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宣福”和“封聖”?合聖經嗎?
張逸萍譯自﹕https://www.gotquestions.org/beatification.html
“宣福”(beatification)或“封聖”(
宣福是一個程序,被提名者可能是為基督工作而殉道,或者是一個不畏受難的信徒。後者的生平和寫作必須被調查,顯示有英勇的的美德(因為敬虔而有的勇敢和卓越,而不是來自個人的欲望)、聖潔、堅信羅馬天主教的教義。被提名人可以擁有指定的一個或一群“崇拜者”(cultus),他們向將被宣福者求恩;已死的無畏信徒也必須有一個可證實的神蹟。若有未經授權的崇拜者,殉道者和無畏信徒都不會被考慮。
在過去的幾百年裡,正式的確認程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前,教會需要在提名人死後五十年才開始調查,這已經減低至五年。經過長時間的調查,教皇批准宣福,剛被宣福的人,成為“真福品”(Blessed),和他同地區的人,可以他名義進行一些活動。
封聖是裁定一個人有資格成為聖人,宣布被提名人是聖潔的,並與上帝同在天上。尊崇對被宣福者的地區範圍是有限的,封聖卻捆定普世教會都尊重這聖人。成為聖人的資格包括所有被宣福者所有需的資格,以及由於人的祈求而出現的另一個神蹟。這樣的神蹟被視為上帝確認被提名者的聖潔。額外的榮譽包括進行特定的禮儀,還以聖人的名字,為教堂命名。
宣福和封聖的信念的核心,就是認為教會中的優秀分子會直接上天堂,與耶穌一同統治,為地上和煉獄中的人向上帝代求。他們使用的支持經文是雅各書五章16節:「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但是聖經沒有任何地方鼓勵尋求亡者的關注或者幫助,並嚴格禁止向死者祈禱。
宣福,就是挑出一個已死信徒,給予特殊身份,是不合聖經的。所有的信徒,無論是死還是活,在聖經中都被稱為“聖徒”(林前一2;徒九13,32;弗四12)。所有的信徒都是聖潔和公義的,不是靠我們自己的行為,而是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歸給我們的義(林後五21)。所有的信徒在上帝看來都是同樣寶貴的,沒有人可以在祂面前自誇特別之處。最後,組成崇拜者(從中我們得到“崇拜”這個詞)向一個已死的人祈禱和請願,近似通靈術(與死人來往),也是聖經嚴格禁止的(申十八11)。
宣福和封聖都是羅馬天主教的儀式和傳統,是基於對聖經的不明白和/或誤解。聖徒就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徒、教會。所有的基督徒都被認為是聖人(聖徒),所有的基督徒都是聖徒,同時也蒙召作聖徒。在羅馬天主教的實踐中,聖人受到崇敬,其他人向聖人祈禱,並在某些情況下,崇拜他們(雖然這是天主教徒所強烈否認的)。在聖經裡,聖徒們被要求單單敬畏、崇拜上帝,並只向祂祈禱。
推薦閱讀﹕Jim McCarthy著,吳主光及翻譯小組翻譯,《羅馬天主教的福音》(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種籽出版社出版,200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