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辨明聖經真理》(為耶和華見證人)
第六章
基督救贖之恩
“三位一體”神中的聖子耶穌和我們有什麼關係?祂到世間來是為了什麼?
(一)耶穌的信息和使命
《辨明》第4章﹕「耶穌是個感情豐富的人,待人親切熱誠。……耶穌是個真正謙卑的人。……有一次耶穌卻甘願替使徒們洗腳。……耶穌忠心耿耿地服從上帝,是我們的典範。」
耶穌不僅僅要向我們示範一些美德,祂要成為我們的救主!
《辨明》第4章﹕「耶穌為甚麽付出那麽多時間和精力去傳道教人呢?因為這是上帝的旨意。」
上帝在耶穌身上的的旨意是什麼呢?答案﹕「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拉太書1﹕4)也就是耶穌所講的﹕「人子來,……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20﹕28)「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19﹕10)
《辨明》第4章﹕「主要教人認識“王國的好消息”。這個王國就是上帝的王國,是個天上的政府,將要統治整個地球,永遠造福順從上帝的人……」
耶穌傳什麼信息呢?祂到世間來有什麼目的呢?聖經說﹕「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馬可福音1﹕14)
什麼是福音呢?保羅解釋說﹕「所傳給你們的福音……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15﹕1-4)這就是叫我們得救的福音。
所以,耶穌降世的主旨,不在傳揚耶和華見證人信仰中的“王國”!(耶和華見證人認為只有14萬4000和耶穌在天上,統治地球,於是地球變樂園。容後「第八章﹕上帝國真義」再談他們的錯誤。)卻是為我們成為贖價,救贖我們。
《辨明》第4章﹕「最後耶穌被活活釘在柱上,斷氣之前,他大聲説:“成了!”(約翰福音19:30)……耶穌 至 死 忠心,成就 了 甚麽 事?」
為什麼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最後一句是「成了」呢?祂的意思就是﹕救贖大功現在完成了。這就是祂到世界上來的目的。
希伯來書10章開始時,講到﹕獻祭的祭物斷不能除罪,然後告訴我們﹕「我〔耶穌〕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希伯來書10﹕9-14)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耶穌道成肉身,為我們釘死十架,死而復活,解決我們的罪的問題。
(二)我們所需要的贖價
《辨明》第五章﹕「耶和華送給我們的東西很多,其中最寶貴的就是贖價,是上帝通過他兒子耶穌基督犧牲生命而付出的。……贖價就是耶和華用來拯救人類,使我們擺脱罪和死的方法。(以弗所書1:7)」
是的,這是正確的。
《辨明》第五章﹕「例如有人使意外發生,就要賠一筆錢,那筆錢的價值要跟被損毁的東西的價值完全相等。……甚麽樣的代價才足以彌補亞當為全人類帶來的巨大損失……」
正是如此。補償整個人類生命的贖價,必定不菲。所以,讓我們來考慮,耶和華見證人所相信的耶穌,能否有資格救贖整個人類。
(1)需要完美的生命為贖價
《辨明》第五章﹕「我們需要的贖價,必須跟亞當失去的完美生命具有相等的價值。」
我們需要怎樣的贖價?好像亞當本有的完美生命,就能救贖全人類嗎?值得思想。
(2)世界上並沒有完美的人
《辨明》第五章﹕「耶和華創造亞當時,……那就是把他創造成完美的人,擁有完美的生命。……亞當因為違背上帝的命令……失去了完美的生命,也失去了隨之而來的所有福分。……還包括亞當犯罪後生下的子子孫孫。……」
這一段話,基本上是正確的。聖經告訴我們﹕「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所以有神學家稱之為“原罪”,因為亞當以後的人,都犯了罪,都是罪人,而且會因此死亡。
《辨明》第五章﹕「耶穌……完美的人,擁有完美的生命,而且從沒有犯罪。……由於耶穌的犧牲,亞當的後代就有希望了。……」
暫不提“原罪”,如果耶穌只是一個人,無論祂多偉大,多聖潔,都不可能從沒有犯過罪,因為聖經告訴我們﹕「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
只有上帝是沒有罪的,祂說﹕「我是聖潔的」(利未記
11:44;彼得後書1﹕16)。因耶穌是真神,所以祂沒有罪,就可以做到聖經所講的﹕「基督……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得前書3﹕18)「神使那無罪的〔耶穌〕,替我們成為罪,……」(哥林多後書5﹕21) 〔請注意,《新世界》彼得前書3﹕18是錯譯,見﹕「第三章﹕篡改聖經,遷就教義」。〕
這是一個簡單邏輯﹕如果(1)沒有義人(2)耶穌僅僅是一個人。那麼祂
不可能是義人,所以就是不完美的人,不可能為我們贖罪。
(3)一個人不能贖千千萬萬個人
《辨明》第五章﹕「我們需要的贖價,必須跟亞當失去的完美生命具有相等的價值。那樣才符合聖經中“以命償命”這完全公平的原則。……」
《辨明》引用「以命償命」(申命記19﹕21)值得思想。中文沒有單數或複數的文法,但是英語卻有。這經文的英語翻譯版,無論那個,甚至《NWT》都使用單數的“life for
life”,而不是 “life for lives”,就是說「以一命償一命」不是「以一命償很多命」。可見我們不能用一個完美的人(即便有這樣的人)的生命去換取千千萬萬人的生命。
為什麼上帝的生命可以救贖很多人的生命呢?上帝是無所不在,無所以不能,無所不知,祂是沒有開始,沒有結束,祂是無限的。另一方面,人類絕對是有限的(參﹕詩篇103﹕15-16)。無論一個怎麼重要、偉大、完美的被造物(人或天使),他的性命犧牲了,不足以抵償整個人類,只有上帝可能。
打個比喻﹕我們每一個人都欠某債主一百元,但是,我們每個人都只有一百元,那麼誰可以償還全人類的債務呢?當然,我們需要一個極端富有的人,但是沒有這樣的人,只好求救於那位擁有無限金錢的上帝了。換言之,我們只夠資格,為自己的罪而死,只有生命無限的真神,能救贖全人類免死。
《辨明》第五章﹕「為甚麽 一 個 人 犧牲 生命 就 可以 救贖 世上 千千萬萬 的 人?」
我們要回答﹕「一個人,無論是誰,不能救贖千千萬萬人。」
(4)亞當即便完美,仍不能贖全人類
《辨明》第五章﹕「……聖經稱耶穌為“末後的亞當”。(哥林多前書15:45)……耶穌 取代 了 亞當 的 地位,為 的 是 拯救 我們。」
為什麼耶穌被稱為“末後的亞當”呢?原因﹕將亞當和耶穌並提,是強調生命的來源。並不是說,耶穌和亞當本來的生命一樣完美,所以可以當人類救主。即便亞當生命是完美無罪的,他一個人,也不能補贖所有人,上邊解釋過。
聖經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5﹕12-19)又說﹕「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哥林多前書15﹕22,45)
我們從亞當承受了有罪性的肉體生命;但現在因信耶穌,接受祂的救恩,從祂得著稱義的生命。所以,我們在亞當裏死了;在基督裏卻活了。
(5)天使(或僅僅一個靈體)不能作為贖價
《辨明》第五章﹕「他派了一個完美的靈體兒子到地上來,但並不是隨便派一個就算了,而是委派自己最珍愛的獨生子。」
首先,
耶穌不僅僅是一個靈體,也絕對不是一個天使。祂是上帝的獨生子,意思就是說﹕祂是真神上帝!請見﹕「第四章﹕耶穌基督是誰?」。
耶穌本是真上帝,但祂「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2﹕7),因為2﹕6告訴我們﹕「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祂和上帝同等。〔可是,《新世界》把這經文篡改了,見﹕「第三章﹕篡改聖經,遷就教義」〕
上帝不能派一個天使來救贖人類,因為天使不足以為人成為贖價,甚至在救贖工作上無份﹕「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希伯來書1﹕14)而且,他們也為上帝準備的救恩驚奇,所以「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彼得前書1﹕12)。
耶和華見證人所認識的耶穌,是天使長米迦勒,怎麼可能救我們呢?必須一位真神的生命才能能抵償整個人類的生命!
(6)只有真神耶穌能成為人類贖價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
聖經又告訴我們﹕「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摩太前書2﹕5) 意思就是說﹕“神和人中間”指一面是向神,另一面是向人,故中保必須兼具有神、人二性,一面須是完全的神,才能代表神,另一面也須是完全的人,才能代表人。主耶穌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20﹕31),所以祂就是神(約翰福音1﹕1),祂又是道成肉身(約翰福音1﹕14),所以祂也是人。所以,祂長遠有資格作中保(希伯來書7﹕22~25)。
(7)真神耶穌死而復活,成就救贖大恩
《辨明》第五章﹕「公元33年猶太曆尼散月十四日,上帝容許他那完美無罪的兒子被人處決。這樣,耶穌“只一次”犧牲,就永遠獻出了他在人間的完美生命作為祭物。(希伯來書10:10)耶穌死後第三天,耶和華使他復活,再次成為靈體。」
聖經屢次清楚告訴我們﹕「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以弗所書1﹕7)「你們得贖,……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彼得前書1﹕18-19)但是,基督若光是死了,沒有復活,也不是救恩,因為﹕「耶穌……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4﹕25)“稱義”的意思是算我們為正義(無罪)。換言之,基督若不復活,我們仍然有罪!為什麼呢?
上邊解釋過,只有真神,才能拯救我們。基督是真神,祂的復活可作證據﹕「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4)。耶穌若沒有復活(不是真神),祂不可能成就救恩。所以保羅說﹕「因這福音得救。……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2-4)這是“福音”的定義。
讓我再提醒讀者們,基督復活之後,不是靈體,也不是變回天使長米迦勒。請見﹕「第四章﹕耶穌基督是誰?」。
(8)基督十架的意義是什麼?什麼是“新約”“舊約”?
《辨明》第五章﹕「為甚麽耶穌必須受那麽多苦呢?……那是因為撒但聲稱,沒有任何人會在考驗下仍然忠於耶和華。然而,耶穌雖然要承受極大的痛苦,卻始終對上帝忠貞不二,堅忍到底,對撒但的指控作出了最有力的反駁。……」
沒有人會反對耶穌為我們受了很大的痛苦,但並非為要向撒但證明什麼。耶穌在開始傳道時,已經受過試探而且得勝(馬太福音4﹕1-11)。所以,十架不是為此目的。
基督十架的意義是什麼?
為什麼耶穌要忍受痛苦呢?聖經告訴我們﹕「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希伯來書12﹕2)祂為什麼事情喜樂呢?「十字架的道理……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拯救那些信的人……」(哥林多前書1﹕18-21)總而言之,基督釘十架,為了救贖我們這些罪人,叫我們得救,祂也為此喜樂。
從這一點,可見,耶和華見證人根本不明白耶穌受苦的意思,也不明白十字架的意義。還有一件事,給我們這樣的印象﹕如果我們留意《新世界》,它把整本聖經,畫分為“希伯來語及阿拉米語經卷”和“希臘語經卷”。而其他聖經翻譯本,都作﹕“舊約”和“新約”。
什麼是“新約”?什麼是“舊約”?
聖經記錄了神和人所立的幾個盟約。今天我們講的“舊約”,一般是指神在西乃山,藉著摩西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盟約(出埃及記19-24章)。這個盟約包括代表性的十誡,還有各種條例和節期等等。神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出埃及記19﹕5)總而言之,「耶和華的律法……法度……訓詞……命令……道理……典章……守著這些便有大賞。」(詩篇19﹕7-11)
“新約”是一個“恩典的盟約”,是基督所成就的。當祂設立擘餅聖禮時,祂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加福音22﹕20,參﹕哥林多前書11﹕25)耶穌為什麼要釘十架、流血、受苦?答案﹕「使罪得赦。」(馬太福音26﹕28)
舊約以牛羊獻祭贖罪,新約是耶穌釘死十架,親自流血為我們贖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馬書3﹕25)於是「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羅馬書5﹕9)我們得救贖「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彼得前書1﹕19)。
耶和華見證人不明白救恩!
(9)十字架,還是苦刑柱?
《辨明》第五章﹕「痛苦地死在苦刑柱上」
十字架的形狀怎樣,容後在「第七章﹕與救恩有關的題目
」再詳細解釋。
(三)怎樣得著這贖價?
《辨明》第五章﹕「我們必須怎樣做,才能得蒙恕罪?」
基督救恩是一個白白的禮物,人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來得著,否則不能叫禮物。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馬書3﹕23-24)
看見嗎?是白白的禮物。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福音3﹕16,18)相信接受,便可得著基督救恩。
(1)接受
《辨明》第五章﹕「為甚麽我們應該對耶和華賜下贖價深表感激呢?」
表達感激之情是最小的事了!更重要的是﹕接受!
如果有人送你一個禮物,在表示感謝的時候,是否應該接受這份禮物呢?難道我們可以說﹕「我謝謝你的禮物,但我不需要,你自己留著吧」?這是對真神耶穌基督的侮辱,所以我們對基督救恩的第一個應有的反應是接受!請見上邊討論。
請參考﹕「第十六章﹕認識並親近真神」有關更多接受基督救恩的資料。
(2)追求長進
《辨明》第五章﹕「要表明自己感激上帝賜下贖價,一個方法是努力加深對耶和華的認識……首先,要努力認識賜下贖價的耶和華上帝。……真正的信心必須用行動來支持。……」
一個人相信耶穌,接受祂的救恩之後,不僅僅需要增加對上帝的“知識”,更應該「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以弗所書4﹕1)就是有好行為,天天討主喜悅,榮耀神。但這些是救恩的後果,不是原因!請參﹕「第十六章﹕認識並親近真神」。
(3)受洗和參加主的晚餐
《辨明》第五章﹕「要參加一年一度的“主的晚餐”紀念聚會。」
受浸和主的晚餐兩個儀式,容後「第七章﹕與救恩有關的題目
」再詳細解釋。
(四)救恩帶來的福氣
《辨明》第五章﹕「雖然我們都不完美,但耶和華仁慈地因贖價而寬恕我們,讓我們可以良心無愧地崇拜他。」
事實上,絕不止於一個無愧的良心,讓我們可以崇拜上帝。還有很多隨著救恩而來的祝福,是《辨明》所忽略了的﹕
(1)罪得赦免,稱義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以弗所書1:7)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馬書3﹕24)
(2)免去將來的審判
「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羅馬書3﹕19-25)
(3)免去上帝的憤怒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羅馬書5﹕9)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6﹕23)
(4)坦然到上帝面前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4﹕14-16)
(5)聖靈入住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以弗所書1﹕13)
聖靈叫人知罪(約翰福音16﹕8)、使人重生(約翰福音3﹕6)、幫助人認識真理(約翰福音16﹕13)、幫助人勝過罪惡(加拉太書6﹕8)、生活上的感動和引導(例﹕使徒行傳8﹕29)、賜下各種靈恩(哥林多前書12)。
(6)以後在天上和上帝同在
《辨明》第五章﹕「人類很快就可以在地上的樂園裏得享甚麽福分。」
耶穌告訴門徒﹕「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翰福音14﹕2-3)
但這不是耶和華見證人心目中的14萬4000人和耶穌在天上,管理地球,使之變成樂園。容後「第九章﹕14萬4000,樂園,新天新地」再談。
耶穌為我們預備的地方,比耶和華見證人的理想好得多。聖經告訴我們﹕在這個「新天新地。……他〔上帝〕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示錄21﹕1-4)
但願所有耶和華見證人都認識基督的救恩,得著最美好的福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