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真道爭辯》下冊
第三十四章
進化論
張逸萍
進化論(一)
序言
在這一章裡,我們要討論今天的一個大爭論,就是科學和信仰的問題。其中首要的例子,當然是進化和創造。任何人讀過聖經的創造記載,都能明白它和今天流行的進化論大有衝突;那麼,基督徒應否全盤否定科學,還是全盤否定聖經的創造記錄,抑或想辦法使二者和諧?
科學和真理
在討論之前,我們必須先問﹕進化論是不是真正的科學?
《牛津美國字典》對科學介定為﹕「一門研究的學問,將一些證實的真理連貫在一起,或對可觀察的事實有系統地分類,將之綜合為定理,包括在它的領域內用
發現新真理。」所以,科學方法的第一步,是要觀察和記錄確定的自然現象,而從所觀察的事物構成一個概念(科學假設)。這個概念應該讓研究員能預測結果,然後繼續進行實驗去試驗假設,測定它所預期的結果能否被重複。如果預期的結果能被證明的話,假設就被證實。經一連串試驗,繼續被證實假設便成為理論,而理論再經長時間考驗,便可升級為科學定律。[1]總而言之,科學工作包括觀察、提出假設、用實驗去重複觀察、預測結果、比較預測和實驗結果等等。
如果因為事物的本性,不可能有被重複測試證實,這樣的研究,算是偽科學。而進化論乃是典型的偽科學,它不能算是科學,因為它的研究方法並不符合科學。順便一提,心理學也因此不算真正的科學。無論如何,由於進化論的實證不足,頂多只能算為理論,而不是科學定律。事實上,進化和創造二者都無法證實,也無法推翻。它們都需要用信心去接受。
我們也必須問第二個問題﹕科學是否等於真理?
從前有好些「科學」理論被人接納了幾百年之後,又被推翻。現代科學日飛猛進,發現不少新知識,但亦推翻很多舊理論,例子多著﹕
例如,燃素(Phlogiston)這個概念就是一個好例子。燃素的理論說﹕「它假設所有能燃燒之物質,包括金屬,都含有同一種物質,叫做燃素。它在燃燒的時候離開,但是它可以從一處傳遞至另一處。」用鋅和磷做實驗似乎證實了燃素的原理。這個概念被人接納了差不多百年,但也爭論了百年,最後終於被推翻。事實上,這個理論是完全誤解事實的。燃素並不存在,但有人堅信它的存在,以至這個理論在十八世紀被人堅信了近百年。[2]
另一個例子是自發論(spontaneous
generation)。從前的人相信生命可以來自無生物,因為他們看見蒼蠅或蟲,自動從腐肉中自動出現,但是自從巴斯德(Pasteur)發明高溫消毒法,把釀酒過程中的酵母菌殺死,釀成的酒就不再發酸;後來他又使用相似的辦法殺死很多致病的微生物。於是,這自發論就被推翻。[3]
所以顯然,科學理論只不過是當時人對自然的了解,而不一定是永恆不變的真理。
然而,有一個值得基督徒留意的問題,就是﹕進化論一詞含義甚廣,它包括廣進化(Macroevoultion)和微進化(Microevolution)。顧名思義,微進化的意思是說,生物種很可能有某程度的變化,而產生亞種(subspecies);廣進化則是大幅的進化,以至產生新品種。創造論者並非不相信生物有改變,只是不相信它們的改變大到一個地步,可以產生新品種。例如物競天擇可以產生新的狗種,卻非新的生物種,各種的狗仍然是狗。所以,微進化是有可能的,但廣進化卻是基督徒難以接受的。
宇宙的來源
自從
Galileo
發明望遠鏡之後,發現銀河系(Milky
Way)原來是一大群的星體。它是圓盤形,除了核心以外,有螺旋形的支臂向外伸展(disc
with spiraling arms)。銀河系由很多太陽系組成,約有三萬萬星球。整個銀河系以極高的速度旋轉,而太陽系(Solar
system)乃在銀河系的邊緣,是在它一個分支出來的旋臂中。[4]
由於望遠鏡日漸進步,十九世紀末和廿世紀初,天文學家發現,本以為是星雲的仙女星座(Andromeda)原來是一個星系,是我們的銀河系以外的另一個星系(Galaxy)。自1925年以來,天文學家發現了一萬萬個不同的星系。[5]
物理學家發現,當波源接近觀察者時,對觀測者而言,它所發出的光波似乎是堆聚起來,故觀察者測到其波長變短;反之,當波源後退時,所觀測到波因擴散而波長加長。例如火車接近時,我們所聽到的汽笛聲(波)因波長變短以至頻率變大,故聲調較高。從觀測移動中的光源,其光譜也有同樣的效應。當光源遠離時,觀測者所觀測到的光波,其波長會加長,即其移動中的光譜相對於光源靜止時的光譜,有向紅端位移(即長波長之方向)的現象,稱為光譜的「紅移」(red
shift),若光源接近觀測者時,光譜便出現「藍移」的現象。
天文學家發現一些星體的光譜有紅移現象,這表示光波頻繁降低。由此推論,星體乃漸漸離開地球。換言之,宇宙是在膨脹中,而且距離地球愈遠的星體,離開得愈快。[6]
如果宇宙是在膨脹之中,而且星體乃是不斷地互相遠離,那麼,我們可以推想,宇宙最開始時,乃是從一小點(或作奇點),突然發生大爆炸(Big
Bang),產生各種星體,而星體逐漸互相遠離。後來,無線電天文學(Radio
Astronomy)開始發展,科學家們找到大爆炸時剩餘的一些微波(microwave),科學家從而計算宇宙的年齡,大約是一百五十億(15
billion)年。根據大爆炸的理論﹕在一百五十年之前那一刻叫做「零時」(zero
time),此時所有的物質是存在於一個小小的「宇宙卵」(cosmic
egg or super-atom,或原始原子),在零時間,這個宇宙卵突然爆炸了。[7]
大爆炸時所發出之能量凝聚為氫氣(hydrogen)和氦氣(helium),這些原子互相碰撞形成其他原子,然後再由更多物質凝聚為星球。經過幾億萬年的時間,現在的星系才出現。至於宇宙是否繼續無止境的膨脹,專家們卻有各種不同的意見。[8]
大爆炸理論無法回答現在的宇宙在大爆炸發生之前到底是什麽樣子;而發生這一次大爆炸的原因又是什麽?奇點從何來?大爆炸之前有時間和空間嗎?這些追根究底的問題,使科學家認為,科學的盡頭就是神學。科學家不斷努力攀登知識的高峰,好不容易才爬上山頂,卻發現在那裏早已坐了許多神學家。九二年的時代雜誌甚至說,科學已經發現了上帝,而且就是基督教的上帝。[9]
很多基督徒認為大爆炸就是創世記的科學描述,但這並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同意的,因為進化論所相信的畢竟是一個自然過程,不是上帝神蹟的創造。[10]不但如此,大爆炸理論本身也有它的問題。例如說,它不能解釋金星(Venus)和天王星(Uranus)的旋轉方向,和其他星體的旋轉方向相反。[11]無論如何,大爆炸理論同意宇宙有一個開始,於是推翻了從前的哲學家的理解,認為宇宙是無始無終於及恆常的說法(eternal)。
達爾文的理論
根據今天的科學理論,繼大爆炸之後,地球慢慢出現,然後經過幾億萬年之後,生物在地球上出現,從最簡單的,進化到最複雜的。
進化論的觀念並非由達爾文(Charles Darwin)一人想出來。十九世紀的拉馬克(Lamarck)已經發表了進化理論的初型,他相信生物可以從簡單至複雜,逐漸進化。每一代改變少許,然後將改變了的特徵遺傳後代,於是漸漸產生新的生物種。1859年達爾文發表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學說,而成為現代進化論的基礎。[12]
達爾文的物競天擇理論(Natural
Selection)可以概括如下﹕
1。大部分生物種大量產生後代,但其中有很多無法生存,所以愈能產生後代的,生物種愈能生存。
2。個別生物的生存機會和牠的環境有關,包括食物、交配對象、和保護自己的構造和能力等。
3。個別的生物不同,有些比較能適應,有些沒有那麼容易適應環境。那些容易適應環境的,生存之機會比較高。
4。那些適應能力較佳之生物,能生存較長時間,也可以產生更多的後代,並把它的特徵遺傳給下一代。
這就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原則。[13]
進化論
[14]
將宇宙來源的理論和現代生物進化的理論結合在一起,可以簡述如下﹕
一百五十億年前,大爆炸發生,產生很多氣體和塵。這些氣體逐漸凝聚為原子、分子、物質、最後甚至成為星體。
四十六億(4.6
billion)年前,地球形成。然後,紫外光和電雨打擊當時已經存在的原子,使之產生氨基酸(amino
acid)。去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
acid,簡稱
DNA)慢慢從這些氨基酸出現,接著便產生單細胞生物,如細菌等。又經過很長的時間,一些細菌使用二氧化碳和水進行光合作用,釋放氧氣,逐漸形成臭氧層(Ozone
layer),遮擋著有害的紫外光,使更複雜的生物進化出現。
科學家一般都同意有一個進化時間表,從地球形成開始,到人類出現為止,劃分為若干階段。每一個階段,都有一些代表性的生物出現。例如﹕
1。寒武紀(Cambrian
period)——水中低等生物出現。
4。志留利亞紀(Silurian)——陸上生物出現
。
3。泥盤紀(Devonian)——魚、昆蟲和森林出現於陸上。
4。石碳紀(Carboniferous)——有種子的植物出現,煤塊亦開始形成。
5。三疊紀(Triassic
)——爬行動物出現。
6。侏羅紀(Jurassic)——哺乳動物和鳥類出現。
7。古生代(Palaeocene)——肉食的靈長目
(Primate)動物出現。地球大陸開始漂動。
8。中新世、鮮新世和更新世(Miocene,
Pliocene and Pleistocene)——冰河時期。
9。最後,人類的猿猴於祖先約出現於四百至二百萬年前出現,現代智人(Homo
sapiens),據估計,約在15萬4000年前到16萬年前左右。[15]
進化論之論點
進化論學者有什麼論點支持進化呢?
(一)生物從簡單進化至複雜
進化論學者抱有一個非常基本的信念,就是生物乃從最簡單的演變為最複雜的。最簡單的當然是單細胞生物,從而產生低等動植物,然後是高等動植物,最後是人類。
可是,語言學家告訴我們,愈古代的語言,愈是複雜。這一點可反證進化論從簡單到複雜的基本概念。此外,所有語言皆可追溯至土耳其,正合創世記八章4節的記載。[16]還有一點,古代文化的知識和技術,並不原始,有時甚至進步得使人吃驚。[17]例如金字塔和鉸鏈大石(Stone
hinge)的工程,一直讓人們驚訝不已,不能明白從前的人怎能建造如此偉大的建築物。由此而觀,從前的人類,並非愚蠢。
(二)構造相似
在進化理論中,如果某兩種生物有相似之處,進化論學者便認為,這兩種生物必然關係接近。例如有一種古生物原鳥屬(Archaeornis)化石,就是鳥類和爬蟲類的環,因為它半像鳥、半像獸。[18]
然而,「相似」也可以推論為同一個設計者。例如,我們常常見一些房子、藝術品、或者機器,非常相似、甚或設計完全一樣,這可能是因為來自同一個設計師。難道生物的相似點就不能證明有同一個設計者?
(三)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
進化論學者同意進化的可能性甚低(見後文),但如果有一段非常長的時間,那什麼事情都可能出現。如果有百萬年,甚或億萬年,DNA就有可能變成染色體,而無生命的原子和分子,也有可能變成為有生命。任何生物種,都有可能進化成另一種。
然而,地球的年齡有多久,還是一個未有定論的爭議,所以,要利用久遠的年日來支持進化,實是在未知素上加上未知素。
(四)化石
生物進化的理論,和地層形成的理論有密切的關係。科學家認為,岩石不斷被風雨侵蝕,變成一點一點的微粒,被吹到海洋中,於是這些沉澱積聚成為一層一層的石層。較新的石層堆積於較老的石層上,而愈老的石層,愈是在下面。當動植物死後,身體大部分被細菌或其他菌類侵蝕,但如果它們很快被流沙或泥漿掩埋,就有可能變成化石。尤其是那些有硬殼的動物,柔軟的部分腐蝕之後,硬殼被泥沙滲入,變成化石。至於動植物的屍體若嵌入沙泥中,也會留下牠的外形。
進化論學者宣稱,在石層中可以找到不同的生物化石,而愈在低層中所發現的生物,愈是原始和低等。所以,他們認為這樣可以證明,低等生物比較早出現,低等生物,經過很長的時間,便會慢慢進化成為高等生物。
以化石和石層支持進化,有好些困難﹕(1)生物化石殘缺不全——當生物死後,被其他動物所食,或者腐敗,只留下空殼。(2)鑑定化石的標準武斷——因為科學家只能用外貌和地層中分佈的情形,來推測其分類和生態。實際上,沒有這樣的石層和化石分佈,那個我們慣看的地層和化石的圖表是科學家的想象,並非真有。[19](3)地層和化石的分佈——只能證明生物在地球中的盛行期,而非它最早的起源,也不能證明一種生物進化成另一種。(4)失環仍然還沒有找到,所以化石並不能證明進化論。[20]
還有一個最令人費解、有關石層和化石的問題,就是「寒武紀生命大爆炸」(Cambrian
Life's Explosion),因為絕大多數動物門類在寒武紀像“爆炸”般突然出現。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報導了《澄江化石生物群研究成果矚目》,該文指出﹕「寒武紀生命大爆炸」是全球生命演化史上突發性重大事件,它可能動搖傳統的進化論。作者丁邦傑指出,達爾文進化論的中心論點是:生物種是逐漸變異的。但距今五﹒三億年的寒武紀早期,地球的生命存在形式突然出現了從單樣性到多樣性的飛躍。在寒武紀之前,不僅多細胞生物化石非常稀少,而且迄今發現在新元古代的各種化石中,尚無一種可以確認為已知動物門類的祖先。換言之,絕大多數動物門類是在寒武紀突然出現的;但按照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寒武紀出現多細胞動物之前,必然經歷一個漫長的演化過程,但這樣的想法,顯然找不到證據。[21]
(五)失環(missing
link)
進化者認為生物種是漸漸演變的,現存的物種和物種之間必定有一些「環」。當一個品種演變成為另一個品種之前,會有一些居間的生物種存在。但是這些居間物種並不存在,進化論學者只是對此有信心,他們相信總有一天可以找得到。
然而,「失環」仍是找不到,它不存在於化石當中;因此進化論的最重要證據並不存在。進化論學者無法解釋,為什麼化石中完全沒有失環。甚至有名的進化學者顧德(Steven
Gould)也說,找不到失環,是他們的無能,他們甚至難於想像這些居間的生物是怎樣的,這是一個長久困擾他們的問題。[22]
由於失環沒有找到,進化論學者無法解釋為什麼化石中沒有居間的物種(失環),因此假設了一個「間斷性平衡」(Punctuated
Equilibrium)的學說,即生物種是突然出現的。從一個品種演變至另一個品種之間的時間極短,而新的品種出現後,會穩定一個很長的時間,才再開始繼續演變。所以,那些居間的生物種能留下來的機會甚少。[23]
(六)遺傳基因和突變
自從遺傳學出現之後,生物學家們明白,每一個細胞中的遺傳基因 DNA
的排列,就好像上帝所安排的密碼,控制著生物的所有構造和身體功能。於是,又來了一派新的進化論,叫做「新進化論」(Neo-Darwinism),學者們開始利用遺傳基因來解釋進化的途徑。他們認為,基因會隨機遇產生突變(mutation),影響基因密碼,所以產生小規模的進化,經過長時期積累了很多的突變,於是產生大規模的進化,新物種便會出現。
可是,科學家們研究果蠅七十年(相當於人類的 2700
代)之後,並沒有發現突變。[24]而且,今天可以見得到的突變都是有害的;例如,鐮狀細胞性貧血(sickle
cell anaemia)是一種血液疾病,起因在於
DNA
密碼中的一個突變,結果紅血球收縮成鐮刀形狀,以至不能吸收氧氣。[25]
但是,在非洲,很多人因為有這樣的疾病,反能防止瘧疾。今天,我們都知道有很多疾病是基因突變所導至的,例如鐮狀細胞性貧血(sickle
cell anaemia)、囊腫性纖維化(Cystic
Fibrosis)、唐氏綜合症(Down
Syndrome, 又稱蒙古症),甚至色盲(Color
Blindness)[26]。雖然進化論認為有一些突變是有害的,但大部分卻沒有影響。然而事實上,突變不單非常罕見,而且
99.99%
都是有害的。一般而言,密碼突變只能使生物絕種,而不能使之產生新品種。[27]又例如,日本被原子彈轟炸後,所出現的突變對生物的影響,都是有害的,而且並沒有新的品種出現。
還有一點,突變和重組(crossing
over or recombination)雖然會產生品種的變異,但環境卻一直在選擇最適宜生存的品種,其他不能適應的品種都會被淘汰。如果突變所產生的品種都不適合生存,天演作用只會減低生物變異的頻率,可見進化論並無遺傳學上的根基。[28]
最近科學發現同位基因(homeotic
gene),好像一些人為的變異,可以決定動物的外形。只要科學家擺弄一下,就可以製造怪物。他們亦相信,同位基因的小小改變,即可以引起進化。[29]
當然,這還是在理論階段,就和以突變解釋進化一樣,人還未看見這些基因可以製造能生存的動物。
(七)其他例子——
(1)馬的體積——進化論者以化石馬為爭論證據,據說六千萬年之前,馬有四個腳趾,而且體積比較小;今天的馬比較大,只有一個腳趾。[30]
可是,這只不過是種類變化,乃常有之現象。生物種可以因為活在不同的環境,而有體積大小或其他方面的變化,但這些可不是進化。馬雖然體積改變,仍然是馬,不是另一生物種。
(2)原始人和穴居人——進化論者告訴我們,原始的人是穴居、彎腰的,而且像個無尾猿。例如尼安德塔人(見後),據說他們就是人類的祖先。
可是,尼安德塔人和現代人的外貌不同,就好像馬的體積大小一樣,不見得證明了進化,那只不過是生物種的改變。即使今天的人,也有不同的樣子、大小、相貌特徵,但他們仍然是人。現代人也有穴居的,這不限於人類的祖宗。[31]
在聖經裡面,就有穴居的例子(伯三十5-6)。還有一點,安德塔人近來已經被證實為人,而不是另外一種生物種。
(3)遺痕器官(vestigial
organs,退化器官)——進化論者認為遺痕器官是進化論的證據之一,例如人的盲腸(或闌尾),並沒有任何功用,但仍然存留在人身體上,可見它從前是有用的,但在進化過程中被淘汰掉。
可是,從前人體中有
180個(或作
200
個)被認為是退化器官的,但現在的科學家已經知道它們的功用。這些遺痕器官在人體中實在是不可少的,因此,真正所謂無用的『退化器官』數目也變得愈來愈少。例如,從前人以為盲腸是沒有用的,但現在科學家相信,盲腸或闌尾是人的淋巴組織的一部分,和免疫有關。[32]
[33]
(4)比較胚胎學(comparative
embryological development)——胚胎學家分析動物胚胎發展的特點,認為胚胎發展乃種族進化之重現。換言之,愈是早期,各類動物胚胎的樣子愈是接近。當胚胎漸長,動物種類的分化才顯明。
但是,後來的科學家比較同意高等動物的胚胎發展,與祖宗的形狀不同。所以,許多進化步驟並不符合胚胎的發展。[34]
雖然科學家已經推翻了這個的理論,但這個理論仍然被人大肆宣傳;至於理論被推翻的事實,卻沒有人宣傳。[35]
(八)分子生物學(Molecular
Biology)
近年來,科學家相信,在理論上,他們可以製造有生命的分子。雖然他們並沒有成功,但是科學家已經成功在實驗室內製造氨基酸。米勒(Miller)博士將水蒸汽、氫氣、阿摩尼亞、和甲烷(methane)混和,並通電於這個據他說是類似於地球初形成時的環境,他得到了氨基酸。[36]根據進化的理論,如果這些細小的氨基酸分子,受到電擊或者獲得其他能量,便會慢慢產生生命。雖然科學家現在是未曾成功,但他們相信,只要有足夠時間,什麼事情都是可能的。
可是,事實擺在眼前,科學家並未能製造生命,不但如此,他們也不能製造類似有生命的分子(life-like
molecules)。而且,其他科學家甚至懷疑這個可能性。[37]誠然,人不可能創造生命;如果要創造靈魂,更是沒有可能。[38]
進化論(二)反駁進化論
從以上可見,進化論學者所提出的論點都有一些問題,都有反駁的論點。但除此之外,基督徒還有什麼話可以回應呢?
(一)未經證實的假設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聽起來似乎使人信服,但根據基督徒科學家馬天祖(Jobe
Martin)的分析,進化論實在有七個未經證實的假設﹕[39]
1。無生物產生有生物。
2。生命突然自發只有一次。
3。細菌、毒素(virus)、植物、動物都是有關係的。
4。單細胞生物產生多細胞生物。
5。各種無脊椎動物(invertebrate)相互聯系。
6。無脊椎動物產生有脊椎動物(vertebrate)。
7。在有脊椎動物中,魚類產生鳥類和哺乳動物。
馬天祖批評進化論說﹕「不具人格的自然力量,加上時間和機遇(impersonal
+ time + chance),變成一切。換言之,什麼都沒有,變成所有。」[40]
(二)發生的可能性太低
進化論的明顯問題之一,就是它發生的可能性太低。這不單是基督徒的批評,也是非基督徒進化論者所承認的。著名的進化論學者薩根(Sagon)和其他傑出的科學家估計,人類能在進化中出現的機會是
1/102,000,000,000
的機會。另一位學者赫胥黎(Julian
Huxley)表示,根據已知的有益突變速率,進化的可能性是
1/103,000,000
。[41]創造研究中心(Institute
of Creation Research)的莫理斯(Henry
Morris)和柏卡(Gary
Parker)估計,計算進化的可能性是
1/10450
之機會。[42]
若從複雜的生物高聚物(Biopolymer)來看一個例﹕一個黴(enzyme)通常由
200
個氨基酸以特定的次序組成,它們若是憑機遇連結,其最好的機會是1/1020。所以,若要複制一個有2000個黴的細菌,那麼,一個細菌憑機遇出現的機會便是1/1040,000。[43]
按照波菜爾的機遇定律,低過 1/1050
的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一位科學家也說,這是「不可想象的」,因為機遇近於零。[44]
生物自發簡直是沒有可能的,即使可能,它能繼續自發的機會更少。所以,很多基督徒都設比喻來說明生物進化出現的機遇極之低,例如﹕進化的出現就好像龍卷風掠過廢棄場,而能將裡面的材料組成一架波音
747
飛機。又或者把它比喻作一間印刷廠爆炸,卻印出大英百科全書來。
只要運用邏輯去思想這件事,人就知道宇宙來源只有兩個可能性﹕進化和創造,既然大家都同意,進化的可能性甚低,那麼,創造的可能性必然是甚高。
至於進化論怎樣面對進化可能性甚低這一回事?他們認為,只要是有可能的事情,總不能說它沒有可能;再加上進化論認為,進化需要一段很長很長的時間,所以再不可能的事情都變得有可能。到底宇宙年齡有多久,容後討論。
(三)生物的器官需要機能完全
進化論認為生物的每一個結構或器官,都需經過幾千幾百萬年,慢慢進化而來的。那麼,如果生物的結構或器官,還未能完全產生所需要的功能,生物怎樣生存呢?很多器官必須完全成熟和動作無誤,品種才能生存。進化論說,只要不是致命的改變,每小小的一步進步,都是進步。但這樣的爭論,是難以接受的,因為沒有實際的例子。
脊椎動物的眼晴就是一個好例子。眼晴的構造非常複雜,如果眼晴不是一開始就需要機能完全,動物是不能看見的。況且,脊椎動物的眼晴似乎不是進步來的,而是突然出現的。如果眼晴不至影響動物的生存,那麼動物的生殖器官也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倘若生殖器官沒有完全發展,生物就不能產生後代。[45]還有一個也是很使人信服的反證,就是有一些生物具備保護功能,如果沒有這樣的保護功能,這生物早被敵人擊殺吞吃,絕種了。可見,這些器官不可能是慢慢進化來的。
(四)熱力學第二定律(Second
Law of Thermodynamics)
根據熱力學第二定律,在一個閉合系統裡,「熵」(entropy,混亂度)必然增加,故熵總是隨時間增加或保持不變,閉合系統中熵,絕不會減少(即熵增原理/不可逆原理)。意思是說,有熱量的物件,只會慢慢冷卻,而不會自動增加熱量。廣義來說,整個宇宙都由有秩序趨於無秩序,而不可能由無秩序趨於有秩序。宇宙間熵的總量在增加,所有事物都在變壞惡化。換言之,整個宇宙是在退化,而不是在進化。[46]
(五)生化分類學(Biochemical
taxonomy)
生化分類學是現今一種新的分類學,與傳統的分類學不同。傳統的分類學是基於外形和結構,但新的分類學是根據DNA和氨基酸。由於生物受基因的影響多於外表的異同,DNA和氨基酸的分歧率可以用作生物分類的準則,所以生物化學可能為人提供更準確的分類辦法,去分析生物種與生物種之間有多類似。但是這樣的分類結果,往往和傳統的分類法不同,[47]
[48]而進化論認為生物從簡單到複雜的進化的過程,只是根據傳統的分類學。
(六)智能設計論
近年在基督徒科學家中出現了一個新的運動,叫做「智能設計論」(Intelligent
Design),他們表示,宇宙和生物的某些特征,其複雜和巧合之處,必須是由一個有智能的設計者引起,才能解釋,而單憑機遇的自然進化過程無法充分解釋。
他們所常使用的例子包括複雜的生物構造、DNA中的資訊、叫宇宙能支持生命的物理常數等等。
(1)奇妙的細胞
幾年前,一位生物學家比希(Behe),
寫了一本震撼性的書,名為《達爾文的黑盒子》 (Darwin’s Black
Box)[49]。比希說,達爾文發表進化論的時候,科學家並不懂得分子生物學。細胞之內的複雜精細構造,對達爾文來說,就好像一個神秘的黑盒子。比希列舉了很多引人入勝的例子來說明﹕
·
有一些細胞能游泳,因為它有纖毛(cilia),簡單如纖毛的彎動,是好幾個構造合作的結果。[50]
·
血液凝結需要一大堆纖維蛋白(fibrin
molecules)的相互作用,這些蛋白質一個推使另一個產生化學作用,最後血液才能凝結。比希稱這個相互推動的系統有如階梯狀瀑布,其中沒有一個蛋白質、沒有一個化學作用是可以缺少的。[51]
·
抗體(antibody)又是一個好例子,我們的身體需要幾億幾兆的不同抗體,每個對付不同的細菌。從黏合外來分子,到將之摧毀,又是另一個需要很多蛋白質互動的階梯瀑布。[52]
比希稱這些組合為「不可削減的複雜性」,他還使用一個老鼠夾來說明﹕老鼠夾有一塊板、一個彈簧、一塊乳酪、一個鎚,一塊板機,五者必須同時存在,缺一不可,否則不能捉到老鼠。若簡單的老鼠夾是如此,何況複雜的細胞?細胞需要所有蛋白質和構造同時存在,它才能運作,怎麼可能慢慢一步一步進化來?
(2)微調的宇宙常數
近幾十年,天文物理學家開始發現宇宙中有一些基本的物理常數,必須維持在極窄幅的界限以內,好比一大堆調紐都必須調到極其精確狀態,生物才能夠出現,巧妙到一個地步,科學家稱之為「微調」(fine-tuning)。這樣驚人的巧合叫我們相信,它偶然發生的可能性極小,若有一位有智能的設計者(上帝)存在,則其發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下面是一些例子﹕
星體之間有一些常數,若有變動,或增多或減少,地球就不再適合人類居住﹕[53]
·
地軸傾斜度﹕無論增大或減少,地球表面的溫度差別會過大。
·
磁場﹕若過強,將有嚴重的電磁風暴;若弱,對其他星球的輻射沒有足夠保護。
·
大氣中的臭氧量﹕若太多,地球表面溫度過低;若少,溫度過高,而且太多紫外光照射地面。
除了巨大的星體之外,極微小的原子內部也展現同樣的奇妙現象,例如﹕[54]
·
質子(protron)和電子(electron)相吸的電磁耦合常數(electromagnetic
coupling constant),若是小一點,電子不能圍繞原子核轉;若多一點,原子不能和其他原子共用一個電子,於是,生命所需的分子不能存在。
·
質子的質量必須是電子的1836倍,或多或少,生命所需要的分子不能存在。
進化論可以解釋這些「巧合」?還是上帝存在,祂設計一切,比較可信?
(七)其他不合理的地方[55]
除了上述非常明顯的問題之外,進化論還有好些難以解決和不合理之處﹕(1)生物不可能來自無生物;(2)解釋第一個細胞的困難;(3)我們仍然未能從任何謹密的實驗中,看見新品種產生;(4)物競天擇不足為廣進化的根據,只能作為微進化的解釋;(5)只可以用機遇來解釋進化,但沒有人能保證成功;(6)進化論是不能用科學方法來證明或推翻。
人類祖先的問題[56]
進化論最引起人興趣的,當然是人類祖先的問題。大部分進化論者,都相信人類的祖先是無尾猿(ape)可是,人真的是猴子變的嗎?自從達爾文發表進化論之後,有幾次,有人宣稱發現一些介乎人與猴子之間的動物化石。下述的化石大部分以它們被發現的地點來命名。
(1)辟爾唐人(Piltdown
Man)——
這個在英國辟爾唐地方被發現的人類頭骨,據說和人很相似,但是它的下顎骨顯出沒有下巴(chinless
jaw),所以被認為是人和無尾猿之間的生物種。1953年,辟爾唐人已經被證實是騙局,因為它的牙齒和骨骼是經過銼修和染了顏色的。
(2)內布拉斯加人(Nebraska
man)——1922年,進化論學者找到一隻牙齒。1924年,這個牙齒被證實是一隻豬的牙齒。
(3)尼安德塔人(Neanderthal)
——尼安德塔人的頭顱骨比較現代人為大,所以進化論者從前認為它是人類的祖先。但是,尼安德塔人現已被認為是真正的歐洲人,因為從前歐洲人的頭顱骨比較現代歐洲人的為大。
(4)北京人(Peking
man)
——在第二次世界大爭期間,辟爾唐人騙局中的一人德日進(Teilhard
De Chardin),宣稱在中國發現北京人,一共有175塊骨頭。但是,在他拍照發表文章之後,這些骨頭全部失蹤。從前的中文教科書都宣稱中國人的祖先是北京猿人,然而近年的教科書已經放棄這個說法。
(5)爪哇人(Java
man)
——爪哇人只有一個頭顱骨和一支腿骨,後來,發現爪哇人的學者,作出聲明放棄他的言論。他表示頭顱骨是人的,而腿骨是無尾猿的。
(6)海德堡人(Heidelberg
man)
——這是一個常被引用的例子,但它只是一塊下顎骨和一隻牙齒。
(7)露西(Lucy)
——露西在1974年發現,它被認為是一個能直立的人類祖先,所以比較那些使用四足的動物進步。她的膝蓋關節、手臂長度、和盆骨(pelvic)都很像人;但是她的膝蓋關節和其他骨頭,是在相距一英里之處找到的。它的盆骨能否證明它直立、以二足行走,仍然是一個疑問。
毋怪乎有基督徒科學家評論說﹕我們所有的真正人猿化石,還不足以放滿一個棺材!
進化論(三)地球年齡的問題
[57]
絕大部分基督徒都不願意相信進化論,都相信宇宙是由一位有智力的主宰所設計和創造。但面對創造和進化之間存在著這樣大的矛盾,有些基督徒便想找出一些和解折衷的辦法,於是提出了一些理論。但這些理論也引起了爭議,其中最常見的就是地球年齡的爭議。
進化論的基本前設之一,就是宇宙的年齡是非常老的,因為進化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如果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
根據愛爾蘭主教烏撒(James
Ussher,1581-1656)從聖經的計算,上帝在主前
4004
年創造地球,所以地球的年齡應該是六千年。如果再加上其他原因,使計算不能太準確,地球頂多只有一萬年,但進化論者卻相信地球是四十六億年。從大爆炸至今是一百五十億,所以兩者大相逕庭,無法協調。
於是,凡相信地球年齡接近六千年的言論,被歸類為「年輕地球」(young
earth),如果是接近四十六億的話,都算為「年老地球」(old
earth)。這兩類基督徒各有他們的經文和科學支持。
(一)支持年輕地球的理由
(1)經文證據——誠然,聖經中有很多經文顯示地球年齡相當輕﹕
1。如果按照字面意義解釋創世記第一章,神用了六天創造地球,第七天安息。
2。在十誡中﹕「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廿9-11)如果以色列人的安息日是為了紀念神六日創造和一日安息,那麼聖經無疑暗示,創造日就是二十四小時的一日。
3。希伯來文「日」(yom)一字在聖經中通常指二十四小時的一天(佔98%);雖然有例外,但是不多。所以,當創世記第一章使用這個字的時候,大有可能也指二十四小時。另一位釋經家表示﹕「聖經沒有一處顯示,『日』這個字可以被誤解為長於二十四小時的一天。例如創世記二章4節、以賽亞書十一章16節……還有很多地方,都不能解釋為一段日子。而且其他地方,當聖經使用「耶和華的日子」,聖經指的是審判之日。[58]
4。創世記第一章重複的說「有晚上有早晨」,乃暗示是二十四小時的一天,否則晚上和早晨必須另有解釋。
5。創世記一章14節說﹕「節令、日子、年歲」;如果「日」不是指二十四小時,那麼「節令」等等怎樣解釋?不然的話,它們就變得沒有意義。
(2)科學證據
基督徒往往誤解,以為科學實驗,都一致證實地球年齡久遠,而只有那些頑固守舊的聖經學者,才堅持說地球只有六千年。可是,根據莫理斯的研究,科學家們有很多量度地球年齡的辦法,我們稱之為「地質時鐘」(Geological
Clocks)。莫理斯列舉了六十八個地質時鐘,其中三分之一顯示地球年齡在一萬年以內;三分之一顯示地球年齡從一萬年到一百萬年;三分之一超過一百萬年,而其中只有兩個顯示地球是五億年。因此,可說大部分研究都顯示地球年輕,只有小部分顯示地球年齡很老。退一步來說,科學研究,至少對地球年齡仍未有定論。[59]
由於進化論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所以那些顯示地球年老的理論,便被人大肆宣傳,至於那些顯示地球年輕的理論,卻沒有人知道。下面是一些顯示地球年輕的例子﹕[60]
1。宇宙塵(Cosmic
dust)——太陽、地球、和其他星體,因為萬有引力,吸收了很多宇宙塵。從前的人以為月亮有四十至五十億年老,所以應該積聚五十四尺的宇宙塵。但當人類登陸月球之後,才發現月球上只有八分之一寸的塵,所以,不需八千年,就可以積聚這麼多宇宙塵了。
2。世界上最老的樹——要準確算出樹的年齡並不困難,科學家發現世界上最古老的樹是一棵刺錐松樹(Bristle-cone
Pine),被測年定為五千年,就是在挪亞之後,這與聖經非常吻合。
3。遠去的月球——由於地球的旋轉漸漸緩慢下來,科學家發現,月球以每年兩英寸的速度,漸漸離開地球。根據其速度,如果地球是四十六億年老,月球現在已經遠離到人看不見了。[61]
4。短期慧星(Short
term Comet)——宇宙的短期慧星在圍繞著太陽運轉時,消失其中一部分物質,因為爆炸的那一部分變成它燃燒的尾巴。如果根據它的燃燒速度,它們的壽命應該少於一萬年,所以它們不可能在幾十億年前「大爆炸」時開始的。[62]
5。地球磁場——和很多東西一樣,地球的磁場也日益失去它的磁力,科學家發現其衰減速度,顯示地球年齡低於一萬年。
(3)其他理由
神作工不需要時間,如果人覺得他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是因為人對他的能力信心不足夠之故。此外,神也可以創造一個科學家看來年老的地球,例如神可以在第一週就創造鑽石和石油,使科學家根據他們的研究,以為它們是千萬年老的。所以,有關地球年齡的爭論,最後還是人對聖經的信心的問題。
聖海倫火山 (Mount
St. Helens)是一個很好的現代例子,說明神做事(創造)是不需要時間的,至少不需要我們想像中那麼長的時間。或者說,聖海倫火山爆發的事情,叫人知道,如果有一些自然界大變更,科學家所用的一般測年法,就無用武之地了。聖海倫火山在
1980
年第一次爆發,這次火山爆發後所形成的地質,叫地質學家驚奇,有些一向以為需要千萬年才能形成的地質構造,只在短短的幾年中便形成。美國一個專門研究聖海倫火山和創造問題的組織,叫做「聖海倫火山創造資源中心」,其負責人發表了一篇文章,叫做「聖海倫火山的七大奇蹟」。作者說,短短幾年內,聖海倫火山的地質變化,令人驚訝,其中有七點﹕(1)九個小時內,山脈面目全非,本來美麗的山頂的四分之一不見了;(2)五個月內,峽谷形成,而且有七百尺深;(3)五日內,「惡地」(badland)
[63]出現;(4)三個小時內,岩層出現,而且有一百層;(5)九個小時內,新的河流系統出現;(6)十年之後,沉下水中的樹幹,看似多年才能形成的化石森林;(7)最後,它證實了一個新的煤塊構成理論。從前的地質學家和進化論學者們,都認為上述這些地質的形成,需要億萬年才能產生,但聖海倫火山的爆發,反證了這樣理論。[64]
最後,地球人口問題也是地球年輕的好證據﹕專家們認為,如果以35年為一代,每個家庭四個孩子,從兩個人開始,一千年之後的人口是三十億。如果以43年一代,每個家庭兩個半孩子,從兩個人開始,四千年之內,會產生三十億人口。如果根據第二個估計數字,從二人開始,2340年之後(從洪水到耶穌時代),人口約是二億一千萬,這個數字,正是今天對耶穌時代人口的統計數字。[65]所以,從亞當到今天約有六千年是合理的。
(4)最新
DNA
和基因的研究
《新聞週刊》最近報導,一向以來,科學家們研究化石,發展進化理論,但近年來在基因和
DNA
方面的研究非常流行,他們相信基因的改變是有定時的(當認,這也是一個未經證實的假設),所以可以推算某生物種出現的年代。科學家們使用三個基因(FOXP2,microcephalin
和
ASPM)以定時。第一個顯示人類出現於
200,000
至
50,000年前;第二個顯示
37,000
年前;最後一個顯示
5,800
年前,「也就是當人類在近東建立最早的城市的時候。」從這個研究而觀,科學對人類年齡仍然沒有定論,但是愈來愈接近聖經。[66]人類出現於5,800年前,豈不就是年輕地球!
(二)支持年老地球的理由﹕[67]
(1)經文證據
支持年老地球的基督徒,在聖經中也找到一些經文證據﹕
1。創造日可能是指一段時間。他們的證據是創世記第二章4節﹕「神造天地的日子」,和啟示錄二十二章
5節﹕「日光」的「日」,不是指二十四小時。[68]
可是,前文已經解釋過,當聖經用這個字,98%的時候是指二十四小時的。
2。聖經也曾說﹕「一日如千年」,所以,創世記的創造日,也可能是指一千年。
首先,有些基督徒因此主張創造週是七千年,再加上聖經歷史約有六千年左右,所以,地球的年齡大概是一萬三千年。可是,一萬三千年和一百五十億年相距太遠,即便如此,也無法使聖經和科學和諧。其次,聖經也說﹕「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詩九十4)可見,「一日如千年」只是一個形容詞,表示神看時間和人不同,而非解釋創世記的「日」就是一千年。
3。還有一個基督徒常聽到的理由,就是聖經的家譜並不連貫,有時會略過一兩代,所以當烏撒計算地球年齡是六千年時,他的計算並不準確。
誠然,聖經的家譜曾經有略過一兩代的事情,例如耶穌家譜(馬太福音)就是一個好例子。可是,當人再看這些家譜所漏掉的世代,便會發現,這些差距,無助於協調聖經和科學對地球年齡的分歧。自亞伯拉罕時代以後,人類已經有清楚的歷史,唯一需要討論的,只是亞伯拉罕以前的家譜,雖然可能不太準確,但是一般人卻同意,亞伯拉罕是主前
2000 年的人。
創世記第五章(亞當至洪水)和第十一章(洪水至亞伯拉罕)的家譜,記錄了從亞當到亞伯拉罕,每一代的名字,和他們活了多少年,然後生兒子。他們的兒子又是誰,他們的兒子又活了多久才生兒子,所以並非含糊地指出誰生誰。任何人都可以從這些家譜的記載,計算出從亞當到亞伯拉罕共有多少年。如果將亞伯拉罕以前的家譜加起來,應該是
2024 年。但是所謂家譜的差距在那裡?
第一,舊約聖經抄本有差異,創世記第五章和第十一章有摻雜訛誤。如果將馬所禮版本(Massoretic
text)、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和撒瑪利亞五經(Samaritan
Pentateuch)抄本加以比較,可能出現的差別,頂多只把創世時間推前至主前5500年。
第二,創世記第五章和第十一章的家譜可能真有差距,因為路加福音第三章在亞法撒和沙拉之間加插了該南(路三36),而創世記第十一章12節,卻沒有這個該南。此外,不同的手抄本,還有一兩個類似的地方。根據聖經記載家譜的習慣,這樣漏掉一代兩代是有可能的,不足為怪。無論如何,這些差別不能把根據聖經計算出的地球年齡,和根據進化論推論的地球年齡拉近。
唯一能將宇宙或地球年齡拉長,使之接近進化論者的估計,是創世記中創造日的討論,它到底是二十四小時的一天,還是一段很長很長的時間?
(2)間隙理論(Gap
Theory)
這是一個十九世紀的理論,當時的基督徒為了使聖經和科學和諧,而認為創世記一章1-2節中有一段很長的間隙。這樣就可以解釋地球年齡的問題和化石的來源。但是,羅馬書五章12節說死從亞當開始,所以間隙理論並不合聖經。因為如果創世記一章1-2節中,有進化過程,必然有死亡的事情發生。此外,這個理論也沒有任何科學根據,非常牽強。[69]
如果間隙理論是真的話,創世記一章2節的「地是空虛混沌」就必須改為「變成空虛混沌」。「地是空虛混沌」這話的含義,是表示當時的地空虛混沌,而沒有說是因為一些事情發生了,才變成空虛混沌。
(3)科學證據
支持地球年老的科學家,有什麼科學證據呢?當然,最常聽見就是各種測年法(dating
method),是科學家用以測量一些物件之年齡的方法。測年法容後討論。
此外,還有一個進化論者常用,也很使人信服的證據,就是光速的問題。人能看見任何東西,是因為光從那件物件移動到人的眼晴。現在一般人相信,光的速度是每秒鐘
186,282
英里,即使如此,有一些距離很遠很遠的星體的光,仍然需要好幾億萬光年才能到達地球。所以,這就證明宇宙的年齡很老;如果宇宙只有六千年,住在地球上的人根本看不見這些星體。[70]
但是光速和最遠的星體的距離並不是無可反駁的、鐵一般的事實。首先,星體的距離有賴天文學家所用的幾何學。有科學家認為,因為外太空(deep
space)似乎是彎曲的,我們應該使用黎曼幾何(Riemannian
Geometry)去計算距離,所以光線可以「走捷徑」。若然,最遠的星體和地球只有15.71光年的距離。還有一個現象值得參考﹕根據近300年的觀察,光速是在放緩中,即是說,當星體和地球剛剛出現之際,光速比現在快很多倍,如此計算,最遠的星體和地球只有三日的距離![71]
測年法(Dating Techniques
或紀年法)
放射性元素,若假以時日,其放射能力會減低,稱為「衰變」(decay),衰變後的產品叫做「子體」(daughter
compound)。例如,碳14會因為失去它的放射性,而衰變為碳12。所以,碳14和碳12都是碳的同位素(isotope)。又因為每元素的衰變有一定的速度,所以根據某物體中放射性元素之同位素的比率,便可以測出物體的年齡。這就是現代測年法的基礎。
(一)碳14測年法的原理
如果空氣中的氮14吸收一個中子(neutron),又放射一個質子(proton),便會變成碳14;而碳14若放射一個
b(beta)粒子,又會變成氮14。由於大氣層中的氮14因受到撞擊而變成碳14,所以科學家相信空氣中的碳14能維持平衡。含放射性的二氧化碳(C14O2),經植物的光合作用而被吸收,所以世界上的每一種生物都有碳14的成分,而其成分和大氣層中的碳14也能維持平衡。當生物死亡後,它體內的碳14便不再循環,反之開始衰變,所以它體內的碳14和空氣中的碳14的成分慢慢不同;而碳的半衰期(half
life,即失去一半放射性所需的時間)是
5730
年,因此從生物體中同位素的比率,便可以估計該生物的年齡。[72]
(二)測年法的假設
然而,這個測年法卻是建基於幾個假設之上﹕[73]
(1)沒有污染——即是說,測年的對象從開始就不帶有其他物質,使量度不準確。可是,石頭或化石通常都有其他物質滲入。又例如﹕人類是肉食的,所吃的動物又吃了其他動物,因此死後之化石的測年就不可能準確。(如果人是吃素的,也許化石測年的結果會比較準確一點!)
(2)沒有子體——
所測量之石頭或化石,必須開始的時候,就沒有子體。如果測年法是根據碳14和碳12的比率,那麼測年的對象必須在開始時就沒有碳12存在。
(3)衰變的速度是恆常的——即在衰變過程中,衰變的速度沒有被其他外在因素影響,使之加速或變慢。可是,現在已經知道﹕X光可以使衰變加速。
(三)放射性紀年法的問題[74]
(1)因為碳14的半衰期是
5730
年,亦即經
5730
年的放射後,放射性已減少一半,一萬年之後就不太準確,而五萬年之後的放射性已經少到一個地步,不可能準確地測出。[75]由此類推,如果使用碳14測年,一萬年以下的測試是相當準確,而一萬年以上的卻很難準確,所以科學家通常只使用碳14來測量四萬年以下的物件。雖然這只是碳14測年法的問題,但其他測年法也有它們的問題。
(2)放射作用是
1896
年才發現的,因此量度衰變率不足一百年,很多方面仍屬猜測,它的理論難保將來不被推翻。
(3)同位素的比率更可能是指出過去地球的物理過程(即被測物的環境),而非被測物之年紀。
(4)實驗室和自然界都有實例,岩石和化石等,都可以在短短幾個月或者幾年內出現。上邊所講的聖海倫火山,就是一個好例子。
(5)另一些實例,也證明碳14測年的問題,例如,活生生的軟體動物(mollusk)被碳14測年法定為
2300
年,而新鮮的海豹皮卻被測定為
7370
年。[76]
進化論(四)其他
基督徒和進化論
總而言之,基督徒對創造和進化這個題目,常持有三種態度﹕
1。權威創造論——相信創世記可以照字面意義解釋,所以相信地球是年輕的(六千至一萬年)。
2。神導進化論(Theistic
Evolution)——相信科學家所解釋的進化過程是正確的,但也相信神在背後引導著整個過程,所以他們相信一個年老的地球。
3。漸進創造論——相信年老的地球,神只是創造了某些生物的種類,是它們逐漸進化而成為今天各種的生物。
權威創造論是很多保守的福音派基督徒的信念;但神導進化論也不是自由派基督徒獨有的信念。福音派也不見得完全不受影響。
可是,主張神導進化論的人既不懂科學,也不懂聖經(也許他們沒有小心讀聖經)。他們對進化論不求甚解,只顧要讓科學和聖經和諧,所以才高唱這樣的論調。任何人稍微留意,就很容易發現,進化論所主張之進化過程,和聖經創造記載的程序大有出入,二者是無法協調的,下面是一些例子﹕
聖經
|
進化論
|
神創造一切
|
一切來自機遇
|
創造已經完成
|
創造繼續進行
|
先有海,再有地
|
先有地,再有海
|
空氣在兩層水中間
|
空氣和水相鄰接
|
最早的生物在地上(v11)
|
最早的生物在海中
|
地球比太陽和星體更早出現
|
太陽和星體較地球早出現
|
果樹先於魚類
|
魚類先於果樹
|
鳥類先於昆蟲
|
昆蟲先於鳥類
|
人類出現之後,才有雨
|
雨早於人類
|
先有光,再有太陽
|
先有太陽,再有光
|
植物早於太陽
|
太陽早於植物
|
人的身體來自地上的塵土(是神的特別創造)
|
人來自猴子
|
死亡是因人有罪
|
人出現之前,已有死亡
[77]
|
至於「漸進創造論」比較少為人知,這一派的基督徒同意地球是年老的;但他們相信創世記是可信的歷史,所以他們也相信神起初創造了各種生物的始祖。這些生物隨著環境慢慢進化,而變成今天各種生物的品種。[78]可是,他們對什麼是神當天所創造,什麼是後來慢慢進化而成的,卻非常含糊,沒有明確表示。
筆者意見
(1)當筆者就讀於三一神學院的時候,神學院的教授表示,基督徒對聖經創造的記載,有很多不同的解釋和態度。他們意見分歧,只是釋經上的問題,但這爭論並非救恩的問題,即使意見不同,也不能互稱為異端,或以之去決定他的信仰是否純正。但有兩個最低標準,相信是信仰純正的基督徒所應該共有的﹕
1。神的創造乃是從無變有。
2。人是神的一個特別的創造,與其他生物不同,絕非一個長遠進化的結果。[79]
筆者必須強調,這是兩個最低標準,不是創造記載中唯一可信的兩點。筆者想這是非常合理的。
(2)聖經雖然不是科學課本,但其中對歷史和地理的資料都很準確,可以相信。至於聖經的科學資料也很準確,當然基督徒會有解釋錯誤的可能。雖然創世記可以照字義相信,但聖經並沒有反對微進化。權威創造論也相信當神完成了祂的創造之後,有新的種類出現。況且什麼是種(species)到現在仍然有爭議。所以,除了地球年齡之外,人很難分別「權威創造論」和「漸進創造論」兩類的觀點。
(3)至於地球年齡,基督徒有不同的見解,但事實上,支持年輕地球的經文比較多,而支持地球年老的不單比較少,而且比較牽強。至於科學證據,如果根據莫理斯的研究,也是支持年輕地球的比較多。但由於所有這些理論,都有反駁的人,所以我們可以很寬容地說﹕二者各半。筆者個人願意相信地球是年輕的,並憑信心相信創世記的「日」可以照字義解釋為二十四小時的一天。當然,這不等於說地球必定是六千年老,雖然這個數目未必準確,但應該相當接近。一萬年或甚至二萬年也是可以接納的,而六十四億年則無論如何是沒有可能的。即使筆者的推論錯了,這也不是救恩或教義的問題,而且沒有科學家可以證明地球到底有多少年,也沒有人能反證。
(3)還有一點,筆者相信基督徒應該小心﹕創世記只有幾次用「創造」或「造」這字(v1,v7,v16,v21,v25)第一次是創造天地,第二次是造空氣,第三次是造光,然後創造水中的生物和天空的飛鳥,再造野獸,最後造人。其他地方只是說﹕「神說﹕要有」,例如「神說、地要發生青草……」(一11);但是怎樣「有」,聖經卻沒有說清楚。而且,創世記第一章給人的印像,神似乎只創造主要的生物類,例如鳥類、魚類、昆蟲類。至於同一類中的各種生物,是否神逐個創造,還是由一個進化為另一個?我們不得而知。可能進化論學者猜中了神創造的一些途徑。例如我們今天看不見有益的突變,但神卻可讓有益的突變發生,叫生物由一種「進化」為另一種,這是不足為怪的。但無論如何,聖經說得非常清楚,在創造那一天,當各種生物出現之後,「各從其類」,就不再繼續「進化」為其他生物,以後只有微進化,不是廣進化。
[1]
安克伯、韋爾登合著,逸萍譯,《進化論與創造論的真相》(香港﹕天道書樓,1999),p.12。[2]
同上,p.32。[3]
“路易.巴斯德”,《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zh-hans/%E8%B7%AF%E6%98%93%C2%B7%E5%B7%B4%E6%96%AF%E5%BE%B7
)。
[4]
David Brody & Arnold Brody,
The
Science Class You Wish You Had…
(New York: Perigee Book, 1997), p. 146-48.
[5] Ibid.,
p. 148-49.
[6] Ibid.,
p. 151-53.
[7] Ibid.,
p. 153-54.
[8] Ibid.,
p. 155-56.
[9]
梁燕城,「啟示的密碼」,11、29、1998。(www.fcnabc.org/Message/M981129.htm
)[10]
池迪克著,曾文斌譯,《針峰相對——創造進化論戰的根源》(香港﹕天道書摟,1993),p.50.
[11]
Dennis Petersen, Unlocking the
Mysteries of Creation (El
Dorado, CA: Creation Resource Foundation, 1990), p. 71.
[12]
Barbara Cork & Lynn Bresler,
The Young Scientist Book of Evolution
(London: Usborne Publishing, 1985), p. 4-5.
[13]
Cork & Bresler, The Young
Scientist Book of Evolution,
p. 6.
[14]
Ibid., p. 18-26.
[15]
科學人雜誌網,http://www.sciam.com.tw/news/newsshow.asp?FDocNo=234&CL=15(March
2007)[16]
Jobe Martin, The Evolution of a
Creationist (Rockwall, TX:
Biblical Discipleship Publishers, 1999), p. 58-59。[17]
Petersen, Unlocking the
Mysteries of Creation, p. 162,
184-85.
[18]
Kenneth Taylor, What High
School Students Should Know about Evolution
(Wheaton, IL: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1983), p. 26-28.
[19]
Petersen, Unlocking the
Mysteries of Creation, p.
92-93.
[20]
潘柏滔,《進化論﹕科學與聖經闖突嗎?》( Brunswick,
NJ﹕更新傳道會 ,1994),p.
81-94。[21]
「中国澄江化石群动摇传统进化论(图)」,《看中国》(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18/07/31/865986.html)。
[22]
Jobe Martin, The Evolution of a
Creationist, p. 72.
[23]
池迪克著,《針峰相對》,p.51.
[24]
Taylor, What High School
Students Should Know about Evolution,p.
18.
[25]
Cork & Bresler, The Young
Scientist Book of Evolution, p.
11.
[26]
“List of Genetic Disorder,” 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genetic_disorders
) .
[27]
Petersen, Unlocking the
Mysteries of Creation, p. 84.
[28]
潘柏滔,《進化論﹕科學與聖經闖突嗎?》,p.45。[29]
Thomas Hayden, “A Theory Evolves,”
U. S. News & World Report,
July 29, 2002, p. 45-53.
[30]
Taylor, What High School
Students Should Know about Evolution,p.
22-24.
[31]
Ibid.,p. 31-33.
[32]
潘柏滔,《進化論﹕科學與聖經闖突嗎?》,p.136.
[33]
Jobe Martin, Christianity and
Modern Science (Tyndale
Seminary ) tape # 11b.
[34]
潘柏滔,《進化論﹕科學與聖經闖突嗎?》,p.140-41.
[35]
Henry Morris, Science and the
Bible (Chicago: Moody Press,
1986), p. 49-50.
[36]
Martin, The Evolution of a
Creationist, p. 367.
[37]
Taylor, What High School
Students Should Know about Evolution,p.
34-36.
[38]
Morris, Science and the Bible,
p. 43-44.
[39]
Martin, The Evolution of a
Creationist , p. 33.
[40]
Ibid., p. 38.
[41]
Norman Geisler, Baker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Grand Rapids, Michigan: Baker Book House, 1999), p. 718.
[42]
Martin, The Evolution of a
Creationist, p. 36.
[43]
Ashby L. Camp, The Myth of
Natural Origins: How Science Points to Divine Creation
(Tempe, AZ:Ktisis Publishing), p. 35-36.
[44]
安克伯,《進化論與創造論的真相》,p.38-39。[45]
Taylor, What High School
Students Should Know about Evolution,p.
47-52.
[46]
Petersen, Unlocking the
Mysteries of Creation, p.
77-79.
[47] 詹腓力,《審判達爾文》(Petaluma,CA﹕中信,1995),p.112-13。[48]
Martin, The Evolution of a
Creationist, p. 76.
[49]
Michael J. Bebe, Darwin’s Black
Box: The Biochemical Challenge to Evolution
(New York: Free Press, 2006).
[50]
Ibid., p. 59-73.
[51]
Ibid., chapter 4.
[52]
Ibid., chapter 6.
[53]
Hugh Ross, The Fingerprint of
God: Recent Scientific Discoveries Reveal the Unmistakable
Identity of the Creator
(Orange, CA: Promise Publishing Co., 1991), p. 129-31.
[54]
Ibid., p. 123.
[55]潘柏滔,《進化論﹕科學與聖經闖突嗎?》,p.190-225。[56]
Martin, The Evolution of a
Creationist, chapter 5.
[57]
Ibid., p. 104-111.
[58]
H. C. Leupold, Exposition of
Genesis (Grand Rapids,
Michigan: Baker Book House, 1942), p. 57-58.
[59]
Henry Morris, The Biblical
Basis for Modern Science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84), p. 477-79.
[60]
Petersen, Unlocking the
Mysteries of Creation, p. 35.
[61]
Martin, The Evolution of a
Creationist, p. 181.
[62]
Ibid., p. 183.
[63]
「惡地」是指地質軟弱疏鬆,地表遭受強烈侵蝕,出現無數深峻相鄰的雨蝕溝谷和溝紋,以致地形崎嶇難行,且不易作為農業土地利用,草木難生、童山濯濯的荒涼地區。[64] Lloyd
& Doris Anderson, 7 Wonders of Mount St. Helen, (http://www.creationism.org/sthelens/MSH1b_7wonders.htm
).
[65]
Martin, The Evolution of a
Creationist, p. 91-93.
[66]
Sharon Begley, “Beyond Stones & Bones,”
Newsweek,
March 19, 2007, p. 53-58.
[67]潘柏滔,《進化論﹕科學與聖經闖突嗎?》,p.253-63.
[68]
Don Stoner, A New Look at An
Old Earth (Eugene, OR: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1997), p. 47.
[69]
Petersen, Unlocking the
Mysteries of Creation, p.
54-55.
[70]
Don Stoner, A New Look at An
Old Earth, p. 60.
[71] S
Richard Niessen, “starlight and the Age of the Universe,”
from Institute of Creation Research (http://www.icr.org/article/starlight-age-universe/
)
[72]潘柏滔,《進化論﹕科學與聖經闖突嗎?》,p.72。
[73]
Martin, The Evolution of a
Creationist p. 165-71.
[74]池迪克著,《針峰相對》,p.182-89。[75]
Petersen, Unlocking the
Mysteries of Creation, p. 48.
[76]
Ibid., p. 49.
[77]
Martin, The Evolution of a
Creationist p. 46-47, 53-54.
[78]潘柏滔,《進化論﹕科學與聖經闖突嗎?》,第七章。[79]
Trinity Course, Systematic Theology I (Newburgh, IN: Trinity
Seminary), tap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