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看「公民抗命」的问题
张逸萍撮译自《Christian Ethics》
by Norman Geisler, chapter 13 “Civil Disobed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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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观点是:无政府主义(anarchism),此观点缺乏圣经理由,故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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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观点是:激进爱国主义(radical
Patriot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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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观点是:合圣经的服从(biblical
submission)。
激进爱国主义:公民抗命永远是错的
解释:无论对错,都应该服从。
支持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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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制定政府(创九6;罗十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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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预期我们服从人间的政府(彼前三5-6;多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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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邪恶的政府,也应该顺服(罗马十三1-2,4;但四17,32;彼前二13)。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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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制定政府,但没有批准它的邪恶(罗十三4),旧约先知谴责邪恶政府(俄;拿一;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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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政府不是无条件的(徒四19,启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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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服从邪恶的政府(出一,但三)。
合圣经的服从
两个观点:
(A)反传播(Antipromulgation)立场:当政府颁布不合圣经法律时,不服从。
薛华(Francis Schaeffer)就是持这立场,可见于他的书《基督徒宣言》(Christian Manifesto)。书中重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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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权力不是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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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政府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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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律若和上帝律法相反的,是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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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该抵抗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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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抗可有两个方式:抗议和武力
(B)反强制(Anticompulsion)立场:不服从那些强迫我们行恶的法律。
这立场和前者相似,不同之处在于什么情况下不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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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播:当它允许邪恶、颁布邪恶法律、限制自由、政治上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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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强制:当它命令行恶、强迫行恶、否定自由、宗教上压迫。
堕胎法律就是好例子:政府是允许堕胎?支持堕胎?还是强迫堕胎?
反强制立场的支持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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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杀害无辜婴儿(出一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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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拒绝让以色列人敬拜上帝(出五1-2,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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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拒绝被耶洗别杀害(王上十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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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拜偶像(但三5)、拒绝对王祈祷(但六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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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停止传福音(徒四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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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服事敌基督(启十三14&十二11)。
革命
革命是正义的吗?
(A)有时正义
这是薛华的立场:「如果政府蓄意破坏上帝的道德……政府[应该]被破坏……夺去它的能力……抗议,然后,若有需要,为了自卫而动武……」
(B)永不正义
理由:上帝让政府配剑,不是公民(创九6;罗十三4);上帝规劝不要革命(箴二十四21);上帝一贯地谴责革命(民十六;撒下十五;王上十二);摩西在埃及的暴力行为被谴责(出二12);以色列人不是和法老战争,是逃离他(出十二);耶稣劝我们不要用剑(太二十六52);耶稣反对还击报仇(太五38-39)。
持此观点的人,认为上帝曾批准革命(代下二十三14),但是唯一的例外。
评估“革命永不正义”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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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赞成某些革命(代下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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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革命,暴君得逞,这是神的意见(但四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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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些战争是正义的(见《Christian
Ethic》12章),为什么没有革命是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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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是对“法理”(de
jure government)的服从(罗十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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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独立革命”若是正义的,其他国家的呢?
怎样不服从
两观点:拒绝、革命。
圣经中所有不服从邪恶统治者的例子中,都看见一贯的作风:不暴力的拒绝;不是暴力的革命。
怎样面对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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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帝而服从法律(罗十三1;多三1;彼前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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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压迫你的政府祈祷(提前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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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地、合法地改变它(雅四17;加六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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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从违反信仰的命令(但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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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压迫信仰的政府(王上十八;出十二;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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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忍受痛苦(彼前四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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