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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獨聖經」有理(回答天主教徒和東正教徒) 

正典和次經

 

 

首頁

(一)聖經和傳統

(二)正典和次經

(三)其他的質疑

結論 



1)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的聖經目錄對照

下面是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猶太教聖經目錄對照﹕[i] 

 

Sola-T-A

Sola-T-BSola-T-C 


 

從上面聖經目錄表列可見﹕

希伯來聖經的24本書,與基督教舊約的39本書相同,只是分卷和次序有所不同:小先知書在基督教聖經中有12本,而在希伯來語聖經中,都放在一本名為The Twelve  Trei Asar的書中。同樣,在猶太人的聖經中,撒母耳記上下是一本,列王記上下和歷代志上下也各是一本;還有,以斯拉和尼希米,是同一本。最後,他們排列次序不同。

猶太人的正典為什麼沒有次經呢?為什麼這些書卷被歸類為次經?原來最重要的原因,猶太人一向認為先知從摩西到瑪拉基。所以那些寫在瑪拉基以後的書,都沒有先知性。有一些猶太人的資料甚至抱怨基督徒重開舊約正典(指天主教和東正教在聖經上加次經)。[ii]

天主教舊約聖經,除了多了幾卷之外;又在以斯帖記後加上補篇;在但以理書加上第1314章,又在第3章後邊加上很多節。[iii]  東正教聖經和天主教聖經相比之下,他們又多了一些書卷。〔東正教還未有完整的中文聖經翻譯本。〕[iv]

 

 

2)馬丁路德沒有刪除舊約幾卷書!

因為基督徒的舊約和天主教的舊約有差別,所以天主教徒通常抱怨馬丁路德刪除聖經,說﹕「新教徒實際上刪除了舊約中的七本完整的書籍,以及其他兩部分。[v]

我們不同意“馬丁路德刪聖經”的指控!

事實上,事情也不是這樣黑和白。首先,我們不否認,早期基督徒讀的是七十士譯本,可能就是因為希臘文是當時通用的書寫語言。雖然歷史上的大公會議時而會列舉舊約書卷的目錄,但是他們從沒有研究討論過哪一本應該被接納與否及其原因。而且這些舊約清單裏的次經,不總是完全相同,也不見得和天特會議(特倫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相同。  [1]  

可見基督徒一直沒有正式公認的舊約目錄,而且越是早期的基督徒資料,越顯得當時不見得都接受這些次經。例如教父耶柔米(Jerome)就是一個好例子。當他翻譯“Latin Vulgate”時,他根據希伯來聖經,只包括今天的39本,拒絕其他次經。[vi] 如果一讀“Latin Vulgate”的目錄,就清楚了。[vii]

當路德翻譯聖經,他確實保存了偽經〔Apocrypha〕,但是將它們移到聖經後面,並且放置在標題“APOCRYPHA”,之下,即是表示,這些書卷不應該像聖經一樣受到尊重,但內容非常有用,是良好閱物。[viii]  所以,不是刪除。

上邊天主教文章繼續說﹕天主教會在1546年,對聖經正典作出最終的,明確的,無誤的定義,即特倫特議會在1546年提出的同樣的清單……[ix]  

為什麼天特會議的清單是“最終的,明確的,無誤呢?難怪基督教護教學家賈思樂Norman Geisler)說﹕「在這些書寫成之後的1500年之後的天特會議(1545-63),是羅馬天主教有關次經的第一次官方宣告。明顯的,這是為了回應改教運動。再者,這些加添的書,支持了當時天主教的“靠行為稱義”和“向死人祈禱”教義,這些都是馬丁路德發表他的“九十五條”之後的29年。非常值得懷疑。」[x]

天主教文章繼續指控馬丁路德嘗試從新約刪除雅各書和啟示錄[xi]  

馬丁路德可能因為強調“因信稱義”,所以對希伯來書、雅各書、猶大書和啟示錄,都曾經有疑惑。但是,他真的想刪除這些書嗎?眾議紛紜。[xii] 至少我們可以肯定,這些書還在基督教和天主教的新約正典裏,因為(1)上帝保守祂的話,也保守祂的正典;(2)基督徒不跟隨一個人,也不是跟隨馬丁路德,基督徒不以他為聖人,更不是無誤。

 

 

3)猶太人怎樣決定舊約正典?

天主教抱怨說﹕新教徒總是提出一個論點:舊約中較短的巴勒斯坦正典(只有39卷)被基督和他的使徒所接受。[xiii]  基督徒接受巴勒斯坦正典,因為這是猶太人所承認的。

舊約原文來源有兩處﹕(1)巴勒斯坦正典(Palestinian Canon);(2亞歷山大正典(Alexandria Canon)。前者是出於巴勒斯坦地的希伯來文手抄本,是猶太人所承認的正典;後者出於埃及的亞歷山大,是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叫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巴勒斯坦正典有三十九卷,亞歷山大版本比它多出十四本,其中十一本後來被天主教接納為舊約正典。[xiv]  這些存在於亞歷山大正典,而不存在於巴勒斯坦正典的經卷就是舊約次經。舊約次經偽經都寫在兩約之間,反映了猶太一段顛沛流離的歷史,也包括了當時希伯來人的一些傳奇。[xv]

 舊約正典的所有書卷都是神所默示,被祂的子民辨認出來,並加以搜集和保存。例如﹕摩西五經在寫作完成的時候,馬上被以色列人接納為神的話﹕「摩西下山,將耶和華的命令、典章、都述說與百姓聽;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出二十四3)舊約後半部是先知書。神默示祂的話,由先知口述,寫下來被保存。部份先知書直到主前三世紀才完成。舊約第三部分叫做「其他寫作」(Hagiographa),這一部分直到主後九十年的吉尼亞會議(Council of Jamnia)才完全決定。

 瑪克比人後書(二章13-18節)曾經描寫舊約各卷書怎樣被搜集在一起,即是說﹕當時這些書已經被搜集和編號。早期教會的時候,這些書已經被一般以色列人所接受為神的話。吉尼亞會議只是決定其中五本有爭論的。次經仍然一直傳流,但被排除在正典之外。[xvi]

 再想,巴勒斯坦正典是原文(希伯來文),亞歷山大正典(七十士譯本)是其希臘文的翻譯。今天,若你和我要決定接受其中一份,你會選擇哪一份?請用常理決定。

 

 

4)為什麼基督徒應該尊重猶太人的決定?

天主教文章又詭辯說﹕「教會在全能神的鼓舞下寫下了聖經:以色列人作為舊約教會(或“前天主教徒”)和早期的天主教徒作為新約教會。」[xvii]  相信他們的意思就是﹕前天主教(以色列人)寫舊約,天主教寫新約。暫且不提“以色列人是前天主教徒”的道理(我非常懷疑以色列人會同意!)但這聲明暗示他們也明白舊約是神默示以色列人寫的,舊約正典也是他們決定的。

同一篇文章﹕猶太人於90年代在吉尼亞會議接受了較短的巴勒斯坦正典。但是在基督復活後超過50年的猶太人委員會的決定,決不是對基督教團體的約束,正如猶太教的儀式律法(例如,禁止吃豬肉),對基督徒不具約束力。[xviii]  

又一次,天主教不得不承認,舊約正典是猶太人決定的,不是他們。但為什麼基督徒尊重猶太人對正典的決定,而不接受一些其他律法呢?

新約聖經說﹕「猶太人有甚麼長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羅三1-2)上帝既然把聖言交託他們,他們對正典的決定就有權威,對基督徒有約束力。

但有一些其他的舊約律法,卻在新約時明文討論過,表示它們對基督徒沒有約束力。例如保羅說,他自己是最正統的猶太人,非常守律法。但是﹕「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三7-9)所以,「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4

正典清單和守律法是兩回事,天主教這個類比是錯的。

 

 

5)次經有不合聖經之處

在上邊指出,天主教回應改教運動的天特會議,最後正式承認這些次經,大有嫌疑,是為了辯解自己的教義。是的,這幾本加添上去的次經,包括不合聖經的道理、經外的故事、不道德的教導等,如下﹕[xix]

a)不合聖經的道理——例﹕為死人祈禱贖罪﹕「如果他不希望那些死過  的人還要復活,為亡者祈禱,便是一種多餘而糊塗的事……為此,他為亡者獻贖罪    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瑪加伯書》下十二44-45)甚至輪迴觀念,「我原是個性善的孩子,獲得了個善良的靈魂……我進入了一個無玷的身體內。」(《智慧篇》八19-20

b)聖經沒有記載的事情——例﹕《達尼爾書》(即《但以理書》)十四章,記載了一段聖經沒有的故事﹕勒的祭司在廟裡供桌下面開下一個秘密通道,以便他們每天夜裡溜進來偷吃祭品,好讓國王誤以為勒能進食,所以必然是活的。但以理吩咐僕人取些灰來遍撒在廟裡地板上。第二天,國王發現男人女人和孩子們的腳印,證明是祭司們的騙局。

c)不道德的教訓——例﹕暗示神幫助人作假﹕「願你用我口舌的巧言花語,去打擊他們……願你使我巧妙的言辭,去傷害……」(《友弟德傳》九10-13)甚至天使也撒謊,「天使對他說:「『我是你同胞中的大阿納尼雅的兒子阿匝黎雅。』」(《多俾亞傳》五13

但是,天主教卻抱怨﹕對於新教徒來說,次經有不合聖經之處,顯然是無根據的教條。顯然因為改革者與天主教會對立所致。例如馬加伯下十二章42-46節清楚地支持為死人祈禱和煉獄。[xx]  這樣的辯解,是不是循環邏輯呢?敬勸這位作者先證明這幾本次經是應該接受的。

 

 

6)耶穌和使徒並沒有引用次經

天主教有一個似是而非的論點﹕從第一世紀開始,我們的主和他的門徒就開始使用這些次經[xxi]   新約聖經引用舊約約350次,其中約300次(86%)引自舊約聖經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在基督時代廣泛使用。它包括了這些次經。[xxii]  

天主教這樣的論點是誤導別人的。主耶穌和使徒們引用七十士譯本,但並沒有引用其中的次經。耶穌和使徒時代,普遍書寫用的文字是希臘文。[xxiii] 所以耶穌和使徒引用七十士譯本,一點不奇怪。但是耶穌和使徒從不引用次經部分。

天主教又說﹕根據一份清單,在新約中引用或“暗示、提到”allusions)次經不少於150次![xxiv] 

這篇文有註腳,指出幾個參考資料,我在網上找到其中一個。[xxv]  我發現他們其實也很老實,他們說的是“暗示、提到”,不是引用。現在讓我們找二個他們所列舉的例子,研究一下﹕

例一﹕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和「你厭惡的事,不可對別人做」(多俾亞傳四15)。

如果這樣可算為“引用”的話,孔子也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佛教《經集》#705﹕「對自己和别人一視同仁,即不傷害,也不引起傷害。」,大概我們也可以說,耶穌引用孔子或佛陀!但是,這不能叫做引用,不過是有相似而已。

例二﹕

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太二十四15)和「一四五年“基色褸”月十五日,王在祭壇上立了一個可憎惡的邪物,同時在猶太各城修築了祭壇,」(瑪加伯上一54

這樣怎麼能叫做“引用”?是不是只因兩節經文都有「可憎」兩個字呢?請留意,馬太二十四章15節,提到先知但以理的話,我們能肯定瑪加伯上一章54節是其應驗?而不是日後才應驗的呢?況且“應驗”不是引用!

*

另一方面,讓我們再看看一些新約引用舊約的實際例子﹕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引用「……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申八3

 

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引用「惟義人因信得生」(哈二4

這樣才能算為了“引用”!

*

此外,有一點令我不解。上邊天主教所引用的文章,甚至表示新約引用那些不在天主教舊約那幾本的次經裏!例如﹕「對於你們來說,所有事物的創造者和管理者,都是一個正義的統治者,並且你審判那傲慢和傲慢的人。[xxvi]馬加伯三書二3)被引用於「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弗三9)和「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四11

但是,這三節經文,除了都提到一位「創造者」之外,並沒有什麼地方可以叫人覺得誰在引用誰!再想,如果新約引用不在天主教舊約中的次經,為什麼天主教不接納它們?

 

 

7)東正教什麼時候和為什麼接納次經?

東正教表示﹕在基督時代,七十士譯本就是整個地中海使用的翻譯。耶路撒冷內外的猶太人都熟悉它,認為它是聖經。猶太人因為要和當時的基督徒畫分界線,所以才採用希伯來本聖經手稿。為什麼基督徒使用舊約的馬索文本〔Masoretic text〕呢?原因是馬丁路德將聖經翻譯成他的德語母語。然而,他認為準確翻譯舊約的最好方法是使用社區中猶太人閱讀的希伯來聖經。[xxvii] 

東正教的認識,顯然有偏差。基督徒使用希伯來文舊約正典和馬丁路德無關,上邊解釋過。

重要的是﹕為什麼東正教接受全部舊約次經,而天主教只接受一部分?

非常容易明白﹕雖然早期基督徒把它們當作良好讀物,但舊約正典不是他們決定的。東正教和羅馬天主教分裂是在十一世紀,所以,他們不會特別尊重天主教後來的會議的決定。

東正教又有一篇文章,解釋為什麼他們接受七十士譯本。文章舉了幾個例子,說明這些舊約次經裏,有更多資料。例如﹕基督下降陰府(死人所在的地方)的詳情;七十士譯本有更詳細的預言;還解釋了為什麼耶穌家譜有兩個該南(路三36-37);詩篇144篇有多一節;馬加伯上提到光明節(Hanukkah)的來源。[xxviii]

更多資料是否等於更準確的資料?只憑普通常理,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聖經沒有記載耶穌從12歲到30歲之間的事情,但有人自稱知道耶穌十四歲到印度,向印度大師和佛僧學吠陀經和梵文經,學習冥想和各種趕鬼治病的法術。[xxix]  然後回巴勒斯坦傳揚“愛的福音”。[xxx]  後來還拍成電影《耶穌在印度》。[xxxi]  近年有一部電影,叫做《達文西密碼》(Da Vinci Code)告訴我們,耶穌原來已經結婚生女,移居法國。資料真豐富!我們是不是應該將《耶穌在印度》和《達文西密碼》納入新約正典?

即便這些次經資料是真實的,神若沒有讓它們記錄在聖經裏,自有其原因。

 

 

8)是次經,不是偽經

天主教﹕基督徒稱這些書是「偽經」,那是錯的,因為他們應該被稱為「次正經、續經」(deuterocanonical)。[xxxii]  

首先解釋﹕無論新約或舊約,在正典成立之前,都有四類書存在﹕公認的,不需要討論已被接納的;曾有爭議,但終被接納的;次經(Apocrypha),雖然未能被選入正典,但卻常被閱讀和引用;偽經(Pseudepigrapha),明顯內容不真實,且有錯誤神學思想[xxxiii] 若根據這樣的定義,天主教和東正教所加的,不是偽經,是次經。

將這些書籍歸類的名字更改,沒有解決問題!(事實上,這些字有不同的中文翻譯,並不統一。)多出來,就是多出來,擅自加添,就是擅自加添。

聖經警告﹕「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豫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二十二18-19

 

如果要找這樣的藉口來反駁,是否拼命了一點?

 



 

[1] 例﹕“Third Council of Carthage”(http://www.bible-researcher.com/carthage.html  )沒有Baruch天特卻有。“The "Apostolic Canons" http://www.bible-researcher.com/apostolic.html )有三本Maccabees天特卻只有兩本。



註釋的詳細資料,請見主頁
 

[i] 參考﹕「天主教/基督教聖經目錄對照表」(http://bible.catholic.org.tw/bibleref.htm );正教會聖經全書目錄 及與天主教新教聖經目錄對照」(http://www.orthodox.cn/bible/canonlist_tw.htm );Old Testament,”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Old_Testament#cite_note-9 )[ii] “Creating the Canon,” ( https://www.myjewishlearning.com/article/creating-the-canon/  ); “Bible Canon,” Jewish Encyclopedia, (http://www.jewishencyclopedia.com/articles/3259-bible-canon ); 

[iii] Norman L. Geisler & Ralph E. MacKenzie, Roman Catholics and Evangelicals: Agreements and Differences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1999), p. 158-59.  [iv] 見;正教會聖經全書目錄 及與天主教新教聖經目錄對照」(http://www.orthodox.cn/bible/canonlist_tw.htm )。[v] “Twenty One Reasons to Reject Sola Scriptura,” #20.

[vi] “Septuagint,”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eptuagint ); “6. The Apocrypha, The Septuagint and the canon,” (http://www.truthnet.org/Bible-Origins/6_The_Apocrypha_The_Septugint/index.htm ).  [vii] “The Latin Vulgate,” (https://www.biblestudytools.com/vul/ ).  [viii] “The So-Called Apocrypha,” (http://theorthodoxfaith.com/article/the-so-called-apocrypha/ ).  [ix] “Twenty One Reasons to Reject Sola Scriptura,” #11.  [x] Norman Geisler & William Nix, A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e (Chicago: Moody Press, 1986), p. 269.  [xi] “Twenty One Reasons to Reject Sola Scriptura,” #20.  [xii] “Luther’s Canon,”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uther%27s_canon ).  [xiii] “Twenty One Reasons to Reject Sola Scriptura,” #20.  [xiv] Geisler & Nix, A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e , p. 264.  [xv] Ibid., p. 262.  [xvi] Philip Wesley Comfort, ed., The Origin of the Bible (Wheaton, IL: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1992), p. 60-61.  [xvii] “Twenty One Reasons to Reject Sola Scriptura.” #7.  [xviii] Ibid., #20.  [xix] Geisler & Nix, A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e, p. 270-73.  [xx] “Twenty One Reasons to Reject Sola Scriptura,” #20.  [xxi] Ibid.  [xxii] Ibid.  [xxiii] 張逸萍譯,「新約聖經原文不是希伯來文,是希臘文」(http://www.chineseapologetics.net/cults/MJ/NT_Greek_Hebrew.htm )。[xxiv] “Twenty One Reasons to Reject Sola Scriptura,” #20.  [xxv] New Testament Allusions to Apocrypha and Pseudepigrapha,” (http://drmsh.com/wp-content/uploads/2016/01/New-Testament-Allusions-to-Apocrypha-and-Pseudepigrapha.pdf ).  [xxvi] 馬加比3書和4 書,還未有中文翻譯,所以這是筆者的翻譯,其英語是﹕For you, the creator of all things and the governor of all, are a just Ruler, and you judge those who have done anything in insolence and arrogance.」。[xxvii] “The Bible of the Early Church,” (http://theorthodoxfaith.com/article/the-bible-of-the-early-church/ ).  [xxviii]Why Orthodox Christians Prefer the Septuagint: Part 1-2,” (https://preachersinstitute.com/2010/10/19/why-orthodox-christians-prefer-the-septuagint-part-1/   , http://orthochristian.com/47416.html ).  [xxix] Janet Bock, The Jesus Mystery (Los Angeles, CA: Aura Books, 1980), p. 2-3  [xxx] Notovitch, “The Legend of Saint Issa,” in The Jesus Mystery, Bock, V:1-4, XIV.  [xxxi] “Jesus in India,” (http://www.jesus-in-india-the-movie.com/html/themovie.html ).  [xxxii] “Twenty One Reasons to Reject Sola Scriptura,” #20.   [xxxiii] Geisler & Nix, A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e, part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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