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真道爭辯》上冊
附錄四
總結《為真道爭辯﹕可信憑據》的邏輯步驟
張逸萍
Q﹕有神嗎?
A﹕有。
Q﹕怎樣知道?
A﹕上帝的存在可見於﹕
1。目的論(從創造得見)
2。道德論(從人心的道德律得見)
3。宇宙論(從宇宙來源得見)
(參見「辯證有神的方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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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哪一類的神最可信?
A﹕一神。
多神、泛神、及其他,都不是最高的創造主,所以都不值得敬拜。
(參見「各種上帝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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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一神宗教中,誰曾經自稱為神?誰的自稱可信?
A﹕只有耶穌的自稱可信。
Q﹕為什麼?
A﹕
1。祂自稱,不是別人將他封神。
2。聖經的見證、舊約的預言。
3。與其他自稱為神之人比較,祂的憑證最多﹕
a。祂的神蹟
b。祂的復活
c。道德教訓和智慧
d。只有祂應許永生之道
結論﹕只有耶穌的宣稱值得相信。
(參見「耶穌是真神」和「復活見證基督是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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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神可以不到世上來。
A﹕祂應該派先知來傳話。
Q﹕那麼,一神宗教中,哪一本經典自稱為神的話?
A﹕聖經,可蘭經,摩門經,還有東方閃電的書籍等。
Q﹕這些書籍中,那一本可信?
A﹕聖經。
Q﹕為什麼?
A﹕
1。從考古學的發現,可見聖經不是虛構的。
2。從聖經的獨特性,可見聖經是一本超自然的書。
3。從聖經預言的應驗,可見聖經的作者是真神。
4。從聖經流傳的可靠,可見我們今天的聖經仍和原來的一樣。
5。《可蘭經》《摩門經》等等自稱「神的話」的書籍,都拿不出這樣的憑證。
結論﹕聖經中之神是真神;聖經是祂的話。
(參見「聖經可信」上、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