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天堂地獄者信息—犯罪基督徒要下地獄
張逸萍
異象所反映的神學思想
如果有人從異象中獲得啟示和信息,基督徒必須先問,這些信息和聖經是否和諧。
有人看見「生命冊……裏面的名字,不是我們在地球上的名字;
這些名字是新的,『新名』 (啟示錄2:17)。在天堂,我們能夠念出自己的名字,可是一旦主帶我們回到地球上,那些名字就從我們的記憶和心中被挪去。」[19]
巴斯德說,在天堂裏,寶座前,有很多幼小基路伯(baby cherubim)在唱歌,親吻著耶穌面、手和腳。[22]
可愛是可愛,但是,聖經從沒有這樣講。請繼續看﹕
最嚴重的神學錯誤——基督徒犯罪下地獄
(A)我們不是靠行為得救——「因信稱義」
在發表很多關於天堂和地獄經歷的網站《gospelstation.net》,有一篇文章,作者應該是Matthew Yu,雖然他並沒有報告自己的天堂地獄的經歷,但他非常詳細地以經文支持「人要有完美的行為才能上天堂」的論點。[1]
顯然受其影響。
Yu說﹕「主耶穌……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只有真正凡事都堅決遵行上帝的榮耀聖潔的旨意、真正行義的義人才能進入上帝的國----天國,否則的話,上帝不承認你是基督徒,你將被上帝扔到地獄的永火裏。如今很多人被世俗的神學所欺騙,以為自己表示願意信耶穌了、表示願意主耶穌做自己的救主了、自己成為教會的會員了、或成為教會的牧師/長老/執事了,等等,自己就是得救的……」[32]
他繼續說﹕「上帝要根據你所行的一切(即你的行為)來審判你,來決定你是可以去天堂,還是只能去地獄的永火。」[33]
的確,基督徒常說「信耶穌」,並不是說嘴巴說相信,更不是成為教會的會員,甚至牧師等。
首先,什麼是「信」?
聖經告訴我們﹕「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所以,信耶穌就是「接待」耶穌,英語聖經
NIV
翻譯這個「接待」為「receive」,收到、得到、接納、歡迎之意。或者簡單地說﹕「我要耶穌,我要祂的救恩。」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三20)這個是另一個表達方式。我們若打開心門,要接受耶穌,我們就可以享受救恩。
好行為是救恩的果效。
好行為不是救恩的原因。
聖經還有很多類似的話﹕
保羅說﹕「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
彼得說﹕「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彼後一4)
約翰說﹕「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約壹五1-4)
看見這個先後次序嗎?
是的,從行為可以在某程度上看出一個人是否真得救;正如從果子可以鑒別好樹壞樹。
甚至Yu也說﹕「上帝以大能向我們這已經死亡的枯樹注入新的生命。……上帝還幫助我們,修剪掉那些歪的岔枝子,使我們的生命結滿美好的果實。……真正的信耶穌的人,一定是一棵好果樹-----他必結滿了美好的果實,……」[36]
正是如此,樹必先有生命,才能談果子。
的確,得救是一個過程﹕——
別把得救和成聖混淆了!
感謝神,我們在基督裏是安全的,「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所以說到底——因信稱義,不是靠行為稱義。
釋經錯誤
(1)馬太七章21「凡稱呼我主阿」
7:21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7: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7:23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只有兩種人——得救的(主耶穌認識的)和不得救的(主耶穌不認識的)。耶穌沒有說,這些人被趕離開祂是因為他們在信主後犯了一點點的罪,未及完美。
在亞當裏(羅五12,林前十五22) |
或 |
在基督裏(羅 羅五 17,弗二 6 ) |
撒但的兒女(約八44) |
神的兒女(約一 12- 13 ,啟二十一 7 ) |
|
在黑暗的國裏(弗 五 8 ;西 一13 ;徒 二十六 18 ) |
在光明國度裏(弗五 8,西一 13,徒二十六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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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在罪中(弗二1) |
向罪死(羅六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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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宿——地獄(太二十五41,啟二十15) |
歸宿——天國(啟二十一 3,7, 二十二 1 - 5, 14 ) |
(2)馬太二十二章10-14娶親筵席
22:2
天國好比一個王,為祂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22:9
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
22:10
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22:11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22:12
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
22:13
于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22:14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三20)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三22)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前五21)
9:44
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只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
9:45
倘若你一只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
9:46
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只腳被丟在地獄裏。
9:47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只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只眼被丟在地獄裏。
有一處聖經注釋說﹕「手可代表我們的工作,腳代表我們的行為,眼則代表我們渴望的事。這些都是潛在的危險所在。它們都要受嚴厲的對付,否則可引致永遠的毀壞。這段經文有沒有指出,真信徒最後會失落,而永遠在地獄?單從字句看,可能有此意思。但根據新約的一貫教訓,我們的必然結論是,凡進地獄的人必從來不是一個真基督徒。人可以自稱已重生,又有一段時期表現出長進,但若他不斷放縱肉體,明顯他從未得救。」[46]
15:2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結果子的,祂就修理幹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15:3
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幹淨了。
15:4
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
15:5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祂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
15:6
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幹,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
15:7
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15:8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11:19
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
11:20
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11:21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11:22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如果有人引用這段經文,說明基督徒必須行為完美才能上天堂,那只是證明他讀聖經是完全不顧上下文的。其錯誤明顯可見。
(6)雅各書二24
2: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2: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雅各書曾經引起很多辯論、懷疑和擔心,因為它似乎反對因信稱義。事實並非如此,它只是指出怎麼樣能分辨真相信和假相信,就是看人的行為。雅各攻擊的是﹕沒有行為的信心、沒有成聖的稱義、活不出新生命的救恩。
雅各提出亞伯拉罕有行為顯出信心﹕「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雅二21-23)
事實,創世記就已經講清楚這兩方面﹕(1)因信稱義﹕「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十五6)(2)因為行為得獎賞﹕後裔蒙福,「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二十六5)
雅各書並沒有說,人得救只有在乎行為;更沒有說,信徒行為必須完美才能得救。雅各書也指出救恩來自神的恩賜﹕「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一17-18)
(7)約翰壹書三章7-10節「從神生的不犯罪」
3: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3: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3: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3: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這裏容易讓人誤會,以為信徒是不會犯罪的,但是,v8和v9都是講到『罪』和『義』的源頭,各自是『魔鬼』和『神』。因此顯出我們屬誰。但是,並不是說,信徒沒有犯罪的可能。
否則,約翰怎麼會在兩章前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若信徒不可能犯罪,認什麼罪呢?所以,如果有人以為自己沒有罪,或沒有可能犯罪,那正是自欺。
結論——後患無窮
Yu曾經講論十架上悔改的強盜,說﹕「他在十字架上真正悔改、信耶穌了。他在悔改之後,沒有犯過一樣的罪,他所行的一切都是義的﹕勸另外一個強盜離棄罪惡、他自己謙卑在主耶穌面前、求主耶穌在得國降臨的時候紀念他。所以,在這個強盜悔改後的生命的最後一段短暫的時間裏,他再沒有犯罪,他所行的一切都是符合上帝的聖潔的旨意的,……」[47]
等一等,這豈不是鼓勵人在臨死前一刻才信耶穌?這樣的勸告,禍哉!我們都在勸人快快信主,免得再沒有機會。Yu和他的同道人則有意無意地勸人耽擱!
此外,最嚴重的是——「基督徒必須完全不犯罪才能上天堂」的教導,是正面貶低了基督十架寶血的功勞,誇口自己也有一部分的功勞。罪過!罪過!
說到底,把人的經歷和異象放置在聖經的話之上,是罪魁禍首!所以「唯獨聖經」是避免信仰錯誤的唯一辦法。
聖經有一個嚴重的警告﹕「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二十二18-19)
[1]
「不行義的基督徒能因信稱義得救進天國麼?」(http://gospelstation.net/BibleAndTools/hellandheaven/traditional_saved.html
,
http://gospelstation.net/BibleAndTools/hellandheaven/simplified_saved.html
)此文原網址為﹕http://www.gospelstation.net/BibleAndTools/hellandheaven/saved.pdf
,
當時有作者名字為「Matthew Yu」,改了網址後,名字刪除了,但是內容並無改變。那裏相信作者是同一位。
[1]卡莫勒
布萊納斯,「那些最終下地獄的基督徒」(http://www.divinerevelations.info/documents/carmelo_brenes_christian_that_wound_up_in_hell/chinese_simplified_christians_that_wound_up_in_hell_carmelo_brenes.pdf
)[2]
「不行義的基督徒能因信稱義得救進天國麼?」(http://gospelstation.net/BibleAndTools/hellandheaven/traditional_saved.html
,
http://gospelstation.net/BibleAndTools/hellandheaven/simplified_saved.html
)[3]
布萊納斯,「那些最終下地獄的基督徒」[4]
「七個青年人一起到天堂和地獄」(http://www.divinerevelations.info/documents/7_jovenes/chinese_traditional_hell_7_columbian_youths.htm
)[5]
同上。[6] Mary K. Baxter,
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ll, (Kensington, PA: Whitaker House, 1993),
p. 52.
[7]
「七個青年人一起到天堂和地獄」[8]
「天堂如此真實」(http://www.divinerevelations.info/documents/hisr/heaven_is_so_real_chinese_traditional.htm)[9] Baxter,
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ll, p.
216 ; Mary K. Baxter, 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aven, (Kensington, PA: Whitaker
House, 1984), p. 203.
[10] Baxter,
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ll, p.
13.
[11]
「七個青年人一起到天堂和地獄」[12] Baxter,
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ll, p. 114.
[13] Ibid., p. 82.
[14] Ibid., p. 128-29.
[15]
「天堂如此真實」[16]
「七個青年人一起到天堂和地獄」[17] Baxter,
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ll, p. 39.
[18] “Imp,”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mp
).
[19]
「七個青年人一起到天堂和地獄」[20]
參﹕《取個教名吧!》(http://a2z.fhl.net/son/son196.html
)[21]
「法名」,《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38955.htm
)。[22] Baxter,
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ll, p. 206.
[23]
「七個青年人一起到天堂和地獄」[24] Baxter,
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ll, p. 188.
[25]
例﹕Baxter,
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aven, p. 61-3.
[26]
http://www.book853.com/wap.aspx?nid=2428&p=46&cid=34
[27] Baxter,
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aven, p. 164-65.
[28] Baxter,
A
Divine Revelation of Hell, p. 180.
[29] Ibid., p. 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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