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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真道爭辯》中冊

第十二章

摩門教

 

張逸萍

 

 

 

      摩門教(Mormonism)給人的印像甚佳,摩門教徒比基督徒更像基督徒,衣冠整齊,彬彬有禮。一般摩門教徒不但成功富有,而且道德高尚,不抽煙、不喝酒、更戒絕咖啡和茶。他們非常注重家庭,通常有很多小孩子。每星期都有家庭晚會,而且教會更提供家庭晚會的資料,讓父母可以幫助孩子們認識摩門教的道理。此外,摩門教的教堂富麗堂皇,教會的財產可比美《財富》雜誌所選的五百間大公司(Fortune 500)。二百年前,他們開始的時候,只有三十個會友,但現在已超過九百萬信徒,而且繼續增加。他們十八九歲青年人都奉獻一兩年時間去傳教。當這些傳教士來拜訪你的時候,他們會很誠懇的告訴你,他們也是基督徒,而且是來傳講基督耶穌福音的。可是,那是真的嗎?

 

起源

  摩門教的奠基者是斯密約瑟(Joseph Smith Jr.),1805 年生於美國,自幼家居紐約州曼徹斯特村(Manchester, New York)。

 根據他的《無價珍珠﹕斯密約瑟的寫作》,當十五歲的時候,他居住的地方有一個宗教復興。各宗派都在爭取教友,使他感到十分困惑。但他讀到聖經雅各書一章五節﹕「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 神,主就必賜給他。」於是他明白,他可以去求問神,所以他跑到叢林中向神禱告,沒想到天父和耶穌這兩位神向他顯現,並禁止他參加任何宗派,因為他們的教條都是可憎的、傳道人都是腐敗的。「我所得到的回答是他們之中沒有一個我應該加入的,因為他們都是錯的;並且對我講話的那位說所有他們的教條,在祂看來都是可憎的;那些宣講者們都是腐敗的;並曾說:『他們口頭上親近我,心卻遠離我,他們以人的吩咐作教義教人,雖有敬神性的形式,卻否定神性的權力。』」(二14-19

 過了幾年,天使摩羅乃(Moroni)向斯密顯現,幫助他找到後來被翻譯為《摩門經》(Book of Mormon)的金頁。據說這些金頁上的文字乃是所謂「改良埃及文」,但斯密約瑟只有小學程度,怎懂得翻譯這些古代文字呢?根據他的自稱,他是使用和金頁一起來的「烏陵和土明」翻譯的。﹕「他是從神面前派到我這裡來的使者,他名叫摩羅乃;他告訴我神有一件事工要我去作……他說有一部被貯藏起來的寫在金頁片上的書,記載著此大陸的昔日居民的事蹟和他們的來源。……烏陵和土明--和頁片貯藏在一起……為了翻譯這部書的目的而準備這些寶石。」(二2730-35他翻譯所得就是今天的《摩門經》。

 斯密約瑟更自稱,1928年,施洗約翰向他和友人考得里奧利佛(Oliver Cowdery)顯現,並按立他們為亞倫等次的祭司。當時他們二人互相施洗,然後二人得著聖靈和預言等力量。

 根據摩門教傳統,彼得、雅各和約翰後來再向二人顯現,並按立他們為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1]所以,當摩門教會成立時,斯密約瑟認為自己得到啟示,「被稱作先見,翻譯者,先知,耶穌基督的使徒,教會的長老。」(《教約》廿一1

 1831-1844 年間,據說為了準備在地上再建立耶穌基督的教會,及領導這樣組成的教會,天使再向他多次顯現,和啟示各種教義,然後集合成《教義和聖約》(Doctrine & Covenant,以下簡稱《教約》)。[2]

 1830年,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簡稱 LDS)在紐約州正式成立,後來搬到伊利諾斯州羅湖市(Nauvoo, Illinois)。斯密因與當地市民相爭而入獄,最後死於監獄槍戰中,年38歲。第二任領導人楊百翰(Brigham Young)帶領大部分會員移居他們的「錫安」——猶他州鹽湖城(Salt Lake City, Utah),成為現在人數最多,最正統的摩門教。此後,斯密的妻子和兒子,因為反對多妻的做法,留在密蘇里州,成立「重組末世聖徒教會」(Reorganized LDS)。歷史上雖有其他摩門教派別出現,但仍以這兩個派別為主。

 

信仰權威

 歷史告訴我們,如果任何權威與聖經相提並論的話,聖經就會退居次要的地位,而教義也會因此改變。摩門教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摩門教信仰的權威是從五方面而來﹕

 

(一)歷代摩門教先知所得的啟示

摩門教徒必須接受他們當代先知(總會長)對聖經和教義的解釋。《教約》廿一章4-5節說﹕「你們,即教友們,要留意,當他 [先知] 接受了他所給予你們的一切話語和誡命,又在完全神聖中行走於我面前;你們要以充分的忍耐和信心,接受他的話語,如同從我自己口中接受一樣。」

 

(二)《摩門經》

 1)來源——正如以上所述,天使把斯密約瑟帶到克謨拉山(Hill Cumorah),並掘到四套金頁,同時並有幫助翻譯用的烏陵和土明。根據最致力研究摩門教的譚納夫婦(Jerald & Sandra Tanner[a]的見解,當時有流行尋寶的風氣,並且使用窺視石(peep stone)來幫助尋找寶藏的地點。根據其他記錄,斯密約瑟從小已經懂得使用法術尋寶,甚至因此遭受控告。他的朋友也說,斯密約瑟在翻譯時,把他的「觀看石放置帽中,把他的臉埋在帽上,擋著光線進入,然後他就在黑暗中看見一度靈光,一塊像是羊皮紙似的,上面寫上字,就會出現。」斯密約瑟的妻子也證實了這樣的翻譯過程。此外,還有證人說,「當斯密約瑟翻譯的時候,那些金頁不一定在他身旁。」[3]就這樣,他終於將金頁翻譯成《摩門經》。

 在斯密約瑟翻譯工作中,沒有人看見過這些金頁,據說是因為這樣才可以保護這些金頁。翻譯之完成後,有十一個人自稱曾見過金頁,首先看到的三位是在祈禱之後,由天使展示的(所以也可說是在異像中看見)。這些人事後有幾位離開了摩門教。[4]

 金頁如今在何方?沒有人知道,摩門教外的人都說「丟掉」了,但根據摩門教的正式講法是﹕「天使取回去」。斯密自稱天使吩咐他極小心保管,所以他不能隨便讓任何人看。[5]

 

2)內容——《摩門經》記錄了一段從來沒有人知道,與及現在也沒有人能證實的「歷史」。書的內容大概是這樣﹕

 那是關於一個大約於公元前 600 年離開耶路撒冷的家庭的後裔的。這家庭的父親李海受靈感召要逃離這座註定要遭遇悲慘毀滅的城市。因此他們建造了一艘船,全家橫渡海洋而在美洲大陸的某處登陸。從這個家庭中崛起了兩個民族,通稱為尼腓人(Nehpite)和拉曼人(Lamanite)。一般說來,尼腓人是一個敬畏神的民族,而拉曼人則大都是邪惡的人。

 他們的歷史記錄著,先知和祭司們已教導他們正義的原則,及為他們施行了救恩的教儀。最值得留意的是,耶穌在復活後訪問了這些人民,應驗了記載於約翰福音中的祂所說的話﹕『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個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祂把祂曾經在巴勒斯坦所教導的原則教導他們,又在他們中間設立祂的教會,賜給教會領導人祂賜予耶路撒冷十二個使徒的同樣的權柄。

 這些人民遵循基督的教訓,生活於和平與幸福中有好幾代。後來他們就變為邪惡了,不顧先知們的警告。這些先知們中有一位叫摩門,保存了該民族的年代史,記錄中他在金頁片上,這記錄交給了他的兒子摩羅乃。在尼腓民族被拉曼人消滅時,摩羅乃逝世前,把記錄埋藏於克謨拉山中,就是大約十四世紀後斯密約瑟得到它們的地方。今天美國的印第安人中,發現了拉曼民族的遺裔。[6]

 誠然,基督徒難於相信,耶穌在門徒看見祂被雲彩接去之後、升天去見天父之前,開了一個小差,跑到美國大陸去探望祂另一群羊。除了聖經沒有這樣的記載之外,《摩門經》中的「耶穌」的教導也不符合聖經。

 除了這一段主要的歷史之外,《摩門經》也記載了據說是巴別塔時代,當人的口音被變亂的時候,移居美國的耶銳特人的歷史,但這是比較短的一段。[7]

 

(三)《教義和聖約》

 斯密約瑟自稱天使曾向他顯現多次。這是他將所得的啟示收集而成的書。其中包括摩門教是「唯一的…真…教會」(一30),與及對煙酒和飲食方面的指導(八十九5-18智慧語),和必須十一奉獻(六十四23)等等。

 

(四)《無價珍珠》(Pearl of Great Price

 這是斯密約瑟的其他著作,包括《摩西書》和《亞伯拉罕書》等。斯密有一次購得一具木乃伊和與之同來的古卷,他認為是亞伯拉罕在埃及時所寫的書,於是把他翻譯成《亞伯拉罕書》。1967年,這古卷被人找到,並被專家們鑑定為古埃及時死人陪葬用的《死亡之書》,內容是一些迷信和祝福的說話,與亞伯拉罕完全扯不上關係。斯密約瑟「從神來」的「翻譯恩賜」,於是真相大白。[8]

 

(五)聖經(?)

 摩門教認為聖經的「寶貴部分」被基督教「拿走了」(《尼腓一書》十三2629),而且聖經並不包含上帝所有的話(《尼腓二書》二十九6-10)。斯密約瑟宣稱聖經翻有譯錯,所以他從新翻譯聖經。

 斯密約瑟的《靈感譯本》(Inspired Translation)是基於英王雅各譯本(KJV),他刪去雅歌,又更改了多處經文。他本人並不懂希臘文或希伯來文,所以他不是翻譯,而實在是篡改。所修改的經文,多與教義有關,例如﹕「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羅四16),被改為「本乎信心和工作」。[9]由於現在有死海古卷和各種手抄本的研究,所以顯出《靈感譯本》只是一個笑話。說來有趣,今天摩門教用的是英王雅各譯本,而不是《靈感譯本》,現代摩門教徒會告訴你,斯密約瑟的聖經翻譯還未完成。[10]其實這不足為怪,因為耶穌曾說,「…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太五18)。

 

世界觀[11]

mormon-progress



(一)未有世界和人類之前

 摩門教相信人有一部分不是被造的,而是早已存在的有知覺物(Pre-existing intelligence),但不是靈魂。上帝伊羅欣(Elohim)本來是一個人,他因為認識真理,服從真理,所以得高陞為神。這位多妻的天父和他的天母們,藉著這些存在物,生了很多靈體的兒女。耶穌是他們的長子,而另一位靈體兒子是撒但,人類歷史上的眾先知也在其中,你和我也在其中。

 

(二)人類、世界和撒但的由來

 據說天上是一個美麗和榮耀的家園,但伊羅欣為了要給這些靈體兒女一個像他一樣,可以高陞為神的機會,所以創造世界,並準備靈體成為有肉身的人去居住,給他們機會,讓他們證明自己能選擇善行、克服邪惡。但是,他預知人類會墜落,所以上帝召開天上會議,擬定解救的辦法。

耶穌建議自己成為人類的救主,將人類的罪加在他身上,但是各人必須自己選擇服從天父。撒但也自願做救主,但是他拯救人類的辦法是奪去人類的自由意志,以至全人類得救。

 撒但的意見不被接納,於是天上發生了大戰爭,撒但和三分之一附從的靈體被趕逐離開天上,並且被咒詛永遠不能有肉體;那些依從耶穌的靈體,以後就誕生為白人,其他中立的靈體成為黑人(摩門教現在已經放棄了所有種族歧視的教義)。第一個到世上的靈體是天使米迦勒,就是聖經中的亞當。撒但也來到地球上,但是牠沒有肉體,仍是靈體。

 總而言之,摩門教認為,人活在世上必須相信耶穌,且在生活中證明他有能力擇善棄惡,這就是神讓靈體到世上來的目的。

 

(三)死後的世界

 有骨有肉的人死後,義人的靈魂便會到樂園去,這是一個安息幸福的地方。歷史上的每位先知都在那裡領導著他那一世代的人,而教會聖職人員則繼續他們的工作,並且還繼續有家庭的關係。

 惡人則到靈魂的監獄去,那是一個受苦的地方。然而樂園有傳教士把福音傳給他們,而地上的摩門教會也會為死人施浸,所以在靈獄中接受福音的人仍可以得救,和有學習並遵守福音原則的機會。那些接受了的人,可以離開靈魂監獄,到樂園去。

 但靈魂的監獄和樂園也不是永恒的,因為千禧年結束的時候,它也同時結束。摩門教相信末日的審判,是根據人的說話、行為、和思想受審判。審判者除了耶穌之外,還有摩門教的領袖。按照審判的結果,人會被派往﹕高級國度(Celestial Kingdom)、中級國度(Terrestial Kingdom)、低級國度(Telestial Kingdom)、和外層的黑暗(Outer Darkness)。

 那些已經接受了摩門教的人在千禧年前復活,移居天上的高級國度,得以看見神的面。在這一層天堂中也有不同的等次,那些在摩門聖殿(Mormon temple[b]中結婚的信徒,可以住在最高一層,又得和天父與耶穌基督同在。他們仍維持永恆的婚姻,繼續產生靈體兒女,創造世界,和伊羅欣一樣,可以「高陞」成為另一個世界的神。「高陞」的條件,除了在地上已經接受摩門教的福音,和在摩門殿締結婚姻之外,還需要有各種善行,例如﹕什一奉獻、參加聚會、誠實、貞潔等等。

 千禧年開始的時候,那些沒有接受摩門教的好人,或者那些在靈魂監獄接受福音的人,將住在中級國度,不能見神的面,沒有家庭關係,也沒有機會高陞為神。其他壞人在千禧年後復活,大部份會到低級國度,那些在今生和在監獄中也不接受摩門教福音的人也會到這裡來。

 最後,極少的一部份壞人則跟隨撒但到「外層的黑暗」去,就是聖經所講的「第二次的死」,這裡是最悲慘的地方,相當於正統基督教所講的地獄。

 

 

主要信仰

 (一)神 

1)三位三體

 摩門教信條第一條﹕[c]「我們信永恆的父上帝,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及聖靈」。可惜他們所相信的是三位不同的神(不是三位一體)。斯密約瑟說﹕「我一直宣稱神是一位很清楚的人物,耶穌基督是一位與父神分別得很清楚的人物,而聖靈是一位很清楚的人物也是一位靈﹕這三位成為三位很清楚的人物和三位神……祂們是多數的;誰能反駁呢?……許多人說只有一位神;父、子和聖靈只是一位神……三位在一位中……那是一個奇怪的組合。」[12]

 此外,還有很多其他的神[d],創造了不同的世界(伊羅欣只是我們這個地球的神)。將來在高級國度的摩門教徒也會高陞為神。

 但是,聖經說神是三位一體的。關於三位一體的詳細解釋,請見「附錄十一﹕三位一體的真理」。

 

2)從人進步而成

 斯密約瑟說﹕「神……是一位高陞的人,坐在那邊天上的寶座中!」[13]「人現在就正如神從前一樣;神現在怎樣,人將來也有可能是這個樣子的。」[14]可是聖經說,神永不改變,因為「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三6)。聖經還說﹕「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賽四十四6)。因此,人沒有可能進步為神。

 

3)有人一樣的肉體

 摩門教的神有「可觸摸的骨肉身體」(《教約》一三零22)。斯密約瑟說,「他的形狀像一個人——像你們自己一樣。」[15]但是,聖經說,「神是個靈」(約四24),而且解釋說,「魂無骨無肉」(路二四39)。

 

4)現在的伊羅欣神和摩門教徒將來高陞而成的神,都是有男有女,結婚生子,而且多妻。

 《教約》一三二章19-20節說﹕「假如一個男人由我的話語,那是我的律法,並藉新永約而娶妻……他們的高陞和在一切事中的榮耀,那榮耀是子孫永永遠遠的豐滿和持續。他們將成為神,因為他們沒有終止;所以他們要從永遠到永遠,因為他們繼續不斷……那時他們將成為神,因為他們有一切權力,天使們順從於他們。」聖經裡完全沒有這一套胡言。

     

 5)伊羅欣、耶和華、耶穌

現在任何活躍的摩門教徒,都會告訴你,舊約的耶和華就是耶穌,而這位耶和華/耶穌的天父叫做伊羅欣。二者都有血肉的身體,但這不過是二十世紀摩門教的教導。如果研究從前摩門教的教導,包括斯密約瑟的,他們都說﹕耶和華就是伊羅欣,耶穌就是耶穌。[16]

      可惜摩門教並沒有注意這些字的來源,所以鬧出這樣的笑話。有關「耶和華」一名的來由,請見「附錄十二﹕耶和華(Jehovah)名字的來由」。

 

(二)耶穌

 正如上文已經解釋過,摩門教相信耶穌是人類天上雙親所創造的眾子中的長子(《教約》九十三章21節)。所以,基本上和我們一樣,都是被造之物。但聖經說,耶穌不是被造物,祂且與神同等﹕「道[耶穌]就是神……萬物是藉著他做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一1-3),「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西一15-16)。如果所有被造的都是祂造的,那麼耶穌就不可能也是被造的。而且,聖經記載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就更表示耶穌和神同等。

 摩門教認為,撒但也是天父的另一個兒子,所以耶穌和撒但本為兄弟。可是,聖經說撒但乃是墜落了的天使﹕「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賽十四12)。

 

(三)人

 正如以上提及,人有一部分是自然早已存在的有知覺物質,而不是神所創造的。天父伊羅欣和天母將之造成天上的靈體兒女,然後又在地球上為這些靈體預備肉身。然而,聖經說神的創造乃從無變有(創一),而且人全由天父所造﹕「我的肺腑(NIV inmost being)是你所造的」(詩一三九13),「造人裡面之靈的耶和華」(亞十二1)。所以,沒有任何部分不是祂所造。

 在摩門聖殿內結婚的摩門教徒,如果保持良好表現可以在高級國度高陞為神。可是聖經說,只有一位神,而且神自稱「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賽四十四6)和「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賽四十三10)事實上,「變為神」是撒但自己的念頭,牠曾說,「我要與至上者同等」(賽十四14),這也是牠對亞當夏娃的哄騙﹕「…你們便如神…」(創三5)。

 

(四)罪

 摩門教對罪有一些很特別的觀念。

 《無價珍珠﹕摩西書》五章11節﹕「他的妻子夏娃聽到這些事而高興,說:假如沒有我們的違誡,我們便決不會有子孫,決不會知道善惡,和我們的救贖的歡樂,以及神賜給一切服從者的永生。」所以﹕

 1)人犯罪是神的旨意,是必須的。但聖經說,神「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後三9)。

 2)如果亞當夏娃沒有犯罪,他們就不會有後裔(《摩西書》五11),但是,人類有後裔乃因為人類犯罪,招來肉身的死亡,所以生養兒女是神的命令。

 3)世人犯罪之後,才能有分別善惡的能力。可是,聖經強調,分辨善惡是要靠神的話﹕「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6)。

 4)因為亞當墮落了,纔能有快樂,所以摩門教相信,犯罪可以帶來祝福。但是聖經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遠離神的人」(弗二1-13),「你因人的罪惡,懲罰他…」(詩三九11)。

 摩門教信條第二條﹕「我們相信人為自己的罪而受懲罰,並不是因亞當的違誡。」正如很多異端一樣,摩門教拒絕原罪的教義,但他們相信亞當的罪帶來肉身的死亡,而非帶來全人類的罪性。但是聖經卻說,「因一人[亞當]犯罪…因一人的過犯,死就…作了王…因一次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五16-19)。

 

(五)救恩

1)得救和高陞

上邊提到,人死後按著他有否接受摩門教和是否行善,被送到「高級國度」「中級國度」「低級國度」,只有絕少一部分不得上這「三層天堂」中的一層。摩門教「天堂有三層」的教義乃是根據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對復活形體的形容。[17]此外,他們的救恩觀基本上是普救主義,因為他們誤解「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二10-11)這段經文,所以說人人都得救。

摩門教認為「所有的人都是救恩的繼承者……甚至繼承低級國度的人都『將成為救恩的繼承者』次,就很容易瞭解末世聖徒之間的一句格言﹕『沒有超昇的救恩就是罪罰』。」[18]換言之,基本上,人人都會「得救」,問題只在於能否高陞,而高陞則是行為(受洗、按手、行善等)的報酬。

 由此可知,摩門教認為有兩種救恩﹕普通救恩和個人救恩。上邊已經解釋過,除了極少數的人之外,一般非摩門教徒都可以藉著基督的救贖,在復活後進入中級國度或低級國度,就是普通救恩。此外,另有一種個人的救恩,就是人在復活後能進入那一個國度就全憑個人的功績,即使能夠進入高級國度的摩門教徒,也會因善行和努力而被送到不同的等次。可是,聖經並沒有兩種救恩的區分,而且聖經說,「因為他[基督]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

 所以,摩門教認為,基督的救恩只是一個基礎,叫人可以因守律法而得救,正如摩門教信條第三條﹕「我們信由於基督的贖罪,所有人類都可以藉著對福音的律法和教儀的服從而得救。」《摩門經》說﹕「在我們做了一切我們所能做的事以後,我們纔靠著恩典而得救。」(《尼腓二書》廿五23)意思就是說﹕先信了耶穌,然後你的善行才有意義,如果沒有耶穌的救贖,人即使有善行、也接受教儀,仍然是沒有用的。然而,聖經強調因信稱義,人的得救與行為無關﹕「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十一6)。

 換言之,摩門教確實是相信因行為得救。《教約》說﹕「由遵守誡命,他們才能被洗清他們一切的罪。」(七十六52)這就剛剛和聖經相反﹕「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或者我們也可以說,摩門教對「得救」有一個不同的定義。

 

2)得救的教儀

 叫人得救的「好行為」當然不只是良好的品行,也包括接受摩門教的宗教禮儀,其中受浸是得救必需的一個手續。摩門教信條第四條﹕「我們信福音首要的原則和教儀為﹕第一,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第二,悔改;第三,為罪的赦免的浸沒洗禮…」。《摩門經》也說﹕「凡相信我並受洗的必得救……凡不相信我和不受洗的,必被定罪。」(《尼腓三書》十一33-34

 可是,聖經說﹕「這水所表明的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彼前三21),受浸只是一個歸入基督的宣告(加三27),並以信心接受與主聯合這事實﹕「受洗歸入基督…歸入他的死…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六3-5),聖經有一個極好的例子,就是當十字架上的強盜接受主的時候,他並沒有受洗,但耶穌卻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3)。可見受洗的本身與救恩無關。

 摩門教也相信受洗後因按手典禮而獲得聖靈。信條第四條﹕「…福音…的原則和教儀…第四,獲得聖靈恩賜的按手禮」。但是聖經指出,聖靈是因著信加在信徒身上為印記,無需按手﹕「信了基督…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三14)。

 

3)附帶的問題

 概然相信受浸是得救的條件,摩門教為了解決那些沒有機會接受摩門洗禮之人的問題,他們相信為死人受浸是有效的,而且是必需的;因此,可以為他們舉行各種儀式。摩門教的一本解釋基本教義的書說﹕「在聖殿中,我們可以為那些去世的人接受這些高陞必備的教儀。」[19]所以,他們盡量去追尋自己的家譜,而代替已死的親人受浸是摩門教一向以來的主要工作。他們這這方面的聖經根據是「那些為死人受洗的」(林前十五29)。然而聖經強調救恩乃是個人的事情,別人是不可能代替的﹕「一個也無法救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詩四九7-8

 正如上文的解釋,摩門教認為,人死後在靈魂監獄裡面仍有接受福音的機會(這是他們對「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彼前三19)的誤解),而且絕大部分人都可以得救(對腓二10-11的誤解)。但聖經卻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九27)和「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2),可見聖經並沒有說,人死後仍有機會接受救恩。

 到此為止,人可以按邏輯推理說,接受摩門教與否,無關重要,即使她的教義正確,現在不接受,將來仍有機會。根據他們的教導,福音派的基督徒可以到中級國度去,況且「三層天堂」都是非常美好的地方,那又有何防?我必須一提,如果你是一個女性,好像筆者一樣,你會選擇到中級國度,也不願意到高級國度,因為那裡是多妻的!(多妻的地方怎麼可能是天堂?事實上,無論是男士、是女士,都不可能認為它美好。多妻的天堂,不過是罪人的想像而已。)

 

組織

  摩門教信條第五條﹕「我們信人必須藉著預言和具有權柄之人的按手禮,蒙神召喚,才可以傳講福音和執行其教儀。」第六條﹕「我們信存在於原始教會中的同樣組織,即有﹕使徒,先知,牧師,教師,祝福師等」。

斯密約瑟自稱曾被按立成為兩種等次的祭司,所以直到今天的摩門教男性[e]仍被按立為﹕

 1)亞倫等次聖職——良好的十二歲男孩可以被按立為執事,他的責任是傳遞聖餐和招待等。十四歲按立為教師,負責訪問教友家庭和教導別人等。十六歲為祭司,可以為人施洗等。

 2)麥基洗德等次聖職——這是比較高等次的職位。十八歲良好男性可以被按立為麥基洗德等次祭司,他們是支會的長老,負責教導,並有為他人按手的資格。

 在此一提﹕如果有人告訴你,他是摩門教的長老,他就是說,他已經滿十八歲了!

 摩門教組織的最高層是總會;總會之下按地區分為支聯會(Stake);支聯會下的每一個教堂叫做支會(Ward)。總會的會長是當代的先知。此外,還有七十員(Council of Seventy)和十二使徒,都具有「鑰權」。尤其是總會長,他主領全世界摩門教事務。支聯會則有大祭司和祝福教長。每支會按立主教負責支會的事務,此外還有長老、執事、教師。

 首先,讓我們來想一想,亞倫和麥基洗德兩個等次的祭司是否符合聖經?誠然,這兩個名字是來自聖經,但基督乃是「…永遠常存的,他的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來七24)。所以,在新約教會歷史裡,我們找不到,也不需要另一位祭司。何況亞倫等次的祭司是為亞倫和他的後代而設的(民三10),斯密約瑟和摩門教徒根本就沒有資格去當。至於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根據希伯來書,它只是用它來形容和解釋基督的工作(來九),並非一個實存的職位。誰的工作能與基督相比呢?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職位,從前被摩門教稱為「同神子序位的神聖聖職」[20],實在是褻瀆。

 還有一點,施洗約翰、彼得、雅各和約翰,與這些祭司職位都沒有關係,他們沒有權柄、也從未被按立祭司職位。聖經也沒有說,長老和執事都是祭司。

最危險的是,摩門教認為總會長是當代的先知,信徒必須接納他對教義的解釋,因為他是在替神說話。可是「神…藉著眾先知…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他兒子曉諭我們…」(來一1-2),所以新約時代實在不再需要這個先知職位。神不再藉著先知和我們講話;此外,耶穌也宣告施洗約翰是最後一個先知(太十一13)。

 最後,聖經說,「使徒、先知、牧師、教師、和傳福音的(摩門教稱為祝福師)」(弗四8-12)是新約教會的「恩賜」,而不是「職位」,因為基督「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8節),「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11節)所以,摩門教會的組織根本不合聖經原則。

 

其他信條

 (一)信條第七條﹕「我們信說方言、預言、啟示、異像、治病、譯方要知道,魔鬼也有會模仿,所以,摩門教中的這些活動有可能是從邪靈來的。現在舉兩個例說明,第一,斯密約瑟生於行邪術之家,早年經常用邪術尋寶。他用觀看石「翻譯」金頁的方法其實和邪術無異。第二,摩門聖殿不容外人進入,虔誠的摩門教徒得支會的推薦,可在其中結婚或為死人受浸,但儀式必須絕對保守秘密,否則開除會藉。根據一些已經離開摩門教的人說,這些儀式包括誓言、神秘手號、和穿著神秘內衣等;也有很多人事後見證在殿中看見已死的「親人」,其神秘處有如邪教。

 (二)信條第八條﹕「我們信翻譯正確的聖經是神的話…」。他們是指斯密約瑟所修改的聖經——《靈感譯本》。前文已討論過此「翻譯本」的問題,它絕對不正確。

 (三)信條第九條﹕「我們信神已經啟示的一切,及他現在啟示的一切,我們也信他仍要啟示許多有關神的國度重大的事」。這就是說神的啟示還沒有完成,所以在聖經,《摩門經》以外,神仍然繼續有啟示。但是,聖經表示,啟示已經完成,「…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3),而且聖經還說,「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

 (四)信條第十條﹕「我們信以色列的真正的聚集和十支派的復興;錫安(新耶路撒冷)將建立在美州大陸;基督將親自統治於地上;並且大地將被更新且蒙得樂園的榮耀」。這是斯密約瑟的預言。基督當然會親自降臨,更新大地,可是新耶路撒冷會在美州嗎?容後再談斯密預言的準確程度。

 (五)信條第十一條﹕「我們要求依照我們自己良知的指引,崇拜全能的神的特權,並容許所有的人都有此同一特權,讓他們自行抉擇崇拜的方式,處所,或對象」。這當然是摩門教為自己爭取宗教自由的宣言。事實上,摩門教對異己(尤其是基督教)並不寬容,除了自稱「唯一真教會」之外,也認為基督教「的教條都是可憎,宣講者都是腐敗的」(《無價珍珠﹕斯密約瑟歷史》二19),歷代摩門領袖都曾作類似表示,例如,1958年,麥康基布司(Bruce McConkie)稱天主教為淫婦,更正教為淫婦的女兒。[21]雖然這句話因為大受基督教的攻擊而刪除,但由此可見摩門教的態度。

 (六)信條第十二條﹕「我們相信我們屬於國王,總統,統治者…要服從,敬重和維護法律。」第十三條﹕「我們信我們要誠實,真誠,貞潔,仁愛…任何善良,優美,好名聲…我們皆追求之。」沒有人會反對這兩條信條,但是有一點值得一提,早期的摩門教徒是多妻的,眾所週知,楊百翰有二十七個妻子,而斯密約瑟妻子數目是個謎,有說兩個,有說十二個或四十八個等等。斯密約瑟在1843年宣告從神得到多妻的啟示,但1844年美國政府正式立例禁止多妻,摩門教爭取宗教自由無效,於是在1890年宣告從神得到停止多妻的啟示。雖然如此,現在猶他州仍有多妻的摩門教徒,而政府和教會也只好從寬。還有一點,摩門教徒表面上給人良好的印像,但是猶他州(75%是摩門教徒)的離婚率、自殺率、家庭暴力、和虐待兒童等的社會數字均在美國平均數字之上。(見後)原來「…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二23)。人的外貌可以藉著守法律和教育來改變,但是內心卻不是這樣的。

 

摩門教可信嗎?

 既然摩門教建基於斯密約瑟自稱被神召為先知、建立真教會,並獲賜《摩門經》,我們可以從下面幾點去考驗摩門教﹕

 (一)《摩門經》是不是神的話?

 1)如果將金頁的出現和翻譯,與聖經手抄本比較,《摩門經》實在是邪術產品。聖經現有幾千手抄本,在各大博物館展覽;而且翻譯聖經的人都是學者,熟悉希臘文和希伯來文;但斯密約瑟的翻譯只靠邪靈的幫助。

 2)如果《摩門經》是從主前 5000 年到主後 400-500 年寫成的,我們不可能找不到任何其他手抄本。但除了金頁之外,完全沒有其他手抄本出現過,也沒有其他古代美州歷史記載或文獻提及《摩門經》確曾存在過,或證明《摩門經》中的歷史是真實的。最可笑的是——天使把金頁取回!但「翻譯」工具——斯密的烏陵和土明(觀看石)卻沒有丟失,一直保存到今天! 

雖然有幾個人宣稱見過金頁,但其中幾個是在「異像」中得見,至於其他人怎樣看見,我們不得而知。《摩門經》所記載的人物(尼腓人和拉曼人)也通通「死光」!

 3)如果《摩門經》中的歷史人物是猶太人的後裔,他們大有可能使用希伯來文來書寫,而不是埃及文。況且,世界上根本沒有「改良埃及文」這一回事,而且金頁從來未曾面世,由學者鑑定其翻譯之準確程度。根據斯密約瑟的自稱,他曾將他的翻譯送到一位學者處檢查,這位教授指出金頁上的符號確實是古代的文字,而他的翻譯也是正確的,而且給了他一份「證明書」。但當這位教授知道金頁的來源,他馬上把「證明書」撕成誶塊。[22](這樣的證據也和天使收回金頁一樣可信!)

 4)《摩門經》的內容也充滿了人的想像和抄襲,例如﹕《摩門經》據稱是 5000BC 500AD 的歷史,裡面所討論的卻是各種十九世紀的神學思想和社會問題,例如當時社會的一個熱門題目是種族問題(黑白人種),《摩門經》也帶有歧視黑人的思想,它卻沒有提到黃種人的問題,因為當時美國社會並沒有什麼黃種人。

 5)最叫摩門教感到窘迫的,是《摩門經》的考古問題,如果尼腓人和拉曼人曾住在美州千多年,而且是人數相當多,文化又相當高的民族,那麼,考古學家是不可能完全找不到《摩門經》內的任何城市、人物、或物件,與聖經考古學相比,實在是相形見絀。

 考古學家高米寇(Michael Coe)說﹕「……這是一個赤裸裸的事實﹕在新大陸的挖掘中,沒有、絕對沒有任何事情,可以說服一個平心靜氣的旁觀者,正如斯密約瑟所宣稱的﹕《摩門經》是一份歷史文件……」[23]一位摩門學者也表示﹕「沒有摩門考古學這一回事……你可以研究聖經考古學,因為我們知道耶路撒冷和耶利哥在哪兒,但是,我們不知道柴雷罕拉(Zarahemla) 和滿地富(Bountiful)地(或其他的地點)在哪兒……」[24]

 的確,如果聖經的考古學證據和《摩門經》的一樣糟糕,那麼,基督徒就要問,耶路撒冷在哪兒?到底是不是真的有猶太人?他們是什麼時候「死光」的?

 根據《摩門經》中的形容,從前的摩門教徒相信,尼腓人和拉曼人是遍佈北、中、南美洲的,由於現在完全找不到證據,所以他們開始改變他們的講法,開始對中美洲的某些地區,[25]尤其是對那些紅印地安人的廢墟作猜測。[26]那麼,如果是真的話,斯密約瑟又怎可能在紐約州找到那些金頁?這個神話實在無法證實。

 最近的科學研究也對這個印地安人的藉口不利。有一篇報告表示,不但考古學家,近百年來,生物學家和語言學家都認為,所有的證據都指出,美國的原住印地安人是經西伯利亞來的亞洲人的後裔,和希伯來血統無關。此外,最近幾年,科學家以 DNA 鑒定血統來源,也同意印地安人是亞洲人的後裔,與猶太人無關。[27]

 6)很多重要摩門教教義(例如﹕人會變神,為死人受浸,和上帝有骨有肉)都不在《摩門經》內,而是在後來斯密自稱從天使啟示的《教約》中,換言之,從前的尼腓人和拉曼人根本不明白這些「重要真理」。可是,他們卻宣稱﹕「《摩門經》……這書所包含的豐滿的永恆福音」(《教約》一三五3)。

 7)基督徒會盡力保存聖經,努力找出原文,因為要確知今天的翻譯本非常準確,但是摩門教的經典卻屢遭修改。譚納夫婦在他們的著作中,引用大量證據,證明無論是《摩門經》、《教約》和《無價珍珠》,歷年來都被摩門教這裡一點、那裡一點的修改。[28]

 所以,《摩門經》不可能是神的話。

 

(二)斯密約瑟是不是上帝的先知?

 除了斯密約瑟傳講不合聖經的道理外,他並無聖潔生活(行邪術,多妻)。這兩點已經叫人懷疑他是不是從神來的先知了。然而,最重要的是﹕聖經試驗真假先知的辦法是——先知奉耶和華的名所說的預言必須成就﹕「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申十八22)可是,斯密的預言大部分都有問題,例如﹕

 1)曾預言基督於 1891 年,他八十五歲的時候再來。他說﹕「……我們要到錫安去,這是神的旨意……主來近了,大概還有五十六年,一切都要結束。」[29]他說這話的時候是 1835 年,所以他是預言 1891 年耶穌再來。他又說﹕「我奉耶和華的名預言——並要寫下來﹕直到我八十五歲,或四十八年之內,人子不會從天降臨,那就是說﹕約在 1890 年。」[30]可是,他死的時候,只有 38 歲,而耶穌到今天還未再來。

 3)預言「錫安」摩門聖殿(將來的新耶路撒冷)將在他的世代,在密蘇里州西部被建立﹕「……祂的聖徒們聚集起來站在錫安山上,那將是新耶路撒冷城的。那城將被建立,在聖殿基地開始,那地由主的手指指定,在米蘇里州的西部邊境,並且已由斯密約瑟及其他曾為主所喜悅的人,親手奉獻……那聖殿將在這一世代中被建立起來……將有一朵雲彩停留其上,那雲彩是主的榮耀,那榮耀將充滿這屋宇。」(《教約》八十四1-5)可是,直到現在,這一座聖殿還沒有出現。

 4)曾經預言美國南北戰爭,雖然南北戰爭發生了,但是預言的細節並不準確,例如「延及所有國家」和「地震,天上的雷鳴」等(《教約》八十七)並沒有發生。況且,預言的時間和南北戰爭太近,當時已經有很多人作出類似的預測,所以算不得是預言。

因此,斯密約瑟絕對不是上帝的先知。

     

(三)摩門教是否世上唯一的真教會?

 1)根據斯密約瑟的第一次異像,上帝和耶穌告訴他,所有基督教的教導都是錯的。所以上帝吩咐他不可參加任何教派,而自立教會,所以摩門教自稱「整個地面上唯一真實而存在的教會」(教約一30)。但是,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教會自使徒時代以後不久便完全腐化;更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耶穌當時所教的道理,就是現在摩門教的教義;況且聖經曾說無論任何時代,神都曾為自己留下餘數(羅十一3-5),而且「…他在教會中…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弗三21)。因此,教會不可能完全消失、完全變節,所以不必去恢復。

 2)「真教會」是不可能有錯誤教導的,如果她的教導是真的,何以今天的摩門教徒否認了很多從前楊百翰的教導?

 楊百翰從前很多教導都已經被現代的摩門教否定,譬如「亞當就是伊羅欣上帝」、「亞當和馬利亞生耶穌」、「流血贖己罪」,和認為耶穌是多妻的,而且迦拿的婚筵是耶穌自己的婚禮。[31]這些都是叫現代摩門教教徒尷尬的道理。

 對摩門教有所認識的人都知道,她的多妻教義是在 1890 取消的。1978 年,她又把所有歧視黑人的教導和規則刪除。[32]由此可見,這些都只不過是一些迎合時代的做法,不是真理。從神而來的真理絕不會改變。

 3)從猶他州的社會數字顯示,摩門教信徒不比一般人聖潔。根據鹽湖城的報章報導,猶他州的盜竊案是全國最高的,家庭暴力、離婚率、自殺率都在國家平均之上。[33]

 

(四)摩門教背後的靈是不是出於神?

 摩門教教徒最後的一招就是請你為《摩門經》的真實性祈禱﹕「…假如那是對的,我就使你在心胸中燃燒;所以,你將必感覺那是對的。」(《教約》九8)意思就是說《摩門經》若是真的話,祈禱後,神會叫你心中有一股火熱的感覺。關於這一點,我們需要留意兩個問題﹕

 a)主觀經歷——筆者曾經請教一位批判摩門教的美國基督徒,問他如何回答這個「心中燃燒」的「證據」。他回答說﹕「告訴摩門教徒,你也這樣禱告了,但是神告訴你,《摩門經》是假的。」這樣聽來好像一個笑話,但卻說明了一件事﹕「心中燃燒」是一個主觀經歷,不足為證據,並不可靠。

 b)來源可疑——靈異事情不一定出於神,有可能出於魔鬼。但無論出處何在,靈異事情必定對人產生極大影響,一般人會為之震懾,使他的「信心」堅定,認為這是出於神。

 所以,大家請勿嘗試,因為這樣做,就是在還未有試驗摩門教背後的靈之前就服從了它。聖經說我們不可相信所有的靈,對靈體的試金石,是視乎它是否承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一事(約壹四1-3),不是主觀的特殊感覺。

 總觀斯密約瑟的首次異像(據稱天使多次向他顯現)和歷代摩門領袖自稱從神得啟示,以及普通摩門教徒所謂「心中的燃燒」,是完全沒有用這個試金石去試驗過。不但如此,一般摩門教徒更認為如果一個人在光明中,他自然就有分辨聖靈和邪靈的能力,所以無需使用上邊的試驗。一個教導信徒不必用聖經試金石的靈體,是一個怎麼樣的靈體?當然,這樣的靈體肯定不是從神來的。

       所以,無可避免的結論是——摩門教不是出於神,絕對不可相信。

 

 

 

 

 

 

 

 

 

 

 

 

 

 



[a] 他們的組織叫做「猶他燈塔」(Utah Lighthouse Ministry, P.O.Box 1884,Salt Lake City,Utah 84110.)是索取有關摩門教資料的最佳地方。[b] 摩門教信徒平日聚會的地點叫做教堂(Chapel)。到2000年,全世界共有一百座摩門聖殿,專為舉行永恒婚約和為死人受浸等神秘儀式而設。[c] 本文所討論的十三條摩門教信條是取自《無價珍珠》p. 97-98,請見附錄十三。[d]摩門教不願意被稱為多神主義(Polytheism),若按照神學理論,摩門教信仰應該被算為「唯尊一神論」(Henotheism),指在諸神中獨尊一位。[e]女性不能被按立為祭司,但可以參加很多教會工作,例如當傳教士等等。



[1] 傳承》(台北﹕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1996p. 13[2] 見《教約》「釋言」。[3] Jerald and Sandra Tanner, The Changing World of Mormonism (Chicago: Moody Press, 1981), chapter 4 & p. 78-84. [4] 《復興的真理》(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會長,1979),p. 21-28 [5] 《摩門經》,「《摩門經》的來源」,p. 12[6] 《復興的真理》,p. 16-17[7] 見《摩門經》中的《以太書》。[8] Fall of the Book of Abraham (Salt Lake City, UT: Utah Lighthouse Ministry). [9]  摩門教的官方網版﹕ http://scriptures.lds.org/jst/contents [10] Tanner & Tanner, The Changing World of Mormonism, chapter 3, p. 385-86. [11] 取自Utah Lighthouse的通訊;亦請參考﹕《福音原則》(台北﹕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第一、第二、第十單元。[12] 斯密斐亭約瑟編,《斯密約瑟先知的教訓》(台北﹕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1976),p. 370372[13]斯密斐亭約瑟編,《斯密約瑟先知的教訓》,p. 345[14] LDS Apostle James E. Talmage, Articles of Faith, Ch.24, p.430 - p.431, LDS Collectors Library '97 CD-ROM (quoted in http://www.bible.ca/mor-adam-god.htm ) [15]斯密斐亭約瑟編,《斯密約瑟先知的教訓》,p. 345[16]研究摩門教的網版﹕http://www.lds-mormon.com/godsname.shtml [17] 《教約》第七十六章。[18] 黎嘉蘭,《奇妙又奇妙的事》(台北﹕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1981),p. 242[19] 福音原則》(台北﹕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p. 30[20] 同上,p. 74[21] Bruce R. McConkie, Mormon Doctrine , 1958 edition, p. 314-15, quoted in John Farkas, Does the Mormon Church Attack Orthodox Christianity? (St. Louis, MI: Personal Freedom Outreach 1988), p. 5. [22] 見《無價珍珠》,「斯密約瑟的寫作」第二章64-65節。[23] Dialogue: A Journal of Mormon Thought, Summer 1973, p. 41, 42, 46; quoted in Tanner & Tanner, The Changing World of Mormonism, p. 134. [24] Dialogue: A Journal of Mormon Thought, Summer 1969; quoted in Tanner & Tanner, The Changing World of Mormonism, p. 140. [25] John Sorenson, An Ancient American Setting for the Book of Mormon (Salt Lake City, Utah, U.S.A.: Deseret Book Co, 1985).  [26] 黎嘉蘭,《奇妙又奇妙的事》,p. 69-73[27] Joel B. Groat: “Lamanites No More: DNA and Lost Ties to Father Lehi” (Institue for Religious Research, 2004). Website: http://www.irr.org/MIT/Lamanites-DNA-Book-of-Mormon.html  [28] Tanner & Tanner, The Changing World of Mormonism, chapter 3, p. 128-33. [29] Joseph Smith,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2, p. 182, 1835; quoted in Tanner & Tanner, The Changing World of Mormonism, chapter 3, p. 418-20. [30] Joseph Smith Diary, March 10, 1843; quoted in Tanner & Tanner, The Changing World of Mormonism, chapter 3, p. 418-20. [31] Bob Witte, comp, Where Does It Say That? (Grand Rapids, MI: Gospel Truths), p. 1-1, 5-1, 10-1, 10-6.  [32] Kenneth Woodwar, “A Mormon Moment,” Newsweek, September 10, 2001,  p. 49. [33] John Ankerberg & John Weldon, Everything You Ever Wanted to Know About Mormonism (Eugene, OR: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1992), p.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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