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考古學導論》
第三章
列祖時代
什麼是列祖時代(Patriarchs’
Period)呢?列祖指以色列人的老祖宗,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雅各的兒子們。他們的故事記載在創世記十二到五十章。
根據一般同意的聖經事件時代,亞伯拉罕活在主前約2090年,以撒出生於主前2066年,以掃和雅各出生於主前2006年。主前1898-1806年,約瑟活在埃及。[1]
將這段時間重疊在考古學的時代上,應該是青銅時代早期(Early
Bronze Age),到中間青銅時代(Intermediate
Bronze)。[2]
(一)一些老舊泥板
誠然,列祖時代因為久遠,似乎難找到實物證據,證明他們曾經存在和他們的事跡。但事實上,卻有一些米所波大米留下來的泥板,涉及列祖時代的人物和地方。
(A)埃及咒文陶片(Egyptian
Execration Text)
埃及法老有一個習慣,在粘土器皿和小雕像上寫著自己仇人的名字,例如一些外國統治者或者鄰邦人群。然後把它打破,再把碎片埋在地裏,以示咒詛。考古學家找到約有一千塊這樣的碎片,可追索至主前1878-1630年。上邊寫著人名地名,有出現在聖經裏的,人名如約伯、約瑟(Iysipi)、雅各;
地名如耶路撒冷(Rushalinum)、但、亞實基倫、示劍、夏瑣等等。[3]
埃及咒文陶片
照片來源﹕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Aechtungstext2.jpg
(B)馬里泥板(
Mari Tablets)和努斯泥板(Nuzi Tablets)馬里泥板是二萬三千塊楔形文字的泥板,可追索至主前1800-1750年。其上有很多商業和政府的業務記錄,所以也有與聖經中相似的人名和地名。例如示劍和雅各的聯盟(創33﹕19,34﹕1-3),甚至有雅威(Yahweh)的名字。[4]
此外馬里文獻中也提到了幾個與亞伯拉罕有關的地方:一個名為
Nahur 的城市 ,它可能以亞伯拉罕的祖父拿鶴(創世記
11:22-25)命名,以及哈蘭城(創世記 11:31)的名字。[5]
(二)所多瑪和蛾摩拉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當然是列祖時代最吸引人的故事之一。但是它們在哪兒?
創13:10
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當時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
創13:18
亞伯蘭與羅得分開後,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崙幔利橡樹那裡居住,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創
18:1
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為所多瑪,五個十個義人祈求……〕
創19:20
羅得在逃離所多瑪之時,見瑣珥城又近又小,就與他的兩個女兒逃到那裡,住在一個山洞之中。神並沒有連同所多瑪一併毀那城。
創
19:24
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
創
19:25
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
創
19:26
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
創 19:27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
創
19:28
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不料,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
所多瑪蛾摩拉可能位置之一
地圖來源﹕聖光地理地圖(http://biblegeography.holylight.org.tw/index/condensedbible_detail?id=123&top=1062
)
曾經有幾個地點,被猜測為所多瑪和蛾摩拉。
(A)死海南端的淺水中
聖經記載當硫磺與火從天降下,羅得一家逃離時,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創
19:26)。所以最早的推測是﹕在死海南端的淺水中,因為這裏有很多鹽堆突出。
所多瑪和蛾摩拉位於這些水域之下的理論現在已被推翻。近年來死海的水位下降,考古學家能夠檢查露出來的海底。他們得出的結論是,大海的南端沒有隱藏任何古代遺跡。[7]
事實上,死海南端現在是鹽田。
死海南端,鹽田
照片來源﹕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Dead_Sea_Galilee.jpg
(B)巴貝卓( Bab
edh-Dhra)
[8]
現代名字叫巴貝卓的地方,被認為是所多瑪;農梅拉(Numeira),被認為是蛾摩拉。兩個地方同時被巨大的火災毀壞,破壞留下來的碎片,約有三英尺厚。考古學家發現,埋葬死者的建築物,被屋頂上的火燒毀了。火災有從屋頂開始的嗎?真奇怪!但是,如果我們讀聖經記載﹕「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創十九24)就不奇怪了。考古學家的發現,唯一可想像的解釋是,燃燒的碎片從空中落在建築物上。
但是這樣的事情怎麼會發生呢? 有大量證據顯示,死海以南地區的地質沉積著類似柏油的瀝青。這種材料通常含有高百分比的硫磺。地質學家假設,地震的壓力可能導致瀝青沉積物通過斷層(fault
line)被推出。當它湧出時,它可能被火花或地面火焰點燃著,然後成為一個燃燒著的物體,墜落到地上。就是因為這些研究,讓考古學們確定了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位置。
聖經裏還有一些細節,可以和這樣的推測吻合。亞伯拉罕從死海西邊的一個有利位置,看到了這毀滅的事﹕「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不料,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創十九28)濃烈的煙霧表明來自石油火災。煙霧上升,有如從火爐上升,表示是被強制的氣流,正如我們可以預期,地下沉積物在壓力下,被迫離開上升,就是這樣。
考古學家主要在死海東岸附近挖掘了巴貝卓﹕ 它位於
Lisan 廢墟 以東不到一英里的地方, Lisan是一個舌狀半島伸入東海岸的死海。有大量青銅時代文物被發現,和聖經故事的時代吻合。
農梅拉即使沒有挖掘,考古學家也可以看到該遺址被燒毀。海綿狀的木炭到處都是,用手可以舀起。在該遺址發現的陶片很容易將農梅拉定期為青銅時代早期,也就是巴貝卓有人居住的同一時期。
沿著 巴貝卓和 農梅拉以南一線排列,還有三個地點,Safi、Feifa 和
Khanazir。在死海東南岸的圓形平原或平地。然而,這三個地點仍然沒有被考古學家挖掘。但是根據聖經,我們知道有五個城市,被聖經學者稱為“平原城市”因為「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創
13:10)和這裏有五個王﹕「……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創
14:2)。
在其他三個地點,未有任何考古學的挖掘。所以暫時未有定論。但是,所多瑪在今天的巴貝桌,這個理論似乎很合理。
平原五城市
(C)其他
對所多瑪和蛾摩拉地點,當然而不乏推測。例如有人然為它應該在死海洋北邊的Tall el-Hammam,因為它是一個大橢圓形的肥沃平原,而「平原」(創13﹕10)的原文是kikkar (SN﹕03603),可解作“圓形地區”。[9] 但是問題是,這樣的遠距離,亞伯拉罕似乎難於從希伯崙看見城市被燒時的煙氣上騰。而且也有其他學者為其他原因反對。
(三)列祖時代歷史性的佐證
研究列祖時代有一個大問題。現代自由派神學家,都推崇“底本說”,認為五經乃後人根據傳說,編輯而成。[10]
甚至﹕像韋爾豪森(Julius
Wellhausen)一樣,他們得出結論認為,列祖的故事是虛構的——可以追溯到巴比倫被虜時期(主前 6 世紀)或更晚 ——而且在歷史上毫無價值。[11]
創世記和出埃及記中的資料表明,他們活在出埃及記之前 400 到 430 年,可能大約在主前 17 世紀。另一方面,從雅各到摩西/約書亞(7 到 11 代)的聖經家譜表明,列祖們在出埃及之前至少生活了 220 年。根據埃及和聖經證據的結合,那麼,如果列祖們若曾存在,他們應該可以追溯到主前第二個千年的上半葉。
(青銅時代中期)。
相信聖經的學者找到一些佐證他們曾經活在這段時候的文物。
(A)奴隸的價格
從古代近東資料中,我們可以詳細了解從主前 2400 年到主前 400 年,約 2,000 年內的奴隸價格。在阿卡德帝國時期(
Akkad Empire,主前 2371-2191 年)到烏爾第三王朝(Third Dynasty of Ur,主前 2113-2006 年)奴隸的價格約 10 舍客勒。 從漢謨拉比法(Laws of Hammurabi)和馬里和主前 19 世紀和 18 世紀其他地方的文件中,在巴比倫早期,約主前2000年,奴隸的價格上升到大約 20 舍客勒。然後,主前 14 世紀和 13 世紀,在努斯和烏加里特(Ugarit),價格攀升至 30 舍客勒,有時甚至更高。又過了五百年,亞述奴隸市場要求 50 到 60 舍客勒的奴隸價錢; 在波斯帝國時期(主前 5 世紀和 4 世紀),飆升的通貨膨脹將物價推高到 90 和 120 舍客勒。[12]
列祖時代奴隸價錢
圖表來源﹕
https://www.baslibrary.org/biblical-archaeology-review/21/2/3
在每種情況下,聖經中的奴隸價格,都符合它所涉及的一般時期的價值。
(B)盟約格式
人和人相處,若要和睦,難免需要訂立一些條約定。從列祖時代開始,已經出現「聯盟」(創
14:13)。我們也從古代文獻,看見在當代社會有各種盟約,而且其形式也隨著時代演變。在列祖的時候,主前二千年早期,一般盟約包括證人、誓言、條約規定和違背盟約的咒詛。然後,主前二千年後期,盟約的格式複雜了許多。精心設計的七重方案有:標題(序言),歷史序言,規定,條約交存的背誦,條約的閱讀(可能省略),證人,詛咒和祝福。[14]
|
契約的結構。該圖表顯示了五個時期的盟約(條約):主前三千年;主前二千年初期(Kenneth
Kitchen 認為是列祖的時間);主前二千年中期;主前二千年後期 (Kitchen認為是出埃及記和約書亞的時間);和主前第一個千年。 |
條約和公約的演變
圖表來源﹕
https://www.baslibrary.org/biblical-archaeology-review/21/2/3
我們也可以看見,在聖經裏,主前第二千年早期的盟約模式和上邊的描述接近。
例如雅各離開拉班逃跑,拉班追上他,雅各訴苦情,拉班因為神曾經在夢中責備他,又因為雅各的妻子是他的女兒,所以二人立約,然後分開。(創31)根據聖經年時間線,這事應該發生於主前1908年,即第二個千年的早期。[15]
創
31:49
又叫米斯巴,意思說,我們彼此離別以後,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鑒察。〔證人〕
創
31:50
你若苦待我的女兒,又在我的女兒以外另娶妻,雖沒有人知道,卻有神在你我中間作見證。〔規定,證人〕
創
31:51
拉班又說,你看我在你我中間所立的這石堆和柱子。
創
31:52
這石堆作證據,這柱子也作證據。〔證人〕我必不過這石堆去害你。你也不可過這石堆和柱子來害我。〔規定〕
創
31:53
但願亞伯拉罕的神和拿鶴的神,就是他們父親的神,在你我中間判斷。雅各就指著他父親以撒所敬畏的神起誓,〔誓言,暗示咒詛〕
創
31:54
又在山上獻祭,請眾弟兄來吃飯。他們吃了飯,便在山上住宿。〔儀式〕
在主前第二個千年後期,我們看到形式和結構的進一步發展。摩西接受律法和誡命的事情,根據聖經年時間線,發生於約主前1446年。[16]
我們可從摩西律法整理出它和當時的盟約形式相似。
出 20:1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序言〕
出 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歷史序言〕
出 20:3-17
十誡〔規定〕
出 21-23、25-31
生活規定〔規定〕
出 35、利未記
〔規定〕
出 25:16
文本存放在聖所中的約櫃中。〔條約交存〕
出 24:4
座壇,十二根柱子〔證人〕
利未記 26
〔詛咒和祝福〕
(C)城邦結盟
[17]
在創世記第
14 章中,有五位國王,事奉以攔王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亞伯拉罕和他們在死海附近與他們的霸主開戰。像亞伯拉罕與他的鄰居——迦南小國王——結成聯盟是常有的事實。
在主前三千年後期,米所波大米曾一度由一個單一的勢力——烏爾第三王朝所統治。之後,該地區擠滿了主要和次要的城邦,在不斷變化的聯盟中合併和重組。這一時期的其他文獻,反复復地提到三、四和五國的聯盟,就像亞伯拉罕和五王。
從大約主前 18
世紀開始 ,情況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漢摩拉比(Hammurabi)和亞述的沙姆希-阿達德一世(Shamshi-Adad
I)
所以,在米所波大米及其鄰國的歷史中,我們發現只有一個時期的政治條件與創世記第 14
章的情況相吻合,即聖經年表的列祖時代。
(D)列祖的名字
[18]
列祖的名字本身的形式可以幫助我們確定列祖時代的日期。以撒(
Isaac)、雅各(Jacob)、約瑟(Joseph), 甚至以實馬利(Ishmael,亞拉罕和夏甲的兒子)在他們的原始語言(Yitzchak、Ya'akov、Yoseph 和 Yishmael)中都有以“ i/y ”前綴開頭的名字; 西北閃米特語的學者稱這些“亞摩利未完成式”(Amorite imperfective)的名字。〔是一個亞摩利語特有的文法,指某種前綴(prefix)和某類元音( vowel)〕。[19]帶有“ i/y ”前綴的“亞摩利未完成式”的名字,在主前二千年早期的馬里文檔中很常見。有一個研究,搜集了主前二千年初期 6,000 多個人名中,“亞摩利未完成式”占所有以“ i/y ”開頭的名稱的
55%。將此與青銅時代晚期(主前二千年後期)進行比較。在所有以 “i/y ”開頭的名字中,“亞摩利未完成式”的數字下降到
30% 和 25%——也就是說,大約是列祖時代的一半。所以可說,列祖的名字適合當時的潮流!
(E)列祖社會的繼承法
[20]
我們確實有關於古代近東繼承法的經外信息。主前 20 世紀,立比特-伊什塔爾(Lipit-Ishtar)的法律規定所有孩子們均等分享。 200 年後,也就是主前 18 世紀,漢謨拉比的法律賦予男人第一任妻子的兒子“首選”
,但沒有規定他們應該獲得雙份。然後,從主前 18 世紀到 15 世紀,根據馬里和努斯的法律,親生的長子確實得到雙份,而養子則沒有。
雅各有兩個妻子,拉結和利亞,每個人都給他一個妾,闢拉和悉帕,雅各的四個女人都生了兒子。在雅各最後的祝福中(創世記 49 章),所有的兒子顯然都平等地分享了產業;
沒有跡象表明長子有雙份。在申命記 21 章 15-17 節,我們才開始看見,長子得雙份,原因是他是“〔父親〕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
創世記 49 章雅各兒子的繼承權(主前約2000年),和申命記中描述的出埃及時長子得雙份的法律(主前1440年左右),與經外文獻中描述的繼承法的發展是一致的。
(F)古代敘事文的傳流
[21]
列祖時代的故事,可否從主前 1600 年左右(約瑟)流傳到大約主前 1200 年
(摩西)——仍能保留基本可靠的信息?
來自敘利亞小而富有的城邦烏加里特,當地國王的名單(約主前 1200 年)從奠基人亞卡魯(Yaqaru,約主前 1900 年或 1800 年),直追溯大約 36 位國王,跨度為 600 至 700 年。
在米所波大米,巴比倫的漢謨拉比和亞述的沙姆希-阿達德一世的非皇族祖先,被記錄下來。即使不完美,也可以追溯到他們皇室血統之外的好幾代人。
在埃及,普通的私人家庭能夠追踪他們幾個世紀以來的祖先。一個特別有趣的例子涉及一個名叫摩西(不是聖經中的摩西)的埃及人,他在拉美西斯二世(約主前 1250 年)的統治下贏得了一場訴訟,因為他祖先在主前 1550 年左右的一塊地——這人獨立地證明了
當時的當代記錄。
鑑於其他近東民族保存了準確的信息,甚至長達一千年,早期的希伯來人沒有理由不能做同樣的事情。
結論﹕雖然考古學家沒有找到一塊石頭刻上列祖的故事,但是,我們有足夠的佐證,證明聖經中的列祖記載是可信的。
相關youtube視頻
[1]
「聖經年代時間線」(http://www.chineseapologetics.net/archaeology/Bible-timeline.htm
)。[2]
Scott Stripling, The Trowel and the Truth, 2 nd
ed.(Ramona, CA: Vision Publishing, 2017), p. 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