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简体  

《為真道爭辯》上冊

第十章

常見的信仰問題

張逸萍

 

  

 

未信朋友有時會發出一些疑問,如果沒有好好預備,是不容易在一時間解答得圓滿。如果他們的問題已經在本書中討論過,在此不再重複討論;如果是神學或聖經解釋上的問題,也不在此列舉。但我們還是會遇見一些零碎的信仰問題,以下是一些常聽的﹕

  

(一)聖經

 

1)聖經不是一直有人在修改,有很多版本的嗎?

 這是常有的誤會,聖經的確有很多不同的版本,例如中文聖經有和合本、新譯本等,而英語聖經版本更多,如新國際版聖經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簡稱  NIV)、英王詹姆斯欽定版聖經King James Version,簡稱 KJV)、新美國標準版聖經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簡稱 NASB)等。但這些版本都是直接從原文翻譯的,不是從一個版本修改成另一個版本。此外,聖經的流傳很可靠,所以這些版本只是在用語上不同,原意是一樣的。

 

2)各人對聖經有不同的解釋,我怎樣知道誰對誰錯?又或者說﹕在教堂裡聽見的道理,怎樣知道它是符合聖經的?

 誠然,不是所有人的聖經解釋都正確,正如講台上所有的道理也不一定全是對的。雖然分辨真假道理並非易事,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大部分誠實的讀者,他們對聖經的中心教導不會有異議。至於那些有異議的,可能是因為他們老早有先入之見(preconception),以至不能正確地解釋聖經。歷史上有例可見,例如自由神學的基本前設是科學萬能,沒有超自然事情;新正統卻是受了存在主義的影響;今天講台上出現很多錯誤的道理,也是現代心理學帶來的。當然,人很難完全沒有先入之見;所以,信仰純正的神學家都主張以經解經,藉此防止錯誤。

  

(二)神

 

1)為什麼舊約中的神顯得非常嚴厲,而新約的神卻是充滿慈愛?這豈不是聖經自相矛盾嗎?而且舊約那個神老是站在以色列人一邊,非常嚴厲地對付她的敵人。

 神是慈愛,也是公義的(參見﹕結十八23,耶三一3等),神有這兩方面的性格,並非矛盾。事實上,任何人也需要「公義」和「慈愛」,或說「賞」和「罰」,才能長進,社會才能安定。

 在舊約,人看見神非常嚴厲;而在新約,神卻表現得非常慈愛。事實上,神在新約只是暫時寬容人的罪,最後還是有審判的(參看啟示錄)。聖經說﹕「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二4-5

 舊約的時候,神並非只對以色列人才慈愛,對其他外邦人就嚴厲。以色列人兩次亡國,被趕出巴勒斯坦的家園,正顯示神嚴厲的一面。所以神是公平的。

 

2)神是不公平的,因為有一些人「好命」,有一些「不好命」。例如,有一些生下來比較漂亮、有一些生下來比較醜陋;聰明、愚蠢;貧困、富有……

 我們首先要問﹕公平和不公平,是誰定的標準?我們的標準和神的標準很可能大有不同。其次,可能有一些人在某方面幸運,而在另一方面比較不幸。例如﹕有人生來比較漂亮,但聰明卻不及他人;有人生來比較聰明,但體力卻不及他人。所以,人很難說誰最幸運。再者,神有主權,祂好像個窯匠﹕「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 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羅九20-21)所以最重要的,是將來怎樣向神交帳,而不是今天得到多少屬世好處。

 

3)菩薩和耶穌一樣,也有靈驗的時候;各種宗教都有神蹟醫病的見證,人怎樣知道耶穌才是真神?

 事實上,這個問題已經在本書中有解答。魔鬼和上帝一樣,都可以行超自然的事。所以,超自然事物只證明有靈界,但並不能證明誰才是真神。但是,基督教還有其他證據,例如,聖經預言的應驗、耶穌復活,都是其他宗教所沒有的有力證據。

 

4)人怎知道耶穌沒有罪?

 我們可以反問,提出這問題的人,他又怎樣證明耶穌有罪呢?是否因為他們明白,自己不能約制自己不犯罪,所以想象耶穌也和自己一樣。如果人相信耶穌是神,我們就不會將自己的問題,投射在耶穌身上。有一些問題是無法證明或反證的。聖經是這樣講,所以我們也這樣相信﹕「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彼前二22)因此,我們只能憑聖經的可信性,說耶穌沒有罪。

 

5)聖經曾記載神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例如以色列人反叛他,耶穌被猶太人釘死。如果祂是真神,祂怎麼可能不勝利?

  先要知道,在某些事情上,人以為是失敗,但對神來說,卻是勝利的;例如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的仇敵以為祂失敗了,事實上,祂是勝利了。其次,上述的問題(舊約的神是嚴厲的)和這問題一樣;根據聖經的記載,神有得勝的時候,但在其他時候,神似乎是失敗,卻不是失敗,祂只是暫時寬容忍耐;所以,我們硬著心不悔改,是非常愚蠢的(羅二4)。

 

6)為什麼神一定要人讚美祂,拍祂的馬屁?這豈不是很肉麻?

 神本該受讚美,敬拜祂正是人的本份。事實上,人若不把祂當作神來榮耀祂,正是人罪惡的根源﹕「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一21)結果人跪拜偶像、慾火攻心、邪惡、貪婪、惡毒等等。正如孩子應該尊敬他的父親,但孩子若不把父親當作父親,孩子必然就是反叛的孩子。

 

7)如果神無所不能,祂能否造一塊石頭,重到一個地步,連他自己也抬不起來?

 這句話本身是矛盾的。如果神無所不能,就沒有祂不能做的事。這個問題等於問﹕無限的神是否有可能變成有限的神。所以,我們應該說﹕無論神造多重的石頭,祂都可以抬起來;神可以做無限重的石頭,但祂也能夠抬起無限重的石頭。[i]

 

8)如果神是全知、全愛的神,因為全愛的神不會強制人的意志;但如果他不限制人的意志,他就不知道人下一秒鐘的選擇。所以,他不是全知的。

 這是哲人和神學家一直在討論的一個沒完沒了的問題。神有大能,祂不限制人的自由,但這不等於祂不能預知。神的智慧,是超過我們所能明白的。

 

9)如果有神,人就不可能是自由的,於是人不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既然人是自由的,所以沒有神。

 這個問題的答案有兩方面﹕首先,人以為自己是自由的,這卻不盡然,因為根據聖經,人如果不是罪的奴僕,就是神的奴僕(羅六),所以人不是完全自由的。然而,人非機器,神賜人選擇善惡的能力,讓他可以選擇作罪的奴僕,或者作善的奴僕,所以仍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ii]

 

10)基督徒說,從宇宙萬物構造的精細,我們可以看見一個有智力的創造者,就是聖經中的神。事實上,宇宙有很多地方是雜亂無章,完全沒有意義的。

 這個問題是﹕今天人對科學的認識是否完全無誤?自己不明白的東西是否等於雜亂無章?譬如,如果我們能放大電腦的內部,我們只看見一大堆的「一」和「零」,真是雜亂無章,完全沒有意義。但是,那些懂得電腦的人卻明白這些一和零所代表的。

 

 (三)人

 

1)怎樣知道人有靈魂?

 靈魂之說,並非聖經獨有。中國人相信人死了變鬼。印度教相信人有靈魂,死後投胎輪迴。今天我們也常聽見一些瀕死經歷的事件。人在瀕死的時候,感覺到自己離開身體,又返回身體,然後人蘇醒過來。這些事情都指出,古今中外的人,大部分都相信和經歷到,人有靈魂一事。

 最近《美國新聞》(U. S. News & World Report)有一期封面標題為「科學和靈魂」,其中有一篇文章報導,從前的科學家將人看成完全是物質的,人的思想和行為都由大腦控制,但是,今天的科學家已經慢慢離開這樣的思想。他們表示,「人的心靈,不止是支持它的各部分的總和,也不剛剛是一副能對外界刺激有反應的機器。」[iii]言下之意,人有靈魂。

 

2)我不認為自己是一個罪人,為何說我是罪人?(但請你不要告訴我這是聖經說的。)

 如果有一天人要面對神,那只有神才能為「罪人」一詞下定義。當然,罪的定義是根據聖經的,不是人自己的定義。人和神聖潔的標準相比,必然顯出自己是罪人。聖經這樣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羅三23)無論你承認自己是罪人與否,都無關要緊。如果聖經中的神是真神,那麼,祂的標準才重要。如果祂說你是罪人,那麼你就麻煩了。

 護教學家花了很多時間去證明有神、耶穌復活、聖經可信;但很奇怪,從來沒有護教學家證明人有罪!原因可能是﹕如果一個人誠實,自然會承認自己有罪,因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5)如果人不願意承認自己有罪,這不是頭腦理智的問題,而是願不願意的問題,和心靈眼晴是否得開的問題。所以,人知罪,需要聖靈的光照。

 

 (四)救恩

 

1)如果我做一個好人,品行端正,常常行善,就可以上天堂,否則不公平。

 這是很多人的想法,以為有好行為,上天堂是理所當然的,否則上帝就不公平。天堂是上帝的地方,所以,上天堂的標準是神定的,行為好壞的標準也是上帝所訂定的,它不是人自己定的。

 

2)那些從來沒有機會聽福音的人,如果下地獄,豈非很不公平?

 這是一個很多人都有的問題。雖然聖經沒有明文講那些從未聽過福音的人要下地獄,但是聖經明說只有藉著耶穌才能到神面前。聖經說外邦人會順著本性(良心中的道德律)受審判(羅二12-16),但聖經沒有說,人因為未聽過福音就受永刑。聖經也說,神不願意一人沉淪,乃願意萬人得救(彼後三9)。將來審判的時候,祂會按公義來審判(徒十七31),「 神不偏待人。」(羅二11。雖然人不知道神會怎樣對待那些從未聽過福音的人,但相信祂的審判是公平的。人人對祂的審判,都會口服心服﹕「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 神面前說明。」(羅十四11-12

 

3)怎可能只有天堂和地獄,是否頭腦太簡單了﹕信耶穌上美好的天堂,不信耶穌落恐怖的地獄,應該還有一些中間狀態吧?

 如果要給天堂和地獄下定義,天堂就是「與神同在」,地獄就是「和神隔絕」。有神同在,就是天堂,沒有神同在,就是痛苦的地獄。可是,有罪的人不能來到神面前;所以,要決定人能否與神同在,或是和神隔絕,唯一的條件,就是有罪和無罪之分。事實上,人人都犯了罪,需要基督的救恩。只有藉著基督的救贖,人才能到神面前。

 

4)如果地獄刑罰是永恆的,其中的人也不可能改進,那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地獄不是一個改造人的地方,而是人自己選擇的一個終點。救恩也不是人改進的結果,乃是神的恩典。得救的機會只在今生,當死亡來到時,就再沒有機會了。

 

5)上帝是所有人的父親,聖經又說神愛世人,如果祂是慈愛的父親,這樣,祂怎麼可能叫祂的兒女永遠受苦呢?

 聖經並沒有說上帝是世人的父親,只有信祂的人才有權柄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反之,不信的人是神的仇敵(羅五10),神的震怒常在他們身上(約三36)。神對世人所顯出的慈愛,就是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叫我們得著永生。祂絕不莫視罪惡。

 

6)慈愛的神不可能送人入地獄?

 神是公義,又是慈愛的。可是,現代人難於接受神聖潔的一面,他們認為上帝應該是個大好人,不以罪為罪,你好我好,人人都可以上天堂,皆大歡喜。但是,聖經記載﹕「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所以,罪必須解決。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所有罪人都到天堂去,那麼,天堂也不見得美好。

 

7)如果基督教是真的,為什麼看不見大多數人都相信耶穌?

 基督教已經成為世界大宗教之一,實際上已經有很多信徒;而且,聖經的銷售數量一直排在世界書榜之首。另一方面,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的確比不信的人為少,雖然沒有任何統計數字,基督徒相信這是一個難以否認的事實。但因為神的智慧,十字架的道理在人看來是愚拙的,不迎合人的想法。耶穌也說﹕「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4)聖經又說,罪人是「阻擋真理的人」(羅一18),這是罪人的天性。

 真理往往都不是流行和不受歡迎的。舉一個例來說,很多人都同意抽煙有害,但是仍然有很多人抽煙;可見,不是「抽煙有害」這個道理是錯的,而是人不見得一定會選擇真理。

 

8)我已故的家人不相信耶穌,假如他們下地獄,我也不願意上天堂。(類似的問題﹕如果我信了耶穌,就不能再拜祖先了。)

 這是一個感情上的問題,不能單用理智去回答。提出這樣問題的人,必然和他死去的親人關係親密,否則他不會這樣關心和這樣問。我們可以這樣回答﹕當你家人明白之後,他們也會希望你上天堂。聖經中有一個比喻很適合,就是拉撒路和財主的比喻(路十六)。財主和拉撒路死後,拉撒路在亞伯拉罕懷裡安息,財主卻在陰間受苦。他要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回到他的父家,免得他的兄弟也來到陰間和他一樣受苦。可見財主(或你的親人),即使在陰間受苦,他們都不願意自己的家人陪同他們受苦。

 

9)為什麼神要用耶穌釘十字架這樣的方法來救世人?耶穌為什麼要選擇這樣的地點和時候出生?

神為什麼選擇釘十字架的辦法,這是神的智慧,人無法猜測。至於時間和地點,也是神的智慧。我們只知道,聖經說﹕「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四4

 

10)每宗教都有一套恐嚇人的辦法,例如說﹕「不信的人要下地獄」。這使人不敢不信,也使它的信徒不敢離開。

 有些宗教組織的確會這樣做的,例如「耶和華見證人」不許她的信徒看批評耶證的書藉和文章。又例如﹕回教徒如果想離開回教,改信基督教,他會性命難保。還有很多宗教,即使脫離的人不會有性命危險,也會失去他們的親友。但是,基督教從不恐嚇人,她歡迎你自由探索,任何人都可以離開,留下來的人都是自願的。

 當基督徒說﹕「不信的人落地獄」,這不是他們在恐嚇人,他們只是把真理告訴你。人被真理嚇著了,於是心裡不安起來。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不去研究了解一下,看看基督教的道理是不是真理,光是反感不能解決問題的。

 

12)為什麼神不讓人死後有第二次機會接受救恩?

 說這樣話的人,無疑暗示神沒有在人生前盡力讓人有得救的機會,所以必須在死後仍有機會給他。然而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意一人沉倫,所以上帝不會心懷詭計,故意陷害人。但另一方面,如果死後仍有機會,今生的機會就變得沒有意義了,而且審判也變得沒有意義了。最後,如果祂是神,祂有主權決定怎樣做,人沒有爭論的餘地,不信的就要到地獄接受永刑。祂已經為人類成就救恩,人本該感恩不盡,所以不應再有爭論。

 

13)上帝為什麼不將不得救的人殲滅,偏要送他們下地獄受苦?

 神既然尊重他所創造的人(按著他的形像造的),就讓他們有選擇的自由。殲滅乃表示不尊重。這樣問的人可能是被地獄永刑這個觀念困擾,所以最好請他們認真研究基督教是否真理,而不要停留在反感或懼怕的地步。況且,神有最終的主權,人是受造的,不能和祂爭辯。

 

14)信耶穌是為了「上天堂」,豈不是功利主義?

 講這樣話的人似乎是「自鳴清高」,實際上是驕傲。上帝若有一份禮物送我我們,我們是什麼人,豈可不屑接受?豈能對祂說﹕「上帝啊,我不需要,你留著罷。」?我們都應該趕快謝謝祂,然後馬接受祂的美意。

 

15)基督徒常說﹕「因信稱義,不靠自己的功勞」,但是「接受耶穌做救主」是一個人自己的決定,豈也不是功勞嗎?

 「接受耶穌做救主」是態度上的轉變,是一種心態,不是工作、不是行為、沒有功績。正如有人送你禮物,你懂得伸出手接受,算得上是自己的功勞嗎?是因為你夠聰明嗎?

  

(五)基督徒和教會

 

1)教會內有很多偽君子。 

無可否認,教會內的確有很多偽君子。基督徒遇見這樣的責難,應該首先承認並向提出問題的人道歉。可是,一般人都喜歡留意壞事,卻不喜歡看好事。教會內實在有一些假基督徒(沒有生命的)。人若是有生命的真基督徒,他必然在生命上有改變,但他們仍然是在學習長進的階段中,還未達到完美的地步。事實上,基督徒都不斷在學習,有一些人長進得快,有一些人長進得慢。真正的基督徒多多少少是應該有進步的。所以,當你遇見一個行為不良的基督徒時,他或她在未信耶穌之前,可能是更差勁,請你給他一點時間,希望他能更長進。何況,聖經告訴我們,人應該要求自己,不是要求別人。(不要只見人眼中的刺,而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

 

2)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交朋友,都是為了要叫人做基督徒的。

 基督徒認為信耶穌上天堂,是人生最重要的事。他們把你當作朋友,才憑愛心勸你。基督徒勸人信耶穌,並沒有得到任何傭金之類的物質好處。再者,任何宗教的虔誠信徒,都會有同樣的表現。從前的回教徒一手拿可蘭經,一手執劍,就是一個好例子。所以,傳教並非基督徒獨有。

 

3)為什麼基督教有這麼多的宗派(denominations)?這是否顯出基督教是一個分裂和競爭的宗教?

 基督教中出現不同的宗派,很多時候不在於信仰,而是方針、習慣、崇拜風格等的問題。這些組織的起源是由於歷史和環境因素,一般都不是信仰的問題。例如在某時候、某地點,有一群基督徒,因為當時實際上的的需要,開始了一個聚會。當聚會人數愈來愈多,經過一段時日,她慢慢變成一個龐大的組織;而這個組織,因有她自己的習慣和特點,於是成為一個宗派。

 誠然,有一些「宗派」的信仰是錯的(例如摩門教和耶和華見證人)。他們不能算是基督教中的一個宗派,應該稱為異端。可惜,這些異端並沒有和正統的基督教分離,仍然留在「基督教」中,亂人耳目。

 

4)基督徒非常排斥其他宗教,為何不對所有宗教寬容(religious tolerance)?

 基督徒並不迫害其他宗教信徒,容讓他們有選擇宗教的自由,這是我們的寬容;但是,如果說,宗教寬容就是認為相信什麼宗教都是一樣的,那不是寬容,是糊塗。

 事實上,真正的宗教寬容並不存在,所謂宗教寬容,不過是一種政治性口吻。例如,天主教稱自己是唯一的真教會;摩門教教主說,所有宗派都是腐敗的;耶證說,他們是上帝的唯一導管;伊斯蘭教敵視基督教。新紀元人物雖自稱寬容,其實他們只能寬容某些宗教,如佛教和印度教,又或者說,他們只寬容那些高唱「宗教寬容」的,否則他們都不寬容,尤其不能寬容基督徒。由此可見,基督徒不過是誠實,不怕得罪人,所以承認耶穌是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和「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徒四12

 

5)教會歷史上充滿流血殺人的事件,例如十字軍(Crusader)、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沙連殺女巫事件(Salem witch)、宣教士破壞當地的文化和剝削當地的人、教會協助希特拉迫害猶太人。基督徒怎樣解釋這些事情?它和基督教愛的教義怎能協調?

 以神名義做的事,不等於合神的心意。天主教教皇也為這些事情道歉過。其次如十字軍事件,和沙連殺女巫事件,當時的動機並非純粹是宗教的,它們還滲雜了個人的和政治的原因,這是歷史可以告訴你的,所以不能完全歸罪於基督教。宣教工作常和帝國主義擴張同時發生,因為環境比較方便宣教士進入之故。但是,侵略其他國家並非宣教士本身的作為。當然基督教信仰有改變文化的作用,正如基督教信仰能改變人。如果沒有其他原因摻雜,這些影響和改革應該是好的。所以,無論天主教或基督教都做了很多好事,例如到處設立醫院、學校、孤兒院、提倡平等之類。但為什麼沒有人提起這些事,而只宣傳那些不好的事情?這是否有點不公平?

 

(六)哲理

 

1)什麼是真理?有沒有絕對的真理?有沒有絕對的道德?

 現代人是迷失的一代,所以很多人高唱沒有絕對真理,一切事情都是相對的。雖然,有一些事情是相對的,例如西餐好吃還是中餐好吃,但有一些道理是絕對的,例如一加一等於二、人人都有一死、人心都有基本道德觀。這都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道理。美國公立學校雖然不主張教導學生道德,但聽說近年有人提出一些基本的道德,如誠實等,可以教導學生。這好說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承認世界是有絕對真理、絕對道德的。基督徒知道真理在那裡,因為「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神「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

 

2)有人覺得神不應該是這樣的神,或者神不應該這樣做。(例如說,神不應該罰人下地獄,或者神不應該讓嬰兒死亡等等。)

 很多人憑自己的想象,和根據他們的背景,製造一個合他們心意的上帝。可是,神並非我們構想的產品,也不是眾人投票的結果。祂的存在和祂的屬性都是客觀的事實,所以,我們只能從神的啟示去認識祂。況且,如果祂是神,人就無法限制祂,只能順從祂的決定,否則祂根本不是神。

 

3)為什麼世界上有這麼多的宗教?

 這是一個很常見的問題,因為世界上確實有很多不同的宗教,叫人感到無所適從。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知道無論古今中外,人都有宗教傾向,雖然科學進步,但人心沒有改變。這證明人心需要尋找上帝,以致人憑自己的聰明和想象,為自己製造上帝。但這只有基督教是神尋找人,而不是人尋找神。其次,還有一個不能忽略的原因,就是魔鬼也趁機會製造鷹品,混淆視聽,叫人找不到真神。

 

4)所有宗教都能幫助人認識神,條條大路通羅馬。(相似的問題是﹕我什麼宗教都相信。)

 這問題和「宗教應該互相寬容」一題很接近。但世上沒有真正寬容的宗教,各宗教都稱自己是唯一的道路。有人認為,各宗教好像盲人摸象,各自得到一點真理。但事實上,他們並非各自得到一點真理,他們所「得到」的,可能是完全相反或矛盾的道理。例如,一個說有天堂地獄,一個說是輪迴;一個說耶穌是神,一個卻說耶穌不是,安拉真主(Allah)才是。所以,怎麼可能條條大路通羅馬?因此,沒有人可以什麼宗教都相信,這話不可能是真心話,只是敷衍的話吧了。

 或者有人說,上帝可能以不同的形式向不同的人顯現。例如以菩薩的形式向中國人顯現,所以中國人信佛教;又以耶穌的形式向西方人顯現,所以西方人相信耶穌(基督教和天主教)。然而,這樣就等於說,上帝到處撒謊,到處製造紛爭。這樣的上帝值得敬拜嗎?是否有證據,證明祂真是這樣的一位上帝?

 

5)為什麼只能相信耶穌才可以天堂?基督教的教義太狹窄了!

 不錯,基督教確實是這樣自稱(約三18、徒四12、羅六23、加一8)。但事實上,所有宗教都是狹窄的,前文已經解釋過。如果所有宗教都自稱真理,人就只能請他們把憑證拿出來,和基督教互相比較,看誰使人信服。

 

6)信仰是受傳統和文化約制的, 例如在美國的,都是基督徒;而中國都是佛教徒;印度則是印度教;中東的,都是回教。

 在某程度上,這話可能是對的。例如在基督教國家中,應該比較多基督徒。但如果細心觀察,事情卻不一定完全是這樣。例如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不見得其中的「基督徒」都是真心的,有很多是掛名的,不過是文化教徒;在中國,有很多人也是入鄉隨俗的拜菩薩,不一定是真心虔誠的佛教徒。所以,文化約制只能產生文化教徒,宗教只是這些人的傳統而不是信仰。

 反之,在非基督教的國家中,基督徒很可能都是相當真誠的。例如,在回教國家中,信耶穌會受很多迫害,所以,除非這個人非常真誠,否則他不會信耶穌。當然,這是概括性的講法不一定準確,但真正準確的數字也沒有人知道。

 

7)一個宗教之所以流行,是因為她被統治者利用來跫固自己的政權。

 這樣講實在有一點偏見,因為沒有客觀的統計數字可用作支持。基督教開始的時候是被當時的政府迫害的,卻在迫害之下流行和增長;後來才被君士坦丁承認。雖然基督教在歐美,傳統上被承認,可能因此幫助她的增長,但在世界上很多其他地方,例如在中國大陸,基督教常遭受迫害和壓制,但卻繼續增長。

 

8)如果除掉表面上的一些不同,其實所有宗教都在講同一位上帝,她們都是勸人為善的。 

這是一些不明白宗教的人所講的話。其實,各宗教都有不同的教義,至少,在她們當中有一神宗教、多神宗教、泛神宗教等等。佛教所信的佛並不是神,不過是一位「覺悟者」。所以,各種宗教不可能傳講同一位上帝。雖然各宗教似乎都在教導人行善,但是他們的道德標準是不同的;有主張多妻的,有主張一夫一妻的;有些殺人獻祭,但其餘大部分,都不能接受殺人獻祭之事。

 

 (七)心理

 

1)基督教(或任何宗教)只適合一些軟弱的人,和一些需要依靠別人的人,所以,教堂內女多男少。

 其實,人人都是軟弱的,人人都需要神。可是,並非每一個人都了解這個事實。如果有一天,當人患上癌症,或者面臨失業,他就明白了,知道自己並不是那麼剛強。然而,問題不在乎軟弱與否,乃在於﹕如果神真的存在,聰明的人也需要認識祂。但是,為什麼有這麼多的人,覺得自己不需要神?答案是﹕也許,神只憐憫那些謙卑的人吧。

 已故的寇世遠監督提出了一個非常精警的答案。他說﹕「為什麼教堂裡男少女多?答案應該到監獄去找﹕監獄裡男多女少。這樣,我們就知道了。」但是,也許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講這一句話,因為女性比較軟弱,易於謙卑,所以易於接受宗教信仰。聖經說﹕「神卻……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林前一27

 

2)信什麼都無所謂,只要真誠便可。

 真誠和真理是兩回事。很多人雖然真誠,卻犯錯誤。例如,賓拉登,和中東那些人肉炸彈也都很真誠,但真誠不等於做得對。正如聖經所說﹕「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十六25)所以,真誠不能作為鑒定真理之途。

 

3)宗教的事情,信則有,不信則無?

 這樣等於說,所有宗教都是假的,只是心理作用而已。但是,基督教有客觀證據,本書已經詳細討論過。這樣說話有點不負責任,敷衍失責,一竹竿打盡所有宗教,因為從沒有人細心去研究過,證明所有宗教都是心理作用,信則有,不信則無。不但基督徒不能同意這說話,恐怕其他宗教信徒也不能。

 

4)信耶穌是否只是心理作用?事實上,信仰的本身就是心理作用。 

這問題和前述的問題非常相似。當然信仰可以大大影響人的思想、感覺、心理,但是信仰卻不是心理作用。如果信耶穌只是心理作用,一個人遲早會清醒,因為他的理智會警惕他。此外,基督教有很多客觀證據,不是「心理作用」一句話就可以抹殺的。

 

5)神是人創造的,正如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說,人按著自己父親的形像創造上帝,所以上帝只是人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wishful thinking)。

 根據聖經,神的屬性和人大有分別,所以他不可能是人的想象。如果祂是人想象的產品,人就不會因為祂的屬性,而產生這麼多的問題(例如人常說,神不可能同時是全知,又讓人有自由意志)。其次,本書已經提出很多辯證神存在的論證,可見神不是人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佛洛伊德是個無神論者,很多人都說,他創造心理治療的最終原因是為了推翻基督教。

 

 



[i] Norman Geisler, Christian Apologetics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76), p. 229. [ii] Ibid., p. 231. [iii] Jay Tolson, “Is There Room for the Soul?” U. S. News & World Report, Oct 23, 2006, p. 63.

 

 

 

回《為真道爭辯》主頁

回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