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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評估

 

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評估(4)

同意於神學名詞的定義?同意於聖經正典?同意於信仰權威?

 

張逸萍譯自﹕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An Evaluation/Part 4, By: The John Ankerberg Show, Dr. John Ankerberg, Dr. John Weldon (https://www.jashow.org/articles/general/evangelicals-and-catholics-together-an-evaluationpart-4/ ) ©2004

 

是否所有在基督裡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人,都是弟兄姐妹?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同意於什麼是聖經嗎?新教徒和天主教徒能在宣教使命上合一嗎?作者們評估這些話。

 

 

真正的弟兄姐妹?

 

下面的話,是典型例子,說明那些製作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文件的人,講話可以有兩面的解釋:

耶穌基督是主……他是上帝派來做所有人的主和救主的,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我們一起申明,因為基督,我們得稱義,是藉著恩典,也是因著信。[1]

一些簽署這項協議的福音派領導人寫信給我們,並指出這段話證明他們沒有妥協福音,並且肯定了因信稱義。那麼,為什麼我們認為這句話是含糊的呢?

乍看之下,這個聲明聽起來不錯。若考慮:

1) 450年的分歧;

2) 寫這份協議的人知道過去的歷史;

3) 天主教徒和新教徒都使用相同的詞組,但有不同的定義;

4) 們沒有指出,他們是根據哪一套定義為解釋 ——那麼我們就不可能知道這些詞組的恰當含義。

那麼,這裡介紹的是天主教還是新教的立場?在這個聲明上簽名的羅馬天主教徒,當他們使用這些詞,是什麼意思?在歷史上,天主教徒對恩典稱義信心這些詞,有不同的含義。[1]

所以我們的問題是﹕為什麼這個協議的製定者——知道“因信稱義”的道理,將繼續成為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間的分水嶺問題——而沒有花時間清楚地為術語下定義? 他們為什麼讓我們自己去推測?

我們也覺得非常有趣的是,在上述關於稱義的陳述中,沒有一詞。天主教徒堅信,一個人得救不是唯獨本乎恩,也因著信的。反之,他們認為,人們因著信,和基督的能力合作,並加上教會的額外要求。如果簽這份文件的天主教徒確實同意福音派的稱義是唯獨憑著信,那麼他們為什麼不清楚講明,並在這份文件中加入這個重要的歷史性詞組,即是說,我們稱義是唯獨本乎恩和藉著信?

 

我們的分歧有多深?

 

作者們以下的話,可能是這文件中,最讓人大開眼界的聲明:

無論我們彼此的共融有多麼不完善,無論我們彼此之間的分歧如何深,我們認識只有一個基督的教會……無論共融之途有多困難,我們認識到,我們被上帝呼召,去實現基督身體的一個更完美的合一。[2]

是不是真的不管“我們的共融有多麼不完善,我們的分歧如何深遠,路途多麼艱難,我們還是合而為一?顯然,他們認為目前存在的問題,已經深入到一個地步,足以讓我們避免視對方為基督徒。

這文件告訴我們﹕ 凡接受基督為主和救主的人,都是基督裡的弟兄姐妹。福音派和天主教徒是基督裡的弟兄姐妹。”[3]  只需要稍微改變一下措詞,就能看到這句話的弱點,如下: 凡接受基督為主和救主的人都是基督裡的弟兄姐妹。摩門教徒和耶和華見證人,都是我們在基督裡的弟兄姐妹。”但他們是嗎?

摩門教徒和耶和華見證人都聲稱,自己接受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同意救主這兩個詞的意思。因此,他們不能成為基督徒。

大多數人都意識到,當福音派和天主教徒說他們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時,二者都說耶穌是救主。但是,一個人如何接受耶穌的救恩,天主教徒和福音派人士,還未有共識。知道這一點,為什麼協議的作者們沒有告訴我們他們的意思?

換句話說,如果天主教教導﹕救恩是靠“信心 - 工作”的話,就是否認唯獨靠信心得到耶穌所準備的免費禮物,按照聖經道理,耶穌怎樣才能真正成為天主教會的救主?如果祂不是他們的救主,祂怎麼能成為他們的主呢?如果祂能,那麼耶和華見證人和摩門教徒是否也能合理地說,基督是他們的主和救主?如果他們能做到這一點,是不是需要歪曲經文的意思,以遷就任何人的私意?

基督是否所有聲稱屬於祂的團體的主和救主, 儘管他們教導不同的救贖途徑?

耶穌自己說“不”﹕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太七21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

 

同意於什麼是聖經?

 

這個協議中有另一句聲明,令人費解,就是關於歷史上對聖經正典的爭執。報告僅僅說: 我們一起認識到,聖靈已經如此指示他的教會......聖經正典的形成。 [4]

這裡有更多含糊的話。他們是什麼意思?雙方學者都意識到羅馬天主教接受次經(Apocrypha作為聖經;但新教不接受。[2]  更正教學者們現在是否準備承認﹕聖靈確實指示了天主教會接受次經為正典?而它們已被耶穌基督,使徒和教會拒絕了15個世紀?或者,羅馬天主教徒現在是否願意否認次經是聖靈所默示的?誰知道?協議沒有告訴我們。這又是另一句模糊的話。

 

宣教工作上團結?

 

進一步的問題可以在傳福音和使命有關的部分中看到。該文件的作者認為:

我們確實知道,我們必須肯定、希望、尋求、堅決主張,一同傳福音[5]

我們被呼召,因此我們決心探索,一起工作和見證的模式,以推進基督傳福音的使命。[6]

對任何團體的有識之士來說,這些話產生這樣的問題:

如果我們傳不同的福音,我們怎麼能一起傳?

這個協議的簽者認為什麼是基督的使命?

當有人在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梵蒂岡第一次和第二次會議(Vatican I and II)的文件中,看見反對基督教新教觀點的詛咒,而詢問新教徒時,他們如何回答?[3]

可悲的是,作者沒有解釋。 他們只是承認:

我們的社團和教會的分裂,是深遠而悠久的。我們承認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也不知道如何達到我們所希望的,更明顯的合一。我們確實知道,現在的互不信任的論戰和衝突模式,不是正道。[7]

這些福音派和天主教徒尋求屬靈上的團結,並不知道他們所希望的引至明顯合一的道路,這並不奇怪。畢竟,他們承認,他們不接受對方的不同。差異點有:

聖經是唯一權威(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還是只有天主教會的聖經解釋是權威。

個人有解釋聖經的自由;還是只有教會訓導當局(magisterium)是唯一解釋聖經的權威。 [8]

簡而言之,兩個社體在團結的道路上,遵循不同的地圖。那麼他們不知道合一之途,奇怪嗎?

新教徒所持有的聖經觀念是唯獨聖經(唯有聖經是最後的屬靈權威),因為上帝親自教導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6)。這意味著真正的團結只有在基督裡才能得到,而且只能根據聖經講的救恩內容。在參與者能夠就這些事情達成一致之前,他們如何能宣稱他們在宣教任務上合一

 

Notes

1.      “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The Christian Mission in the Thrid Millennium,” published by Truth Ministries, P. O. Box 504M, Bay Shore, NY 11706, vol. 1, no. 10, April 1995, p. 5.

2.      Ibid.

3.      Ibid.

4.      Ibid., p. 6

5.      Ibid., p. 25.

6.      Ibid., p. 4.

7.      Ibid., p. 8.

8.      Ibid., p. 10.

 



[1] 關於恩典稱義等觀念,請參考《天主教教理》,例﹕「恩寵〔即恩典〕是天主賜予我們的助右,為使我們回應天主的召叫成為祂的義子。恩寵引領我們進入聖三生活的親密關係中」(2021)和「成義〔即稱義〕包括罪赦、聖化〔即成聖〕和人內在的更新」(2019 

[2] 請參﹕「東正教、天主教、基督教聖經目錄對照」。

[3] 天特會議﹕「我堅決接受使徒的和教會的傳統……我根據聖教會的解釋,接受聖經她有特權決定聖經的真正意思……我接受七件聖事是主耶穌基督所建立……是人類救恩所必須的……七件聖事就是﹕聖洗、堅振、聖體、懺悔、傅油、聖秩、婚姻。這些聖事授予我們恩寵……我亦接受天主教會所批准的聖事儀式……同樣地,我公開表示,在彌撤中,一個真正的、適當的挽回祭是獻給天主的……我們的主耶穌實在是以物質形式存在於聖體中……我堅信煉獄,信徒的祈禱可以幫助被拘留其中的靈魂……我堅信那些和基督同統治的聖徒,應該被尊敬,他們為我們祈禱,他們的遺寶可以被崇拜。我堅信基督、聖母、和其他聖人的像應該被崇拜……我堅信教會有大赦的能力……我答應服從羅馬教皇,他是有福的彼得的繼承人……我毫不懷疑地接受和承認教會的所有教義……尤其是這個神聖的天特會議所決定的同時,我譴責、否決、和詛咒任何相反的提議……」(見﹕John H. Leith, Creeds of the Churches: A Reader in Christian Doctrine from the Bible to the Present, 3rd ed. (Atlanta: John Knox Press, 1982), p.440-442.)簡而言之,天主教表示,信徒必須相信和接受﹕(1)教會是解釋聖經的最高權威;(2)天主透過七件聖事賜人恩寵(天主教慣稱恩典為恩寵);(3)耶穌以物質方式存在於彌撤的聖體中;(4)煉獄;(5)崇拜聖母和其他聖人;(6)大赦;(7)羅馬教皇和羅馬教庭。不然,該受咒詛。

 

 

 

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評估

評估(1)在聖經真理亮光中評估“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宣言

評估(2)攜手團結的基礎是什麼?

評估(3)誰是“在基督裡”的弟兄姐妹?福音的基本信息?

評估(4)同意於神學名詞的定義?同意於聖經正典?同意於信仰權威?

評估(5)可以不同意,但仍然合一嗎?

評估(6)傳福音、偷羊、福音的內容、歸正的定義

評估(7)歸正者自由選擇教會?不應該簽署聲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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