。所以,我們看見耶穌在新約再次重申一夫一妻。〕
創38:16 “猶大以為他瑪是妓女,使她懷孕”〔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v26),因為沒有讓她嫁給兒子示拉(v8-11),為哥哥留後。這是摩西律法的規定,見申25:5-10。〕
歌4:5 「你的兩乳,好像百合花中喫草的一對小鹿」歌8:8 「小妹兩乳尚未長成」歌8:10 「兩乳像其上的樓」 〔雅歌是良人和他的新婦(1﹕13,4﹕8)的對話,有什麼不可以談的?〕
賽20:2“以賽亞露身赤腳行走三年”〔古代風俗,罪人通常赤身示眾,表示喪失了社會地位。先知以恥辱的赤身方式,向人民說明,他們的下場,就是被剝得精光,當成奴隸被架走。〕
結論
以後讀聖經就不要先帶著有色眼鏡來讀,反之要讀上下文,也要明白聖經背景。最好是參考一些信仰純正的聖經註釋。否則自以為找到攻擊聖經的藉口,結果只顯出自己的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