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真道爭辯》下冊
第四十三章
靈恩運動
「靈恩」一詞來自聖經,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就有詳細討論。基督徒也深信聖靈是三位一體真神中的一位,祂能行神蹟,並能給我們各樣的恩賜。自從早期教會以後,二千年來,教會中看不見太多的神蹟奇事,也沒有人強調靈恩,但近年卻有一些明顯的轉變。
近代靈恩運動有所謂三波,意即三次的衝擊。第一波又叫「五旬節運動」,開始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澳洲,後來傳播到美洲和亞洲,他們重視方言和醫病,引起了許多的爭論。第二波是六十年代,在英國各地興起的靈恩現象,他們後來組織起來成為四方福音會,他們也堅持方言。第三波則在八十年代的美國加洲開始,以溫約翰(John
Wimber)的「葡萄園運動」為代表,他們強調「權能佈道」,認為神能力的彰顯是透過醫治及趕鬼,勝過撒但權勢,叫福音大力廣傳。
今天,靈恩運動可謂如火如茶。按牛津出版的《世界基督教百科全書》的統計,靈恩派人數已由本世紀初的0人增到1980年的一億人,估計1987年是二億七千七百萬;而洛桑會議(Lausanne)的特別行動組則在1991年宣布,靈恩派信徒已超過福音派人數的總和。[1]所以,福音派信徒極需留意,小心分辨。
追求辦法
靈恩派圈子很喜歡談追求聖靈充滿,或得著聖靈。他們的追求辦法可分為兩大類﹕
(一)苦苦的求
經過一段苦求的日子,他們開始有異樣的感覺、說方言、見異像、得到靈恩、甚至看見天使或耶穌。例如﹕甘堅信(Kenneth
E. Hagin)牧師開始時,經常把自己關在教會裏禱告數小時,每隔二至三小時,一天大約六次,之後,他裏面的靈被開啟了,據說獲得極大的突破,後來他的靈眼真的開了,據他所稱,耶穌八次親自向他顯現,親口對他說話。[3]
暫且不談甘堅信所見的耶穌是否聖經中的耶穌,讓我們想一想﹕這樣做有什麼問題呢?聖經告訴我們﹕「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所以聖靈不是苦苦求來的,卻是因為人相信福音,祂就進到人的裏面,作為一個印記。換言之,人若沒有這個印記,他就不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
(二)類似冥想辦法
另有一些人提供更明顯有問題的辦法,因為它和冥想差不多。
世俗人士的冥想,無論是催眠、氣功、觀想、瑜伽,都跟隨一個模式﹕利用重復背誦一句很短的咒語(mantra)或凝神一個影像;使感覺器官疲倦,於是頭腦停頓;最後,進入冥想狀態。(請見「新紀元運動(中)」文。)
請讀這個例子﹕「求聖靈的手續很簡單…肅靜等候在神面前…若怕有別的事情分心,就不妨…口說『哈利路亞』一類的話,一直不斷的說下去…那些話漸漸說不清楚的時候—正是舌頭受感要說出方言的時候…(請注意!此時言語心思任何活動,都足以妨礙人受靈洗;說出方言。)」[4]
這辦法類似冥想,因為它不過使用「哈利路亞」為咒語,重複背誦,使心思活動停頓下來。首先,這樣做是正面違反聖經原理,聖經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太六7)其次
,我們必須進一步問﹕使用冥想辦法,叫心思停頓,才會來臨的靈,是什麼樣的靈?
請不要以為筆者是一個研究新紀元的人,所以到處都看見新紀元事物。事實上,有人稱靈恩運動為「神秘主義的登峰造極」,因為「關閉掉心思以及斷絕所有理性的聯系的欲望,乃是異教徒神秘宗教的主要特徵之一。」所以主人神學院(Master
College)院長麥雅法(John
MacArthur)說﹕「幾乎所有獨特於靈恩運動的教訓都是原封未動的神秘主義。」[5]
超自然感覺
大部分有靈恩經歷的人沒有特別的恩賜,如醫病、異能、異像等,他們通常只經歷到一種很特殊的感覺,也許是超自然的感覺,至少是一種強烈的感覺,通常是愉快的,不是日常生活中自然而來的感覺。就是這樣的感覺,讓他們認為自己得著聖靈。
(一)強烈而愉快的感覺
首先,很多人說,你會感覺聖靈來到。例如,靈恩大師布永康(Reinhard
Bonnke)說,當比他早期的靈恩大師當謝菲(George
Jeffrey)為他祝福,他覺得聖靈的能力進到房間裏,他知道自己得著了一些東西。
[6]
有說,這個靈的來臨不但清楚可知,而且讓人有很美好、很享受的感覺。例如有人形容它為一個非常豐盛的情感上的滿足、或難以言喻的平安、又或一種無與倫比的狂喜經歷,而且必須有過此經歷才能明白和欣賞。
不但感覺好,還有很多外在的表現。他們在聚會中,時有被感動而唱歌、拍手、贊美、跳舞,甚或身體搖擺、顫抖、滾地、抽搐、又哭又叫,[7]一般靈恩派信徒都認為聖靈的彰顯有如火、風、響聲,所以不是安靜的、不礙事的、不被人留意到的。
(二)異教、異端有同樣經歷
超自然的感覺一定非常吸引人,這是人的天性﹕凡是自己能感受到的,就是真實的,何況是美好的。可是,異端、異教中不乏類同的經歷。
例如,摩門教徒傳教時,最後的一招就是請你為《摩門經》的真實性祈禱﹕「…假如那是對的,我就使你在心胸中燃燒;所以,你將必感覺那是對的。」(《教約》九8)意思就是說《摩門經》若是真的話,祈禱後,神會叫你心中有一股火熱的感覺。(請見「摩門教」文。)
又例如,冥想能吸引現代人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它帶來美好的感覺。例如有一個新紀元網頁說﹕當人冥想時,他把自己放進廣大的空間,進入安寧和極樂的無限海洋,假如冥想做得適當,你將感覺到發自內心的喜悅和安寧。[8]
可見,我們不可憑感覺鑒定是否聖經中的聖靈,甚至強烈而愉快的感覺,亦不能證明它來自聖經中之神。
(三)基督徒應該怎樣看感覺
那麼,基督徒怎樣看感覺呢?首先,愛神不是感情之事,「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約壹五2-3)
追求感情上的滿足的動機是自私的,而且是危險的。上帝愛我們,所以,我們心裏充滿喜樂平安,是自然的事;再者,我們知道自己罪得赦免,死後得上天堂與主同在,今天各種困境有神可依靠,這平安誰能奪去?又或者看見神的恩惠、工作有果效,怎能不喜樂?
天主教修女德蕾莎(Mother
Teresa)在人生的後半,完全沒有感覺到基督的同在,她形容這感覺有如地獄,但是,她仍然盡心在加爾各答服事窮人。她禱告說﹕「我所要的就是你的快樂。」[9]
暫時不管德蕾莎修女的信仰和經歷的來源,但她這個態度是對的。
不但如此,我們還應謹慎。有一位曾經說方言,但已經離開五旬節運動的牧師說﹕有些講方言的人,會遇到低潮,他們就說,這是魔鬼的攻擊,於是需要更多的被聖靈充滿。慢慢的,他們就好像吸毒上癮了,一次比一次的需要更大,而且悅來悅歇斯底裏。[10]
那麼,基督徒必須自問﹕我們有否被強烈、美好和超自然的感覺迷惑了?
超自然事情
聖經列舉的靈恩中有一些是超自然事情﹕「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醫病、異能、辨別諸靈、說方言、翻方言」(林前十二8-10)但同一段經文中的「先知、信心」卻不一定。此外,聖經還列舉其他不是超自然的恩賜,如﹕「預言、執事、教導、勸化、施捨、治理、憐憫人」(羅十二6-8)「使徒、先知、傳福音、牧師、教師」(弗四11)。所以不見得靈恩都是超自然的。無論如何,
這些都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林前十二11),叫我們互相聯絡作肢體,建立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2、弗四12、羅十二5)〔註﹕先知、預言、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顯然需要聖靈幫助,但未必是超自然的,尤其神學家們對這些恩賜有不同定義。〕
(一)常見的靈恩
(二)更新穎的
異教中的超自然事情
正如追求聖靈充滿的人,所得著的異常和愉快感覺,可以在異端和異教信徒的經歷中看見;同樣地,靈恩運動中的超自然事情,亦可在異端和異教中找到。
剛剛提到的靈恩現象有﹕方言、醫治、異像、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聖笑、擊倒、金粉,現在讓我們到其他地方去找一找,看有沒有同樣事情﹕
(1)方言
靈異治療是新紀元運動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各種邪術——催眠、觀想、冥想、瑜伽、氣功等等,據說都有醫治作用。很多靈媒進入神志昏迷狀態為人診斷和提供健康資料;更多的靈異治療人士自稱能散發能力,為人治病。(請見「新紀元運動(下)」一文。)
趙鏞基牧師為了說明第四度空間的真實性,表示說,佛教和尚也能行奇跡。他還舉了一個例﹕韓國有一名婦女得了末期癌症,眼看著就要去世,沒有哪個醫生治得好她,她去過很多教會,然后又去找和尚,和尚告訴她去一個很多人禱告的山洞,她因此完全得到醫治,癌消失了。[16]
(3)異像
佛教的所謂「開天目」就是見異像的意思。例如,李洪志說,天目層次高的人,他可以透過我們的空間看到另外的時空,可以看到常人看不見的景象。[17]練習氣功的人常報導看見不尋常現象,例如看見眼前的世界,被一片金光所籠罩,到處是金碧輝煌地在閃爍
,[18]
又或者,眼前浮現一片亮麗的淡光,有如雲霧一般,且能持續良久。[19]
新紀元運動中交鬼的人自稱見到上帝、耶穌、各種靈體,更不鮮見。(請見「新紀元運動(下)」文。)
(5)聖笑
雖然暫時找不到和多倫多聖笑一模一樣的報導,但經歷到「聖笑」的人也同時發出各種奇怪的動物聲音,比較容易找。牧職神學院前院長滕張佳博士音信主前曾練習瑜伽,在見證中間陳述昔日的經歷,說﹕女蛇神(mother
Kudalini)沿脊髓神經而上,她發現自己的身體不單會猛力旋轉,口裡竟會發出各種飛禽走獸的叫聲,如:「鳥鳴、雞啼、鴨叫、獅吼」等,很是駭人。[20]
(6)擊倒
所謂聖靈擊倒明顯是一種可以推動人的力量,中國人的氣功和武術也有同樣的報導。一位氣功師表示,氣功的氣,不是筋肉的力量,而是一種別人可以感受到的能量,它從手掌勞宮穴似乎發放而出,叫做「外氣」。[21]中國人有所謂掌風或拳風,據說,道行高深的人出掌帶風,發拳有聲,具有穿透力,令人凜然生畏。[22]
大部分武術似乎只是練身運動,但實在有一部分現象來自神秘力量,所以這推倒人的力量,可算為超自然事情。
神蹟奇事的來源
(一)神蹟的來源
如果教會內外都有同樣的超自然事情,我們怎樣去分辨教會內發生的,是從神來?從魔鬼來?從人來?是騙局?讓我們考慮每一個可能性﹕
1。首先,神蹟奇事不可能來自人本身,因為人沒有靈異潛能。(請見「新紀元運動(下)」一文)
2。其次,我們不能排除教會內有欺騙的事情,但這不能在「神蹟來源」的討論中,因為若是騙局,就不能算為超自然事情。
3。基督徒中間發生的超自然事情,是否都來自神?
當然不是,因為聖經說﹕「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廿四24)可見,魔鬼有可能偽冒、擾亂基督徒。
4。那麼,有沒有可能全部來自魔鬼?今天的神學家們有兩派﹕一派主張神不再行神蹟,因為聖經已經完成。根據這一派,當然所有超自然事情都來自魔鬼。但也有另一派,他們主張神仍有可能賜下神蹟。筆者相信,沒有人能規定神應該怎樣做事,神大有可能因為祂的慈愛,在需要的時候行神蹟,但這是末世,所以撒但也很活躍地製造偽貨。
5。所以,一個合理的結論是﹕教會裏面的神蹟奇事,可能來自神、或者來自魔鬼。
(二)辨別諸靈
那怎麼辦呢?我們怎樣分辨神蹟奇事的來源?聖經裏有一些原則﹕
1。聖靈的恩賜之一是﹕「辨別諸靈」(林前十二10),神讓某些信徒能鑒別邪靈的作為和教導。但是,我們怎能辨別那些自稱有「辨別諸靈」恩賜的人,屬真屬假?我們豈不是在團團轉?
2。耶穌說,我們可以憑這行神蹟之人的果子辨認(太七15-20),但這很難,因為人是詭詐的,會掩飾自己,況且我們都不是完全人,都有犯錯的時候。
3。試驗靈是否承認基督道成肉身(約壹四1-3),但因為實際情形,這不一定行得通。
無論如何,要分辨真假神蹟(從神而來,或從魔鬼而來)是一個很困難的問題,不容易解決。但是,我們可以繼續思想﹕
(三)神蹟的目的
首先,我們必須有一個最基本的觀念——聖經中的神蹟都有其目的,是為了印證從神而來的真理﹕
(1)證實先知是神所差派的
例如﹕摩西擔心以色列人不相信他,神叫摩西能行一個神蹟(杖變蛇、蛇變杖),「好叫他們信耶和華他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向你顯現了。」(出四1-5)
(2)證實耶穌是彌賽亞
聖經說﹕「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神蹟奇事,將他證明出來」(徒二22)。耶穌也對門徒說﹕「你們當信我,……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約十四11)祂又引述自己的神蹟,堅定施洗約翰的信心(路七20-22)。
(3)證明使徒所傳的道
聖經說﹕「神…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同他們作見證」(來二4)例如﹕使徒行傳多次提到使徒行神蹟,並解釋說﹕「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蹟奇事,證明他的恩道」(徒十四3)。但是,有哪間教會不宣稱自己的神蹟是為了見證神、傳福音?(請見下邊有關「權能佈道」的討論)。
所以,我們還是回到同一個問題去,怎樣分辨神蹟是從神來?或從魔鬼來?已經有很多神學家在這方面花了不少功夫,現在讓我們從護教學的角度去看看。
真假神蹟的特徵
護教學家賈思樂(Norman
Geisler)可能是第一個護教學家在這一方面提供了一些答案。他提出下面幾點,幫助分辨真假神蹟﹕[25]
(一)真神蹟的特點
1。它超越自然律——它不是自然事物,是超自然的,例如荊棘燒而不毀,是超越自然律的。地震等類事情可算是不尋常,但不是超越自然律。
2。神學上的前設——神蹟神的作為。
3。教義上的意義——它直接或間接的印證真理。(見上)
4。道德的原則——它顯出神的性格。沒有真神蹟是邪惡的,刑罰性的神蹟亦顯出神的性格。
5。榮神益人——耶穌行神蹟之後,眾人多次歸榮耀於神(例﹕太九8,太十四33),可見真神蹟是為了榮耀神。它也為人類帶來好處,醫病趕鬼都是好例子,復活是對人有益的最好例子。
6。它不是為了娛樂觀眾——例如,法利賽人要求看神蹟,耶穌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太十六4)又例如,希律很歡喜看見耶穌,並且指望看他行神蹟,耶穌卻一言不答,也不行神蹟。(路廿三8-9)
7。可以在各種情形下成功——耶穌和使徒們曾經叫死人復活,叫生來瞎眼的能看見,所有來的人都得醫治。「但眾人知道了,就跟著他去。耶穌便接待他們,……醫治那些需醫的人。」(路九11)「其餘的病人,也來得了醫治」(徒廿八9)
8。它立即見效——聖經中的醫治不是慢慢發生的,不需要一段時間,例如「他的大痲瘋立刻就潔淨了」(徒廿八9)「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來走了」(約五8-9)「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徒三7)。
9。它不會失敗,醫治成功之後,不會復發(除耶穌外,其他人的復活是例外)。
(二)假神蹟的特點
1。不是真正超自然的——可能是不尋常,但不是真正違反自然律。
2。錯誤教導通常隨著而來——聖經說,世上有「真理的靈、謬妄的靈」(約壹四6),所以錯誤教導來自謬妄的靈,不是真理的靈,神亦不會使用真神蹟印證錯誤教導。聖經說﹕若有先知或作夢的,行神蹟奇事,然後勾引人去隨從別的神(錯誤教導),「不可聽那先知」(申十三1-3)。
3。不道德事情也隨著而來——聖經說﹕「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帖後二9),而且,引誘人的邪靈常叫人良心麻木,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提前四1-2)即是說,牠帶來不道德的事,或說,它的源頭是不道德的靈。
4。它常和秘術有涉——例如,申命記十八章10-12節所講的「使兒女經火、占卜、觀兆、用法術、行邪術、用迷術、交鬼、行巫術、過陰」,都是常見的秘術,而這些都是神所禁止的外邦人所行的超自然事情。
5。它的能力有限——撒但的力量不如神,牠們的神蹟通常是不成功、不馬上成功、或者成功而不持久。例如術士只能模仿一部分摩西的神蹟(出八-12);在迦密山上和先知以利亞比賽的巴力先知失敗(王上十八)。
此外,牠的預言不一定成功﹕「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申十八22)
最後,牠不能創造生命,所以只有聖經中的復活宣稱是真的,因為只有祂是生命之主﹕「惟有我是 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申三十二39)所以,神才以復活證明耶穌是神(羅一4)。不但撒但在聖經中從沒有叫人復活,歷史上異教的復活宣稱也沒有能證實的。(請「復活見證基督是神」一文。)
靈恩運動中的超自然事情
(5)它的能力有限
另有一個對「知識的言語」的調查﹕504個人表示,曾有人對他發出知識的言語,當問到吻合程度,結果是﹕高10個;中51個;低255個;其餘不吻合或不作答。[34]
附帶問題
除了神蹟來源可疑之外,靈恩運動還有其他附帶問題﹕
(一)第二次祝福(Second
Blessing)
上邊提到,靈恩派認為,若要得著聖靈,必須經過一些手續。可是,聖經中有很多經文,說明人接受福音就得著聖靈(例﹕弗一3)。所以,靈恩運動中出現了一個新的觀念——第二次祝福。意思就是說,在人重生得救之後,他還會經歷到第二次上帝特別的祝福,指追求得著聖靈充滿一事。
但聖經說﹕「因為 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你們在他裏面也得了豐盛。」(西二9-10)「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八32)可見,神對信徒的祝福已經是豐豐富富的,沒有「第二次祝福」的需要。
還有進一步的問題﹕很多靈恩派人士混淆聖靈充滿為重生經歷。有這樣的一個例﹕有一個孩子,媽媽擔心他還沒有重生,一天他的國文課本不見了,媽媽趁機會帶著孩子親近神。幾分鍾以後,孩子跳了起來,跑到書櫃和牆壁之間的夾縫裏把書抽出來。所以,媽媽說﹕這孩子重生了,他真實地經歷了神。[37]
那麼,就是說,那些沒有被「聖靈充滿」的人是未重生的假基督徒?或說﹕非靈恩派基督徒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或者乾脆說﹕靈恩派以外沒有救恩?至少,有些經歷了方言和醫病的人,把自己的信仰絕對化,漸漸出現屬靈的驕傲,看不起沒有同樣經驗的人,斷定傳統教會沒有生命。
(二)權能佈道(Power
Evangelism)的問題
第三波靈恩運動的理念是權能佈道,就是說,回到早期教會的光景,因為有神蹟,人容易接受福音,所以比單向罪人解釋十架救恩有效多了。
無可否認,神蹟奇事非常吸引人,可是我們在聖經中看見﹕
(1)神在做新事情的時候,才讓人看見證據;神蹟是印證新的信息。
例如﹕「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徒五1-5)因為這是頭一次,所以神來一個嚴重的警告。如果每次教會中有虛假的事,神都必定擊殺,恐怕教堂裏都空無一人。
因為耶穌和使徒們所傳的福音是新的,所以神慷慨地使用大量神蹟印證。今天,福音已經傳講了二千年,不是新的,所以不需要經常使用神蹟。(當然我們還是看見神在有需要的地方和時候,使用神蹟幫助人建立信心。)
(2)信道是從聽道來,神蹟未必叫人接受福音。
改變人心是聖靈自己,不是神蹟。聖經說﹕「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不一定需要神蹟,神蹟亦不一定有效。舊約以色列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民十四22)當財主要求派拉撒路去向他的兄弟傳福音,「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十六31)
甚至布永康也免不了說﹕「基於神蹟的信心是不足夠的,只不過是對神蹟的信心,不是對神的信心。神蹟若沒有發生,信心就會消失。」[38]
說得太好了!
基督徒面對靈恩運動
(1)不憑眼見、不憑感覺
此外,我們不當以神蹟奇事為聖靈運行的證據,因為聖經列舉的聖靈工作有﹕見證耶穌(約十五26)「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引導門徒明白一切的真理,把將來的事告訴門徒,並要榮耀神。(約十六13-14)這些都不是一般看得見的神蹟奇事。
不但不要誇口,也不要重視和追求神蹟奇事。保羅說﹕「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2-23)我們所渴望的和傳揚的不是神蹟,卻是基督釘十字架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