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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科学决定道德
哈里斯(Harris)的《道德景观》(The Moral Landscape)导航

 张逸萍译自:“Navigating Sam Harris' The Moral Landscape  William Lane Craig  https://www.reasonablefaith.org/writings/popular-writings/existence-nature-of-god/navigating-sam-harris-the-moral-landscape/

    

 

 

“客观道德价值和义务存在的最佳基础是什么?它们的依据是什么?是什么使某些行为成为善或恶、对或错?如果上帝不存在,客观道德价值和责任,还有什么基础?科学能回答道德问题吗?新无神论者(New Atheist)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这么认为。

山姆·哈里斯最近的著作《道德景观》The Moral Landscape 的一大优点是他大胆肯定道德价值观和义务的客观性。道德价值观和义务是客观的,就是说它们是独立于人类的意见,有效的,并且具有约束力。例如,说大屠杀在客观上是邪恶的,就是说它是邪恶的,即使实施它的纳粹认为它是好的。即使纳粹赢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并成功地洗脑或消灭了所有不同意他们的人,以至每个留下来的人都认为大屠杀是好的,但是,它仍然是邪恶的。

 哈里斯强烈反对他所讲的书读得太多的无神论道德虚无主义者和那些相对主义者,他们拒绝谴责一些客观错误和可怕暴行,例如切割小女孩生殖器。[1] 他引用了唐纳德·西蒙斯 (Donald Symons) 的话,说,如果世界上有一个人能够压制一个惊恐、挣扎、尖叫的小女孩,用刀割下她的生殖器,然后将她缝合起来,……唯一要问的是:那个人应该受到惩罚,有多严重。”  [2]  疑问的是,这样的人做了一件可怕的、客观上错误的事情。

 

客观道德价值观和义务

那么问题是,客观道德价值和义务的存在,其最佳基础是什么?它们的依据是什么?是什么使某些行为成为善或恶、对或错?传统上,上帝一直是至善至美(summum bonum),他的诫命构成了我们的道德义务。但如果上帝不存在,客观道德价值和责任的基础还有什么?

 让我们首先考虑客观道德价值的问题。按无神论,客观道德价值的依据是什么?特别是,为什么认为人类具有客观的道德价值?从无神论观点看来,人类只是大自然的偶然副产品,他们是在一个称为地球的无限小尘埃上,相对较晚地进化出来的——迷失在一个无头脑,但充满敌意的宇宙中——并且注定会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个人和集体都灭亡。根据无神论,很难找到任何理由认为人类的福祉在客观上是好的,比昆虫的福祉、老鼠的福祉或鬣狗的福祉更好。这就是哈里斯所说的价值问题[3]

 哈里斯的《道德景观》旨在解决价值问题,从无神论观点,解释客观道德价值存在的基础。 [4] 他清楚反对道德价值是柏拉图式的,独立于世界而存在的。[5]  所以他唯一的办法就是试图在大自然世界中建立道德价值观。但因大自然本身在道德上是中立的,他能不能这样做呢?

 

自然主义观点

从自然主义的观点来看,道德价值观只是生物进化和社会约制的副产品。正如一群狒狒表现出合作,甚至有自我牺牲的行为,因为天择叫它们在生存斗争中有优势,所以智人(homo sapiens ——它们的灵长类表亲——出于同样的原因,表现出类似的行为。由于生物社会的压力,在智人中已经演化出一种群体道德,它在我们物种的延续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从无神论的观点来看,似乎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使道德成为客观和真实。

 科学哲学家迈克尔鲁斯(Michael Ruse)报告,现代进化论者的立场……是人类有道德意识……因为这种意识意识具有生物学价值。道德是一种生物适应,不亚于手脚和牙齿。 ……关于一个客观的无论什么,把它当作可以合理地辩解的一列宣称,道德是幻觉。我很欣赏有人说,爱人如己,他们认为,归因于在自己以上,超越自己的。…… 尽管如此, ……这样的指出,实在是毫无根据。 道德只是生存和繁衍的辅助手段,……任何更深的意义都是虚幻的。[6]

 

 如果我们将人类进化的过程倒回到开头,并重新开始,那么可能进化出一些道德价值观非常不同的人类。正如达尔文本人在《人类的由来》(The Descent of Man)中所写, 如果……人是在与蜂巢蜜蜂完全相同的条件下饲养的,那么毫无疑问,我们未婚的雌性会像工蜂一样,认为杀死自己的兄弟是一种神圣的职责,母亲会努力杀死自己生育的女儿,没有人会想干涉。 [7]

 如果我们认为人类是特殊的,而我们的道德客观上是真实的,那就是屈服于“物种主义”的诱惑——对自己物种的不合理偏见。

如果没有上帝,任何将智人进化而得的群体道德视为客观真实的依据,似乎都已被剥夺。把上帝去掉,你似乎只剩下一个像猿一样的生物,在一小粒灰尘上,被道德高尚的妄想所困扰。

 理查德·道金斯 (Richard Dawkins) 对人类价值的评估,可能令人沮丧。但为什么这位无神论者的话是错的?他说:归根结底没有设计,没有目的,没有邪恶,没有善良,只有毫无意义的冷漠。......我们是繁殖 DNA 的机器。 ......这是每个生物存在的唯一原因。 [8]

 那么山姆哈里斯是如何解决价值问题的呢?他的办法是重新定义他在非道德术语中的的含义。[9]  他说我们应该定义为叫有意识生物有福祉的。[10]  他说∶“好与坏只需包含苦难与幸福。” [11] 或者再次∶“在谈到道德真理时,我是说必须有关于人类和动物福祉的事实。 [12]

 因此,他说,关于价值观的问题……实际上是关于有意识的生物的福祉的问题。 [13]  因此,他总结道∶“若问:尽量去提高幸福感,是不是好的,是没有意义的问题。 [14]  为什么不?因为他将“好这个词重新定义为有意识生物的福祉。所以,若问,为什么尽量提高生物的福祉是好的?根据他的定义,就等问: 为什么尽量提高生物的福祉,会尽量提高生物的福祉一样。这只是一个重复赘述——团团转。因此,哈里斯仅藉著重新定义他的术语,就解决了他的问题。这只是文字游戏。

 归根结底,哈里斯并没有真正谈论道德价值观。他只是在谈论什么有利于这个星球上的有感觉的生命的繁荣。从这个角度来看,他声称,科学可以告诉我们很多,关于什么有助于人类繁荣,他的说法几乎没有争议。当然,它可以——正如科学可以告诉我们什么有利于玉米、蚊子或细菌的繁衍。他所谓的道德景观描绘了人类繁荣的高潮和低谷,根本不是真正的道德景观。

 在哈里斯书的最后一页,他或多或少承认了这一点。因为他坦率地承认,如果强奸犯、骗子和小偷等人,也能像好人一样快乐,那么他的道德景观将不再是道德景观;相反,它只是一个不同程度的幸福,其高峰被善人和恶人同样地占据了。[15]  有趣的是,哈里斯在书的早些时候观察到,大约有 300 万美国人是精神病患者,也就是说,他们不关心他人的心理状态。相反,他们喜欢给别人带来痛苦。[16] 

 这意味著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可能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不同程度的人类福祉不是道德景观。幸福的顶峰可能被邪恶的人占据。这意味著在现实世界中,不同程度的幸福和道德景观,也不相同。因为身份鉴别是必要的关系。不可能在某个可能世界中,某个实体 A A 不相同。因此,如果存在 A B 不相同的任何可能世界,那么 A 实际上与 B 不相同。正如哈里斯所断言,由于“人类福祉”和“道德良善”可能并不相同,因此人类福祉和道德良善必然不同。若同意这一点,不同程度的幸福,可能与道德景观不同,哈里斯的观点不合逻辑。

因此,哈里斯未能解决价值问题。他没有提供任何理由或解释,为什么在无神论中,客观道德价值观会存在。他所谓的解决方案只是一种语义技巧,用非道德术语对这两个词,任意的重新定义。

这将我们带到第二个问题无神论有没有为客观道德义务提供了坚固的基础?责任与道德义务和禁令有关,我应该或不应该做什么。在这里,为《道德景观》写书评的人,对哈里斯所提供的道德义务的自然主义解释,批评得毫不留情。有两个问题很突出。

 

首先,自然科学只告诉我们是什么,而不是应该。正如哲学家杰里·福多 (Jerry Fodor) 所写∶“科学是关于事实,而不是规范;它可能告诉我们关于我们的现状,但它不会告诉我们我们的现状出了什么问题。” [17] 特别是它不能告诉我们,我们有道德义务采取有利于人类繁荣的行动。

 那么如果没有上帝,客观道德义务的基础还有什么?在自然主义的观点中,人类只是动物,动物之间没有道德义务。当狮子杀死斑马时,它是杀死斑马,但不是谋杀斑马。当大白鲨强行与雌性交配时,它可能强行与她交配,但不是强奸——因为这些行为没有道德层面的意义。它们既不是禁止的,也不是强制性的。

 因此,如果上帝不存在,为什么认为我们有任何道德义务去做任何事情? 谁将这些道德义务强加给我们?它们来自哪里?很难理解为什么它们只不过是社会和父母约制下根深蒂固的主观印象。

在无神论者看来,乱伦、强奸等某些行为,在生物学和社会上可能并不有利,因此在人类发展过程中已成为禁忌,即社会上不可接受的行为。但这绝对不能表明强奸或乱伦真的是错误的。这样的行为在动物界一直在发生。从无神论的观点来看,蔑视群体道德的强奸犯,不过是做了不流行的事,并非更严重。在道德上,有如女神卡卡(Lady Gaga)。如果没有道德的立法者,那么就没有客观的道德律;如果没有客观的道德法则,那么我们就没有客观的道德义务。

 哈里斯对这样的问题不耐烦∶ “我们应该花多少时间来担心这种价值观的超自然的来源?他嗤之以鼻地说。 “我觉得我花了太多的时间来打这一行字。 [18] 他不认真地从三方面说明,事实和价值之间的鸿沟,是虚幻的[19]

 1. 尽量提高有意识生物的福祉,必须转化为关于大脑的事实。也许; 但这点无关紧要,因为问题仍然存在,为什么认为在无神论中,我们有道德义务来尽量提高有意识的生物的福祉(或说,这样做,这事情在客观上是好的)?

 2. 客观知识已经内置了价值,因为我们必须重视逻辑一致性、依赖证据等。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哈里斯模棱两可地使用价值术语。这意味著客观知识需要逻辑一致性、依赖证据等,作为知识的必要条件。它与道德价值无关。

 3. 对事实的信念和对价值的信念,来自相似的大脑过程。所以呢? 哈里斯是否认为这意味著它们是相同的信念?这混淆了信念的来源和信仰的内容。仅仅因为两个不同的信念来自相似的大脑过程,并不意味著它们具有相同的含义或信息内容。无论它们的起源如何,关于情况是怎样的信念,和关于应该(或不应该)的信念,不是同一种信念。一种信念可能是真的,另一种可能是假的。因此,哈里斯没有指出客观道德义务的来源。

 

其次:  “应该意味著可以一个人对他无法避免的行为不需承担道德责任。例如,如果有人把你推到另一个人身上,你不应该因为撞到这个人而受到责备。你别无选择。但哈里斯认为,我们所有的行为都是有原因地决定了的,没有自由意志。[20]  哈里斯不仅拒绝自由主义主对自由的描述,而且拒绝兼容论compatibilistic[a]  的描述。但如果没有自由意志,就没有人对任何事情负有道德责任。 最后,哈里斯承认了这一点,尽管它隐藏在他的尾注中。他说,道德责任是一种社会建构,而不是客观现实∶“在大脑科学的术语中,没有人对他们的行为,或多或少负责任[21]  他的彻底决定论,意味著我们不再有客观道德责任的希望或可能,因为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哈里斯承认决定论确实威胁到我们直觉上理解的自由意志和责任。[22]  但不用担心!自由意志的幻觉本身就是一种幻觉 [23] 我认为,关键是我们没有拥有自由意志的幻觉。正如我们任何人都可以证明的那样,这种说法不仅在现象学上显然是错误的,而且也是不恰当的。事实仍然是,无论我们是否体验到自由意志的幻觉,在哈里斯看来,我们所想和所都的一切,都是已经决定了的,因此可以没有道德责任。

 

结论

在哈里斯看来,既没有客观道德义务的来源,也没有客观道德义务的可能性。因此,尽管他抗议不是这样,在他看来,没有客观上的好坏之分。

 因此,山姆哈里斯的自然主义观点未能为客观的道德价值观和义务提供良好的基础。如果上帝不存在,我们就会被困在一个没有道德价值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是禁止的。因此,哈里斯的无神论与他的道德是客观性的说法,是相悖的。

有神论者为山姆哈里斯提供的,不是一套新的道德价值观——总的来说,我们在应用伦理学方面,有很多相同的立场——另一方面,我们可以为我们都珍视的道德价值观和义务,提供一个良好基础。

 



[a]  译按:兼呒容论(相容论,Compatibilism)说,我们的选择和决定是先前一些决择的结果,并更进一步认为这一连串的因果连锁关系可追溯至一切开始的时间。但是人的行动是自愿、自发的,所以有自由意志。



[1] Sam Harris, The Moral Landscape: How Science Can Determine Human Values (New York: Free Press, 2010), 198.他补充说∶“我真诚地希望像里克沃伦Rick Warren这样的人没有注意到。

[2] Ibid., 46.

[3] Sam Harris, "A Response to Critics," Huffington Post (January 29, 2011);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sam-harris/a-response-to-critics_b_815742.html. Accessed 11 January 2012.

[4] Harris, Moral Landscape, 102.

[5] Ibid., 30.

[6] Michael Ruse, "Evolutionary Theory and Christian Ethics," in The Darwinian Paradigm (London: Routledge, 1989), 262,268,289.

[7] Charles Darwin, The Descent of Man and Selection in Relation to Sex, 2d ed. (New York: D. Appleton & Company, 1909), 100.

[8] Richard Dawkins, Unweaving the Rainbow (London: Allen Lane, 1998), cited in Lewis Wolpert,Six Impossible Things Before Breakfast (London: Faber and Faber, 2006), 215. Unfortunately, Wolpert's reference is mistaken. The quotation seems to be a pastiche from Richard Dawkins, River out of Eden: a Darwinian View of Life (New York: Basic Books, 1996), 133 and Richard Dawkins, "The Ultraviolet Garden," Lecture 4 of 7 Royal Institution Christmas Lectures (1992), http://physicshead.blogspot.com/2007/01/richard-dawkins-lecture-4-ultraviolet.html. Accessed 11 January 2012. Thanks to my assistant Joe Gorra for tracking down this reference.

[9]哈里斯在他的书中反复将道德和非道德的混为一谈。例如,他说国际象棋有客观上的好坏之分(《道德景观》,8)。显然,国际象棋中的坏棋在道德上不是邪恶的一步, 好棋也不是善良的一步。哈里斯没有意识到在英语中,被用于广泛的非道德意义上,就像我们说的那样

 “这是自杀的好方法。

 “这是一个很好的游戏计划。

 “牛奶坏了。

 “这是个坏主意。

 “阳光的感觉很好。

 “那是去East Lansing的好路。

 “她身体很好。

同样,哈里斯对好生活坏生活的对比,也不是道德上好的生活,和道德上的坏生活之间的伦理对比,而是快乐的生活和悲惨的生活之间的对比。他没有理由将快乐/痛苦与道德善/恶或对/错等同起来。[译者加插:英语只有“good”“bad”,中文比较优胜,可以解释为善和恶”“好和坏”“对和错。虽然哈里斯不懂中文,但也应该明白善恶好坏之间有不同。]

[10] Harris, Moral Landscape, 12.

[11] Ibid., 198.

[12] Ibid., 31.

[13] Ibid., 1.

[14] Ibid., 12.

[15] Ibid., 190.

[16] Ibid., 97–99.

[17] Cited in ibid., 11.

[18] Harris, Moral Landscape, 32.

[19] Ibid., 11.

[20] Ibid., 104.

[21] Ibid., 217.

[22] Ibid., 218, citing Greene and Cohen.

[23] Ibid.,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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