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真道爭辯》中冊
第十六章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
張逸萍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中國人簡稱她為「六日安息日會」或「安息日會」,英文名字是
Seventh-day Adventist)的教義是和基要派信仰有一點出入,但這些不同之處是否足夠稱他們為異端呢?那實在很難決定。所以,一般神學家稱他們為「邊緣基督教」。
歷史背景
安息日會可追朔至十九世紀的米勒運動。威廉米勒(William Miller)根據但以理書八章
14
節和九章
24-27
節等經文,預言基督將於1844年第二次再來。[i]
他的理由是﹕但以理書八章14節說「他對我說,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如果
2300
日後,聖所便潔淨,按照聖經一般的解釋,一日為一年,那麼,就是
2300
年。主前457年,亞達薛西王下詔批準以色列人回國,若從那時開始計算(但九24),直到基督被釘死(主後
34 年),剛好就是
490
年,亦即七十個七;然後,再等到 1844
年,那就是
2300
年:[ii]
可是,1844
年春天,他和隨從者就碰到「第一次的大失望」,然後,他再算日期,把它推遲十個月,但又是另一次的失望。在
1844
年十月廿三日大失望之後五年,威廉米勒便去世;安息日會是在 1863
年才正式組織起來。接著,他們說基督已經在
1844
年進入「天上聖所」,在那裡進行「調查審判」,而這個時候,基督正在天上審查每個信徒的生活記錄。但是,天上聖所為何需要潔淨?據他們說,這是因為被仇敵污染了。[iii]
今天的安息日會已承認這是一個錯誤,表示基督再來之日,無人知曉。所以,他們也不再預言基督何時再來。
大失望後所留下一群信徒,其中有一位名叫懷愛倫(Ellen White),她的丈夫懷雅各(
James White
)是一位復臨派的佈道家,但是懷愛倫本身也是一個非常出色的領袖。1860
年,她所領導的教會正式命名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iv]據說懷愛倫曾經有超過
2000
個異像,而這些異像非常合聖經,而且預言非常準確,例如﹕她曾經預言現代的通靈運動,又預言基督教和天主教合作。她寫了
80
本書, 200
張單張,4600
篇文章。她所討論的包括健康、教育、家庭、脾氣、傳福音、食物、醫藥等等。[v]
但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是她的《善惡之爭》(Great
Controversy)。[vi]
後來,他們漸漸加添了一些教義,例如主張守安息日,和死後無知覺等。[vii]
安息日會發展迅速,甚至在香港和大陸也大有了影響。他們擁有完善的學校和醫院,並且分佈全球。[viii]
信仰與教義
以下所討論的,乃是根據安息日會所發表的二十七條基本 信仰宣告﹕[ix]
(一)上帝
根據安息日會信仰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條,他們相信有一位獨一的真神,乃父、子、聖靈,三位一體。上帝是不死的、全能、全知、超乎一切,並無所不在。祂是創造主,祂的性情公義、聖潔、慈愛。耶穌是聖子道成肉身,也就是所應許的彌賽亞。祂釘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復活,為我們贖罪。聖靈為父及子差遣,祂吸引人、感動人,又賜下屬靈的恩賜給教會。
從以上面而觀,安息日會在這方面的信仰是相當準確的。
(二)人和救恩
根據安息日會信仰第七、第九、第十條﹕男女乃是依上帝的形像,並具有個性,有思想行為的能力和自由。當人的始祖違背上帝時,就墮落了。他們身上所存的上帝形像已遭破壞,因此必須死亡。而他們的後裔也承受了這種墮落的性情與後果。但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祂和好。基督受苦、受死、與復活,乃為人準備了唯一贖罪之方法,使凡藉著信接受這項贖罪的人能得永生。人在聖靈引導下,明白自己的需要,承認自己罪孽深重,悔改罪愆,並相信耶穌為主、為基督、為代罪者,為我們的榜樣。人藉著基督被稱為義,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女,從罪的轄制中得釋放。
從上而觀,安息日會在罪和救恩的事情上都是正確的。有一些基督徒以為他們主張靠行為得救,那實在是有點冤枉。他們只是非常注重聖潔生活,並非主張靠行為得救,筆者必須為他們說一句公道的話。
根據信仰第八條﹕整個人類都參與了基督與撒但之間的善惡大鬥爭。這爭戰起始於天庭。那時,有一位受造且能作自由選擇的生靈,因高抬自我,變成了撒但,成為上帝的仇敵。他領導部分天使參與反叛,又誘惑亞當夏娃犯罪,使背叛的靈進入這個世界。於是,世界成為宇宙爭戰的舞台。為了在戰爭中幫助祂的子民,基督差遣聖靈及忠誠的天使,在得救的路上一路引導、保護,及支持他們。
這信條也不是完全錯誤的。但是我們必須記得,在這場戰爭中,上帝和魔鬼不是平手,上帝已得勝,只是祂還沒有消滅仇敵而已。
(三)聖經
根據安息日會信仰的第一條:聖經,即新約聖經及舊約聖經,乃是上帝的聖言。由上帝向人默示,藉著聖潔的神人被聖靈感動說出及寫成,它是上帝無誤的啟示。
從上邊的話,他們對聖經持正確的觀點,但很可惜,他們對懷愛倫的寫作亦十分推崇。雖然他們表示,他們並不將懷愛倫的寫作和聖經平起平坐。她所有的著作不過是小光,引導人進到大光(聖經)裏,使人的信仰能完全建立在聖經真理上。所以,可以說,他們在聖經之「下」,另有權威。
(四)教會
根據信條第十一、十三條:教會是由所有蒙召從世界出來的信徒組成的社團,他們承認耶穌基督為主、為救主。教會是上帝的家庭、是基督的身體。這些信徒從各國各族各方各民選召出來,他們的背景雖大有分歧,但他們能在主裡,有共同的信仰與指望,並向所有人作同一的見證。
上邊兩項信條也沒有錯,但根據信條第十二條:他們相信自己是「餘民教會」,因為在末日,當背道之事廣泛蔓延時,將有一批餘民蒙召出來遵守上帝的誡命及耶穌的真道,對祂忠心。這教會要宣講靠基督得救,並宣告祂復臨的日子已經臨近。這項宣告由啟示錄十四章的三位天使所預表。它與天上的審判工作同時進行,展開了地上的悔改與改革工作。
他們認為餘民教會有三個信息﹕第一個信息是餘民教會傳福音;第二個信息是巴比倫和聖城之爭,它們分別預表信仰純正的教會和變節教會。第三個信息是宣佈審判的來臨。[x]
首先,如果餘民教會一詞來自﹕「龍向婦人發怒,去與他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 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啟十二17)那麼,安息日會無理由認為只有自己才是守神誡命和為耶穌作見證的。他們怎能說人人都變節?而且根據上文下理,這些餘民應該指新約教會,比較適合。
其次,啟示錄十四章6-12節的信息是天使傳的,但並沒有證據說是餘民教會(或安息日會)。這樣的釋經似乎太牽強了。
(五)浸禮和聖餐
根據信條第十四條:洗禮是公開承認我們對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的信心,象徵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我們承認基督是主、是救主,成為祂的子民,並蒙接納成為祂教會的教友。洗禮需要全身入水。
第十五條:聖餐禮乃是領用耶穌的血與身體之象徵,基督臨格與祂的子民相會並加給他們力量。主設立洗腳禮,代表重新潔淨,和表示樂意帶著基督的謙卑彼此服事。所以他們在聖餐之後有洗腳的儀式。[xi]
以上兩點即或不完全正確,也不會構成嚴重問題。受浸乃是公開表示和基督聯合,跟加入教會無關。任何人相信並接受基督的救恩,就已經加入了那個無形的普世教會。
耶穌的確曾為門徒洗腳(約十三3-15),但是今天一般的基督徒認為這是一個象征。正如安息日會自己也明白,洗腳含有四個意義﹕(1)紀念基督的謙卑;(2)代表心靈的潔淨;(3)信徒間互相饒恕;(4)和基督及信徒之間的交通。[xii]這是「字句」和「精意」的問題。保羅說﹕「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前三6)洗腳是當時的風俗,耶穌借用這個風俗,教導真理。所以重要的是其精意,不是照字義的去為別人洗腳。
無論如當,筆者相信,人若願意洗腳,表示他或她樂意謹慎地遵守聖經教導,顯示他或者她努力討主喜悅,都是值得讚賞的事。可是,堅持這樣做,會流於「守律法」。
(六)懷愛倫、先知、和預言
信條第十六條:上帝在各世代都會賜給祂的教會有屬靈的恩賜,讓每一位教友能將恩賜用在愛心服務上,使教會和人類共同獲益。這些恩賜所包括的職事有:信心、醫病、說預言、宣講福音、教導、治理、和好、同情、自我犧牲的服務,並幫助人鼓勵人的愛心等。
第十七條:聖靈的恩賜其中之一是先知。這一項恩賜乃是餘民教會的一項特徵,它曾顯現在懷愛倫的工作中。她既是主的使女,她的著作乃是真理的延續,和可信的資料,使教會得安慰、引導、教訓、及督責。
懷氏一生得到很多異像,她自己和安息日會都認為這些異像來自上帝。所以,安息日會稱她為先知,並宣稱這些教導和異像非常合聖經。[xiii]
但這樣就可以稱她為先知了嗎?首先,根據聖經,新約時代並沒有先知的職位,而只有先知的恩賜(弗四7,11),但懷氏在安息日會的地位卻是先知,不是只有先知的恩賜。其次,預言應驗正是先知的憑據(申十八20-22);於是,他們解釋說,聖經對先知的真正測試是﹕(1)對神的話忠心(2)基督觀正確(3)工作有果效(4)預言應驗,但這是一個最不重要的試驗,即使預言不應驗,也不會因此失去先知的資格。[xiv]
安息日會的先知測試是為懷愛倫量身訂制的,而且沒有聖經根據。
此外,如果安息日會承認懷愛倫是先知,並相信感動聖經作者的靈也感動懷愛倫。[xv]這已經表示,她寫作的地位甚高,應該和聖經同等。另一方面,他們卻說聖經是獨一的權威,所以,這是安息日會一個難於圓說的窘境。
(七)安息日
信條第十九條:上帝為所有人設立了安息日,作為創造的紀念。十誡的第四條誡命,要求人依從安息日,而主耶穌也遵守這第七日的安息日(星期六),作為休息、崇拜、與服務的日子。
早期的安息日會認定守安息日是基督徒得救的條件,他們相當看重安息日的問題,因此與其他教派築起一度高牆。然而,近年來,他們所堅持的立場漸漸軟化。雖然他們仍堅守安息日,但他們只說守安息日對基督徒來說是正確和有益的。
他們解釋說,從守安息日變成守主日乃是慢慢演變成的。由於外邦信徒想丟掉一些猶太人的習慣,在第四和第五世紀以前,遵守兩日的基督徒都有。但到了第四世紀以後,教會開始受羅馬異教徒的影響,崇拜太陽,而君士坦丁(Constantine)更設立了星期日法律(Sunday
law),因為他自己有敬拜太陽的背景。538年,天主教正式發佈基督徒應該在星期日放下一切勞動。[xvi]
不過,保羅說﹕「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6-17)舊約的律法乃是影兒,預表基督;所以舊約的禮儀律亦已經無效(例如割禮、逾越節)。但安息日會解釋說,保羅在歌羅西書所指的是安息年,因為保羅反對儀式,所以,它只是指安息年的儀式。[xvii]可是,這只是一種沒有證據的私人推論。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安息日乃是為以色列人而設(出三十一16-17),不是為新約信徒而設的。耶穌亦曾經改變安息日,當祂的門徒在安息日「掐起麥穗來喫」時,耶穌以大衛和跟隨的人喫
陳設餅為例,說明門徒所作的不算有罪。最後,耶穌表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十二1-8);早期教會亦早已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徒二十7)和為其他聖徒捐錢(林前十六1-2)。可見他們當時已經是在星期日聚會的。
美國家庭福音電台(Family
Radio) 的康平(Harold
Camping)
有一本書討論守安息日的問題,其中有一個非常精彩的觀察,他說﹕有三個舊約的禮儀,都已被耶穌親自更改了,就是割禮改為浸禮、逾越節改為擘餅、安息日改為主日。[xviii]
當真像(基督)來臨時,這些舊約的禮儀,既然是後事的影兒,所以都可以廢掉。
(八)基督徒的行為和品格
信條第十八、廿、廿一、廿二條,都是關於基督徒的品格,信徒要遵行聖經的話;好好利用神所托付的機會和資源;過聖潔生活,持守崇高的道德標準;尊重婚姻,避免淫亂等等。
所以,安息日會給人一種印像,是非常留意生活細節。他們避免賭博、橋牌、看戲、舞蹈等等世俗活動;[xix]也避免﹕抽煙、酗酒、及其他藥品和麻醉劑。[xx]典型的安息日會成員都避免「不潔淨」的動物(利十一),他們有很多甚至素食。[xxi]但是聖經說﹕「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纔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來十三9)
(九)天上聖所和調查審判
安息日會信條第廿三條指出:天上有一聖所,基督在其中為我們服務,為了使信徒能獲得祂在十字架上只一次獻上之贖罪祭的好處。祂升天時,便成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開始祂代求的工作。
安息日會認為,神的審判分三個階段﹕(1)千禧年前審判(調查審判,即稱再來前的審判);(2)千禧年時的審判;(3)千禧年後的審判。主後
1844
年,即二千三百日預言時期結束之時,祂進入了祂贖罪工作的第二階段,就是現在正在進行中的查案審判工作,這審判工作是為了顯明上帝的拯救,乃是公義的。那些忠於上帝的人,應當承受國度。這一階段的「調查審判」將決定那些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中,誰有資格在第一次復活中有份,基督也查察那些仍然活著的基督徒生活是否聖潔。[xxii]
人信主之後,罪雖已蒙赦免,但並未被塗抹,是記錄在天上的至聖所,直等到基督展開調查,這些罪才被塗抹。當基督這項工作完成時,就是基督復臨之時,也是恩典時代的結束。
可是,根據聖經,首先,當人接受基督為救主那一刻,「神赦免了你們〔或作我們〕一切過犯。」(西二13)不必等1844年才開始調查、才能得赦免。彼得說﹕「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三19)可見人一旦信主,他的罪就被塗抹,也就是被赦免,所以赦免和塗抹不是兩件事。
「天上聖所」乃根據希伯來書八章1-2節。安息日會認為這是實有的,不是隱喻。[xxiii]即使真有天上聖所,在希伯來書成書的時候,基督「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來八1,2),不必等到
1844
年才進去。其次,聖經也沒有說基督進入聖所是為了調查審判,這是完全沒有根據的講法。最重要的是,神是無所不在的,祂不需要有一個聖所才能工作;神是無所不知的,不必調查就什麼都知道,如果說要等到1844年才開始調查,這更顯得是人的想像。事實上,這是由於
1844
年的預言沒有應驗,事後諸葛亮的自圓其說。
(十)末世觀
信條第廿四條:基督復臨乃福音最高的境界。救主要親自降臨,是人肉眼能見,且是普世性的。祂復臨時,死去的義人要復活,並與活著的義人一同得榮耀,被接到天上。但那不義的人則要滅亡。
信條第廿五條:在復活之前,死對所有的人,乃是一種無知覺的狀態。當基督顯現,復活的義人與活著的義人,要得榮耀,被提到天上,與他們的主相遇。不義之人的復活,則要等到一千年之後。
第廿六條:千禧年乃是第一次復活與第二次復活之間基督與聖徒在天上施行統治的時期。在此時期中,已死的惡人將受審判,地球孤寂荒涼,沒有活人居住,被撒但與他的使者佔據。千禧年結束時,基督與祂的聖徒,並聖城,一同從天降至地上。那時死去的惡人要復活。他們和撒但與他的使者一起圍攻聖城。但從上帝而來的烈火要燒滅他們並潔淨地球。這樣,宇宙就永遠不再有罪及罪人。
第廿七條:在義人居住的新地中,上帝會為蒙救贖之人預備永遠的家鄉,就是新天新地,上帝會親自與祂的子民同住。痛苦與死亡將成為過去。
他們的千禧年觀和一般基督徒的觀念有點不同。首先,他們然為千禧年是在天上的,不如一般基督徒所認識,是在地上的。千禧年時,惡人受審判,所以地球上再沒有人。第二次復活後,惡人受審判,再被殲滅。這是他們對聖經末世預言的解釋,我們不能說誰錯誰對,這一點的分歧,也不能叫安息日會成為異端。
但請留意,安息日會認為,人在死亡後沒有知覺(unconscious),所有意識結束,包括身體和精神的。死亡就是一個空虛、空洞、意識停止。[xxiv]他們也認為,死亡不是消滅,只是暫時無知覺,人在死亡中等候復活。[xxv]
還有一點更需要留意,他們表示﹕「罪的工價乃是死,不是永遠生活在地獄裡……他們不會永遠活在一個有知覺的狀態中,卻會被燒滅。」所以,永刑不是指不信的人永遠受苦(不會永遠意識到、或感覺到痛苦),而是說他們的刑罰乃是終極的和完全的。[xxvi]
安息日會在這方面和耶和華見證人有一點相似,可是他們不如耶和華見證人,他們並不主張靈魂消滅,只是說人死後沒有知覺。可是,聖經告訴我們,人死後是有知覺的。這可見於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路十六22-25);耶穌對十字架上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廿三43);保羅也說﹕「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3)
永刑不單是最終極和再沒有機會之意,而是一個永遠的刑罰,聖經說﹕「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廿五46)。此外,聖經提及「永遠沉淪」(帖後一9)和「痛苦……永永遠遠……晝夜不得安寧」(啟十四9-11)等,可見永刑是一種永遠有知覺的痛苦。
安息日會是異端嗎?
文首提到,他們的信仰跟正統信仰差別不大,所以有些基督徒拒絕稱他們為異端。[xxvii]例如,護教學家馬丁(Walter
Martin )和邦賀(
Donald Barnhouse
)都不把安息日會視為異端。[xxviii]信義宗亦視他們為信仰正統的主流教派。[xxix]當然,安息日會的人也非常討厭別人說他們是異端。
我們應該不應該把安息日會歸類為異端呢?如果我們對異端第一個定義是﹕任何影響人得救機會的神學思想,都是異端。那麼,他們的「天上聖所」和「調查審判」都只不過是因為預言基督再來失敗,而自圓其說而已,因此與救恩無關。
他們強調聖潔生活,守安息日,又遵守舊約的飲食規條,甚至素食,那也只是表示自己比別人聖潔,更願意遵行神的話,因為他們以「餘民教會」自居,所以他們比其他教會更合神的心意。在這一方面,我們頂多可以責備他們的驕傲,卻不能因此稱他們為異端。
他們對千禧年的解釋和其他人不同,這純粹是釋經問題,而且千禧年是一件尚待應驗的事情,所以我們不能說誰對誰錯。況且,在這方面不同的意見不會影響救恩,所以也不能因此被視為異端。
筆者覺得唯一可以說他們的信仰影響救恩觀念的,是他們的信仰的第 25
條﹕死後沒有感覺,還有信仰的第
26 條﹕主張惡人的永刑並非永遠受苦,而是永遠消滅。因此,我們可以肯定地說,至少,他們輕視了罪和審判的嚴重程度,換言之,他們低估了基督救恩的寶貴。如果一個人不完全了解神的恩典有多大,並不等於救恩不能臨到他。這樣的神學觀念是否會叫人不能得救?
筆者常請同學們自己決定「六日安息會」能否算為異端,並且列舉理由。非常有趣,到目前,同學們的意見,也是各佔一半。
所以,筆者同意一些基督徒的歸類——安息日會是一個邊緣基督教。但是,如果在「救恩」的教導上有錯,就應該算為異端。那麼,筆者還是感到她比較接近異端。
如果根據我們對異端的第二個定義,任何基督教組織,在聖經以外另有權威,這組織遲早會成為異端。安息日會非常高舉懷愛倫的寫作,但他們堅決否認這些寫作和聖經同等;而另一方面,她的寫作也可能和聖經真理相距不遠,所以他們的信仰並沒有和聖經大相逕庭,只是有少許出入。由此觀之,安息日會也最好被視為「邊緣基督教」。
雖然筆者不能肯定六日安息會是不是異端,倘若有人要參加六日安息會,筆者絕對會勸他改參加一個能忠心傳講聖經的教會,因為她有著太多值得人擔心的教義。
無論如何,安息日會的情形,證明了一件事﹕如果在聖經以外另有權威,不論這個權威是在聖經以上,和聖經平等,還是在聖經以下,這信仰必然多多少少會有改變,這是多少和遲早的問題。
所以,任何組織,如要避免成為異端,唯獨聖經(沒有任何其他權威),是唯一門逕。聖經是信徒的獨一和完備的權威!
[i]王永信等合著,《明白真道》(Petaluma,
CA: 美國中信出版社,2000),
p. 212-13.
[ii]
Seventh-day Adventists Believe ... A Biblical Exposition of
27 Fundamental Doctrines
(Silver Spring, MD: Ministerial Association, General
Conference of Seventh-day Adventists, 1988), p. 323-24.
[iii]
Richard Rice, Reign of God
: An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
Theology from a Seventh-day Adventist Perspective
(Berrien Springs, MI : Andrews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326-31.
[iv]王永信等合著,《明白真道》,
p. 214-15.
[v]
Seventh-day Adventists Believe ... 27, p. 224-27.
[vi]
Rice, Reign of God,
p. 148.
[vii]羅錫為,《剖析異端邪教》(香港﹕道聲出版社,1988),p.46-7.
[viii]王永信等合著,《明白真道》,p.210-11.
[ix]Seventh-day
Adventists Believe ... and its
summary in Chinese from:
http://home.netvigator.com/~jskfung/co/church/c02a.htmlNovember,2005
.
[x]Seventh-day
Adventists Believe ...,p.161-69.
[xi]Ibid.,p.194.
[xii]Ibid.,
p.196.
[xiii]Rice,
Reign of God,
p.220-221.
[xiv]Ibid.,
p.220-221.
[xv]Ibid.,p.222.
[xvi]Seventh-day
Adventists Believe ... 27,
p.259.
[xvii]Ibid.,
p.252-60.
[xviii]HaroldCamping,Sunday–TheSabbath?(Oakland,CA:FamilyStations,Inc.,1991).
[xix]Seventh-day
Adventists Believe ... 27, p.
284.
[xx]Ibid.,
p..282.
[xxi]Rice,
Reign of God,
p.300-301.
[xxii]Seventh-day
Adventists Believe ... 27,
p.312-17.
[xxiii]Ibid.,
p.314.
[xxiv]Rice,
Reign of God,
p.151.
[xxv]Seventh-day
Adventists Believe ... 27,
p.352.
[xxvi]Ibid.,
p.370-71.
[xxvii]羅錫為,《剖析異端邪教》,p.44.
[xxviii]王永信等合著,《明白真道》,p.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