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天堂地狱者信息—犯罪基督徒要下地狱
张逸萍
发表如此言论的人,他们的信息从何而来呢?原来他们经历异象异梦,或者濒死经历。
巴斯德说:從1976年开始,耶稣多次以人的样子来临,给她异象、异梦和启示。[9]
耶稣带她到地狱一行。[10]
然后,又到天堂一游。所以她写了《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aven》和《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ll》。
布莱纳斯说自己在一场意外中,死亡临到,结果在地狱里转了一圈。在这经历中,神向他展示一些曾经在教会中的基督徒,结果在地狱里受苦。
异象所反映的神学思想
(A)超越圣经的启示
天堂里有没有动物呢?
诚然,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题目。一般认为动物没有灵魂,所以死后肉身腐败了,不再存在了;但另一些基督徒却认为圣经对新天新地的描写中,明显有动物。
(2)被堕胎的婴儿,和很早死亡的孩子,自动上天堂吗?
(B)和圣经教导相违反的
最明显的例子是:
(2)胡乱引用圣经
(3)不是天使的工作
巴斯德说,在天堂里,宝座前,有很多幼小基路伯(baby cherubim)在唱歌,亲吻著耶稣面、手和脚。[22]
可爱是可爱,但是,圣经从没有这样讲。请继续看:
(a)天使学校
有人看见:「有好几百万的小孩子在那里,孩子们按照年龄的不同……有学校来教导小孩子们学习上帝的话,天使是他们的老师……」[23]
巴斯德说,在天堂里,当孩子们上天使学校时,各种动物来坐在孩子们旁边。[24]
「天使学校」的观念应该叫我们皱眉了。我们在天上,得以亲自跟神学习,於是知道更多关於他的事情,何需天使教导?「……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林前十三12)
(4)撒但不是地狱的神和王
撒但撒谎不是奇事,但是,地狱是撒但的国度吗?它有资格分给它的跟随者什么好处吗?
最严重的神学错误——基督徒犯罪下地狱
(A)我们不是靠行为得救——「因信称义」
在发表很多关於天堂和地狱经历的网站《gospelstation.net》,有一篇文章,作者应该是Matthew Yu,虽然他并没有报告自己的天堂地狱的经历,但他非常详细地以经文支持「人要有完美的行为才能上天堂」的论点。[a] 显然受其影响。
Yu说:「主耶稣……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只有真正凡事都坚决遵行上帝的荣耀圣洁的旨意、真正行义的义人才能进入上帝的国----天国,否则的话,上帝不承认你是基督徒,你将被上帝扔到地狱的永火里。如今很多人被世俗的神学所欺骗,以为自己表示愿意信耶稣了、表示愿意主耶稣做自己的救主了、自己成为教会的会员了、或成为教会的牧师/长老/执事了,等等,自己就是得救的……」[32] 他继续说:「上帝要根据你所行的一切(即你的行为)来审判你,来决定你是可以去天堂,还是只能去地狱的永火。」[33]
的确,基督徒常说「信耶稣」,并不是说嘴巴说相信,更不是成为教会的会员,甚至牧师等。
首先,什么是「信」?
圣经告诉我们:「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所以,信耶稣就是「接待」耶稣,英语圣经
NIV
翻译这个「接待」为「receive」,收到、得到、接纳、欢迎之意。或者简单地说:「我要耶稣,我要他的救恩。」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三20)这个是另一个表达方式。我们若打开心门,要接受耶稣,我们就可以享受救恩。
圣经又说:「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十10)我们相信什么呢?
「……这福音得救。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2-3)
所以,我们所相信接纳的福音,就是耶稣为我们的罪钉死,又复活了。所以信耶稣就是接受这事实所带来的救恩。
只是相信就足够了吗?神不看我们的行为,就让我们进天堂的吗?
「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0-28)
保罗再强调「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四5)
(B)好行为是后果,不是原因
Yu:「真正的信耶稣:信耶稣不但是你相信主耶稣的荣耀的身份、地位、和愿意接受祂的十字架的救恩,还包括你必须是真正悔改在祂面前、并从此真正凡事都遵照祂的话语而行。」[34]
好行为不是救恩的原因。
别把得救和成圣混淆了!
诚然,一个人信主,就是因为知罪,于是悔改,才需要耶稣宝血洁净。但人的罪性不会在信耶稣的一瞬间就消失不见了。即使保罗就曾经为罪挣扎,他说:「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七15,24)
《隐密处的灵交》:在成圣上的进步,可以用对于所剩存的罪所有的敏感度去衡量。[41]
的确,灵性愈进步,愈看见自己的罪。那些以为自己没有罪的基督徒,恐怕根本不明白神圣洁的标准吧!
保罗说:「神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西二13)看见吗?信耶稣,耶稣就赦免我们一切的罪,包括那些不知道或者忘记的罪。
释经错误
7:22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7:23
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在亚当里(罗五12,林前十五22) |
或 |
在基督里(羅 罗五 17,弗二 6 ) |
撒但的儿女(约八44) |
神的儿女(约一 12- 13 ,启二十一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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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暗的国里(弗 五 8 ;西 一13 ;徒 二十六 18 ) |
在光明国度里(弗五 8,西一 13,徒二十六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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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在罪中(弗二1) |
向罪死(罗六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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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宿——地狱(太二十五41,启二十15) |
归宿——天国(启二十一 3,7, 二十二 1 - 5, 14 ) |
(2)马太二十二章10-14娶亲筵席
22:2
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
22:9
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
22:10
那些仆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见的,不论善恶都召聚了来。筵席上就坐满了客。
22:11
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
22:12
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言可答。
22:13
于是王对使唤的人说,捆起他的手脚来,把他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22:14
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Yu说:「礼服-----是指基督徒所行的义」,但是因为赴席的人中,有些没有礼服,而被捆起来,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在那里哀哭切齿了。所以,他说:「你穿的衣服上就是沾满了污点(污点代表着罪恶)……穿这种衣服的人,是不能坐在天国的宴席里的。……要被上帝的使者捆绑起来,扔到地狱的永火里。」[45]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罗三20)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三22)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前五21)
(3)马可九43-47
9:44
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入那不灭的火里去。
9:45
倘若你一只脚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
9:46
你瘸腿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
9:47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里。
这一段经文警告我们,宁可付出任何代价,都要避免地狱,并不是说,一旦基督徒犯罪,他会下地狱!
有一处圣经注释说:「手可代表我们的工作,脚代表我们的行为,眼则代表我们渴望的事。这些都是潜在的危险所在。它们都要受严厉的对付,否则可引致永远的毁坏。这段经文有没有指出,真信徒最后会失落,而永远在地狱?单从字句看,可能有此意思。但根据新约的一贯教训,我们的必然结论是,凡进地狱的人必从来不是一个真基督徒。人可以自称已重生,又有一段时期表现出长进,但若他不断放纵肉体,明显他从未得救。」[46]
这段经文支持了耶稣的话﹕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主不是说,基督徒若有任何罪,会被掉到地狱去。
说到底,我们本来都「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弗二1-3)但是「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4-5节)
何等的救恩!
(4)约翰福音十五章葡萄树的比喻
15:1
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
15:2
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结果子的,他就修理干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
15:3
现在你们因我讲给你们的道,已经干净了。
15:4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
15:5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
15:6
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
15:7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
15:8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
无可否认,这是一段不容易解释的经文。
「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这种枝子究竟何指,解经家有两种完全对立的解释:(1)指虽然得救,但没有活出神生命的『真信徒』;(2)指并没有得救,不过是挂名的『假信徒』。
但是,很多释经家都指出,葡萄树的比喻是在耶稣对门徒临别赠言的一部分,他马上要到客西马尼园,被犹大出买,所以耶稣是指那些混在信徒中,而不是真信徒的。同样原因,当他为门徒洗脚时,「耶稣原知道要卖他的是谁,所以说,你们不都是干净的。」(约十三11)。
耶稣说,那些不结果子的(圣灵的果子,见加拉太书五章22-23节,即良好的行为和品格)是没有用的。但若要结果子,必须和真葡萄树(主耶稣自己)连接,而且要受修理。为什么要受修理呢?可见即使真有生命的信徒,行为也不可能完美。所以无人能推论说,基督徒万一犯罪,要到地狱去。
(5)罗马书十一章19-22节
11:20
不错。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
11:21
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
11:22
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长久在他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
如果有人引用这段经文,说明基督徒必须行为完美才能上天堂,那只是证明他读圣经是完全不顾上下文的。其错误明显可见。
这段经文讲到犹太人「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断乎不是。反倒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要激动他们发愤。」(v11),就是说,犹太人弃绝了主耶稣,所以救恩才转向外邦人,所以保罗警告外邦人,「不可向旧枝子夸口」(v18),因为他们若不信,后果会将是一样的。
(6)雅各书二24
2:14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
2:17
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2:24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雅各书曾经引起很多辩论、怀疑和担心,因为它似乎反对因信称义。事实并非如此,它只是指出怎么样能分辨真相信和假相信,就是看人的行为。雅各攻击的是:没有行为的信心、没有成圣的称义、活不出新生命的救恩。
雅各提出亚伯拉罕有行为显出信心:「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雅二21-23)
事实,创世记就已经讲清楚这两方面:(1)因信称义:「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十五6)(2)因为行为得奖赏:后裔蒙福,「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二十六5)
雅各书并没有说,人得救只有在乎行为;更没有说,信徒行为必须完美才能得救。雅各书也指出救恩来自神的恩赐:「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他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一17-18)
(7)约翰壹书三章7-10节「从神生的不犯罪」
3:7
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3:8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3:9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3:10
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这里容易让人误会,以为信徒是不会犯罪的,但是,v8和v9都是讲到『罪』和『义』的源头,各自是『魔鬼』和『神』。因此显出我们属谁。但是,并不是说,信徒没有犯罪的可能。
否则,约翰怎么会在两章前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8-9)若信徒不可能犯罪,认什么罪呢?所以,如果有人以为自己没有罪,或没有可能犯罪,那正是自欺。
结论——后患无穷
Yu曾经讲论十架上悔改的强盗,说:「他在十字架上真正悔改、信耶稣了。他在悔改之后,没有犯过一样的罪,他所行的一切都是义的:劝另外一个强盗离弃罪恶、他自己谦卑在主耶稣面前、求主耶稣在得国降临的时候纪念他。所以,在这个强盗悔改后的生命的最后一段短暂的时间里,他再没有犯罪,他所行的一切都是符合上帝的圣洁的旨意的,……」[47]
等一等,这岂不是鼓励人在临死前一刻才信耶稣?这样的劝告,祸哉!我们都在劝人快快信主,免得再没有机会。Yu和他的同道人则有意无意地劝人耽搁!
此外,最严重的是——「基督徒必须完全不犯罪才能上天堂」的教导,是正面贬低了基督十架宝血的功劳,夸口自己也有一部分的功劳。罪过!罪过!
说到底,把人的经历和异象放置在圣经的话之上,是罪魁祸首!所以「唯独圣经」是避免信仰错误的唯一办法。
圣经有一个严重的警告:「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启二十二18-19)
[a]
「不行義的基督徒能因信稱義得救進天國麼?」(http://gospelstation.net/BibleAndTools/hellandheaven/traditional_saved.html
,
http://gospelstation.net/BibleAndTools/hellandheaven/simplified_saved.html
)此文原网址为:http://www.gospelstation.net/BibleAndTools/hellandheaven/saved.pdf
,
当时有作者名字为「Matthew Yu」,改了网址后,名字删除了,但是内容并无改变。那里相信作者是同一位。
[1]卡莫勒
布莱纳斯,「那些最終下地獄的基督徒」(http://www.divinerevelations.info/documents/carmelo_brenes_christian_that_wound_up_in_hell/chinese_simplified_christians_that_wound_up_in_hell_carmelo_brenes.pdf
)[2]
「不行義的基督徒能因信稱義得救進天國麼?」(http://gospelstation.net/BibleAndTools/hellandheaven/traditional_saved.html
,
http://gospelstation.net/BibleAndTools/hellandheaven/simplified_saved.html
)。[3]
布莱纳斯,「那些最終下地獄的基督徒」[4]
「七個青年人一起到天堂和地獄」(http://www.divinerevelations.info/documents/7_jovenes/chinese_traditional_hell_7_columbian_youths.htm
)5]
同上。[6] Mary K. Baxter,
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ll, (Kensington, PA: Whitaker House, 1993),
p.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