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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的七个圣礼是否合圣经?

张逸萍译自「Are the seven Catholic sacraments biblical?

http://www.gotquestions.org/seven-Catholic-sacraments.html

permission via GotQuestions.org

 

 

「圣礼(Sacraments)是恩宠[天主教惯称恩典为恩宠]的外在记号,是基督为我们的圣化[天主教惯称成圣为圣化]所设立的。」(取自《天主教百科全书》)罗马天主教教会教导说,虽然神不需要有外在记号(圣礼)而赐人恩宠,他也选择要藉著可见的象征而赐人恩宠。既然神这样做,人若不利用这个上帝提供的办法,以获得圣化,就是愚蠢了。

罗马天主教会说,有资格作为圣礼,它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外在的,就是,明显能察觉的圣化恩宠的记号;(2)授予圣化恩宠;(3)透过上帝的组织,或者更准确地说,来自神人耶稣基督。因此,圣礼不仅仅是一个象征,而实际上能向人赋予神圣的恩典。罗马天主教会认为,他们所有的七件圣事都是由基督自己建立的,就是:

1)圣洗(Baptism),天主教说,它可除原罪,注入圣化的恩典。

2)忏悔(Penance),人向神父忏悔自己的罪。

3)圣体(Eucharist),被认为是实际上接受和耗用了基督的身和血。

4)坚振(Confirmation),被教会正式接纳,又有圣灵特别的恩膏。

5傅油Anointing the sick),当神父进行这仪式,他以油膏病人的额和手。这不仅能治愈身体,且有赦罪之恩。当对一个垂死的人进行这个仪式,它被称为临终傅油(Extreme Unction)。

6)圣秩(Holy order),神职人员的按立典礼。

7)婚姻(Matrimony),能为夫妇提供特别的恩典。

下面的经文常被引用以支持罗马天主教对圣礼的信念:「为此我提醒你,使你将 神藉我按手所给你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提后一6)「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 神的国。」(约三5)「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藉著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要用水藉著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弗五26)「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二十23)「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五15)「于是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徒八17)「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六54-55

光看这些经文,似乎,的确,某些外在的行动,可以传递一些好处(例如永生、赦罪、圣灵能力,等等)。可是,当考虑整本圣经的上下文,没有理由相信,上帝打算让这经文支持仪式是传达恩典的手段。换言之,整个「圣礼」可以为人传递恩典的想法,是不合圣经的。

罗马天主教认为有两个主要的圣礼——圣礼和圣体,是必须的,能叫人得永生。因为天主教相信,圣洗是救恩所必须,天主教徒坚持婴儿洗礼的重要性。但是,我们在圣经里,找不到一处的经文,吩咐我们这样做。有一些天主教徒用使徒行传十六章33节为一个可能的例子,因它说,腓立比的禁卒「和他全家的人」都受了洗。但若考虑这经文的上下文,我们留意到两点:

1)当禁卒问保罗,他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保罗并不是说,「当信主耶稣,又受圣洗和领圣体」;反之,保罗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31节)因为,我们看见,信心是救恩所必需的因素。据了解,信主的人会受洗,但是受洗不是救恩所必需的。若是这样,保罗就会在他的宣教旅程中更重视它(林前一14-18)。

2)我们看见这个「家」不可能包括婴儿或幼童,正如在34节所讲的,禁卒「和全家……信了 神」,婴儿和幼童不能以同样的方式信靠神。

一次又一次,在整本圣经里,信心,不是信心加上洗礼,被认为是人获得救恩的办法(约一12,三14-16;弗二8-9;罗三19-26,十9-13;等等)。

至于圣体(即圣餐或擘饼),罗马天主教教会清楚地讲明,他们照字义接受约翰福音六章54节,当耶稣说:「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问题是,相信耶稣这话是照面意思,不符合该段落的上下文;耶稣一再指出,对他和他将为赎人的罪而死,有信心,很重要。(见:约六29,35,40,47,还有约翰福音二十章31节所指出整个约翰福音的信息。)[译按,请参考:「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圣体圣礼、变质说 」。]

当我们再看其他的圣礼,我们会发现,传递『圣化恩典』的信念,和圣经其他地方并不一致。是的,所有基督徒应该接受洗礼,但洗礼不会为我们注入恩典;所有基督徒都应该参加擘饼,但这做法不能授予恩典;是的,我们应该认罪,不是向神父认,是向神认罪(约壹一9);有一个正式的培训计划,并正式被教会接受,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它并没有传达救恩;被批准为教会领袖,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但它不会带来恩典;在夫妇的生命中,婚礼是美好和蒙福的事件,但它不是获得神青睐的手段;为一个垂死的人祈祷,是敬虔的事情,但它不为我们添加恩典。

我们所需要的一切恩典,都在我们凭信心,信靠耶稣为救主,那一刻得到了。(弗二8-9)在真正相信的时刻,神所赐的救恩,是他唯一呼吁我们接受的。这救恩是凭信心接受的,非因遵守仪式而得。所以,虽然这七事圣事都是「值得做的好事」,但从圣经上下文去明白,这七件圣礼能「授予圣化恩典」是完全不合圣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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