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简体  

《誠實辨明聖經真理》(為耶和華見證人)   

第十三章

禁止輸血

 

 

 

 

 (一)聖經禁止輸血?

 

 1)猶太人的飲食規條

 《辨明》第13﹕「耶和華……頒布禁令説:“惟獨帶生命的肉,就是帶血的肉,你們不可吃。……我們不吃血,就表明我們尊重血。耶和華賜給以色列人律法,囑咐他們説:“不管打獵得了可吃的走獸還是飛鳥,都要把血放出來,用泥土掩蓋。

 是的,在舊約時代,神曾經這樣吩咐﹕「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創世記93-4

 「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喫的禽獸,必放出他的血來,用土掩蓋。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甚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喫,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喫了血的,必被剪除。」(利未記1713-14

 所以今天的猶太人仍然有Kosher食品,就是一些附合猶太教規的食物。除了限制了可食動物的種類外,其屠宰及烹調方式亦受影響。在舊約聖經利未記第十一章紀錄了各種可食與不可食的動物名單。名單首先把動物分成「潔淨」「不潔淨」兩類。……屠宰時須以一刀割斷喉管,以減少動物死亡前的痛苦。事後亦要檢查屍身是否符合食用標準,然後再放血(創世紀94)等等。[1]

 耶和華見證人卻不遵守「潔淨」「不潔淨」食物的原則,也不顧Kosher的規訂!他們又把不吃血延伸為禁止輸血。即使是猶太的拉比都沒有這樣的解釋。今天的猶太人不認為有需要避免輸血。反之,他們認為,救人生命最重要。[2]

 此外,舊約法律規定「脂油和血,都不可吃」(利三 17),但守望台只遵守不吃血,延伸為禁止輸血,忘記了禁吃脂油的吩咐。

 這是不是證明耶和華見證人的聖經解釋是錯的呢?

 《辨明》第13“……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未記17:11)如果以色列人犯了罪,就要獻上祭牲,把祭牲的血抹在或灑在會幕的壇上。……真基督徒不必遵守摩西律法,因此不會獻上牲畜為祭,……但是,古代以色列關於使用血的律法,預示了上帝的愛子耶穌基督所獻的寶貴祭物。」

這是正確的。舊約規條,是為了叫人能明白,上帝為人所準備的救恩——基督十架寶血贖罪。正如上邊引用的「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未記1711)。上帝藉此表明贖罪的道理。

 舊約有如一個「訓蒙師傅」,「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希伯來書101)。所以死守不吃血(又將它演變為不輸血),是不明白聖經真理!

 

 2)新約聖經的話

 《辨明》第13﹕「基督徒也必須遵守禁戒血的命令。公元1世紀,使徒和其他基督徒長老開會,決定各地的會衆必須遵守哪些命令。他們所得的結論是:“聖靈和我們都認為,不該給你們加添别的重擔,惟有幾件事必不可少,就是禁戒獻給偶像的祭牲,禁戒血,禁戒勒死的[沒有放血的]動物,禁戒淫亂。使徒行傳15:282921:25)因此,我們必須禁戒血。在上帝看來,禁戒血就跟禁戒拜偶像、禁戒淫亂一樣重要。」

使徒時代,曾經吩咐﹕「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至於信主的外邦人,我們已經寫信擬定,叫他們謹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與姦淫。」(使徒行傳1528-292125

 如果讀上下文,我們可以看見,使徒們開始看見有外邦人信主,所以引起使徒們的一場辯論——外邦基督徒是否需要受割禮。使徒的結論是,不需要,因為我們今天都是因信稱義。然後他們訂下一些規則,如上,是為了叫外邦人和猶太人能和睦相處,是生活習慣問題。為什麼可以這樣說呢?因為在新約其他地方,我們讀到﹕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摩太前書44-5)「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哥林多前書88)「所以不拘在飲食上……,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歌羅西書216

 所以,基督徒可否吃血呢?就完全視乎他的良心,新約聖經對食物的原則是﹕「有人信百物都可喫,但那軟弱的,只喫蔬菜。喫的人不可輕看不喫的人,不喫的人不可論斷喫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羅馬書142-3

 最重要的是﹕吃血和輸血是兩回事!

 

 3)其他誤引的經文

 《辨明》第13該隱殺了弟弟亞伯之後,耶和華對該隱説:“你弟弟的血從地裏向我呼喊。創世記4:10)上帝所説的血,指的是亞伯的生命。」

該隱殺了兄弟亞伯,當然要受懲罰,不是光因為血,是因為傷害生命。聖經和世俗人士都常將「殺人流血」相提並論,或者,「流血」就是「殺人」的同義詞。所以這經節不是說不能輸血。輸血不是殺人,是救命。

 《辨明》第13 ﹕「基督徒會為了在目前的制度裏多活片刻,就不惜違反上帝的律法嗎?耶穌説:“誰想救自己的生命,就必失去生命;誰為我失去生命,就必得着生命。馬太福音16:25)」

 馬太福音1625節,不是叫你寧可死去,也不要接受輸血。請看上下文,便明白耶穌的意思﹕「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作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1624-26)耶穌的意思是,凡在今世追求安逸,讓自己滿足,必要在來世痛苦;凡在今世為著主的緣故受苦的,必要在來世得著滿足。

 誤引聖經來支持自己,是耶和華見證人的拿手好戲。

 

 

 (二)禁止輸血的問題

 

 1)吃血和輸血是兩回事

 《辨明》第13禁戒血的命令適用於輸血嗎?適用。比方説,醫生吩咐你戒酒。他的意思是你不可以喝酒,卻可以把酒輸進血管嗎?當然不是!同樣,禁戒血意味着不以任何方式把血注入身體。我們服從上帝的命令,就不會接受輸血。」

問題明顯了!

 如果有醫生吩咐你戒酒,他根本不可能把酒輸進血管,因為酒精對人身體有害!任何良好的醫生,都不會把明知有害的物質,輸送到人的血管裏。這比喻不能應用於輸血,因為醫生若為你輸血,是因為你有需要,得著血,才能維持生命和健康。

 吃下去的血,是眾多的食物之一,我們可以選擇吃這個或吃那個;輸血的血,是救命用的治療藥物。況且,上帝並沒有吩咐不能輸血!這不過是守望台的曲解。

 

 2)耶穌的榜樣

 耶穌常在安息日醫治疾病,被猶太人,尤其法利賽人,批評攻擊。有一次,他們窺探耶穌,看祂在安息日治病與否,帶來一個手枯乾的人,耶穌「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耶穌怒目看他們,然後醫治了這人。(馬可福音31-5

 從這例子可見——耶穌覺得人的生命,比死守律法更重要!

 

 3)叫很多人死去

 《辨明》第13今天,上帝的忠僕決心遵從有關血的禁令。他們不但不吃任何血,也不會接受輸血的療法。他們堅信創造血的上帝清楚知道甚麽對人最有益。」

 耶和華見證人不接受含有全血、紅血球、白血球、血小板或血漿的輸血。至於血的細小成分,例如免疫性球蛋白,他們也不歡迎。[3]  換言之,他們寧可看見人死去,也拒絕接受輸血,簡直是魔鬼道理。

 所以隨便看一些新聞,或者上網搜尋,你可以找到於耶和華見證人因為拒絕接受輸血而死亡的個案,甚至因此惹來訴訟。例﹕

 在英國,一個十五歲的男孩遇上車禍,拒絕接受輸血,按法律而言,因為他未成年,他的父母可以推翻他的決定,他的父母沒有,所以醫護人員也不勉強迫他接受輸血,結果該男孩死亡。[4]

 另一名加拿大孕婦,生產時大量出血,分娩6天後因拒絕輸血死亡。因此,醫護人員想通過修改法律來允許醫生在病人生死關頭選擇挽救生命的治療方式。[5]

 事實上,耶和華見證人卻引以為榮。在1994年五月22日的《儆醒》封面,說有26個青年人,將上帝放首位,就是說,他們因為拒絕接受輸血而死。[6]

 所以有來自不同背景的耶和華見證人,包括長老和其他組織執行員、 醫院聯絡委員會成員、 醫生、律師、保護兒童者、及其他人,組成一個「耶和華見證人輸血改革協會」(The Associated Jehovah's Witnesses for Reform on Blood),他們為了廢止這個悲慘的和誤導人的決策,志願花時間和精神,因為已經有千萬人已經為之犧牲,其中還有很多是孩子。[7]

 近年,醫學界有所謂「無血手術」,被耶和華見證人視為可以代替輸血的辦法之一。[8] 但是,他們對「無血手術」有點誤解。這名字並不意味著不使用血液或輸血的手術,反之,它不使用異體(allogeneic)血液。而且,必須在手術前,用藥刺激病人自身的紅細胞生成。[9] 換言之,它不能應用在所有手術上。例如意外事件引起大量流血,就不適合了。

 耶和華見證人輸血改革協會」報導﹕有一個研究,基於對耶和華見證人進行的1404無血手術,顯示其中1.4%的患者因缺血而死亡。簡單地說,這意味著耶和華見證人接受無血手術,由於拒絕了血液,他們的死亡機會增加了1.4%。  [10]

 另外在新西蘭有一個長期的研究,配對拒絕輸血的耶和華見證人和癥狀相同但接受血的病人,發現耶和華見證人的死亡率是20.4%,對照組死亡率僅1.9%。  [11]

 可見這個禁止輸血的決策,不僅不合聖經,而且明顯不合情理,增加死亡風險!

 

 4)總結禁止輸血的問題

 《辨明》第13 ﹕「耶穌捨身為祭,流出寶血,犧牲人間的生命,為我們贖罪。……只有相信耶穌所獻寶血的贖罪價值,我們才能得救。」

耶穌基督為我們成就救恩!祂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但是,這和拒絕接受輸血完全扯不上關係。

 也許,我們可以在這裏總結一下耶和華見證人禁止輸血的謬誤﹕

·         吃血和輸血是兩回事。

·         猶太人非常緊守舊約律法,只吃Kosher食物,但不禁止輸血。

·         耶穌在安息日治病,表示祂重視生命,過於死守律法。

·         新約使徒大會的不吃血的決定,是為叫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和睦相處。

·         新約信徒不在律法之下,包括對食物的選擇。

·         血(食物)可以有很多選擇,輸血(救命)沒有選擇。

·         無血外科,不能代替所有輸血的需要。

·         事實告訴我們,很多人因為這個決策而死亡。

 

 5)血的正當用途

 《辨明》第13「我們必須怎樣做,才能清清白白,不欠任何人的血債?」

世界衛生組織(WHO)表示﹕「輸血可拯救生命和改善健康,但是許多需要輸血的患者不能及時獲得安全血液。無論在城市還是農村地區,隨時都會有輸血的需求。沒有可用的血液會導致死亡,也會使許多患者受到疾病的折磨。」[12]

 美國某血液中心(Community Blood Center)有統計數字顯示﹕「若沒有輸血援救,每年有450萬美國人死亡;……每三秒鐘有人需要血液;進入醫院的人中,每10人中就有一個,需要血液;……你不能通過獻血來獲得艾滋病或其他傳染病;每單位的捐獻血液,將有十四項檢測,其中十一項為感染性疾病;……沒有什麼東西可以替代人的血液。」[13]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enter of Disease Control, 簡稱CDC),也有相似的統計數字,每年接受輸血者,約為五百萬。[14]

 另一方面,因為接受血而死亡的,有多少呢?美國藥品食物管理處(FDA)說﹕今天的血液供應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更安全。 由於對捐助者篩查的進展,測試改進,自動化數據系統以及輸血醫學實踐的轉變,使輸血的風險繼續下降。總的來說,與輸血總數相比,報告給FDA的輸血相關死亡人數很少。2008年度,有54例報告有輸血相關死亡; 2009年達66人;2010財年64人;2011財年58人;2012年度為65[15]  (某些發展中國家,醫學比較落後,輸血沒有那麼安全,是有可能的。)

 比較輸血所援救的人數和因輸血而死的人數,我們只有說﹕輸血是救人生命,是幫助危險中的人,絕對不是「欠任何人的血債」!反之,耶和華見證人禁止輸血,正是欠了她的信徒的血債

 

 



[2] Rochel CheinIs blood transfusion permissible in Jewish belief?,” (http://www.chabad.org/library/article_cdo/aid/625443/jewish/Is-blood-transfusion-permissible-in-Jewish-belief.htm ).

[3] 耶和華見證人網站﹕可以代替輸血的各項優質選擇」和「血液的微量成分與外科手術」。

[5] 「生孩子大出血卻拒絕輸血,邪教教義害死人,加拿大欲修法扼制」(https://kknews.cc/news/z6m5qap.htm l

[7] Association for Jehovah's Witnesses for Reform on Bloodhttp://ajwrb.org/ );參﹕「耶和華見證人禁止輸血的問題」(http://www.chineseapologetics.net/cults/JW/JW_blood.htm )。

[8]  耶和華見證人網站﹕可以代替輸血的各項優質選擇」。

[9] Bloodless surgery,”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loodless_surgery ).

[10]  Lee Elder, “Jehovah’s Witnesses and Blood – Tens of Thousands Dead in Hidden Tragedy,” (http://ajwrb.org/jehovahs-witnesses-and-blood-tens-of-thousands-dead-in-hidden-tragedy ) quoting: February 1993 issue of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Medicine on pages 117-119.

[11]  “Jehovah’s Witnesses and Blood,” quoting: study by Beliaev et al, entitled Clinical benefits and cost-effectiveness of allogeneic red-blood-cell transfusion in severe symptomatic anemia, published in VoxSanguinis in 2012.

[12] 关于输血的10个事实」,(http://www.who.int/features/factfiles/blood_transfusion/zh/ )。

[15] U. S.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Fatalities Reported to FDA Following Blood Collection and Transfusion: Annual Summary for Fiscal Year 2012,” (https://www.fda.gov/biologicsbloodvaccines/safetyavailability/reportaproblem/transfusiondonationfatalities/ucm346639.htm ).

 

 

 

回《誠實辨明聖經真理》(為耶和華見證人)頁首

回「耶和華見證人」主頁

回「為真道爭辯﹕護教學」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