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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的下一步是什么?

刊登於生命季刊微信专稿

张逸萍

 

 

最近有一则大新闻,震惊在美国的基督徒——同性婚姻合法了!虽然我们都预期继续有争议辩论、法律诉讼等事,但是,下一步将会是什么呢?

 最新一期的《时代杂志》(TIME),封面顶部写着一夫一妻制是否结束了?Is Monogamy Over?)当然,文章报导了不同的意见。(http://time.com/magazine/us/4028984/september-21st-2015-vol-186-no-11-u-s/

 

下一步是什么?

几年前,当美国人还为同性婚姻应否合法辩论时,有弟兄姐妹担心,下一步是人兽婚。当时我说,那应该比较遥远,我预测下一步是多偶制Polygamy,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合法,因为身为第三者的、被包养为情妇(夫)的人,一定远比同性恋者多。所以,下一步她或他们会争取法律上的保障权益,然后是合法地位。

 正如上面《时代杂志》文章所引述,对一夫一妻制是否结束了问题回答的人说﹕我们需要使多偶制合法化。他有两个妻子,如果法律能改变一下,他的第二个妻子就可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更能脱掉社会耻辱,所以多偶制实在是对女人有益。

 可能不久的将来,我们会看见一队娘子军(或男子军),争取她(他)们的法律权益,例如健康保险、退休帐户、财产分配、甚至申请移民的方便等等;然后,她(他)们若要名正言顺地争取这些合法权益,最好莫过于多偶制合法。她(他)们也可以走出壁橱,光明正大地成为某人的妻子或丈夫。我也预测,同情她(他)们的人,必然更多。

 从《时代杂志》文章可见,我的预测大有可能是正确的,多偶制可能是美国社会下一步的趋势!台湾不是已经提议过多元家庭吗?(愿神怜悯,扭转局势。)

 

多偶是自然?

 上边《时代杂志》文章里,就议题回答的人说﹕根据进化理论,男人和其他雄性动物一样,多偶制叫他们可能得到更多的后代,对女人的好处,虽然没有那么明显,但还是有的,所以动物常是多偶的。虽然一夫一妻制并非自然之事,却可为后代提供双父母的照顾,所以人类把这制度强加在自己身上。

另一个主张的人说﹕一夫多妻制比较像濒危物种、少有、珍贵,需要保护。……我们若只是动物,一夫一妻从开始就是缺点;但是我们中间少有人认为自己只不过是动物……我们渴望亲昵……专一的。

不认同一夫一妻制结束,当然受基督徒欢迎,但是,他们的依据却令我们皱眉头——因为动物是多偶的,所以,就是自然的,结果一夫一妻才不自然!一夫一妻制不过是人类有其他更高层面的要求而已。

其实一点不奇怪。我读过一本大学用的普通心理学课本,作者们从动物性行为来辩解人类的同性恋行为。他们表示,根据观察,有好几百种动物,都有同性恋和双性恋(bisexual)的行为。所以假若自然就是在大自然中有可能发生的事情,那么,同性恋是自然之事。这不是偶尔一两个高人的伟论,这是心理学(尤其进化心理学)上的标准答案。

于是将这个理论应用在一夫一妻多偶上,是同一道理。在动物界,根本没有(或甚少)一雌一雄配对的事情。你曾为你家的狗儿找终生伴侣吗?有农场主人为鸡一公一母地配对吗?所以多偶更是自然,更会被心理学家认可!

根据圣经,人是按着神形象造的(创一26-27),所以应该效法神(弗五1)、效法基督(罗十五5)。我们却效法那些神派我们管理(创一28)、赐我们为食物(创九2-3)的禽兽畜生

 

所多玛、蛾摩拉

我们活在所多玛、蛾摩拉里!

耶和华准备降火剿灭所多玛、蛾摩拉,因为那里的罪恶极大,亚伯拉罕知道之后,为他们求情,讨价还价﹕

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亚伯拉罕近前来,说:无论善恶,你都要剿灭吗?假若那城里有五十个义人,你还剿灭那地方吗?……耶和华说:我若在所多玛城里见有五十个义人,我就为他们的缘故饶恕那地方的众人。……假若这五十个义人短了五个,……四十个……二十个……十个呢?祂说:为这十个的缘故,我也不毁灭那城。(创十八20-33

我还是有一个好消息给大家﹕最新看见一份基督教杂志的文章,引用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报告,说﹕2007年和2014年,美国自认重生的福音派信徒,都保持在美国人口的30%。(http://behold.oc.org/?p=27549

就是说,比率上,美国可能有五十个义人了,至少有十个!

让我们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前二1-2

我心中暗揣,平安无事地度日是奢望吗?活在所多玛、蛾摩拉可能平安无事地度日吗?保罗这话不是一个硬性的因果关系,平安无事地度日是我们祷告的目标,但平安与否,还有其他决定因素。

有一位姐妹对我说﹕我觉得神不会降火给美国,因为美国本来就不是所多玛。然而,神只要照美国百姓的意思而让祂站在远处,美国的结果就一定是自取灭亡了!

 

效法畜生的逻辑

《时代杂志》上面还报导了其他人的意见,例﹕不忠,可能和一夫一妻制同样自然(毕竟,我们一向如此)……”

按照他们的逻辑:动物没有一夫一妻制的束缚,所以没有所谓的不忠这回事,我们人类也当向它们看齐。名心理学家罗杰斯(Carl Rogers)早就提议开放式婚姻(open marriage,指婚后双方都可以公开地另有性伴侣),只是当时还未大获支持,难保将来不被拥护。

同一期的杂志,有另一篇文章,标题为我们应该解放奶头吗?Should we free the nipple?)原来有人发起一个运动,让女人在公众场合不穿上衣,合法化。

按他们的逻辑:再从进化心理学角度看,其他动物哪有穿了衣服才到处跑的?虽然动物有毛皮保温,但哪有动物对自己的生殖器官遮遮掩掩的?所以都是顶自然的事情。

若继续按他们的逻辑推下去,人类应该自由地在公众地方进行性行为,为抢夺食物、地盘、性对象而谋杀……

造我的神……教训我们胜于地上的走兽,使我们有聪明胜于空中的飞鸟。(伯三十五10-11)免得我们多受欺压就哀求9节)时神必不垂听;全能者也必不眷顾13节)。以利户说的对,我们按着神形象被造,而且得蒙神的教导,所以不应该效法畜生,免得苦难临到时,神不怜悯。

 

准备受苦心志

基督徒要遵照圣经原则去祷告,还需有心理准备,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三12

愿弟兄姐妹们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站立得稳……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因为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祂受苦。(腓一27-29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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