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評估(6)
傳福音、偷羊、福音的內容、歸正的定義
張逸萍譯自﹕ “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An Evaluation/Part
6,”
By: The John Ankerberg Show,
Dr. John Ankerberg, Dr. John Weldon (https://www.jashow.org/articles/general/evangelicals-and-catholics-together-an-evaluationpart-6/ )
©2004
我們得救是否“一次過”?還是一個持續的進程?成為基督徒,是否有不同途徑?
“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文件有許多矛盾,其中之一是:“我們合而為一,對抗所有反對基督和祂的工作的人。”[1] 但是,如果羅馬天主教反對福音呢?這是否說,新教徒應該反對他們?
而從天主教的角度來看,新教徒是否因為堅持因信稱義,而仍然被詛咒呢?
在閱讀了協議中所有含糊不清的陳述之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聲明是在“相互肯定為基督作見證”一節中找到。在那裡我們找到這句典型的話﹕
實現福音派與天主教徒之間的親善與合作,絕不能以基督徒見證福音的迫切性和清晰度為代價[!][2]
偷羊?
關於“改變他人信仰”(proselytization),或稱“偷羊”,這協議的參與者採取了非常強烈立場:
今天,在這個國家和其他地方,福音派教徒和天主教徒試圖從彼此的羊圈中贏得“信仰改變的人”不過,在許多情況下,招募的工作,會破壞基督教的使命……
我們可以理解,傳福音的基督徒試會圖說服別人,他們的社團和傳統更完全符合福音。傳福音和今天通常稱為“偷羊”之間應有區別。我們譴責為了擴張該宗派或體制,而從另一個社團招募人。同時,我們承諾讓信仰完全有自由,迫使我們捍衛在法律上有改變信仰的自由,即使我們呼籲基督徒抑制這樣的活動。[3]
《牛津美國字典》(Oxford
American Dictionary,1986)給“proselytization”定義為“試圖將人們的信仰或觀點轉變”。那麼,將福音傳給假宗教中之人,試圖改變他們,將他們從錯誤的教導和意見中拯救出來,不就是這個意思嗎?
那麼,為什麼傳福音給那些沒有福音的人,可以破壞基督徒的使命呢?這不是基督教使命的核心嗎?新教徒如何看待仍然需要聽到真正恩典的天主教徒(弗二8,9)呢?
此外,當宣言講到,說服他人關於他們的傳統“更完全符合福音”時,這意味著什麼?是不是說,有不同程度的“符合福音”?
如果有人同意福音的 50%,那麼他是否足夠符合福音?
45%左右呢? 30%?
20%? 10%?只有10%符合福音的人會破壞這樣的合一嗎?
聖經告訴我們福音是什麼——不是只告訴我們20%,50%或90%,而是100%。
不是一個人在某程度上多接近福音,就夠接近了,於是他就可以成為基督徒了。相反,根據聖經,一個人要麼符合福音,要麼就不符合(羅十一6)。
歸正是否一個持續的過程?
該報告還討論了歸正(conversion)的重要性。它引用了“浸信會/羅馬天主教國際對話”(1988年),所提出的大家同意的“歸正”定義。
歸正是從一種生活方式過渡到另一種生活方式,以基督的新〔生命〕為標記。這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因此基督徒的一生應該是﹕從死亡到生命,從錯誤到真理,從罪惡到恩典的過程……即使我們認識到我們自己需要充分的歸正,我們也為他人的歸正而禱告。
[4]
這是文件中另一個說話模棱兩可的例子。所有有識之士都知道,當天主教徒或福音派人士說“歸正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時,他們有不同的意思。
若福音派說,歸正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她指的是成聖(sanctification)就是我們的聖潔程度增長。更普遍的理解是,歸正就在救贖發生之時。根據約翰福音五章24節,當一個人相信時,他已經“出死入生、從錯誤到真理、從罪惡到恩典了”。換句話說,歸正已經發生。再講一次,福音派的歸正發生在一個人相信的時刻。那一刻他被赦免了,並永遠得救了。但從歸正那刻,成聖過程就開始了,這是一個終生的、漸進的靈性上的成長。
另一方面,對於羅馬天主教徒來說,成聖開始了聖潔生活的過程,並且持續一生,以至得到上帝的最終稱義。沒有任何熟悉聖經真理的福音派人士可以接受這教導。
當天主教徒說,歸正是一個持續過程時,它也包含了這個人依靠基督力量所做的善行,並說明天主教徒有必要這樣做,才能獲得最終的救贖。所以,新教徒認為天主教教導﹕得救有賴信心和善行。
令人驚訝的是,簽署該報告的人聲稱,對上邊歸正的說法,達成一致。但是,讓人們認為協議已經達成,事實上並沒有,這樣做是對的嗎?如果真的達成一致,為什麼簽名者沒有告訴我們,他們是如何協調歸正在歷史上的爭議?
成為基督徒,是否有不同途徑?
文章接著表示,“真正的門徒訓練可以採取不同的形式……可以有不同的途徑成為基督徒。”
[5]
說“有不同的形式”和“有不同的途徑成為基督徒”是什麼意思?現在天主教徒和福音派人士都同意接受有兩個或七個聖禮嗎?天主教傳統,還是唯獨聖經?崇拜馬利亞和聖人是否錯?關係重大嗎?我們能否同時接受﹕唯獨憑信心稱義,和靠信心和善行稱義?重生是否在某個時間點發生的事情?還是在洗禮中開始的一個持續過程?
如果有不同途徑可成為基督徒,是否也有不同方式可以獲得救恩?如果是這樣,在各種世界宗教中,我們應該排除誰?認定她的救恩之道是錯的?根據什麼?
也許有人會爭辯說,協議的作者的意思可能是﹕一旦人成為基督徒,他可以有不同的教會,有不同的方式來服侍基督,並顯示自己屬於祂。顯然,這若是他們的意思,我們會同意。但是為什麼他們把這些話放在講論歸正的部分呢?此外,為什麼這段的大部分話,都透露出天主教的歸正意思?例如,“我們要為他人的歸正禱告,即使我們承認我們自己仍然需要完全歸正。”
[6]
還有,“歸正……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所以基督徒的一生,應該是從死到生的旅程。”[7]
模凌两可地為“歸正”下定義,它幾乎似乎傳達一件事,即作者們同意福音派或天主教徒對歸正的解釋,都是可以接受的,這就是他們講的“成為基督徒,有不同途徑?”的意思嗎?
Notes
1.
↑ “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The Christian Mission in the Third Millennium,” published by
Truth Ministries, P. O. Box 504M, Bay Shore, NY 11706, vol. 1, no. 10, April
1994, p. 11.
2.
↑ Ibid.
3.
↑ Ibid., pp. 20,
22.
4.
↑ Ibid., p. 21.
5.
↑ Ibid., pp. 21-22.
6.
↑ Ibid., p. 21.
7.
↑ Ibid.
評估(4)同意於神學名詞的定義?同意於聖經正典?同意於信仰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