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新觀是什麼?有什麼不妥?
張逸萍譯自﹕「An Explanation of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by
Bryan Chapell
(http://www.ligonier.org/learn/articles/explanation-new-perspective-paul/) permission
per
Ligonier
Ministries
本文摘錄﹕
「用最簡概的話來講,保羅新觀強調我們的救恩是整體性的。」
「保羅新觀……宣稱,耶穌時代的猶太人,並非相信這樣的律法主義,反之,他們提倡……遵守那些鑒別猶太人的界碑(例﹕割禮、守安息日、潔淨、律法)。……根據賴特的觀點,保羅……說,這些身份的鑒定標準已經改變了,因為外邦人已被包括在神的子民內。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盟約團體裏的新標識就是對基督的信心(新約教會的標記是浸禮)、和世俗分離、還有參加主的晚餐。」
「我們意味到,事情將有如我們在幾十年前,面對靈恩(Charismatic)運動和神權(Theonomy)運動一樣。……保羅新觀則說,教會沒有正視盟約的團體性。所有這些運動所關心的都有理,但都錯得很巧妙,因為當他們講到福音,他們把重點從以基督為中心的恩典,轉移到怎麼適當地表達人的經歷。」
「新觀將保羅的最大關注,轉移到團體身份鑒別上,所以降低了恩典在人稱義一事上的重要性,也降低了基督……的工作是人在神面前稱義的唯一基礎。」
「根據賴特所言,稱義並非關於一個人怎樣得著個人救恩,卻是誰能被鑒定為盟約團體的一份子。」
「無論如何,也無論是誰,若不清楚地說﹕我們在神面前得稱為義,是完全本乎恩,也因著對基督的信心……是錯的。」
「過度強調救恩的團體性,容易讓救恩的個人性顯得次要,而救恩個人性這方面是必須的,且會帶來祝福。」 |
首先,我必須聲明﹕我不是保羅新觀(New Perspective on Paul)的專家。作為一個神學院院長,我有責任要認識那些突然在教會裏出現的熱烈討論,但不能假裝比真正的專家懂的更多。我需要向我們虔誠的教職員請教,然後才能盡我所能地,把我的意見告訴盟約神學院(Covenant
Theological Seminary)的朋友們。我不打算把這篇文章寫成一篇決定性的研究報告,不是那些每句話都有註釋,有資格作為學術論文的那類。雖然我明白保羅新觀涉及更廣的範圍,但我打算只討論那些對美國長老會(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簡稱PCA)最重要的。為了公平起見,我曾向贊成和反對雙方的不同幾個人請教,請他們來評論本文。雖然如此,請把本文當作一個非正式的解釋。我是為了我的基督徒朋友而寫,因為這近來的騷嚷困擾了美國長老會,所以他們曾經問及我的意見。無可否認,我的想法太簡化,真正的專家是不會滿足的,唯望我的話清晰和慈愛,能幫助親愛的朋友們,稍微明白保羅新觀。
保羅新觀是什麼?
保羅新觀是一個概括性的名詞,指幾個不同的思想。它們在英國和北美發展了約三十年,最近五年,被美國長老會留意到。用最簡概的話來講,保羅新觀強調我們的救恩是整體性的,所以不同於很多北美國基督徒所認識的標準講法——救恩主要是『個人和耶穌的關係』。最良好的保羅新觀並不否認救恩的個人性,但他們爭論說,把焦點放在個人的祝福上,是西方文化的產品,而不是使徒保羅對新約教會的原意。我們需要記得,聖經從來不分割信徒整體和個人的信仰——我們這些相信的人,就是基身體的一份子;可是,沒有個人的信心和悔改,無論我們怎樣參與教會整體的傳承或實踐,我們還是不能和基督聯合。
保羅新觀的主要人物和組織
在學術圈子中,保羅新觀最早的名字是﹕史檀德(Krister Stendahl)、桑德斯(E. P. Sanders)、鄧恩(James Dunn)。他們可能和福音派有一些共同見解,但他們都不是傳統的福音派人士。保羅新觀能滲入福音派,主要是靠賴特(N.
T. Wright)的寫作,他是一個精明和有魅力的聖公會人士,他也有一些傑作,是關於復活和福音的歷史性,但賴特有一些其他地方,卻攪動了福音派圈子。他說,早期的改革人士(尤其是馬丁路德),雖然有前進的正確神學,但他們錯讀了保羅書信,因為他們是從自己和羅馬天主教的衝突中看它,而不是根據使徒自己的背景和關注來讀。賴特說,保羅最關心的,不是我們怎樣因著信,獲得個人的救恩,相對於憑良好的道德行為得著它。反之,賴特認為,保羅最關心的是,新約基督徒怎樣能和一個不再只容納猶太人的盟約團體認同。賴特說,保羅大力反對的,不是靠道德行為建功而得著救恩,卻是反對﹕若要做基督徒,除了相信基督之外,必須接受猶太人專有的身分鑒別。
有一些人常常被別人和保羅新觀相提並論,就是那些自稱「聯盟異象」(Federal Vision)和「奧本街神學」(Auburn Avenue
Theology)的人。和美國長老會有聯繫,又和這些神學觀點認同的人,包括Doug
Wilson、James Jordan、Steve
Wilkins(易斯安那州奧本街長老會牧師)和Rich
Lusk。雖然他們目前不是都屬於美國長老會,但他們都是精明的多產作家,有對改革宗神學熱誠的人(更嫌美國長老會不夠改革宗),讀他們的作品。這些和美國長老會有關係的作家,一面欣賞保羅新觀某些方面,另一面堅定地說,他們主要關心的事情,和新觀有異。
推動聯盟異象和奧本街神學的人(他們認為自己返回一個更一致性的改革宗神學),不願意和保羅新觀連結因為它顯然質疑基本改革宗神學。同樣地,保羅新觀的領袖們也不太留意聯盟異象和奧本街神學聯結,因為它只關心教會聖禮問題或有關的教會神學。保羅新觀的領袖們,常認為自己比較關心「大框架」,就是盟約在救贖工作中的角色;他們通常認為聯盟異象和奧本街神學是花時間在重整長老會主義的「小事」上。雖然有這樣的不同異見,可是,這兩組人(新觀和聯盟異象/奧本街神學)繼續被別人認為是同聲同氣。原因是,根據長老會教務評議會的觀察,聯盟異象和奧本街神學推動者常和保羅新觀對話,又為它護航;聯盟異象的提倡者從保羅新觀的寫作中,挖掘主意,以支持自己。而結果兩組人都同時被美國長老會留意到。雖然兩邊的領袖們都提出抗議,但這些事實就可能繼續引起別人把他們視為同類。可是,兩組的領袖們都不太留意到,雖然他們的基礎不同,但他們出自相同的文化背景。
聖經學者們通常以為,保羅新觀和類似運動的起源,只在最近三十幾年,其實是它更早。保羅新觀背後的哲學思潮,在二十世紀初已經開始。當時,現代人對科學客觀主義的信心迅速地消失。新的通訊理論、潛意識的發現、急速轉變的科學理論,叫我們不再說﹕『客觀科學』對世界的解釋,代替了『宗教神話』。我們發現,科學也有它的主觀性——我們只看見我們能看見的;我們的發現,被今天的科技所限制。結果,西方哲學投進一個激進的相對主義,於是結論說﹕我們所能知道的真理,就是我們每個人所感受到的。
相對主義把每個人孤立於他或她的個人真理裏。世俗人士的回應是﹕如果我們能分享同樣的經歷,我們就能互相了解。但是,當然,我們愈比較經歷,就愈能發現我們的經歷根本的不同,即便我們在同一個團體、教會、或家庭亦然。我們需要一個共同的構架來明白別人的經歷,這就帶來一個結論﹕藉著分享共同故事,我們可以有一個共同的理解。這些故事就是讓我們從同一角度去明白世界的共同的經歷。所以有說,每個文化是他自己的「後設敘述」(meta-narrative)的框子,可以用來解釋個人的經歷,又讓我們可以活在同一個團體裏。
當這樣的思想進到有關宗教的研究,就會破壞正統信仰。二十世紀初的現代神學家說,聖經是神話,可用科學理解來明白。但當科學失去它的客觀性,『新正統』(Neo-orthodoxy)人士便說﹕聖經可以藉著聖靈在各人心中的工作,從個人存在的角度去解讀,而不必是聖經所宣稱的歷史真理。
個人主義的信仰觀點,培養了利己的慾望,於是當代神學家轉而教導﹕信仰只能在團體中構成。根據這思路,每個團體藉著共同的故事,各自構成信仰,創造他們的宗教,然後帶來他們的世界觀。誠然,這就是說,聖經並不是天上啟示的神聖真理,只不過是一個文化產品,它能提供故事,讓每個人知道怎樣在團體中行事。換言之,每個社會按著自己的故事,為自己創造『真理』,基督教並無不同之處——於是沒有超越宇宙的真理,所有宗教都是人的投射。
福音派神學家沒有完全跟隨這樣的哲學趨勢,只不過受影響了。尤其有一點,福音派人士明白﹕聖經信仰,不能,也不應該,按照個人觀點去明白。我們明白上帝所默示的超越真理,因為祂的聖靈在我們裏面,又因為我們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聖經裏的故事,是形容一些人的經歷,好讓不同時代的基督徒明白聖經不變的論點。上帝把我們放置在教會的團體裏,不僅僅是為了滿足我們的需要,卻是因為這團體——各自有他或她的功用——幫助我們明白和應用聖經真理。這團體沒有發明信仰或宗教;但在這聖經團體之外,人不能了解信仰和宗教。這團體包括那些在我們之前的聖徒,以及我們身邊的聖徒。
上邊這些和保羅新觀有什麼關係?因被當代哲學趨勢所支配,保羅新觀隨著這軌道而強調團體。新觀並不主張「信仰是團體發明的」;它卻為教會團體的解散(或/和其軟弱無能)而發出警報,因世俗文化的侵蝕,叫保羅新觀人士敏銳於信仰的團體性方面。新觀擁護者環視那些自稱福音派的(和改革宗的),發現他們在雜交、墮胎、離婚、管理職責、商業道德、照顧窮人、種族主義等事情上,和世俗文化沒有什麼兩樣。同時,保羅新觀人士在聖經裏看見,保羅呼召我們要活得像一個盟約團體,這團體和世俗有分別、和基督聯合、大家團結、轉變這個世界。他們回應所察覺的個人主義、自主自治、和『浸信主義/復興主義』(例如,過份強調要有個人的信心、又要表明信仰)在教會裏的影響,保羅新觀提倡者相信,他們呼籲教會,在教義上、又在展現救恩的故事上,回歸聖經對信仰團體的要求。聯盟異象和奧本街的推動者——在不同的、但平行的路徒上——也認為自己在呼籲改革宗教會,回歸和教義更一致的表現,以至產生一個對盟約特點更忠心誠的團體。
保羅新觀有很多不同的講法,故我們不能說,什麼是他們一致的教導。然而,這裏是一些被人留意到的主要思想﹕
(一)當保羅講到,猶太人誤解律法,他並非攻擊猶太人靠行為稱義,是律法主義,好像中世紀後期的羅馬天主教所提倡的。馬丁路德反對天主教,因為她教導說,人可以藉著道德善行和宗教禮儀獲得功績,因為上帝恩寵是藉著教會聖禮灌輸給人的。保羅新觀人士(尤其那些和賴特有交往的)宣稱,耶穌時代的猶太人,並非相信這樣的律法主義,反之,他們提倡和盟約團體認同的必須性,就是說,要遵守那些鑒別猶太人的界碑(例﹕割禮、守安息日、潔淨、律法)。他們不是要因此而獲得功績,只不過為了認定自己的團體的身份和地位。
根據賴特的觀點,保羅並非反對團體身份的必須性,只爭論說,這些身份的鑒定標準已經改變了,因為外邦人已被包括在神的子民內。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盟約團體裏的新標識就是對基督的信心(新約教會的標記是浸禮)、和世俗分離、還有參加主的晚餐。〔可見,保羅新觀製造了不必要分歧。無可質疑,保羅時而挑戰猶太人基於禮儀風俗的律法主義,但有時他也挑戰,人能憑道德行為在神面前稱義的想法。然而,無論是哪方面,人是無法因為守律法(禮儀或美德)稱義的。保羅的原則是,救恩是本乎恩,也因著信。所以馬丁路德的了解是正當的。〕
(二)保羅說『信心』是我們的救恩的基礎。當他使用這名詞時,他並不光指我們相信和承認基督為我們所做的,卻是一生順服基督管理的承諾。所以,信心實在就是『忠誠』(從希臘文語義來講,是有可能的)於自己和『尊敬基督的團體』的認同。福音主要不是為了獲得個人的救恩,更重要的是,降服於基督國度的來臨,又和『認識耶穌是主』的團體認同。新觀擁護者(尤其是那些希望被福音派看好的)極力堅持,他們相信,服從基督的人,就是那些單憑神的恩典,被召進入救恩的人。然而,這運動強調信心就是團體裏的身份,即使在新觀行列中,也引起很多混亂(和誤言),結果,那些熱衷於為改教運動的特點(救恩唯基於信心)護航的人,對新觀非常懷疑。
保羅新觀質疑改教運動在歷史上對稱義的形容,讓人進一步懷疑。改教運動人士說,拯救的恩典,包括基督的義被算為我們的義(歸於我們);我們的罪被算為基督的。賴特說,這想法在聖經裏找不到。他說,上帝是公義的法官,原諒了我們的過犯,罪惡被消除。這才是聖經所講的,是我們在神面前稱義的基礎,而不是基督的義被算為我們的。大部分新教人士聽來,他們這講法,是不必要的限制,因為歷史上的稱義教義,包括饒恕罪過,又包括把基督的義給我們。這樣的限制,無形中破壞了基督豐富的供應,削弱了祂補足我們的靈命貧窮的保證。保羅強調與基督聯合,保羅新觀的擁護者更想要強調它。但因這聯合必須意味著我們和那聖者合一,所以因為祂的恩典,祂的義變成我們的義,這一點就不再需要辯論了。
(三)新約聖禮不僅僅是為了記念基督為我們所做的。〔請留意﹕有人大概急著要抗議,美國長老會內部所討論的聖禮問題,非由保羅新觀衍生,但因聖禮是我們這個盟約團體的標識,保羅新觀就無可避免地,被帶入現時的討論中。〕信徒藉著聖禮和盟約團體認同,神揀選這盟約團體,為要叫她得著救恩和榮耀。所以,聖禮不但建立人在這團體裏的身份,也是上帝賜恩典給個別信徒的辦法。聖禮為得救團體的建立邊界,結果我們可以認出誰在邊界內,是擁有上帝救恩信物的人。聖禮並非有魔力,很少新觀提倡者(或有關團體)會願意說,即便沒有信心,聖禮本身可以帶來恩典。可是這些人覺得,恩典和盟約團體的確認,這兩件事是整體地關聯。他們非常重視這個團體邊界的記號(聖禮),近代更正教信徒中,難得有這樣想的。
他們強調聖禮,認為它將人包括在敬拜團體中,原因之一是﹕在一個破碎的社會中,這世代的人期盼有一個團結的教會和家庭。可惜,這樣的強調,來自糊塗熱情(也許因為我們教會裏的關係有困難),所以,在那些沒有心理準備的人聽來,他們的話,有如提倡羅馬天主教的聖禮觀。在美國長老會裏面,因為我們離開了主流長老會的沉痛經歷,帶來兩極分化和不信任,這樣的麻木(和偶爾的錯誤),更叫我們互不信任,不團結。
(四)孩童受洗一事,更叫情況緊張。因為上邊講及對聖禮的強調,叫人對這儀式的重視,超過一般美國長老會成員。藉著洗禮,孩童得以和基督教團體認同,所以他們也在施行聖禮的盟約團體的界碑之內。所以那些擁護保羅新觀的人(尤其是聯盟異象和奧本街兩組人)說﹕「洗禮『叫小孩子成為基督徒』。」當保羅新觀的擁護者這樣講,他們通常(有例外)不是說﹕因為洗禮,孩子得重生了;反之,他們的意思是,洗禮使孩子和盟約團體認同。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有不同的解釋,仍是大爭議。例如,有人反駁說,洗禮是一個最終決定性的聖禮,所以不應該讓孩子受洗禮以指著將來的歸正,例如說﹕「我在大學時,將成為一個基督徒。」但有人爭論說,人在嬰兒時接受洗禮,成為基督徒(例,和盟約團體認同),只是當他是年輕人時,他才堅信。
因為這些名詞,帶來很多混亂,保羅新觀的人被迫去澄清受洗之後孩子的屬靈身份、洗禮授予什麼利益、和父母的公開信仰有什麼關係、孩子(或/和父母的)公開宣告的性質、甚至重生的本質。結果,很多牧師在長老會教務評議會前的陳述,有如羅馬天主教對受洗和重生的觀點,難以區分。
無可質疑,很多保羅新觀的提倡者,意圖以聖經糾正他們所認為是今天福音派和改革宗的誤解。他們的目標是為了帶領教會,叫她有更準確的教義和做法。保羅新觀,有些地方是正當的,我們若考慮這些事情的嚴重性,將是有益的﹕
(1)得救不是一切。保羅新觀批評說,北美基督徒常視信仰為個人的保險,不需要對他人有義務,對世界也甚少關心,除了為自己愉快之外,少有服從神。他們是對的。新觀提醒我們,我們得救,成為一個團體的一份子,附隨而來有愛、義務、和身份。
(2)得救信心也不是單獨的。保羅新觀提醒我們,神呼召我們進入祂的盟約團體,是為了榮耀祂,又為了祂的榮耀而改造世界,我們是這「大框架」的一部分。所以神對我們的呼召當然包括,也必須包括,順服的行為;若沒有果子,我們就無法確定我們信仰是否正確。
(3)聖禮不僅是記號。保羅新觀(尤其根據聯盟異象和奧本街神學)提高我們對聖禮的重視。它提醒我們,這些不僅僅是充滿情操的典禮(或只不過是紀念),反之,透過聖禮,神傳達祂的恩典,祝福祂的子民。
(4)聖經不單是論點。保羅新觀重視聖經故事,認為這些故事可以教導盟約團體,叫他們合一。不管我們時而這樣想,但聖經不單是系統神學教科書。將聖經勉強簡單分類為一些教義,有時會做成不良的理性主義,也未足夠表達人的經歷、上帝的介入、和救贖故事,就是上帝傳達祂盟約之愛的救贖歷史。保羅新觀強調聖經裏的救贖故事,可以幫助神學家和牧師們更能以聖經的話,講述聖經的教導,尤其當我們服事後現代人(上邊已經解釋這哲理),故事容易感動他們。
保羅新觀的問題需要分為兩大類﹕神學和教牧學。第一類可能需要幾年來整理。我們意味到,事情將有如我們在幾十年前,面對靈恩(Charismatic)運動和神權(Theonomy)運動一樣。靈恩運動認為教會沒有正視聖靈在新約的恩賜;神權運動關心教會沒有正視舊約律法;保羅新觀則說,教會沒有正視盟約的團體性。所有這些運動所關心的都有理,但都錯得很巧妙,因為當他們講到福音,他們把重點從以基督為中心的恩典,轉移到怎麼適當地表達人的經歷。〔請留意﹕我那些提倡保羅新觀和聯盟異象的朋友,會極力反對最後這句話。他們相信自己的著手法,在上帝的教會裏,更能支持以基督為中心的觀點。我希望我是錯的,需要饒恕。然而,因為這些爭議是在神學工作的範圍裏,我覺得有責任要誠實地提出我的憂慮。他們熱心於證明他人是錯的,甚至是可笑的,所以看不見保羅新觀已經製造了嚴重的苦毒,因為常有人被輕視為『不明白』。結果不是著眼於上帝恩典的美好,卻因自己有所謂優越的知識或做法,而再次分裂。〕
靈恩運動和神權運動的推動人都是知識分子,對他們的信念熱情,擔心教會其他人做得不夠合聖經,宣稱他們的立場是歷史上教會所有的。他們所講的話,很少是清楚地錯的,經過一段時間(和很多教會的傷痛經驗),這些運動就顯出他們的果子,就是在教會裏引起不和,然後他們就大都消失了。我的禱告是,我們都很快就能達到共識﹕保羅新觀有什麼關切是合理的,為了教會的和平、純淨、和長進,我們對它又有什麼擔心。
關於保羅新觀有什麼值得擔心的?
(1)對稱義的本質,不必要地和危險地含糊。「稱義是神白白恩典的作為,神借此白白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惡,悅納我們在祂面前為義人,這原因是祂將基督的義算為我們的,而我們只憑信心接納了。」(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33)保羅新觀說,保羅主要關心的是,希望猶太人更改他們盟約身份的標識,從以色列人的民族慣例,轉到新約教會的身分鑒別辦法去。保羅擔心猶太人(和其他人)在神面前自負,以為可以憑自己的道德行為而稱義,新觀點降低了這方面的重要性。新觀將保羅的最大關注,轉移到團體身份鑒別上,所以降低了恩典在人稱義一事上的重要性,也降低了基督工作的全備性,祂的工作是人在神面前稱義的唯一基礎。
我們的罪,被算為基督的,基督的義,被算為我們的,這就是稱義。(林前一30;林後五21;加二20)賴特質疑,「基督的義算為我們的義」這話是否合聖經,因為因為他在聖經裏找不到明晰的有司法(法庭)性的宣稱。即使賴特認為「歸罪」(imputation)這名詞有疑問,但我們與基督聯合是完全本乎恩(賴特並不質疑),應該足夠讓我們和改革宗一同強調﹕基督的工作——不是我們的——是我們在神面前的身份的基礎,現在的和永遠的。
我必須鄭重聲明,我不認識有任何美國長老會牧師,曾否認基督的義被算為我們的義。美國長老會圈子所關心的,是哪牧師和賴特靠近,因為他常被人指控為在稱義一事上模糊不清。還有一個次要的爭論,是關於基督「主動的義」(active righteousness,例如祂服從律法)和「被動的義」(passive righteousness,例祂為我們的罪受害),是否兩者都被算為我們的義。但這是一個舊爭論,甚至叫韋斯敏斯德神學院中的人意見分歧,相信在我們這一代,難於馬上有共識。我自己相信基督主動的義和被動的義,都被算為我們的。但即使弟兄中有不同意見,我們不會懷疑﹕因與基督聯合,祂的聖潔成為我們的,是完全本乎恩,也藉著信。無論如何,也無論是誰,若不清楚地說﹕我們在神面前得稱為義,是完全本乎恩,也因著對基督的信心……是錯的。
(2)對聖禮的功能,不必要地和危險地含糊。因為聯盟異象和奧本街兩組人首先提出他們所的關心事情,現在長老會裏,對浸禮有一個沸騰的爭論,(似乎遲一點,就輪到討論聖餐)。問題在此﹕聖禮實際上能給我們多少恩典?尤其當討論嬰兒洗禮時,這爭議顯得最明顯。正如我在上邊提到,有人認為,新約聖禮的功能有如盟約團體的界碑。於是有保羅新觀人士把它解釋為﹕洗禮叫盟約孩子變成基督徒。在某程度上,可能是對的。孩子洗禮之後,就與基督徒團體有聯結。根據我們美國長老會的標準,受洗禮後的孩子,就是教會的嬰兒成員(或作非共融成員)。此外,西敏寺大會的《公開崇拜指南》也列舉嬰兒受洗之根據﹕「孩子們受洗之後,莊嚴地被接納到有形的教會的懷抱裏,從世界分別出來,……他們是基督徒,在受洗之前,他們屬聖潔的聯盟,因此,他們得以受洗。」我們從不因這些重要的區別而說﹕洗禮叫一個孩子重生。〔告知讀者﹕現時在美國長老會內有關聯盟異象爭論中,這是最熱烈的一方面,我將花幾段文字來討論,如果沒有興趣,請跳過它,直接讀下一段。〕]
嬰兒受洗,他得到神聖的身份,但這地位,是神的恩典,因為父母是信徒,祂讓孩子和盟約團體建立關係的結果。上帝當然能隨時叫任何人重生,但從教會所能估定而言,父母的信心是孩子能被認為「在受洗前成為聖潔了」(見﹕林前七14)的基礎。 水禮不能叫這孩子得著信心,也不能保證他會真心相信基督為他的救主。所以,在北美文化,我們通常不會說,洗禮使孩子成為基督徒,免得讓人誤解,以為這儀式能成就的,就是聖靈因我們的信心所能成就的。(換言之,我們一直很小心,區分我們的、路德會的、和羅馬天主教對洗禮的觀點。)
牧會的人若慎重地解釋,就可以糾正很多對洗禮功效的誤解,(即是說,洗禮帶來祝福,和盟約團體的身分,然而,不能叫人重生。)但因聯盟異象提倡者常以糾正教會為己任,所以他們常使用醒目的和輕率的詞組,似乎是為了製造反作用,或至少,
在宗派裏引起騷動。早期奧本街神學有一句話(現在已經撤消),甚至指出,當一個孩子受洗時,他得到所有與基督聯合的好處,只有聖徒堅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和最終拯救為例外。那些不明白「與基督聯合及其好處(例﹕呼召、重生、嗣子、稱義、和成聖)和聖徒堅忍」的傳統意思的人,重新給它下定義,才會講這麼的一句話。
保羅新觀的提倡者(包括那些和聯盟異象與奧本街神學二組人有關的人),嘗試為幾條歷史上的教條重新下定義。他們的新定義,有時是想要叫歷史上的教條和聖經用字一致,因為從傳統的改革宗神學用字有困難。例如,奧本街人士有一個有益的(但不是新的)觀察﹕他們說,聖經從未使用「蒙神選召者」(elect)一詞,以指那些蒙神選擇,得著永遠救恩的人。雖然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羅九6)但有時以色列人被稱為『選民』。可是,若超出這個觀察而說,正如有一些保羅新觀人士所講的﹕不是所有蒙神選召的人都能最終得著救恩(或說,其中有一些會失去救恩),可能製造一個教義危機。我們若指出『蒙神選召的人』一詞,嚴格地說,指那些已被救贖的人(他們最終定能得到救恩,因為神不會叫祂的人失落),又大體上指一個上帝展現祂救贖計劃的民族。那麼我們可以避免這個危機。當聖經使用一個詞的時候,它可以有嚴格(教義)和一個大體(普通)的意義。我們不必對信仰告白來一個徹底檢查,應該已能分辨。
他們覺得,若不用醒目的話來刺激,教會不會聽他們的。可是這樣的著手法,是不明白教會的需要,又明白福音進展所需。他們曾經常有諷刺挖苦的刺耳話,例如所謂教父們的錯誤、今天牧長們的眼瞎、和這個新神學的革命性等。因為現在有人仔細審查保羅新觀,那些在美國長老會內的推動者開始收斂。保羅新觀的提倡者現在比較願意這樣講﹕他們並沒有說什麼不符合教會標準的,或者不符歷史上改教運動的教導範圍內的話。當他們推動新觀的時候,講話應該講得更牧養性而溫和,這樣的手法才有幫助。
過度強調救恩的團體性,容易讓救恩的個人性顯得次要,而救恩個人性這方面是必須的,且會帶來祝福。所以無論是欣賞或質疑保羅新觀,應該明白我們的擔心有理。我們所有人都應該承認,救恩有它的團體性,視乎教會留意她的團體性責任與否,她可以有效地傳福音,或將之引入歧途。可是,
在人能正確地愛神、愛神的子民、和愛祂的創造之先,他必需個人對神恩典有信心。歐洲和北美的教會歷史提醒我們,當教會將她事工和使命的焦點,從活出和分享福音的個人性這方面,轉向教會外的社會改革或改良我們的團體身分鑒別,就必然帶來毫無生氣(或更甚)的正統主義。保羅提醒我們要積極地分享我們的信仰,好叫我們知道在基督裏的各樣善事(門一6)。作為基督門徒,開始和繼續於個人對耶穌基督的信靠,這樣做是為了回應祂無條件的赦罪之恩。基督徒若不明白,下一代將不再知道福音是什麼。
美國長老會的兩極人士,為不同原因而喜歡保羅新觀。那些提倡社會改革,喜歡看見教會參與更多社會行動的人,喜歡保羅新觀,因為它強調信仰的團體性,避免信徒以為信仰「完全是我個人的事」。這北美洲的個人主義,容易叫人視信仰為「個人和耶穌的關係」。按保羅新觀的亮光,每個人在這盟約團體裏有責任,這盟約團體又有改進世界的責任。所以,若信仰的最終目的不過如此,那就顯得膚淺和自私。另一些人認為新約聖經教導基督徒,要根據耶穌的原則去改良社會,這些人也喜歡保羅新觀所強調的——基督是世界之主的『大框架』,而我們有份於這框架的結局。
當聖約神學院面對這類爭論時,我們不會光因它是歷史性而擁護它,也不光因這是一個新觀點而拒絕它。我們不變的任務是問﹕「聖經怎樣講?」然後我們必須表達得清楚、有愛心、勇敢。
若要講得清楚,需要我們好好宣揚上帝在聖經裏所講的話;我們必須尊敬我們的前人對神話語的了解;如果我們沒有明白神在祂話中要講的一切,我們必須考慮去增進自己的觀點。若要講得有愛心,我們不能過早批評一個論點,也不能用不公平的諷刺話擊敗它。若是勇敢,我們愛基督的新婦,故此保護她,叫她的教義不受傷害。去年,我們的一個教職員,在一個研討會上*,為我們講保羅新觀的特點和問題,你可以在我們神學院的網站上,找到他講章的錄音。在這網站上,還有兩年前美國長老會全體大會上,我們對保羅新觀的聲明。聖約神學院的教授們也花了無數小時,和密蘇里(Missouri)的長老會教務評議會一同研究,然後發表在稱義、聖禮、和一些其他重要議題上,我們所必須相信的。長老會教務評議會計劃明年秋天讓其他教會的人都可以得到這份研究報告。
請祈求上帝叫這些人能表達清晰、有愛心、和勇敢,讓他們的工作叫全教會得益,榮耀我們的主的福音。請祈求這爭議不會分散我們對恩典福音的注意力。據我見,我們不可能很快就把這爭議完全弄清楚,然後發表明確的聲明,鑒別所有的錯誤。美國長老會的領袖們,無論他對這爭議的意見怎樣,都是極其善於表達、專心於聖經、不太可能說出任何明顯不合聖經和不正統的話(而不被諷刺)。可能有一個沒有良的結果,就是牧師們、教授們、和神學生們,可能全神貫注於辯論,叫信仰變成腦筋比賽,和理智上的驕傲,而不是全心全意在靈性上信賴。如果我們的事工都不過是為了聖禮的正確性而作戰,不是為了促進福音恩典,那麼,我們和我們的教會就都蒙受損害。我們必須認真地祈求,祈求聖靈在我們心中幫助我們決定,我們的努力是否叫教會愈來愈轉向反思和孤立,還是裝備教會,叫她得著福音——正確的優先次序。我們都必須各自醒察內心,看看自己所做的和教導的,是否叫人更愛耶穌,叫靈魂得釋放,以至能服事祂,還是因為自己教義的不牢和偏愛,叫神的子民被捆綁於教會法規標準裏。
我們需要從主來的智慧,好知道有什麼需要辯衛、什麼需要譴責、什麼可以不管(因只增加爭論的欲望)。我們也必允許一個主要是在我們宗派以外的爭論,來決定我們是誰。聖約學院的目標是裝備地方教會的領袖們,去明白福音恩典,和示範它。求天父叫我們愛祂的福音,聖靈給我們清楚的判斷力,叫我們能知道什麼是重要的事情。我們要傳講基督救罪人的恩典信息,以激發那些有聖靈內住的人,叫他們愛神、祂的子民、和祂的世界。
願神祝福你,
Bryan Chapell
2005年五月
*聖約神學院的網站上,有更多關於保羅新觀的資料,請到www.covenantseminary.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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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約神學院。
Bryan Chapell博士是聖約神學院(密蘇裏州,聖路易市)的院長和實用神學教授,
我們可以每天在網路上收聽他的「Living
Christ 360」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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