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来昌牧师回应保罗新观(是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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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来昌
汤姆·赖特(Tom
Wright)的 保罗新观 (New
Perspective on Paul)是目前最受欢迎的异端,包括很多福音派也喜欢他。他痛恨路德(如同我痛恨他),因路德强调人的罪,强调人只有靠神恩得救。汤认为,人没那么坏,神的恩典(汤的神学其实不允许「恩典」)主要是要人彼此相爱,是要人好好做人。这些,传统神学包括路德也讲,但路德神学强调作好人(有美德)不能使人称义。
我、奥古斯丁、路德或任何伟大的改教家都是罪人,会犯错,犯大错,会解错圣经,解得大错,我非常希望神藉著别人来纠正我和教会,包括纠正我们对神、对圣经、对保罗的错误理解。到目前为止,我看教会和神学院是越来越接受保罗新观的纠正,我却越来越觉得保罗新观一无是处,有害无益。
一般批评新观的人都说,他们虽然错,但还是有贡献,使我们知道,保罗与犹太教有密切关系,我连这个都不承认。
从早一点讲起。
20世纪中叶,新约研究是布特曼的天下,他是大新派,主张新约充满了近东神话,要正确的了解新约,必须把新约中的神话消除;二次大战后,新约学者对犹太人有歉意,处处要强调犹太人的正面贡献,就一反布特曼的讲法,主张新约不是充满近东神话,而是充满犹太教色彩。我没有学问资格说这两种说法的优劣,但他们有一共同点,就是不从「圣经是神默示」的来了解圣经,他们只讲,圣经受哪些历史文化的影响,这有一定的价值,却也有基本的错误,就是只能把圣经当作一本人的书,看不到圣经从神而来的永恒普世的价值及意义,只能天天追「最新的学术潮流」,天天丢「刚过的流行」,战后丢布特曼,现在,已经有人要丢新观了(有人提倡「后保罗新观」)。
请注意,犹太教不等于旧约,犹太教是世俗化的宗教,旧约是属神的信仰。信犹太教和信近东神话一样,都要下地狱的。
新观是异端,这不是我的诬蔑。是他们自己不打自招的。新观说,教会从奥古斯丁甚至更早,就完全误解曲解了新约,不论天主教新教都大错,教会万古如长夜,直到新观照光明。是否如此,我们没学问,不能讲,但不论教会正统有没有误解曲解新约,新观这么讲,起码表示,新观的看法和教会正统是相左的,与正统相左,不是异端是什麽?新观一听见人家说他是异端就叫委屈。但何必叫屈?何不勇敢的说∶「我们是异端,但异端是对的,正统是错的。」这不是更诚实吗?
有位学者Chris
VanLandingham,写了一书∶Judgment
and Justification in Early Judaism and the Apostle Paul。强调不只是保罗,耶稣和整本新约都不讲因信称义,而讲因行为称义,所以正统如奥古斯丁是错的,异端伯拉纠是对的。我很喜欢他的诚实(当然反对他的结论),新保罗观应当向他学习。
新保罗观的影响全球化,反驳的少,支持的多。重要的不是反驳或支持,是我们自己信的对不对。
简评简介「保罗新观」
康来昌牧师
新观说,教会从奥古斯丁起,就误解、曲解保罗;改教者,特别是路德,更是罪人中的罪魁,罪在:
1.
把保罗与犹太教敌对,其实双方友好而连续。Dunn(新观作者)说,旧观培养出“邪恶的基督教反犹主义”(“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in the
Romans Debate, rev. ed., ed. Karl Donfried, p. 300)。
2.
旧观以为犹太教是律法主义,以行为称义的宗教,这是时空错置(anachronism);用路德时代,有伯拉纠色彩的天主教,来解释保罗时代的犹太教。其实保罗时代的犹太教是“约中守法”(covenantal
nomism),肯定神是主宰(Sanders, Paul and Palestinian Judaism)。路德解保罗,是最糟糕的私意、附会解经(eisegesis,“用私人的经验,做附会经文的解释”,见Dunn,
“THE JUSTICE OF GOD,” in Journal of Theological Studies (1992) 43(1):1-22)。
3.
新观的先锋,路德宗(可见路德宗远离路德到什么程度!)神学家Krister Stendahl(斯坦达)说 (见氏,“THE APOSTLE PAUL AND THE INTROSPECTIVE CONSCIENCE OF THE
WEST”),旧观(传统基督教,路德为代表)给了西方基督教文明一大“瘟疫”─“自省(introspective)的良心”。本来保罗是个自我感觉良好、坦荡(robust conscience)的犹太人,没有罪恶感、“此心光明”(王阳明遗言,Stendahl
的话是:no
feelings of shortcomings),受奥古斯丁和路德的错误影响,西方基督徒罪恶感缠身、忧郁不快乐,路德害莫大焉。
4.
新观的Wright附和Stendahl说,保罗传扬的不是救恩论,不是路德关心的:“我如何找到仁慈的神”;这太以人为中心了。保罗神学的重点是教会论:犹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里的合一;这是以神为中心的信息。(见氏,《再思保罗神学争议》)。
新观对犹太教肯定、示好、伸出友谊的橄榄枝:“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祸源在路德,清源消冤仇”,努力了几十年,有没有犹太人同意新观的?
没有。犹太教、犹太人、犹太学者普遍不理新观;有反应,最有声望的犹太教权威Jacob Neusner(纽斯纳)说:“Sanders很会自订尺标,然后把这些标准强加在原始资料上,这种作法一看就站不住脚。”(
“rich capacity to make up distinctions and definitions as he goes along, then to
impose these distinctions and definitions upon sources that, on the face of it,
scarcely sustain them .”)
Neusner不仅反对Sanders,而且正确瞭解新约圣经对犹太教看法,他指出,福音书宣称,弥赛亚来到后,圣殿就没有以前的重要地位了,(昌按,参约2:19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也见太26:61;徒7:48;21:28)而以色列的领袖,特别是祭司、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不信基督,错过了拯救的日子,假冒为善和自我满足就是法利赛人的不信理由。(The Gospels “claim that, with the
coming of the Messiah, the Temple had ceased to enjoy its former importance, and
those who had charge of Israel’s life--chief among them the priests, scribes,
and Pharisees--were shown through their disbelief to have ignored the hour of
their salvation. Their unbelief is explained in part by the Pharisee’s hypocrisy
and selfseeking.”)。
Neusner不信基督教的圣经,但他对新约圣经的认识,比新观正确多了。他认为,Sanders笔下的犹太教是自由派基督徒对犹太教的矮化和冒犯(caricature and offence),Sanders这种犹太教的朋友,口蜜腹剑,“With friends like Sanders, Judaism needs no enemies.”
(Jacob Neusner, “MR. SANDERS’ PHARISEES
AND MINE,” Scottish Journal of Theology 44 (1991): 74-76.)
笔者在中华福音神学院任教时,曾与新观提倡者卢龙光先生有短暂的谈话,我提到Neusner,卢先生立刻说,N对新观很肯定;但我至今没看到这肯定。
教会界热脸贴冷屁股的事很多:热衷耶佛对话的基督徒;向新儒家捐诚输忠的神学家;对异教徒说:“我们和你们,同一信仰,各自表述”的本色化者;“你们的天,就是我们的上帝”的开明宣教士;认为基督是最早共产主义的解放神学家;鼓吹进化论和基督教不冲突的神导进化论(Theistic Evolution)者。他们不断对保守的信徒说:“不要对立,基督教与他们是和谐的”。问题是,被和谐的对象不领这个情。新儒家对基督教寸土不让(热衷 “会通”的基督徒让了万里江山);异教徒、共产党始终反对基督教独一真神之说;达尔文主义的进化论者,断然否认进化的后面有“神导”。神导进化论者,不懂达尔文主义ABC的进化后面是自然选择(Nature
Selection):不论Nature(自然)是什么,N绝不是有意识有位格的神;不论Selection(选择)是什么,S绝不是有目的、有意义,而是随便的(random)。落花(前进开明的基督徒)有意到花落离本枝了,流水(世界潮流)依旧无情而去。
不过,新观对犹太教的解释对错是小事,它不以圣经本身的见证来理解圣经,这是大错所在。像上述:
1.
保罗和犹太教一致?使徒行传记载相反,是使徒到哪里,犹太人(教)就反对到那里:犹太人…满心嫉妒、硬驳…毁谤…挑唆…逼迫(13:45、50);附从犹太人的…凌辱使徒(14:4-5);犹太人…挑唆…打保罗(14:19);犹太人…心里嫉妒(17:5);犹太人…耸动搅扰众人(17:13);犹太人…
抗拒毁谤(18:6);犹太人设计要害(保罗)(20:3);犹太人…耸动了众人(21:27);犹太人拿住(保罗),将要杀害(23:27);我们(犹太教)看这个人(保罗),如同瘟疫一般(24:5);犹太人…想要杀我(26:21)。
犹太人不仅对保罗如此,对司提反,基督教(这教门是到处被毁谤的28:22),所有神的仆人,包括对先知和对耶稣,都是抵挡的:我看这百姓真是硬着颈项的百姓(出32:9);我今日还活着与你们同在,你们尚且悖逆耶和华,何况我死后呢(申31:27);耶和华…差遣使者去警戒他们,他们却嬉笑…藐视…讥诮(代下36:16);牛认识主人…以色列人却不认识(耶和华)(赛1:3);你奉耶和华的名向我们所说的话,我们必不听从(耶44:16);以色列全家是额坚心硬的(结2:7);先知越发招呼他们,他们越发走开(何11:2);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太10:14)。
犹太人(教)对神和神仆反抗,引起神的憎恨;保罗与主同心,当然与神同仇敌慨,而不会像新观说的,与犹太教水乳交融:耶和华看见他的儿女惹动他,就厌恶他们(申32:19);他们手所做的,惹我发怒,所以我的忿怒如火倒在这地上,总不熄灭(代下34:25);你恼怒你的受膏者,就丢掉弃绝他,你厌恶了与仆人所立的约(诗89:38-39);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太21:43);犹太人杀了主耶稣和先知,又把我们赶出去。他们不得神的喜悦,且与众人为敌,不许我们传道给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满自己的罪恶。神的忿怒临在他们身上已经到了极处(帖前2:15-16)。
保罗这话,与他常被引用的关爱骨肉,愿意为犹太人被咒诅之言(罗9:1-3)毫不矛盾;正如神对以色列的烈怒和对他们的炙爱不矛盾一样。任何人一直拒绝用信心接受神的爱,就遭神的烈怒:“他们还不信我,要到几时呢?”(民14:11);“存着不信的恶心…惹他发怒”(来3:12、15);“不容他们进入他的安息…是因为不信”(3:18-19)。路德没有炮制反犹主义,圣经中,从旧约起,就充满谴责犹太人的话。基督徒(当然包括笔者)因着接受因信称义的道理,总是被提醒,自己是多么可恶的大罪人,完全蒙了不配的恩典才被接上橄榄树,“不可自高,反要惧怕…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而且,他们若不是长久不信,仍要被接上”(罗11:20-23)。
旧约不等于犹太教,旧约是神的特别启示,犹太教是从这片启示田中长出的稗子,这稗子的道德学问、文化素养都非常优秀,往往胜过基督徒。但再优秀,都不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神要的是完全(创17:1;太5:48,19:21“达于完满”─冯象译本;加3:10;雅2:9-10)。新观说,犹太教没有要人行事完全。对极了!犹太教是没有,但圣经有,而我们不根据犹太教来理解神的要求,我们是根据圣经。路德正确提醒教会,要传福音、也要传律法(不是传犹太教)。律法使那些自义的人被光照,看到神的圣洁公义,看到神义的可怕要求;福音使那些被律法吓坏的人,看到神的圣洁公义,看到神义的恩典拯救(罗1:17;诗 31:1;赛63:1)。圣经中,真犹太人(不是外面肉体的血统的,而是里面做的,凭信心做的,罗2:28-29)从不会像新观那样自满自义,他们“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4);“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 143:2)。犹太教同伯拉纠一样,先高举律法而没有信心,结果是贬低律法;也像人本主义一样,先高举理性而不要信心(现代主义),后来是把理性也丢掉了(后现代主义)。
2. Wright说,犹太教和新观都不是行为称义的伯拉纠主义。新观学者Chris VanLandingham则在他写的 “JUDGMENT AND JUSTIFICATION IN EARLY
JUDAISM AND THE APOSTLE PAUL”中主张,不只是犹太教,连耶稣和保罗、以及整本新约都不讲因信称义,而讲因行为称义。因信称义强调,只要信,罪恶就可被赦免,所以因信称义的道理鼓励犯罪、妨碍善行;正统如奥古斯丁、路德错了,异端伯拉纠才正确。V和巴特(Bart Ehrman)一样,光明正大的替异端说话,他们是狼,但立场清楚,比披上羊皮的狼好。
新观指控路德“附会解经”(eisegesis),是吗?
路德曾有痛苦的良心,他受奥古斯丁影响甚大,但没有因此对经文不忠实。新观特别是Dunn说,路德解罗马书第七章,认为那个痛苦挣扎的“我”是未信主的人,路德在此把自己未信主时的经验,投射在罗马书第七章的“我”身上。可是路德的《罗马书讲义》信义会神学院神版(LECTURES ON ROMANS, the Library of
Christian Classics Version)写得刚好相反。路德列了十二个理由(信神版221-228,LCC版200-211),说明罗马书第七章的“我”必定是属灵人、得救者,在恩典之下的基督徒。这里不讨论的路德解经优劣,我们只是指出,新观没有看路德的解经,就对他的解经说三道四。
3.
看圣经,我们就知道,如果不是圣灵光照,而且继续的光照,任何个人团体,不论是不是基督徒,都自信自恃自满,不肯承认我们全然堕落,在神面前无法站立得住,永远要完全依靠神的恩典。有些改革宗因为强调约,强调律法第三用,就容易落入加拉太书所说的危险:靠恩典入门,靠肉体成全(见附一)。保罗在基督光照前,很有把握说自己“无可指责”(腓3:
6)。这正是路德的经验啊!(“如果有人能因作修士而赢得天堂,那么我一定在他们当中”,《改教家路德》,43页)。这也是许多比较正派人士的写照,他们不会承认自己有罪,因为只有在神的话(律法和福音)及圣灵在人心工作时,人才会认罪悔改,才会有谦卑的心。基督教可贵的特色之一就是比较愿意认罪认错,德国人日本人对二战的不同反应,就是例子。因信称义越被忘记的时候,人就越狂妄自大,越有帝国主义、强权霸道的气势。
Stendahl
完全搞错、搞反了,圣经和正统神学强调人要省察自己的罪(诗77:6;该1:5;路11:35;林前11:28;林后13:5),这使西方教会和文化能谦卑认错,和东方的死要面子不认错相反;而正统教会高举因信称义,这使西方教会和文化有平安和自由的心态,和中国文革时,人心惶惶,时时要检讨自己要认罪相反。当正统教义被曲解被忘记,如19世纪自由神学抑神扬人,就使西方越来越强横的走向帝国主义和纳粹(因人自大),也使西方弥漫着忧郁、悲观(因不信神的救恩)。
4.
新观说旧观强调救恩,这是以人为中心,是个人主义的坏神学;新观强调教会,这才是以神为中心的好神学。但人不夸自己的一切,不夸自己的血统、成就、敬虔、民族文化,只夸神的恩典、美善和全能,这才是以神为中心;而这同时产生基督教的个人主义。不论潮流风气时尚群众怎样,我们“因着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认识”(加4:9),就独排众议,“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事奉耶和华”(书24:15);坚定,“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林前
4:2);不媚俗,“若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1:10);甘寂寞,“没有人前来帮助…唯有主站在我旁边”(提后4:16、17);能独立思考,“世界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约17:14);信神而产生的个人主义(特别是路德和加尔文的思想)造成了西方伟大的文明;而不识神、离弃神、矮化神的群体主义使人懒惰、软弱、纵欲、不思想、不负责。基督徒要更专心信主,好重振那“虽千万人,吾往矣”,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个人主义。(见附二)
因信称义同时带来了最好的群体主义。
以弗所书说,福音使本为可怒之子的罪人不再自我中心、自大、自卑,而是舍己、与神和好、与人和好合群,众信徒成为一个新人(教会)。这新人(教会)不是霍布斯的利维坦 (Leviathan) ─个人只是社会的螺丝钉,个人的生命只是为了群体而活。罪带来人与神、人与人、人与己、人与物的“无关”、“局外”、“远离”、“隔断”、“冤仇”(弗 2:12-15),这和马克思《经济哲学手稿》中讲资本主义下,人的“异化”(alienation)、疏离(estrangement)一致,只是基督徒知道,在堕落的世界,任何意识型态,包括马克思主义及资本主义,任何社会个人,包括封建社会和民主社会,都制造异化和疏离,只有爱的福音(因信称义的道理),才能使个人和群体与神和好且彼此和好。(见附三)
我们珍惜、渴慕、领受、明白、传扬、护卫这么美好的福音;我们为这福音的被人(包括我们自己)中伤、拒绝、忽视、轻慢、歪曲、反对而愤恨,“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神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像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林后11:2、3)。新观使人失去福音,毁掉神与人、人与人和好的唯一道路;我们应拒绝它,我们不要偏离因信称义的十架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