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道争辩》中册
第十四章
天主教
张逸萍
一般基督徒对天主教似乎都感到兴趣,这可能是大家「同根」的缘故,也可能是最近常有人谈起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复合,虽然不是人人都赞成,但已经大有基督徒因此而开始质疑﹕她的错误不竟没有摩门教或耶和华见证人那样多,有可能复合吗?她的信仰是否改变了?她是异端吗?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先弄清楚天主教的信仰到底是什么。
历史发展
初期教会饱受迫害,但主后三百多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 Constantine
)改信基督教。接着之后,他颁布一道命令,承认基督教。就这样,一夜之间,教会进入一个新时代,从一个被残害的地下组织,变成皇帝的宗教信仰。
由于这样的改变,教会开始和世俗统治者钩结。主后451 年,教会为了尊崇一位出色的罗马教会人员大利欧( Leo the Great
),所以授与「教皇」( Pope )的荣衔给他和他的后继人。后来大利欧以彼得是第一位普世主教作为理由,设法使罗马的主教取得普世主教的衔头。
590年,罗马主教贵格利第一( Gregory the Great
)由于外交事情非常成功,因而奠定了教皇的世俗权力。他自称为「彼得的继承人」和「基督在世的代理者」。因着他辉煌的统治,给后来的教皇立了标准,所以他是教皇制度的主要建筑师之一。[1]
另一方面,当基督教变成国教后,她的信仰也慢慢转变,又加上新的教义。例如431年开始敬拜圣母玛利亚,但当时并未流行。
1854年才有玛利亚无原罪的讲法,然后又在1950年宣布玛利亚升天。至于,教皇无误的教义,是1870 年才流行的。
(请见附录十五﹕天主教重要传统被接纳的年份)
从十二、十三世纪开始,天主教内部出现了一些反对教庭的人物和言论。例如,约翰威克里夫( John Wycliff
),他反对教皇权力,认为只有基督才是教会之首,又拒绝变质说,而且开始将圣经翻译为英语。另一个反对教庭的人是约翰胡司( John Huss
)。他热诚传道,后来被指为异端,关在监狱中,受尽残酷的对待,最后殉道。[2]
直到十五、十六世纪,由于教皇需要金钱建筑圣彼得大教堂,于是发行赎罪卷。教士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忍无可忍,把他的九十五条论题钉在教堂大门前,反对赎罪卷能除罪。经过多次活动和辩论,马丁路德终于反抗罗马教庭的权威,和很多天主教历年累绩下来的不合圣经传统;路德亦因此被开除会借。然而,有很多人支持路德的见解,于是改教运动便如火如荼地展开。[3]
天主教为了回应更正教的改教运动,召开了一个非常次的重要会议——天特会议( Council of Trent, 1543-63 ),
1564年发表他们的信条,澄清天主教和更正教信仰的不同,并声明传统是教会信仰权威之一,以及圣事有七件等,并且圣咒(诅咒信仰不相同的人)
。这个信仰宣言,正好指出天主教和更正教在信仰上的基本分别。现节录如下﹕
「我坚决接受使徒的和教会的传统……我根据圣教会的解释,接受圣经…她有特权决定圣经的真正意思……我接受七件圣事…是主耶稣基督所建立…
…是人类救恩所必须的……七件圣事就是﹕圣洗、坚振、圣体、忏悔、傅油、圣秩、婚姻。这些圣事授予我们恩宠……我亦接受天主教会所批准的圣事仪式…
…同样地,我公开表示,在弥撤中,一个真正的、适当的挽回祭是献给天主的……我们的主耶稣实在是以物质形式存在于圣体中……我坚信炼狱,信徒的祈祷可以帮助被拘留其中的灵魂……我坚信那些和基督同统治的圣徒,应该被尊敬,他们为我们祈祷,他们的遗宝可以被崇拜。我坚信基督、圣母、和其他圣人的像应该被崇拜……我坚信教会有大赦的能力……我答应服从罗马教皇,他是有福的彼得的继承人……我毫不怀疑地接受和承认教会的所有教义……尤其是这个神圣的天特会议所决定的…同时,我谴责、否决、和诅咒任何相反的提议……
」[4]
简而言之,天主教表示,信徒必须相信接受下列信仰﹕(1)教会是解释圣经的最高权威;(2)天主透过七件圣事赐人恩宠(天主教惯称恩典为恩宠);(3)耶稣以物质方式存在于弥撤的圣体中;(4)炼狱;(5)崇拜圣母和其他圣人;(6)大赦;(7)罗马教皇和罗马教庭。不然,该受咒诅。
1529年,马丁路德出版了他的《教义问答》( Catechism
),非常成功,大受欢迎。为了要对抗马丁路德的出版,天主教会也出版了《天主教教义问答》( Roman Catechism
)。而罗马天主教这本教义问答,也使用了一段很长的时期,从1566年出版开始,到1978年,共有817次版。它被译成17种语言,直到1960年,教皇真福若望廿三世(B
l. John XXIII )仍然推荐它。在它之后,天主教会也出现过一些教理,如《天门圣钥要理问答》( Baltimore Catechism
),也相当流行。
第二次梵蒂冈会议(
Vatican II ,简称梵二,1962-65)把天主教带进一个现代化的阶段。
1985年,有大主教建议,为了反映梵二的现代化信仰、革新的礼仪、新时代的生活,天主教教庭决定重订教理, 1986年,教皇若望保禄二世( John
Paul II )同意编辑《天主教教理》(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下面简称《教理》 )。
1992年最后被批准。 1996年被翻译为中文。[5]
虽然梵二是天主教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但一般基督徒批评,天主教的信仰并没有改变,只是做法改变了。例如,天特会议所强调的几点信仰,仍然可以在这本新的《天主教教理》中看见。这点容后详谈。
这一本新教理的措词比较温和及巧妙。另一方面,天主教人士回应基督徒的质疑亦愈来愈巧妙,不小心的话,由还会以为天主教信仰和基督教信仰实在没有太大不同,但若细心读,不难发现,他们不过在兜圈子。
信仰权威
(一)圣经
表面上天主教表示圣经是她的最高权威,但事实上,她在圣经以外另有权威,她信仰的权威是﹕
(二)教会训导
教会训导(
magisterium )的意思乃指,罗马教庭拥有教诲权,信徒有责任去接受。所以,教会是唯一解释圣经的权威。
《教理》清楚表示,正确解释或传授天主圣言的职务,只交给教会训导当局,因为他们是彼得的继承人。[6]
为什么一般信徒不可能明白圣经?必须遵从教会训导?天主教表示,上帝的启示已「交给他的宗徒和他的圣教会保管,代代相传」,新约圣经是由教会产生的,既然如此,她当然有权去解释。所以信徒应该接受「教会的生活宣讲(圣传)和圣经,因为二者皆由天主圣神而来」。[7]即是说,天主教徒应该接受圣经和教庭对圣经的解释。
事实上,天主教更进一步宣称﹕教会是圣经的母亲,[8]圣经从教会而来。有教会,才有圣经。可是,圣经是神的话,神默示先知和使徒写下来,所以使徒是有特殊地位,(请见「圣经可信」(上)文),但是,教会不等于使徒,也不等于先知,所以罗马教会不应该把自己放置于圣经之上。
(三)传统
天主教不但认为她有权柄解释圣经,她亦表示,解释圣经的最高权威是圣灵,圣灵帮助教会慢慢明白真理。新约圣经只是当时的传统,但圣传(
tradition ,天主教称教会传统为圣传)有圣经所没有的真理,例如马利亚的无原罪教义就是一个例子。[9]换言之,除了圣经之外,上帝不断地给教会启示,圣灵不断让教会明白真理,所以,圣经和传统,同样重要,二者同是上帝的启示。
《教理》从另一个角度来解释﹕启示虽然完成,但是没有人去阐明,籍著宗徒继承,传承和圣经联系密切,二者有同一目标,相辅相成,所以新约圣经是圣传的产品。
《教理》说﹕「圣传与圣经彼此紧紧相连并相通,因为两者都发自同一的神圣泉源,在某种情况下形成了同一事物,趋向同一目标。」所以,教会传统阐明圣经[10],是圣灵帮助教会明白圣经的结果。
总而言之,圣经由教会而产生,是当时上帝对人的启示,圣灵继续启示教会,为教会解释圣经,成为后来的传统。所以,教会训导、传统、圣经一样重要。正如一位神父说﹕「教会训导、圣经、传统是真理的三脚架。」[11]
(四)次经
稍有认识的人都知道,天主教圣经比基督教圣经,在旧约部分多了几卷书。这几本书是从《七十士译本》( Septuagint
)中挑选的。基督教圣经只包含希伯来文旧约圣经中的书卷。不同的是七卷书,天主教称它们为Deutero
- canonical books (次经)
,认为都是神所默示的。但基督教称之为Apocrypha
(次经)
[a],认为它们不是神默示的。[12]
这些书就是﹕《多俾亚传》(
Tobit ),《友弟德传》( Judith ),《玛加伯》上、下( 1 & 2 Maccabees ),《智慧篇》( Wisdom
),《德训篇》( Ecclesiasticus ),《巴路克传》( Baruch )等。[b]虽然这几卷书一直流传,但在旧约正典成立的时候,不为犹太人接纳。还有一点必须一提,这些次经是在马丁路德改教运动时才被天主教教庭接纳的,让人无法不怀疑其动机何在。
(请见「圣经可信(上)」文和「附录二﹕旧约次经伪经」的讨论。)
(五)私人启示
天主教认为,教会训导是解释圣经和宣布教义的唯一权威;圣灵帮助教会明白最重要的真理。但是,圣灵有时候也会给某些人所谓私人的启示( Private
revelation
)。这些启示可能不是为了整个教会,而且可能不是长期的。这些私人启示包括预言、异象,例如有人自称看见圣母。当然,教会要去审查和辨别,例如,教会接纳和尊重在花蒂玛(
Fatima )看见玛利亚出现的异像。
[13](事实上,很多天主教传统都是建基于这些私人启示。)
天主教信仰权威问题
基督教相信全本圣经是基督教信仰的唯一权威,而且不能有任何权威在它之上,它也不能与其他权威共存。什么时候教会在圣经以外另有权威,那么,错误和异端就会出现,教会历史亦证明这一点。
(1)教会权威
首先,天主教系统和教皇制度的来源根本就有问题,而且圣经从不宣称使徒有无上权威。他们只是被神所用,被人尊敬,唯有神所默示的圣经才是无误,和拥有无上的权威。保罗说﹕「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加一 8-9 )在此,保罗强调说,若保罗本人传另一个福音,也是不能接受的。可见权威不在保罗本人,而是神的启示。如果保罗不能高过他所传的福音,那么,天主教教庭的权威,亦不可能在圣经之上。
(2)教会传统
我们相信启示已经完成,因为我们所领受的真道是「一次交付圣徒的」(犹3)。但天主教相信圣经以上必须加上传统。
耶稣也曾批评传统,认为传统不比神的诫命更有权威(太十五 2 -3 ,可七 3-13
)但天主教人士辩解说﹕耶稣所批评的,并非他们的传统,而是洗手等繁文缛节。然而,天主教没有理由认为自己的传统比法利赛人的更有权威,况且当时可能还有很多其他传统,不单是洗手而已。即便如此,天主教也有很多好像洗手一样的繁文缛节传统。
天主教用帖后二章15节「不拘是我们口传的,是信上所写的,都要坚守」,来支持自己高举传统的做法。不过,保罗在此乃讲自己的话或者所写的信,而这些书信就是今天的新约圣经,他所写的也就是他用口所传的;保罗在此并非指历代的教皇的话(何况,教皇权威没有根据)。[14]
(3)圣灵只和教皇同在
天主教宣称圣灵帮助教皇和教会明白圣经和神的启示,因为他们有圣灵,所以,他们的教导是对的。这只是一个很方便的借口,圣经教导我们要试验这些灵﹕「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
」
(约壹4﹕1)圣经告诉我们,所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有圣灵入住﹕「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
」(弗一13)所以不只有教皇才有圣灵的同在。再者,圣灵的启示或所给的亮光,不可能超越神的话。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总没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 」(林后一19)
(4)私人启示的问题
同样,后来的人所得到的「私人启示」更不应该与圣经相提并论。可惜很多天主教传统(后来加上的教义)都只能以某些信徒所受到的异像为根据。下面会马上提到,炼狱、玫瑰经、马利亚无原罪、封立圣人等传统(教义)主要都是根据一些人所见的异像和「神迹」,即是说,根据某些信徒的超自然经历。超自然事情是否可信?是否来自神?还是来自魔鬼?这是另一个重要题目,请见「神迹的可信性」文的讨论。
(5)其他论点
天主教人士常常批评,如果基督教真的遵守唯独圣经的原则,那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宗派和神学思想?但是,天主教虽有教皇和教会训导为权威,其实内部一样有分歧,这些分歧不单在教义上,也在生活上,例如﹕她的平信徒反对教会禁止避孕的规定。[15]此外,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都和天主教一样,都说自己有唯一正确的圣经解释,我们怎样知道谁对谁错?
天主教徒表示,基督教虽然没有「教皇」,但是教派的组织本身也是有权威性的,所以基督教也有自己的传统、学说、习惯。我们不否认这一点,但是没有信仰纯正的教会,会认为他们的组织对圣经的解释,比圣经更具权威(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却是如此);而且,组织的领导人也不会好像教皇一样,自称「无误」。
天主教表示,圣经不是一本自明的书,就是说,人不可能自己读圣经,而得着真理。更正教的早期神学家加尔文,强调圣经具有四重特性:统一性( unity
)、权威性( authority )、清晰性( clarity )和完备性( sufficiency
)。因为其统一性,所以主张以经解经。圣经不是什么符咒图册,当中没有什么内容是神秘不可知的;加尔文认定字面意思就是圣经的意思,人人都可以明白,不需要具备特殊的属灵眼光。[16]至于为什么一向以来人对圣经有各种样不同的解释?答案很简单——因为读经的人有自己的前设,即是说,戴了有色眼镜,所以他们的理解就不一样。天主教因为在圣经以外还有其他权威,所以,他们对圣经的解释,和福音派信徒的不一样,正是好例子。
至于次经的问题,请见「圣经可信(上)」文和附录二「旧约次经伪经」。
我们信仰相同之处
虽然天主教和更正教之间有的不同地方,但在很多重要教义上仍然没有分歧,其中有﹕
1 。圣经中的神是独一真神。祂创造了万物,祂是慈爱和公义的。
2 。上帝乃三位一体。
3
。耶稣基督是真神,道成肉身。祂是救赎主,死后身体复活。
4 。重视道德和圣洁的生活。
5
。相信耶稣再来,与及天堂和地狱。
下面的讨论集中于基督教和天主教信仰不同的地方。这些不同之处,大致可以分为两大方面﹕1)救恩观;2)教会系统。诚然,这些分歧,是因为大家有不同的信仰权威(上边已经讨论过)。此外,还有一点值得留意,天特会议所指出的天主教和更正教的信仰不同,仍然存在,清楚可见。
救恩观
(一)七件圣事(Sacraments)
天特会议和现代的《教理》都提到七件圣事,共分三类,就是﹕ (1)入门圣事——圣洗、坚振、圣体(感恩);( 2 )治疗圣事——忏悔、傅油;( 3
)共融圣事——圣秩、婚姻。
[17]《教理》对七件圣事阐明如下﹕
(1)圣洗(Baptism)[18]
《教理》说﹕「借着圣洗,我们从罪恶中获得解放,重生为天主的儿女,成为基督的肢体,加入教会,并分担她的使命。」所以这件圣事亦称为「重生和更新的洗礼。」《教理》继续说,借着洗礼,「一切罪恶,包括原罪和本罪,甚至应受的罪罚,都得赦免」,因此「人为获得救恩,圣洗是必要的」
,「事实上,圣洗是永生的印号。」所以,洗礼的首要功用是叫人的罪恶得赦,重生得救。
由于洗礼乃表示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所以「洗礼是净化、圣化和使人成义的水洗。」意即借着洗礼,天主使人能相信、寄望、爱慕祂;赐人在生活上有神圣的动力,以至能行善。
(天主教惯称「成圣」为「圣化」,「称义」为「成义」。)
最后一点,圣洗更可以叫人成为基督身体的肢体,与其他圣徒合一。
虽然天主教把救恩与圣洗圣事紧密相接,但她认为,如果真的没有机会,悔改相信的人仍然可以得救。
(2)坚振(
Confirmation )[19]
《教理》说﹕坚振圣事是为了加强领洗时的初步承诺,使圣洗的恩宠达到圆满,叫那些受了洗的人更得力量,与基督更紧密地连系,以言行去宣扬信仰。但是,坚振和圣洗一样,只可以接受一次。
至于坚振的仪式,东方和西方有不同传统。东方式的坚振是傅油;西方式的是按手。在很多天主教会,那些接受了洗礼,之后达到「辨别是非的年龄」的人,可以接受坚振,但时间并没有硬性规定。
(3)圣体(
Holy Eucharist
,或作感恩)[20]
圣体圣事还有其他名称,如——主的晚餐、擘饼、共融、弥撤、感恩礼、神圣祭献、神圣礼仪。基督徒很容易明白主的晚餐和擘饼两个名字,至于其他名字,则比较陌生。
圣餐又叫「弥撤」,因为相信它使信徒有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实践上帝的旨意,领圣体可以加强信徒与基督的契合,天主赐与更多恩宠,使人与罪恶隔离,除去小罪,免陷大罪。[21]
它又叫「圣祭」,因为天主教认为,它是「基督的唯一祭献的实现」。在这仪式中,第一项是向上帝感恩和赞颂,感谢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纪念基督的救恩。然后整个教会都与基督的祭献结合为一,不单那些参礼的人,也包括死去的人和天上的圣徒(「共融」之意)。但最高峰是基督临现于圣事的饼和酒中,即是说,基督借着饼酒的转变成为基督的身体和血。
[22](容后再讨论变质说)
如果天主教视领圣体有如此重大的意义,基督徒可能以为他们会每星期都这样做,但《教理》说﹕至少每年一次,最好在复活节,当然教会鼓励更经常领圣体。[23]
(4)忏悔(
Penance
)[24]
天主教相信,人在入门圣事中(如圣洗)得了新生命,但因人有私欲邪情,难免犯罪,所以他们需要常领圣体,天主继续加给他们恩宠,以抵抗罪恶。但是,当天主教徒犯了罪,他们需要忏悔。
忏悔有三点要素,就是﹕悔悟(
contrite )、告解( confession )、和补赎( satisfaction )。[25]参与的人必须首先为自己的罪痛悔、自我责备,然后向神父告解,告诉他自己犯了什么罪,因为神父代表基督,有赦罪之权。[26]他会对忏悔的人说「我奉父子圣灵的名赦免你的罪。」然后,神父会告诉你要做什么事情补赎罪过。[27]
虽然天主教也承认,忏悔是内心的事情,但他们主张可使用不同的办法去表达,其中有﹕禁食、祈祷、施舍、阅读圣经、背诵天主经、灵修的操练(退省)、忏悔礼仪、为补赎而做的朝圣、自发性的克己、慈善和传教工作等。而且他们认为四旬期(
Lent )
[c]、逢星期五纪念主受难的日子是教会践行忏悔的重要时刻。[28]
倘若这样做的话,天主会赦免人的罪过,使人重新活在天主的恩宠中,且与教会和好。
(
5 )傅油(
Anointing the sick
)[29]
这是为病人或临终病人所举行的仪式。这本来是基于耶稣在圣经中的医治,和教会中一些人有医病恩赐的事实,但却慢慢发展为一项只为临终者傅油的仪式,也为那些病危的人。在仪式中,神父为人按手祈祷,然后用祝福过的油傅抹病人。希望病人获得医治,如果神不医治,可作为步入死亡的准备,为病人代祷。
(6)圣秩(Holy
order)[30]
圣秩近似基督徒的按立典礼,但天主教除了按手之外,再加上祝圣祷词,使领圣秩者能得到天主恩宠,尽职事奉。按立的圣职有主教、司铎(俗称神父)、执事三个职位。按立仪式是选立、指派、授权或任命之意。天主教认为这是从初期教会一直传下来的做法。
圣职只能授予受过圣洗的男人,主教和神父必须独身,执事则可以结婚。主教和神父可为人举行各种圣礼,因主教乃「身为基督的代表」
[31];而神父亦「能以基督元首的身分行事」;[32]至于执事的工作,是为各项事工服务。
(7)婚姻[33]
天主教宣称,根据圣经,婚姻乃天主的计划,而婚姻制度及夫妇之爱的目的乃为生育和教养子女。他们的婚姻圣礼通常在弥撤中举行。在典礼中祝福新人的婚姻,并祈求上帝借着圣礼赐予恩宠,婚姻圣事本身有恩宠,可以巩固婚姻,使爱情完美。
(二)天主教和基督教对圣事不同的观点
其实上边七件圣事也是基督徒所实践的﹕基督徒也受洗;那些为婴儿施洗的教会也会为青少年举行坚振礼;基督徒也有擘饼圣礼;虽然基督徒不会向神父(或牧师)告解忏悔,但悔罪和请求牧长辅导也是常有的;类似于傅油的做法,亦非罕见;至于神职人员被按立,信徒在教会中举行婚礼,更是常有。
天主教这七件圣事可能比较多繁文缛节,但是,基督教和天主教最大的不同不在仪式,而是仪式的意义。基督教认为仪式本身不能为人带来祝福或恩典,仪式只是代表仪式后面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这件事情才有意义。例如浸礼只是代表人归入基督,但浸礼本身不能除罪,也不能叫人重生,所以还未重生得救的人参加浸礼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天主教相信圣事本身带有神圣的能力,例如﹕圣洗可以除罪,必须接受圣洗,才能得救,因基督透过圣事赐给人恩宠,也就是圣灵的能力。圣礼是神赐恩宠的渠道,是一个神迹,天主以可见的形式临现,所以天主教徒必须以信心和尊敬的心接受。
一本天主教出版的儿童书籍解释得非常清楚﹕「七件圣事就好像七道恩宠的河流,从十字架上的救主流出,透过天主教教会临到我们。耶稣是一位好牧人,我们是他的羊。他将天主的生命赐给我们,又借着我们所接受的恩宠帮助我们。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灵魂赢得恩宠。圣灵赐我们眼不能见的恩宠,叫我们圣洁。这七件圣事的象征让我们知道,当我们接受圣事的时候,我们的灵魂就得到天主的恩宠。我们的眼晴可以看得见圣事的象征,但是我们只能凭信心,才能知道天主赐我们恩宠。我们这样相信,是因为耶稣的话,他告我诉们这些圣事,叫我们可以借着恩宠得到天主的生命。」[34]
图表出处﹕https://spatricks.org/sacraments/
我们从这图表中,还可以看见一件事,天主教认为,只有由天主教会举行的这七件圣事才有效。
天主教徒抱怨说,基督教朋友往往强调了人神交往的「直接性」,而否定了圣事的「间接性」因素。他们认为,圣事是直接的、又是间接的人神交往方式。直接,因为在圣事中,信徒直接与神交往;间接,因为圣事是由「标记」所组成;信徒透过有形的标记,去领受无形的圣宠。天主教绝对重视人与神的直接交往,信徒能够向神祈祷,与神直接交谈、沟通。但神往往也用间接的方式去救人,用间接的方式去管理世界和分施『恩宠』。[35]圣经明说﹕「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二5),「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6)不是说,耶稣可以是我们的中保,任何圣事或仪式,也可以是我们和中保耶稣之间的中保,让我们间接得到神的恩典。
(三)变质说(
Transubstantiation )的争论
(1)天主教的观点
《教理》说,圣体圣事的最高峰是基督「临现于感恩(圣体)圣事的饼酒形下……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身体和血,连同祂的灵魂和天主性[神性]
,即整个基督,真正地、真实地、且实体地蕴藏于至圣的感恩(圣体)圣事之内……基督是借着饼酒的转变成为基督的体血,而亲临在这圣事里。」[36]这就是所谓「变质说」(天主教称之为「饼酒的实体转变」)。
当天主教徒说饼和酒变成基督的身体的时候,他们并不是使用一种喻意式的讲法。他们乃实在相信,今日的饼酒会变成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同一个身体,唯一的不同是﹕基督的身体因为复活有变化,所以不会再腐败,但饼和酒却会。他们所用的支持经文是﹕「耶稣拿起饼来……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这是我立约的血。
」(太廿六26-28 );「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约六35 , 53
)等经文;而且他们认为绝对不可用喻意来解释这些经文。[37]他们也认为,这是早期教会的信仰。
不但如此,他们还相信,曾经有人在异像中,看见饼和酒变成一个孩童,有天使用剑刺出小孩的血,又把小孩的肉砍碎。这异像证明饼和酒真的会变质。[38]既然饼和酒变成耶稣的身体和血,那些经过神父祝福的饼和血就被保存,也被天主教徒当作耶稣本人一样来敬拜,直到饼和血腐化为止。[39]一位曾经是天主教徒的人告诉我们,如果有剩下的圣体放在库中,教堂要点灯,经过的人要下跪,或者画十字架。[40]
天主教还有一个叫人费解的做法,就是一般信徒只能领圣体,不能领圣血。他们的解释是,肉体内自然包含血,所以不需要两样。但是神父却可领两样,原因是圣体不但是圣事,也是祭礼,既然神父是圣职人员,有行祭之权,所以他们领圣体时,需要兼领圣血。但是,这个区分,在某些教堂,现在已开始模糊了。[41]
(2)变质说的错误
当耶稣设立擘饼聚会的时候,祂说﹕「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路廿二19)可见这是一个记念的仪式,「纪念」的意思乃回想一件已经过去的事情,如果这件事情仍然在进行中,就不能叫做「纪念」。门徒当时也不可能认真是以为自己吃了耶稣的肉和喝了耶稣的血,因为旧约是禁止喝血的(利十七10-14
)。[42]
耶稣也没有说「饼酒会改变」,祂是寓意式地说﹕「这是我的身体……是我立约的血。
」耶稣常在四福音中使用比喻来阐明真理。例如,祂说﹕「我就是门」(约十9)或「我是世界的光」(约八12),为什么没有人照字义解释这两句话?
最重要的是﹕天主教不明白耶稣的救赎已经完成了,并且是完全的。所以,他们还需要耶稣继续钉在十字架上,他们实在是把耶稣重钉十字架了。但圣经说﹕「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来九28),所以只有旧约的祭才需要不断的献祭,而基督献上自己只需一次就足够了、完成了。
一位天主教神父抗议说﹕弥撤的时候,基督不是重新被献,而是「重现」 ( re-present
),也就是说,使从前一件真实的事情,现在仍然真实。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死的事,不单是历史事实,而且不受历史和时间限制(
transhistorical )。[43]我们的圣事可以带领我们,好像穿过时光的隧道,去亲临现场,和基督接触。
这位神父不过是善用辩词。
「重现」和「重钉」是字眼问题;基督的救赎当然不受历史和时间限,但所指的是宝血的功效,而不是说,无论何时,耶稣一直被钉在十字架上。如果当我们「领圣体」之时是穿过时光隧道,亲临现场,这就不能说是「纪念」(路廿二19)了。
(四)炼狱( Purgatory
)[44]
(1)天主教的观念
天主教还提出一些基督教所不能接受的信念,炼狱便是其中之一。根据《教理》,那些在天主恩宠中死去的人,如果还未完全净化,他们虽然确定得救,但仍需经历炼净,所以他们会被送进炼狱(炼狱不是地狱)。天主教对炼狱持三种不同的观点﹕(
1 )跟地狱一样可怕;( 2 )虽然和地狱一样可怕,但因为有耶稣和玛利亚同在,所以容易过一点;( 3 )虽然可怕,但还是没有地狱那么可怕。[45]
炼狱的信念乃来自为死人祈祷的做法,而为死人祈祷的经文根据是﹕「为此,他为亡者献赎罪祭,是为叫他们获得罪赦。」(《玛加伯》下十二43-45 )[46]此外,天主教也引用「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太五26)等经文为证,或引用从前一些人所见的异像为证明。[47]
(2)错误
关于炼狱,首先,天主教所提出的证据不足,因为《玛加伯》是次经,权威不及圣经正典,而且它所讲的并非炼狱,阅读的人需要加上自己的想象才成。至于上述马太福音的经文亦有同样问题,因为这经文是指人间的监狱,而不是死后的世界。
圣经告诉我们,信徒死后,马上会到神面前﹕「我们……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
」(林后五8;参﹕腓一23;路廿三43)但圣经从没有提到人死后会面对暂时的刑罚。
救恩唯独本乎恩,和借着信。人若相信基督,他就可以知道他的罪(所有的罪,从前的,现在的和将来的)都已经得着赦免,因为「神赦免了他们一切的过犯…」(西二
13 )「那些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来七25),所以,不需要有炼狱来炼净人的罪。
炼狱的思想,无疑暗示救恩须靠自己的功劳,或至少有一部分是自己的功劳,因为人可以赎自己的罪。但圣经清楚地说,救恩完全是神的恩典﹕「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
8-9 ;参﹕徒十 43 ;来九)
此外,炼狱的教义也引起很多秘术思想,鼓励人和死人相交。近年来,这些死人显现的事件和异像,加强了天主教徒对玫瑰经、弥撤、大赦和崇拜玛利亚的信念。[48]
(五)大赦(
Indulgence
)[49]
(1)天主教的观念
根据《教理》,人与天主和好之后,还有一些过犯会带来暂时的刑罚,然后才能面对死亡,但教会凭着自己的权力,可以分施并应用基督及诸圣人所积累的「补赎宝库」(
treasury of the church
,或作功德库)赦免「暂罚」。
天主教相信,已经死去的信徒和仍然生存的信徒彼此相通,「诸圣共融,善行相通」(即《使徒信经》中的「诸圣相通」)。根据他们的解释,一个人的圣德有时可以转让给他人,叫他人受益。教会将这些功绩储存在「补赎宝库」中,可以补赎其他人的罪罚。如果人向玛利亚和其他圣人祈祷,行善和忏悔,教会即可以将这些圣人的功积给与其他信友。天主教认为,这样的权力乃来自耶稣所赐的「捆绑和释放」(太十八
18 )的权柄。他们也以保罗的话﹕「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西一24 )作为根据。
大赦分两种﹕局部的和完全的,前者较易获得,例如画十字架、背诵玫瑰经、等等都可以得到;后者较难,例如要参加十字军等才可以获得。[50]
(2)错误
这一种观念明显错误,因为它表示人有一部分罪不必借基督宝血来解决。个人善行,祈祷,诵经等,都有功劳。如果是圣人,他们不单可以解决自己的罪,更可以帮助他人赦罪。如果这是真的话,那基督的救赎就不完全。但圣经说﹕
「一个也无法救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叫他长远活着,不见朽坏。」(诗四九7 -8 )
即使大赦是针对那些因罪过而带来的暂时刑罚,不是罪过本身,亦不符圣经。基督徒犯罪,「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约壹一9)但是,犯罪本身亦会带来不良后果,也许是今天的管教,「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来十二6);也许是将来少得奖赏,「但将来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
」(林前三8)每一个圣徒「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 」(启十四13)。可见这是没有人可以代劳的。
顺便一提,天主教相信,罪有大小之分,大罪或至死的罪( mortal sins ,叫做信徒的基督生命毁灭)小罪或不至于死的罪( venial
sins ,有可能被赦免的罪)。[51]什么是大罪?什么是小罪?圣经说﹕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而且「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
(雅四17)所以罪无大小之分。圣经告诉我们,所有的罪都是致命的;可是,靠着耶稣,所有的罪也都被赦免。
(六)总观天主教救恩
天主教徒和基督徒对「如何得救」
有非常不同的看法。一位神父说﹕「很多人对他们得救的可能性非常乐观,但是天主教不认为他们知道任何人的永恒终点,他们只能肯定几件事。」所以,如果要概括天主教的救恩观,他们所依靠的是﹕
( 1 )耶稣基督乃唯一的救主;
( 2
)得到救恩的正常办法是——信靠基督,受圣洗,要有好行为,如果犯罪,则借圣事或其他途径补赎,死后有炼狱,继续炼净;
( 3
)但有一些人因着神的怜悯,能够在教会外获得救恩。[52]
可见,天主教徒接受耶稣为救主之后,他们必须有好行为,然后希望自己得救。教皇约望保禄二世﹕「人是靠行为称义,不是单靠信心。」[53]天主教有一张非常流行的单张,叫做《上天堂的门票》,写着﹕「如果我尽了自己的力量,神也会尽祂的责任。」[54]事实上,天主教徒没有得救的确据,他们只有尽量做得好,然后希望上帝怜悯。
他们的「行为」并不止于美德,也必须包括参与各项圣礼。这些仪式可以叫人得救、得恩典,例如洗礼可以除罪;圣体给予人恩宠,帮助脱离罪恶。其次,在基督之外,还有一些赦罪的途径,例如大赦和向神父告解、向玛利亚和圣人祷告、背诵玫瑰经都有功劳,它们可帮助人除罪。最后,当天主教徒死后,他们还会进到炼狱去为自己的罪受苦。
天主教常常批评基督教只强调「信耶稣得永生」,而不知道人需要有好行为,所以基督徒都不关心犯罪的严重性。事实上,基督教并不忽略行为;基督教相信基督的救恩足以叫人得救(可以上天堂,不必下地狱),叫人在神面前称义。而人因为成为基督徒,就应该有好行为。成圣的过程是救恩的目标,而另一方面,救恩是好行为的原因,新生命则是成圣的动力。
关于这两方面,经文甚多,例如﹕
因信称义﹕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弗二8-9 )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 」(罗五1)
得救之后应该有好行为﹕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 (弗二10)
「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 」(弗四1)
因此,天主教的救恩观有两大问题﹕(1)不明白基督救恩完全;(2)混淆了称义和成圣。其实,天主教徒是非常可怜的,他们一生不仅恐惧战兢,死后还得到炼狱去受苦。但愿他们早日得释放、在基督里得自由。
(七)普世救恩
任何人留意天主教自「梵二」之后的态度,都可以明白,天主教一面坚持「天主教教会之外并无救恩」,一面表示天主有「普世救恩」。请看《教理》下面一段话﹕
天主的教会从起初就出现了分裂,但是他们并不怪责那些生于这些分裂团体之人,「天主教会应以兄弟般的敬爱包容他们…承认他们为主内的弟兄。」但是很多圣化的真理和圣神其他的恩宠,只有在天主教中找得到。所以《天主教教理》呼吁合一。
[55]《教理》继续说,那些「接受教会全部组织及其所有的得救方法…在她的组织内…便是完全加入了教会」,至于其他一些有关系的宗教团体,例如东正教那只是差少许,回教也相信同一真神,至于其他非基督宗教,乃在幽暗中寻找未识之神,是「为接受福音的准备」。
[56]《教理》继续说﹕『教会之外没有救恩』是怎么样解释呢?它说﹕「谁若知道公教会是天主借耶稣基督创立的,是得救必经之路,而不愿意加入或不愿意在教会内恒心到底的,便不能得救。」但是那些不知道的人,不包括在其内。[57]
请留意,回教徒所相信的神和天主教徒的一样!其他非基督教系统的异教,也是为救恩准备!至于基督徒,如果他们不愿意加入天主教,便不能得救,因为「教会之外没有救恩」,正如他们从前所讲的。
一本天主教书籍记载了一个故事,和作者的解释如下﹕
有一个佛教徒,在手术中昏迷不醒,家人让她天天聆听「南无阿弥陀佛」的录音带。过了不多久,平躺着的病人忽然双脚缩起,呈打坐状,而且咀唇微动,似在念佛。自此以后,她便逐渐好转,终于能下床行走。礼佛的声音激发这个女人的信心,是信心治好了这个女人,因为天主创造了「信心可以治好人」的规律。其实,真正的祈祷,亦不外是培养人的信仰和信心而已。所以,天主以超越一切宗教的方式,去分施他的恩惠和拯救。[58]
换言之,对天主而言,无论你对天主有信心,还是对佛陀有信心,都无大分为别!天主都愿意医治。从上边两段话可见,天主教现时已经渐渐趋向﹕普世救恩,所有宗教殊途同归,条条大路通罗马。
神学名词被重下定义
[59]
阅读天主教文献,基督徒时而感到他们所讲的话和基督教的差不多,例如天主教徒会说﹕「完全靠恩典称义」( justify by grace
),但请小心,因为天主教对的基础神学名词定义和我们的不同,所以她所讲的不是「因信称义」。下面是一些例子﹕
恩典
圣经——神处理人的一种方式,为了表达祂的怜悯和爱,所以信徒现在被算为无罪和完全公义。
天主教(惯称恩宠)——神以外的一种物质或能力加于信徒身上,让他能立功绩,因而赢得进入天堂的「权利」。
救恩
圣经——瞬时间得到一个永远的、不可废除的、面对神的资格。这完全是本乎恩典,借着相信便可以得到。救恩乃赐给那些称为「不敬虔的」、「罪人」、「仇敌」或「可怒之子」(参看﹕罗五6-10
;弗二1 ),换言之,就是赐给一些非完全正义的人。
天主教——神和人合作的毕生过程,达至罪的赦免,死后才可以获得(可能还有炼狱的洁净)。全靠个人在神面前,客观地被算为公义,才有把握,否则得不到救恩。
与神和好(借着赎罪)
圣经——所有的罪都在得救那一刻获赦——包括从前的、现在的和将来的,因为基督的死满足了神对罪的愤怒。 (见西二13 )
天主教——罪只是暂时被赦免,所以信徒仍须透过教会和圣事为中保,一生继续为赦罪而努力,所以与神和好是一个过程。
重生
圣经——即时赐与永生和灵魂的苏醒,使人向神活着。
天主教——注入恩宠(属灵能力),使人可以履行带来功绩的工作,这是一个终生的过程。
称义
圣经——因着神的怜悯,和借着信心,信徒因而被算在基督的义里。这是一个律法上的宣告。
天主教(惯称成义)——灵性上的重生,是人从接受圣洗开始的一生圣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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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上边的讨论可见,如果基督徒和天主徒讨论圣经或神学,有一些值得留意的事情﹕
(1)自梵二,天主教的言论非常巧妙,常在兜圈子,含糊其词,模棱两可。例如,他们一面说自己的信仰权威只有圣经;一面又说,圣经、传统、教会训导同样重要。另一例子﹕他们一面说天主教教会之外并无救恩;一面支持普世救恩。
(2)当天主教徒讨论信仰或圣经解释的时候,他们是从教会传统的眼光着手。上边这些救恩名词的不同定义正是好例子。这也证明了新教和旧教之间最基本的分歧——信仰权威。
(3)当中国基督徒和天主教徒谈话,必须明白,天主教的中文圣经不是和合本,所以对书名、地名、人名,都有不同的翻译。例如马太福音被翻译为玛窦福音、约翰福音为若望福音、彼得叫做伯多禄等等。基督徒应该留意,免得产生沟通困难,甚至误会。
(但他们的英文圣经却有詹姆士王钦定版(KJV)等等译本,和基督教现在所使用的一样。)
教会系统
(一)彼得、教皇、教会系统
天主教认为,彼得乃使徒的领袖,虽然到第四世纪才有教皇系统,但天主教觉得教皇和彼得的权威一脉相承。[60]他们所引用经文是﹕太十六
16-20
;徒一15-26
,五1-11等等。[61]
其中主要的根据是﹕
耶稣问门徒,他是谁,彼得回答说,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还说﹕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太十六 13-19
)所以,天主教说,彼得是第一任教皇,由此建立了教皇制度和教会权威。
一般基督徒对这段经文的解释是﹕彼得( Peter
)原文是petros
(小石之意),而Petra
(基石之意)才是磐石,所以,当耶稣是对彼得说﹕「你是小石,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磐石上」,而不是说﹕「你是基石,我要把教会建造在你身上。 」
有基督徒不同意「小石」和「大石」的说法,因为在亚兰文并没有这样的分别,所以按上文下理,马太福音十六章
18-19节实在是指彼得,但却是以他为首,代表整个教会,因为当时他是使徒的领袖;所以可说,是说整个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
」。偶尔还有人说「在这磐石上」应该翻译为「在这信仰上」(
on this faith ),[62]所以都不同意是指彼得一人。
圣经告诉我们,教会「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 」(弗二
20
)可见使徒在教会里面实在是有特殊地位,但最重要的是基督自己。如果正确解释这几处经文,它们是和谐的。
关键在于,即使耶稣果真在这段经文中赐给彼得(代表十二使徒与否)特殊地位和权威,祂可没有说这是可以传下去的。没有人能读这段经文而可以有这样的结论,无论人怎样解释这段经文,都不可能相信这权柄是可以传下去的。
此外,早期教会没有教皇这样的观念。例如,保罗曾说自己不在那些最大的圣徒以下(林后十二11);彼得是犹太人的使徒,保罗是外邦人的使徒(加二7),表示保罗不在彼得之下。耶稣亦早吩咐说﹕「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
」(太廿三8-11
)事实上,彼得从不自称教皇,或具备任何特别权威;他自称「长老」(彼前五1)。
至于天主教说罗马的主教才是教皇,更加不成理由,因为彼得不是罗马的主教,圣经也从来没有说教会以罗马为中心。在教皇系统正式成立以前,教会历史中没有这样的证据。[63]
顺便在此一提,天主教教会的组织是这样﹕每个天主教教堂叫做一个教区(
parish
) ,由司铎(
priest
,俗称神父)管理;多个教区组成一个主教辖区(
diocese
), 由主教(
bishop
)管辖;多个主教辖区组成大主教辖区(
archdiocese
) ,管辖的人叫做枢机主教或大主教(
archbishop);最高的管理层当然是教皇所在的罗马大主教辖区。教皇有顾问团,协助教会行政,这团人叫做红衣主教(
cardinal
)。当教皇去世,新的教皇就从这些人中挑选。此外,每个教区设有执事(
deacon
)
,协助教区事务。上述的职位都是按立的,其余不需要按立的男女信徒,也可以参与教会事务,男的叫弟兄,女的叫修女或姐妹。[64]
天主教神职人员不能结婚一事,也是很多基督徒所关心的。圣经不禁止嫁娶,并且说﹕「禁止嫁娶」是出于邪灵和鬼魔(提前四1-3),独身必须是自愿的才对,「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 (太十九12)
近日美国天主教神父不断传出性骚扰教区男童的丑闻。 2007年七月,洛杉机一法官判定洛杉机大主教区向500多名原告赔赏六亿六千万美元。[65]可见事态的严重,亦可见「禁止嫁娶」的不良后果。
(二)马利亚的地位
根据天主教的传统,玛利亚(天主教称马利亚为玛利亚)的父母不育,上帝听了他们的祈祷,赐他们一个女儿。玛利亚生下来就无原罪,从三岁到十二岁,她在圣殿里做一个女仆。玛利亚一生是一个品格行为完全的女孩子,她顺从天主,被上帝拣选为救主的母亲。她在救赎事情上和基督结合的,她童贞怀孕,直到基督上十字架,都表无遗,因为她与基督在救赎上合作,所以「在恩宠秩序中,她是我们的母亲」,又是「襄助救赎者」。最后,当她死后,身体灵魂一同被天主所召,得以升天,而且被擢升为「天上母后」(
Queen of Heaven
)。[66]
天主教根据圣经说﹕「万代都要称我为有福」(路一48),所以她被冠以「荣福童贞」的名衔头,而且配得信徒的敬拜。天主教圣经附录表示,玛利亚是「人类的母亲、基督徒的母亲(圣母)、好像新夏娃、始胎无染原罪、身灵光荣升天、襄助救赎者、德行的模范、卒世童贞」,所以他们对圣母敬礼。[67]
从两篇非常流行的天主教向圣母亲玛利亚的祈祷文,可见他们对她有何等大的尊崇﹕(1)《圣母经》——万福玛利亚,满被圣宠者……为我等罪人今祈天主,及我等死后。
[68](2)《母后万福经》——万福母后,仁慈之母……天主圣母为我们祈求,使我们配得上接受基督的仁许。[69]
************
我们很容易看见天主教对玛利亚的观念有几个问题﹕
(1)无原罪
马利亚无染原罪的信条到1854年才被天主教接纳;换言之,不单圣经没有这样的教导,千多年来连天主教教会都没有这样的传统,而仅有的支持就是有些天主教徒所见的异像。例如,
1858年法国农女得见圣母显现,对她说﹕「我是无原罪的那位」,因而证实这事。[70]
圣经只说,耶稣没有罪(林后五21
;来四15
;彼前二22
;约壹三5
),但从没有提及其他人没有罪,或者没有原罪。
(2)卒世童贞
马利亚一生保持童贞也是天主教晚期的传统。圣经不单没有这样的教导,反之,更有相反的经文,例如﹕「许多人……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在外边找你。耶稣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可三31-35
,另参﹕林前九5
,加一19
)可见耶稣有兄弟,而耶稣并没有高抬他的母亲。但天主教解释说,「主的兄弟」是指他的堂兄弟(
cousin
),[71]或者亲戚。[72]亦有说,圣经意指﹕那些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耶稣的兄弟和母亲,并不是说耶稣真的有兄弟。可惜这样的解释是蓄意歪曲圣经,而且他们把「兄弟」解释掉,也没有办法解释母亲,难道天主教认为耶稣没有母亲?
「只是没有和他同房,等他生了儿子。 」(太一25
)这经文暗示她生了耶稣之后,才和约瑟同房,但天主教却认为这不能说明马利亚后来和约瑟同房。[73]虽然圣经没有明说﹕「等他生了儿子,才和他同房」,但夫妻同房乃古今中外人之常情。如果马利亚和约瑟一直没有同房,圣经理应记载说﹕「终生没有同房。」
(3)身灵升天,天上母后
这又是一个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的教导,是更晚期( 1950
)的天主教教义。根据此教义,她不但升天,而且在天上是母后(Queen
of Heaven)。[74]
(4)人类母亲
马利亚不可能是人类的母亲,即使神也不是全人类的父亲,因为只有那些信祂名的人才有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
)
。耶稣说﹕「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太十二
46-50
)可见耶稣无意叫人高举马利亚为全人类的母亲。
(5)代求者和救恩的襄助者
唯有基督为人成就救恩,马利亚只是一个被神使用的人。而且,人可以直接来到神面前向祂祈求。圣经说﹕「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
」(来四16)马利亚不是神人之间的中保,基督才是。这样的教义无形中将马利亚高举至神的地位。
(6)配受敬拜
天主教说,他们并非拜马利亚,只不过是向她敬礼,把她当作自己的母亲,天主教虽然不承认自己拜马利亚,但是《玫瑰经九日敬礼》多次说﹕「我们谦恭的跪在你脚前,献上玫瑰花冠……」
[75],还有很多其他天主教文献承认他们敬拜马利亚像敬拜上帝一样。然而,圣经禁止我们向人祈祷,只能向神祈祷。
有一位神父说﹕耶稣在世上的时候,他也一定很孝顺玛利亚,不时为马利送上香吻。[76]耶稣肯定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但圣经从没有说到,耶稣向马利亚祈祷或跪拜。而且我们可以从整本新约圣经看见,马利亚在教会中地位没有那么高。在耶稣水变酒的神迹记载,马利亚对耶稣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说,母亲,〔原文作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
」(约二3 -4)这句话虽然奇怪,但它暗示我们,马利亚的地位不如今天天主教徒所想像的。
(三)圣人系统和偶像崇拜
自第八世纪以来,天主教才开始敬拜偶像。解释说﹕十诫所禁止的偶像是指异教的偶像,不是指耶稣、圣母、圣人们的像。为此,他们把十诫重分,将这条(不可拜偶像)和第一条结合,然后再把第十条分开,所以仍然是十条诫命。[77]天主教又抗议说,他们不是在拜偶像,却是在睹物思人,以「像」为媒介,引领他们去恭敬这些像所代表的人物,或耶稣。他们是对圣人「敬礼」钦崇,不是拜。
除了拜耶稣和圣母之外,天主教也曾经封立很多圣人,而且已经发展了一套封圣程序。首先,这位有特别善行的人死后,当地的人必须推崇他,搜集他的资料、写作、见证等,呈交教庭调查。如果蒙教皇批准,这候封者被列为「可敬」(
Venerable
)。第二步,候封者必须有神迹发生,就是有人向他祈祷,超自然的事情发生,例如疾病突然治愈,没有科学性的解释。当教庭承认这个神迹之后,就为候封者举行「宣福礼」(
Beatification
),宣福之后,如果另有神迹发生,候封者得获「封圣」(
Canonization
),正式成为天主教圣人之一。这样的一个过程,通常需要五十年至一百年。[78]
天主教所封的圣人甚多,常有纪念圣人的日子,后来设立了万圣节(
Halloween
)。这些圣人有很多是地方性的,例如瓜达露培的圣母(
Our Lady of Guadalupe
)是墨西哥的圣人,圣波尼法爵(
St. Boniface
)是德国的圣人;还有一些是实用主义者的圣人,例如心脏病病人可向天赐‧圣若望
(
St. John of God
)祈祷,有眼疾的可向圣路济亚(
St. Lucy
)祈祷。[79]天主教相信圣人的遗物可以护身,他们保存了很多这类的物件,如耶稣钉十字架的钉子,但其中又有很多是假的,结果造成混乱和迷信。[80]
天主教否认自己拜偶像,但是根据圣经,他们对圣母或圣人的敬礼的做法,实在是犯了几点错误﹕
(1)造像——十诫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廿4),当然包括不能为上帝、耶稣、玛利亚、任何圣人造像。同一个原因,基督教的十字架上面没有耶稣的像,天主教的才有。
(2)不专一敬拜——天主教徒把崇拜和敬礼分三等级,最高的敬拜是归给上帝和耶稣基督的;次等的,归给圣母玛利亚;最低等的是对圣人的敬礼。圣经故然没有三种敬拜之分;而且神只容许人对祂自己敬拜﹕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出廿3-
4)可见信徒不应该在神以外有任何敬拜对象,只能专一地敬拜祂。
「神是忌邪的神」,祂必「追讨他的罪」(出廿5)。
(3)跪拜——虽然天主教对这三层次的敬拜有不同名字和程度,但是,圣经对偶像崇拜的定义是「跪拜」﹕「不可跪拜那些像」(出廿5)。虽然天主教徒说这不过是睹物思人,以像为媒介去默想,但他们不能否认是下跪在这些圣母和圣人的像面前(正如前文所引用《玫瑰经九日敬礼》的话),这样的下跪正是十诫所禁止的。同一个原因,基督徒不下跪在任何人或像之前。
乃缦得以利沙的医治以后,他要求神饶恕他,说﹕「我主人进临门庙叩拜的时候,我用手搀他在临门庙,我也屈身。我在临门庙屈身的这事,愿耶和华饶恕我。」(王下五18)可见乃缦并非一心去拜临门庙的偶像,但这个屈身的动作已经是罪恶,需要神饶恕。
(4)祈祷——天主教虽然认为圣母和圣人是代求者,无论他们怎样讲,他们不可能否认,他们实在是向圣母和圣人祈祷。
(a)从逻辑上,基督徒不向任何活人或已死的人祈祷,因为这些人根本不可能知道,他们不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只有神才是)。如果我们向任何人祈祷,就表示我们认为这人与神同等,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所以当天主教徒向圣人、圣母、守卫天使祈祷,他们实在是「拜」他们。
(b)耶稣在主祷文中示范,祈祷的对象是「我们在天上的父」(太六9),可见祈祷是有一定的对象。
(c)我们不必向圣母、圣人、天使祈祷,因为「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二5)圣经不是说,耶稣只是中保之一;也没有说,我们最好请他人作我们和神之间的中间人,「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6)(d)信徒当然可以,也应该,互相代求,但那是指在世上的信徒。圣经从没有暗示我们可以要求已死的信徒为我们祈祷,因为新旧约圣经,一向禁止信徒和已经的人来往。
(申十八11)
顺便一提,天主教徒除了对圣母玛利亚和诸圣人敬礼和祈祷之外,他们也对「守护天使」(
Guardian angel
)祈祷。[81]如果我们不应该向人跪拜或祈祷,当然也不应该向天使跪拜或祈祷。敬拜天使还有一个危险,天使有善良的和邪恶的两种,邪恶的就是魔鬼,而且难以区分,因为「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十一14
),拜邪恶天使,就是拜魔鬼。使徒约翰曾在一位光明天使脚前俯伏敬拜,被天使阻止说﹕「千万不可……你要敬拜神。」(启廿二9)可见,即使光明天使,我们也不应该跪拜。
(四)玫瑰经(
Rosary
)
天主教徒对祈祷很感兴趣的,他们有很多流行的祈祷文,其中最著名的是天主经(基督徒称之为主祷文)和玫瑰经。主祷文故然来自圣经,但玫瑰经却另有来源。
玫瑰经起源于中世纪天主教徒所得的异像。首先是玛利亚手拿念珠,向十三世纪的圣道明 (
St. Dominic
)显现,授予玫瑰经,并告诉他玫瑰经可以帮助罪人悔改。[82]据说,玛利亚答应那些热心背诵玫瑰经的人会获得特殊的保护、丰富的恩宠、能抵抗罪恶、不受灾难、从炼狱中救出、有资格获得永生、不至灭亡等等。[83]
玫瑰经是一套默想和祈祷文,其中包括默想耶稣和玛利亚的事迹共15
个,例如圣母探亲、耶稣客西马利园祈祷、耶稣被钉十字架、耶稣升天、圣母升天等等。在默想每个事迹后,就背诵天主经一遍、圣母经十遍、光荣经一遍。当他们背诵的时候,手拿念珠,用以提醒自己背到那一段。我们看见神父和修女胸前都挂着一串念珠,坠着十字架的,就是为这个用的。可见天主教徒何等重视玫瑰经。
首先,玫瑰经的来源本有问题,因为圣经没有根据,异像不可成为真理的基础。它还有一个问题,它正是圣经所说﹕「用许多重复的话」(太六6),并希望籍著背诵这些祈祷文(行为)赚取祝福,正「像外邦人一样」。
更正教和天主教的复合运动
最近天主教和基督教中有一些人提倡复合。天主教自梵二之后,对基督教表现得比较温和和开放,让人以为天主教果真改变了。有些基督教的领袖如学园传道会(
Campus Crusade
)的白立德(
Bill Bright)
,灵恩布道家罗拔臣( Pat Robertson
)和国际监狱事工的寇尔森(
Charles Colson
),跟天主教方面的人士,如纽约的大主教奥康纳(
O'Connor
)等等,发起对话。[84]葛培理布道团亦采取宽容的态度。这运动已经开始产生影响,甚至《今日基督教》(
Christian Today
)也说﹕「福音派应该为这努力鼓掌欢呼,为它所显出的进步而高兴。」另一方面[85],现在有一些天主教信徒对基督教的灵恩运动感兴趣,而一些基督徒也对天主教的灵修神学感兴趣,以至彼此好感日增。
复合运动中,主要有1983年「基督教信义宗和天主教会对话」(
Lutheran-Catholic Dialogue
)和1994年的「福音派与天主教联合」(
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两组人的会议,他们都联发表了声明。[86]
「基督教信义宗和天主教会对话」[87]曾花了很多功夫去研究彼此对称义(天主教称成义)的定义,因为这一点是十五世纪改教运动时最大的争论点,也是现在双方同意是最于难和解的题目。根据这个对话,表面上似乎彼此都同意,救恩只有来自耶稣的救赎,有罪的人要成为义人,只能凭信心接受救恩,而罪人借着上帝的赦罪,在祂面前成为义人。甚至报告表示﹕「有关成义的讨论……有高度的协议」;天主教亦承认救恩是白白的,「永远不能以任何功绩换取。」但是他们仍然坚持﹕「天主的救恩在罪人的洗礼中,借圣神的行动赐予他们。」换言之,圣洗圣事仍然是人获得救恩的途径。
此外,彼此也都同意,重生得救之后,信徒应该有一个新的生活;但另一方面,人仍然有犯罪的倾向,所以仍然会犯罪。在此,天主教认为「他们必须在修和圣事中,接受天主在基督内的修和工作」,换言之,人信主之后的罪,亦是靠天主教教会的圣事才能解决。
的确,天主教并没有否认救恩,但他们在救恩之外仍然加上了圣事。除非接受圣事,他们的「因信称义」也是无法实现的。如果再想,这些圣事只能在天主教教会进行,所以他们仍然是说﹕教会以外并无救恩。恐怕所谓「共识」,只不过是烟幕吧了。
「福音派与天主教联合」的联合宣言包括几点﹕彼此的信仰实在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例如﹕都相信耶稣是救主;都相信基督徒应该根据圣经而生活;彼此都希望全人类认识耶稣为救主;彼此也一同在不信的世人面前见证基督;彼此也能合作传福音;为社会道德、社会正义、人类幸福共同努力。当然,两者之间实在有相当的分歧,例如﹕圣经的权威;教会解释圣经的权威;圣事是恩典的象征,还是恩典的源头。在这几方面,双方仍须继续讨论,寻找答案。[88]
没有人会反对,基督教和天主教可以在社会关怀上合作,正如一个基督徒可以和一个佛教徒一同在慈善事工上合作。但是二者的信仰差别太大,分歧的地方,是无法忽略的。所以,这个宣言并没有解决信仰分歧的问题,实在是言之无物。
虽然两教复合现在仍然面对很多困难,但有一些基督教宗派,如圣公会,已经很拥护这个运动,所以它有可能发展为一个有声有色的运动,信仰纯正的基督徒不可不留意。
天主教是否异端?
笔者发现,今天在教会里,有人避免称天主教为异端,有人却勇敢直言。前者以美国基督徒居多,后者则多是中国教会中比较保守的,但也有美国基督徒坚持她是「
cult
」,至少是「
heresy
」。笔者猜测,原因有几个﹕她的错误不及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东方闪电之多;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更正教是从她分出来的);我们不敢肯定她里面没有得救的人;复合运动的影响。
但是这个问题的根源,还是因为异端一词没有统一定义,所以各人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如果根据我们的定义,任何宗教系统在救恩观上有错,在圣经以外另有权威,她应该被算为异端(请参见「异端定义」文)。那么,天主教当然是异端。
结论
笔者非常同意护教学家安克伯(
John Ankerberg
)的评论﹕今天的天主教就是当日新约圣经中那些主张守律法和割礼的犹太人。他们并不反对救恩来自基督,不过,他们觉得光是信耶稣不足够,还需要加添其他事情。[89]但愿在她里面的信徒,不会因此得不着救恩。
[a]
两个英文字,
Deutero - canonical books和Apocrypha中文都翻译为「次经」。[b]
此处七卷书的中文译名以天主教圣经为准。[c]
四旬期乃复活节前四十日,天主教徒需要克苦、守斋、对穷人施舍,以补赔自己的罪恶。
[1]
累尼克著,郑英华译,《基督教史略》 (香港﹕证道出版社,
1964
)
p. 71-72,76-78。[2]同上,第十一章。[3]同上,第十三章。[4]John
H. Leith, Creeds of the Churches: A
Reader in Christian Doctrine from the Bible to the Present
, 3 rd
ed. (Atlanta: John Knox Press,
1982), p.440-442.
[5]Alfred
McBride, Essentials of the Faith: A
Guide to the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 p. 9-15.
[6]《天主教教理》(香港﹕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97),
p.28
。[7]同上,
p.1980
。[8]傅文辉,《天主教基督教促膝谈心》(台北﹕思高圣经学会出版社,民国81年),
p.3
。[9]Alan
Schreck, The Essential Catholic
Catechism (Ann Arbor, MI: Charis
Servant Publications), p. 16-19.
[10]
《天主教教理》
, p. 24-30 。
[11]Schreck,
The Essential Catholic Catechism
, p. 31.
[12]Ibid.,
p. 21.
[13]Ibid.,
p. 30-31
[14]
James McCarthy,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 (Eugene, OR:
Harvest House, 1995), p. 301.
[15]Ibid.,
p. 2 74 .
[16]
「加尔文神学——启示论」(
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calvinism/calvin_on_revelation.html
)
[17]《天主教教理》,
p. 297 。
[18]
同上,
p . 2 89-311。[19]
同上,
p . 311-19。[20]
同上,
p . 320-43。[21]
同上,
p . 337-39。[22]
同上,
p . 333。[23]
同上,
p . 337。[24]
同上,
p . 344-56。[25]John
Ankerberg and John Weldon, Protestant & Catholics: Do They Now Agree?
(Eugene, OR: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1995) , p. 89.
[26]Ibid.,
p. 92.
[27]Father
Lovasik, The Seven Sacraments
(New York, NY: Catholic Book
Publishing Co.), p. 10-12.
[28]《天主教教理》,
p . 347-49。[29]
同上,
p . 360-68。[30]
同上,
p . 369-84。[31]
同上,
p . 375。[32]
同上,
p . 376。[33]
同上,
p . 384-99。[34]
Lovasik, The Seven Sacraments
, p . 4-5.
[35]
《新答客问》(
http://jesus.cirs.org.hk/archive_book_show.asp?id=29#p3
)
[36]
《天主教教理》,
p. 333.
[37]
傅文辉,《天主教基督教促膝谈心》,
p. 77 -84 .
[38]
同上 ,
p. 90-91.
[39]同上,
p. 97-99.
[40]
McCarthy,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 , p. 129.
[41]傅文辉,《天主教基督教促膝谈心》,
p. 99-103.
[42]
McCarthy,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 , p. 133-35.
[43]Schreck,
The Essential Catholic Catechism
, p. 238.
[44]《天主教教理》,
p. 250 。[45]Ankerberg,
Protestants and Catholics
, p. 108-09.
[46]
《天主教教理》,
p. 248-250
。[47]傅文辉,《天主教基督教促膝谈心》,
p. 224-45
。[48]Ankerberg,
Protestants & Catholics
, p. 111-12.
[49]
《天主教教理》,
p. 356 -60 .
[50]Ankerberg
& Weldon, Protestant & Catholics
, p. 103.
[51]
McCarthy,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 , p.74-76.
[52]Schreck,
The Essential Catholic Catechism
, p. 105.
[53]安克伯、韦尔登合着,逸萍译,《天主教的真相》
(香港﹕天道书楼,1998)
, p.36
。[54]Ankerberg,
Protestant and Catholics, p. 99.
[55]
《天主教教理》,
p. 202-03.
[56]
同上,
p. 207-09.
[57]
同上,
p. 209- 10 .
[58]
《新答客问》(
http://jesus.cirs.org.hk/archive_book_show.asp?id=29#p3
)
[59]
安克伯、韦尔登合着,《天主教的真相》,
p.33-35
;也见《天主教教理》恩典,页465-68;救恩,;和好,页359-60;重生;称义,页463-65。[60]
Schreck, The Essential Catholic
Catechism , p. 159.
[61]天主教圣经(思高译本),
p.1995.
[62]James
R. White ,
The Roman Catholic Controversy
(Minneapolis, NM: 1996), p. 121.
[63]
McCarthy,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 , p. 252-54.
[64]Ibid.,
p. 233 -36 .
[65]
http://www.cnn.com/2007/US/07/16/church.abuse.ap/index.html
(July 16, 2007)
[66]Lawrence
Lovasik, Mary my Mother
(New York, NY: Catholic Book Publishing
Co., 1978) .
[67]天主教圣经(思高译本),
p. 1993-94.
[68]
嘉禄V
.雷熙着,黑幼龙译,《玫瑰经九日敬礼》
,(香港教区)p .
48-49 。[69]
同上,
p . 49
。[70]Schreck,
The Essential Catholic Catechism
, p. 361-62.
[71]Champlin,
p. 19.
[72]Schreck,
The Essential Catholic Catechism
, p. 360.
[73]Ibid.,
p. 360.
[74]Father
Lovasik, Mary My Mother
(New York, NY: Catholic Book Publishing
Co., 1978), p. 31.
[75]《玫瑰经九日敬礼》,
p.9 -10。[76]傅文辉,《天主教基督教促膝谈心》,
p. 273-79.
[77]
王永信等合着,《明白真道》(P
etaluma, CA:美国中信出版社,2000
)
, p. 281-82
;
McCarthy,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 ,
p.222-223, 378.
[78]“A
Step-by-Step Guide to Sainthood” (from the Catholic Almanac)
from Newsweek
, September 22, 1997, p. 36.
[79]
McCarthy,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 , p. 194-95 .
[80]王永信等合着,《明白真道》
, p. 282.
[81]
Father Lovasik , My First Catechism
(New York, NY: Catholic Book
Publishing Co., 1983), p. 25.
[82]Father
Lovasik, SVD, The Holy Rosary
(Catholic Book Publishing CO,
1980), p. 2-5.
[83]嘉禄V
.雷熙着,《玫瑰经九日敬礼》 ,p
. 7-8。[84]Ankerberg
& Weldon, Protestant & Catholics
, p. 134.
[85]
I bid., p. 159.
[86]Ibid.,
p. 234.
[87]
《香港公教报》2912,2913,2914期。
(
http://www.cathlinks.org/j-just.html
)
[88]
Evangelicals & Catholics Together
, (
http://www.firstthings.com/ftissues/ft9405/mission.html
)
[89]Ankerberg
& Weldon, Protestant & Catholics
, p.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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