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獄——淨化之火?
張逸萍譯自「
Purgatory: Purifying Fire or Fatal Fable」(http://proclaimingthegospel.org/site/cpage.asp?cpage_id=180066646&sec_id=180014816)permission via Mike Gendron of
Proclaiming The Gospel
天主教徒相信有淨化之火,可以潔淨他們的罪。他們是受害者,被這個致命的和捏造的事情所欺騙了。羅馬天主教所發明的這個淨化罪惡的地方,叫做煉獄(Purgatory),是她最具誘惑性的吸引力。「
煉獄的起源
教會在頭兩個世紀,沒有提到煉獄。然而,當羅馬皇帝狄奧多西(Theodosius,379-395)下令基督教成為國家的官方宗教,成千上萬的異教徒湧進教會,也把他們的異教信仰和傳統帶來。這些古老異教信念之一,是一個淨化的地方,靈魂可以到那裏解決他們的罪惡。
由於羅馬教皇聖額我略一世(Gregory
the Great)的狂熱,這個概念在公元600更為流行。他這個教義發展自異象中所見的煉獄之火。根據《天主教百科全書》(Catholic
Encyclopedia,下簡稱CE),教皇額我略一世說,天主教徒「將在煉獄之火中抵償他們的罪過」,而且「其中的痛苦,比任何人在今生能受的苦更難忍受。」幾個世紀之後,佛羅倫斯會議(Council
of Florence,1431)宣告它為無誤的信條。然後又在特利騰會議(或作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1564)再次肯定。這教義主要是根據天主教傳統,而天主教傳統是來自經外寫作和口傳歷史。「這信念深深植根於我們共同的人性,在基督教出現之前很久,猶太人接受它,異教徒也模糊地接受。」(CE)羅馬天主教居然承認,她使用異教傳統,來為這最受尊敬的『基督教』教義護航,實在難以理解。
煉獄的騙局
煉獄一詞,來自拉丁文『purgare』,就是清潔或淨化之意。《天主教百科全書》給煉獄的定義是﹕「那些在神的恩典中離世的人,但還有可寬恕的過犯,或者還沒有完全抵償他們的罪過,煉獄是他們的一個暫罰的地方或情況。」在進入天堂之前,他們必須淨化那些『可寬恕的』罪。在這裡,我們看到了天主教延續撒旦的誘騙說﹕如果你犯了可寬恕的罪,「你們不一定死」(創三4)。特利騰會議居然公然宣稱﹕「由於罪與愆一起,天主並不常豁免所有刑罰。神要求罪惡被償還,並會懲罰罪惡……罪人若今生沒有懺悔,在另一個世界可能被處罰,好叫神不永遠拋棄他。」(第十五次,規章11)那些天主教主教團居然大言不慚地宣告,上帝的完美者,又是人的完美替代者,受苦和死亡,不足以滿足神的公義。
煉獄的動機
幾個世紀以來,為了要從想像的煉獄之火的痛苦中得到緩解,人們支付數十億美元給羅馬天主教神父。天主教神職人員一直教導說,若要縮短煉獄裏受苦的日子,可以購買贖罪券、連續九天的祈禱(novenas)、彌撤卡、並提供禮金。當一個天主教徒去世,他們從哀悼的親人獲取金錢,以縮短死者在煉獄裏受苦的日子。當我親愛的父親,一個虔誠的天主教,79歲離世的時候,好心的親友為他購買了數百張彌撤卡,叫我驚愕。我們也聽過其他天主教徒,立遺囑,將全部財產留給他們的教會,好叫他們死後,有人不斷地為他做彌撤。怪不得天主教是世界上最有錢的機構。買賣神的恩典,變成梵蒂岡一宗賺大錢的生意。
羅馬天主教創造煉獄這個異端教義的另一個動機,就是它非常能控制人。說到底,每一個假宗教的目標都是奴役和征服人,煉獄正好合用。一個可怕的、有淨化火焰的、又由宗教領袖管轄的概念,是最聰明的發明。不僅這輩子,即使在來生,都能把人俘虜。天主教神職人員不會告訴你,人要為自己的罪過受多少年的苦,才能從火焰中釋放,也沒有說,需要購買多少彌撤卡。這種可怕的恐懼和不確定性,是宗教束縛和欺騙的最殘酷的形式!
支持煉獄的經文
絕對沒有!事實上,聖經裏沒有淨化罪惡之火的觀念,也沒有這樣的話。在16世紀,改教人士抗議她買賣上帝的恩典。梵蒂岡面對他們,迫得走投無路,所以特利騰會議將次經納入聖經正典。於是羅馬天主教宣稱,煉獄經文證據在瑪加伯下書(
Second Maccabees)。大公會議不顧,猶太文士從未承認次經為上帝啟示或希伯來聖經的一部分,它們沒有被接納,是因為它們有很多歷史上、神學上和地理上的錯誤。既然神不是錯誤的來源,顯然次經的作者不是祂默示的。這就是為什麼次經從未被包括在正典的66卷書裏。
聖經指責煉獄
神的話讓我們絕對明白,除了耶穌基督的寶血之外,沒有潔淨罪惡之途。敬愛的使徒約翰寫下這些清晰的、無可辯駁的話﹕「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和「一切的不義」(約一7,9)。約翰不是說「一些」罪,或「大部分的」罪,卻是說一切的罪!義正詞嚴地反駁淨化罪惡之火。神的話又說﹕「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當耶穌「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那些希望罪惡得潔淨的人,需要信一個人,不是一個地方。基督的血是清洗罪惡的唯一清潔劑!那些來到基督十架前的人,必須憑信心,空手而來,除了自己的罪之外,什麼都不必帶來。
當每個寶血所買贖的信徒死亡的那一刻,他們立即和他們的救主同在,「離開身體」就是「與主同住」(林後五6-8)。主耶穌給那在各各他悔改的強盜的承諾,證實了這好消息。祂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二十三43)這個慣犯並不需要火來淨化他的罪。
我們還需要問那些相信有煉獄的天主教徒﹕「誰負責從淨化之火裏釋放靈魂?」這不可能是上帝,因為祂答應信徒﹕「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來十17)。人信主之後,神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林後五19)。
煉獄是可恥的捏造,嘲弄神的正義,剝奪了基督耶穌的榮耀和尊榮。只有祂,一次過將自己獻上,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是完美的祭物,大功告成。這個致命的煉獄騙局,叫天主教徒眼晴瞎了,看不見榮耀福音的恩典。這是撒但眾多謊言之一,為要叫牠的俘虜不能知道和相信耶穌基督的全備。只有基督能叫我們「無瑕無疵……站在他榮耀之前。」(猶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