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以弗所暴動:考古背景
考古學揭示了以弗所針對保羅的暴動
張逸萍譯自﹕“Biblical
Riot at Ephesus: The Archaeological Context”
Biblical Archaeology Society Staff October 12,
2021
(https://www.biblicalarchaeology.org/daily/biblical-sites-places/biblical-archaeology-places/biblical-riot-at-ephesus/)
根據路加在使徒行傳 19
章中的記載,這個羅馬劇場在以弗所針對保羅和早期基督徒的暴亂,有重要的位置。 Photo:
Jordan Pickett. |
在使徒行傳第 19
章中,路加描述了在羅馬省的一個城市,以弗所,發生的瘋狂騷亂。以弗所位於現代亞洲的土耳其:
大約在那個時候,關於“這道”〔早期基督教〕的事情,發生了不小的騷動。一個名叫底米丟的人,一個為亞底米製作銀製神龕的銀匠,給工匠帶來了不小的生意。他聚集他們和同行的工人,說:“眾位,你們知道我們是倚靠這生意發財。這保羅不但在以弗所,也幾乎在亞西亞全地,引誘迷惑許多人,說,人手所作的不是神,這是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這樣,不獨我們這事業,被人藐視,就是大女神亞底米的廟,也要被人輕忽,連亞西亞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大女神之威榮,也要銷滅了。”
眾人聽見,就怒氣填胸,喊著說: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阿。滿城都轟動起來。眾人拿住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里達古,齊心擁進戲園裡去。保羅想要進去,到百姓那裡,門徒卻不許他去。還有亞西亞幾位首領,是保羅的朋友,打發人來勸他,不要冒險到戲園裡去。
“(徒19:23–31)
所謂美麗的亞底米雕像是 1956
年在以弗所出土的四尊亞底米雕像之一。這座雕像高 5.7
英尺,可追溯到哈德良尼(Hadrianic)時期
- 早期安東尼時期(Antonine,約主後
117-150 年)。亞底米的兩側是雌鹿,十二生肖出現在她的上胸。一排排橢圓形的吊墜——可能代表公牛的陰囊——掛在她的胸前。根據《聖經考古學期刊》(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BAR)
作者 James R. Edwards
的說法,這些屬性可能代表了“象徵著亞底米在馴服和征服生殖力的終極戰利品”。根據使徒行傳
19 章銀匠底米丟的說法,保羅在以弗所的宣教,脅到亞底米教的聲譽。Photo:
Jordan Pickett. |
根據使徒行傳,騷亂發生在保羅在以弗所傳教結束時(大約主後 55 或 56 年)。路加此時對以弗所的描述有多準確?在 2016 年 7 月/8 月的《聖經考古學期刊》的 “考古學為以弗所的騷亂帶來新現實” 一文中,惠特沃斯大學(Whitworth University)
Bruner-Welch神學榮譽退休教授 James R. Edwards 描述了考古證據如何補充 路加對以弗所騷亂的記載。在羅馬時期,以弗所是重要的商業中心。奧地利考古研究所自
1895 年以來進行的發掘表明,這座古城——與安提阿作為羅馬世界第三大城市相媲美——擁有港口、各種市政建築、浴場、劇院和古代世界七大奇蹟之一的亞底米神廟。
著名的亞底米神廟,其尺寸是雅典帕德嫩神廟神廟(Parthenon)的四倍,有
127 根閃閃發光的大理石柱,高 60
英尺,頂部是離子柱。銀匠底米丟在使徒行傳第 19
章中指出,正是亞底米神廟受到“這道”(早期基督教運動)和保羅傳教努力的威脅。保羅說“人手所造的神不是神”(徒
19:27),底米丟聲稱,這是在損害銀匠業,該行業將小神殿用作獻給亞底米的祭品,並玷污了以弗所亞底米教的聲譽。然而,在發掘過程中發現的一條
16
行的希臘銘文表明,在保羅在以弗所傳教一個世紀後,在二世紀末或三世紀初,銀匠貿易和亞底米的崇拜仍然蓬勃發展。
當底米丟激起的憤怒達到了狂熱的程度時,據說暴亂者衝進了城市的劇院,把保羅的旅伴該猶,和亞里達古拉了進來。挖掘發現了劇院,該劇院位於以弗所的陡峭山坡上。規模龐大的半圓形羅馬劇院擁有 25,000 個座位,是古代世界最大的劇院之一。
根據 BAR
作者 James R. Edwards
的說法,路加在使徒行傳中對以弗所騷亂的描述“包含大量歷史細節,其中一些——方伯、常設公堂和城市的書記——在整個羅馬帝國都很常見。但還有更多細節——紀念亞底米教的巨大神殿,以弗所特有的亞底米像,他被認為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徒
19:35),銀匠公會、亞西亞首領和以弗所市本身:它的偉大、它的劇院和它作為‘聖殿守護者’(neōkoros)
的榮譽——這一切都是羅馬亞洲行省以弗所所獨有的。”
在右邊,人們可以看到以弗所的亞底米神廟留下的一根柱子。這座巨大的寺廟被認為是古代世界七大奇蹟之一,是希臘化世界中最大的建築。 Photo:
Jordan Picket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