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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新观:绕过基督的代刑和赎罪

(评赖特的《再思保罗神学争议》)

张逸萍

 

 

「保罗新观」(New Perspectives on Paul)是今天的一个热门题目,无论是英文、是中文资料,拥护和质疑双方,都有很多声音,临军对垒。

保罗新观有几个代表人——史天达Stendahl)、桑德斯(E. P. Sanders)、邓恩(James Dunn)、赖特(N. T. Wright,他们的学说,虽然路线相似,却不完全相同。所以,对一般信徒而言,要明白保罗新观是什么一回事,非常困难,只好零零碎碎的,这里听一点那里听一点,而仍然摸不著头脑。谈何批判?

所以我来了一个尝试——把范围收窄,只根据保罗新观的一本非常代表性的写作:赖特的再思保罗神学争议 》(What Saint Paul Really Said[1] 来明白这个神学理论,并稍作评论。但非常有趣,本文虽然是基于一本书,我在其中的观察和评论,也和其他保守福音派学者对整个保罗新观的意见(在下面有引述)大致相同。

此书主要是集中在作者断言传统观念有错误的两个题目,就是——称义和福音。引用此书语录之处,不另作注释,只指出该书英文版的页数。

 

*****

 

首先,什么是新观?什么是旧观?基督徒一向认为,犹太人相信「靠行为称义」,所以保罗教导「因信称义」。这是旧观点。新观的代表人之一的赖特当时的犹太人并不相信「靠行为称义」。(页119)所以基督徒完全误解了保罗的意思!(我们可以预期这派的神学家为基本神学名词另下定义。)

但是,圣经说﹕「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罗九31)可见犹太人的信念是“靠行为称义”。「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三12 无论如何,现在细看《再思保罗神学争议》。

 

 

称义

赖特认为「因信称义」有三方面的含义:盟约、法庭、末世论(Eschatology(页117-18131)。那么,我们也从这三方面细看他的见解:

 

(一)因信称义的盟约方面

 

1)保罗对「盟约」恍然大悟

赖特说:以色列人在那些邪恶的外邦人手下受苦,被压迫,所以来到神面前,为案件辩护,要求神从敌人手中拯救她。又因为那位是法官的神,和以色列人有盟约(covenant)在先,所以他们请求:对你的盟约信实!(页98-99

这本来也是保罗的想法。但自从大马色的经历,他突然明白了,「这位真神现今为拿撒勒人耶稣所做的,在末了也要为了以色列人做同样的事情。」耶稣钉死和复活展现了「神的信实」,最终是要纠正整个世界的错误,于是外邦人被包括在内。 换言之,基督的死和复活就是上帝显出 对盟约信实的办法,因为「拿撒勒人耶稣征服了邪恶,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公义与和平为其至高的统治。」(页35-37

所以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三章讲到自己和其他使徒成为这「新约的执事」。(页104

赖特把他的观念应用到腓立比书三章。他解释说,此书不是在讨论怎样得救,却是讲这盟约成员资格(covenant membership。例如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9)是指保罗从前以妥拉(摩西五经)和割礼为徽章或标志badge),现在以信心为标志。当他这样承认,上帝宣告,相信福音的人,被标明是属于真盟约家庭的。(页123-5

总而言之保罗前以为上帝要从外邦异教徒手中把以色列人拯救出来,原来神要藉耶稣胜过邪恶,创造新世界,而这个新的盟约包括外邦人。

2)「信」为徽章

赖特表示,以色列人强调妥拉和割礼(页84,而保罗也有这个割礼的徽章。(页124)换言之,旧盟约的标是「割礼」,但是现在这个「盟约的成员身份,不是靠割礼,也不是种族,却是『信』。」(页129

但是,「信」不是一个外在标志,不是犹太人的「割礼」。人可以看见「割礼」,也在某程度上可以看见人遵守摩西五经的教导。那么,什么是「信」呢?

赖特引用罗马书十章9节说:信就是「承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信」是标志,宣示盟约成员的资格。「信」是非常精确和具体的,就是相信福音的信息(耶稣钉死复活),宣告耶稣基督所启示的真神(页132)。

赖特的意思是:人若说,我相信耶稣钉死复活,他就在神的盟约之内,是神的子民了。但是「信」虽然包括头脑上同意耶稣钉死复活的事实,但并不止于此。事实上,我们所相信的,最重要的是,不是这个钉死和复活信息,而是这事实能带给我们救恩!我们相信主耶稣所成就的,能叫我们出死入生。

保罗在安提阿会堂里讲以色列人的历史,然后论及耶稣被「定了死罪」,被杀,「从死里复活」,这就是他所讲的「好信息」,然后保罗继续说:「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免得先知书上所说的临到」,就是「灭亡」。(徒十三16-41)可见,「称义」来自「相信」,而这相信,包括依赖耶稣的钉死和复活,叫我们不至灭亡,不光是头脑的认同。

如果这道是关乎「赦罪」,当然少不了悔改。所以保罗「对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徒二十21)又「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二十六20

保罗写信给歌罗西教会说: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这就是他所传的道理(西二20-25),保罗形容歌罗西信徒为「接受了主基督耶稣」(西二6),之前他们是「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但神「神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西二13)所以,接受基督之后,「就当遵他而行」(西二6)。

所以基督徒常常一起提到「悔改、相信、接受」。这些经文衬托出保罗新观的一大问题——忽略了罪和悔改,「罪」在他的神学思想中,所占的地位不重要。

另一位评论者,Charles Hill如此评论:赖特认为「信」是盟约成员的标志。「标志」就是保罗所讲的「记号」(罗四11。但是,「信」不是正义的记号;反之, 信是被算为义。赖特对称义重新定义有什么影响呢?我想它有轻视罪恶和基督赎罪的风险。人若轻视罪恶的中心意义,也就是轻视基督为赎罪而死的重要。[2]

3)藉浸礼加入

赖特再补充解释说「藉著浸礼加入这个家庭。当他这样承认,上帝宣告,相信福音的人,被标明是属于真盟约家庭的。」(页125)又表示接受耶稣钉死十架和复活这信息;藉著浸礼,加盟基督教团体;开始参与其共同生活和生活方式。这就是人怎样和永活的神进入关系。(页116-17

根据圣经,「浸礼」顶多可以说,是一个外面公开的承认,表明自己与基督「在他的死和复活上联合」(罗六5ff),向众人见证人自己相信了耶稣,愿意成为一个基督徒。绝对不是进入神的盟约家庭的手续,除非进入盟约就是加入地上有形的教会。虽然赖特没有说,浸礼叫人得救或称义,但是,这样高举浸礼或者任何外表的记号(标志之意),叫人担心。

我们怎样能成为神盟约家庭一员呢?保罗重复主耶稣的教导,说:「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林前十一23-26)又在以弗所书二章中表示:以弗所信徒本来死在罪恶过犯中(1节),「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12节),但是「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著他的血」(13节),就「是神家里的人了。」(19节)

所以,我们得以进入盟约,成为神家一员,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既然不是出于自己,也就是不基于浸礼了。

Covenant Theological Seminary 神学院院长Bryan Chapell在这方面也有评论:保罗新观认为「新约圣礼不仅仅是为了记念基督为我们所做的。……他们强调圣礼,认为它将人包括在敬拜团体中……他们的话,有如提倡罗马天主教的圣礼观。」最后,Chapell问「保罗新观迎合什么人?」,他说:「……迎合那些被视为另一端的人」,其他人「对新观表示极其担心。[3]

4)称义乃教会学,非救赎论

既然旧盟约靠割礼进入,割礼是盟约成员的徽章(或标志);新盟约靠洗礼进入,「信」新其徽章,所以,称义属教会学范畴,不是关于救恩的。

当赖特继续解释称义,他说称义不是关于怎样「得进入」,比较是关于怎样「留在其内」。若用标准基督教术语来讲,称义不尽属救赎论(Soteriology)范畴,而更是属于教会论(Ecclesiology)。(页119

赖特因为强调称义的盟约方面,以至断言称义不是救赎范畴,是教会范畴,无法不令人皱眉头。保罗说:「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三24)「我们既靠著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罗五9-10)「 便救了我们 ……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多三5-7)我们得以称义就是因为耶稣基督的救赎!救赎论也!

Westminster Seminary California的系统神学教授,J. V. Fesko评论说:赖特关心身分鉴别,因他认为保罗主要在讲犹太人和外邦人怎样相处,故是教会学和社会学。加尔文(Calvin)却是讲及罪和公义的需要,即救赎论。所以,问题是,赖特实际上绕过了救恩。[4]

 

(二)因信称义在法庭方面

赖特在书中表列「神的义」一词可能有的解释,然后逻辑地分析,最后结论说:最有理由的两个解释都和神对盟约的信实有关(「盟约信实」和「对盟约信实的行动」),这信实表达了是神的性质和力量,正如 的盟约所应许的:对付邪恶,拯救 的子民,而且是公平地去做。(页101-03

然后,赖特解释了几段经文支持他的论点。其中一段是我们最熟悉关于称义的经文——罗马书第三章。赖特说,在这章里,以色列人不再是原告,全世界的人,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有罪的被告。神本要对自己的盟约信实, 要因为以色列的忠诚,辩明以色列无罪,以至拯救全世界,但以色列却不忠诚。神怎么办呢? 叫耶稣,君王和弥赛亚,那位真以色列人死而复活,就是 拯救以色列的办法,而且一次过对付了全世界的罪。所以说,这就显明了神的义。(页105-07

在这一段里,赖特是正确的,但是赖特在结论说:

如果我们继续使用法庭的隐喻来看「义」,就会给人一种印象,这是一个法律交易、一单生意、几乎是神的一个思想上的招数。这样的神不值得我们敬拜。但我们若明白「神的义」就是「神对盟约的忠实」(covenant faithfulness of God),那么,我们就看得见神的爱(罗五6-11;八31-39)。(页110-11

这是没有什么益处的争论!而且会误导别人!

神因为爱世上的罪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叫耶稣受死而复活,所以耶稣成为一个「挽回祭,……要显明神的义」(罗三25),于是神能「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三26)所以,称义就是那些罪人,被神算为义(无罪)。

奇怪的是,赖特没有提到「挽回祭」!其实保罗还有其他地方提到这样的观念:「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所以神是一个「称罪人为义的  」(罗四5)。如果没有挽回祭,这法庭的法官(神)就是不公义的法官,法庭的隐喻也不正确了。也就是说:保罗新观绕过基督的代刑。

同样原因,赖特也对传统归罪(Imputation)的观念很反感。他说,若使用法庭的比喻,说法官给原告或被告「归罪(impute)、给予(impart)、遗赠(bequeath)、转运(convey)或其他办法转移『义』」,都是毫无意义的。「义」不是物质、实体、或气体,可以从法庭一端通行到另一端。(页98他又表列解释,反对「归与义」或「给予义」的解释,然后说,我们可以排除「分发的义」(distributive justice)的观念(页101-3)。

「义」不是物质,不能分发,同意。但「义」是什么呢?

圣经说:「凡不义的事都是罪」(约壹五17),犯罪的就是不义,既然世人都犯了罪,所有人的地位都是「不义」;唯有神无罪,只有 才有「义」的地位。于是「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三18)和「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这两句话才成立。可见,「义」和「不义」是地位,是关于有没有罪的状况。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三22)就是说,人若信耶稣,神赐给他这属于神的「义」(无罪)的地位,这才是「称义」的正解。正如社会学也有「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的观念,就是「在人群间适当分配好的东西 - 如财富、权力、报酬、尊敬。」[5] 何必反感呢?

Chapell评论说:「赖特质疑,『基督的义算为我们的义』这话是否合圣经,因为他在圣经里找不到明晰的有司法(法庭)性的宣称。即使赖特认为「归罪」这名词有疑问,但我们与基督联合是完全本乎恩(赖特并不质疑),应该足够让我们和改革宗一同强调:基督的工作——不是我们的——是我们在神面前的身份的基础,现在的和永远的。」[6]

一位评论者,胡昌豪:「赖特的法庭是这样的,基督徒进入法庭之后,因为是基督徒,所以被定为义人。在这样的理论中,基督的赎罪应该放在哪里?」[7]

不但如此,洛杉机Grace to You教会的牧师Phil Johnson评论的说:「他视罪为较轻的问题,他轻描淡写赎罪(Atonement)。」「他处处轻描淡写,或否认『归罪』的观念,或重新给它下定义。」[8] 又一位说:「传统对『归罪』经文的解释,多多少少被撤去。[9]

当赖特更详细地讨论「福音」时,我们可以更清楚的看见,他忽略了代罚理论(Penal-Substitution )。见下面讨论。

 

(三)因信称义的末世论方面(将来)

赖特宣称:称义有它末世论方面的含义。(页118赖特继续解释:将来的称义,「重点是:谁将会在最后那天被证明为无罪、复活、显明是盟约的子民?」(页126

赖特最后清楚地说:称义的意思,就是那些相信耶稣的人,被宣告为真盟约家庭的成员,罪被赦免,这就是盟约的目的。「这个目前的宣称,是他们将来可得到的,也就是神的真正的子民。目前的称义宣称,基于信,将来的称义所公开证实的……基于他的整个人生。」(页129

相信很多对圣经稍微熟悉的人,都可以看见几个大危险:

1)称义是将来的事情

赖特发明了一个新名词——「将来的称义」。

上边提到罗马书三章24节「神的恩典……耶稣的救赎……称义。」里的「称义」这字,原文dikaioostrong#1344,是现在被动式的,所以英语圣经都翻译为「Being justified」,换言之,现在已经被神称为义了,不必等将来。

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提醒他们,他们从前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偷窃的、贪婪的」,并指为「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但现在因为信了耶稣,虽然谁读哥林多前书,都能知道,他们的行为并不完美,但是保罗说他们「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六11

感谢上帝,我们信主那一刻,就称义了,不必等将来!没有「现在称义」和「将来称义」之分别。

2)称义是基于人的一生

称义不是基于人的一生,是神的恩典,是白白的,因为圣经说:「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三24)「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徒十三39)「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四5)等。

圣经又说:「现在我们既靠著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罗五9)这里的「称义」,原文dikaioo是第一简单过去被动式,即是说,已经被称义,所以才能「免去神的忿怒」,就是末日神审判的忿怒。怎么可能呢?原来是「藉著神儿子的死」(10节),不是依靠人的一生。

所以,赖特这样的宣称,让人觉得他混淆了得救和成圣,甚至使人怀疑他主张「靠行为称义」。

3)混淆称义和将来的身体得赎

但是,如果人细读赖特对将来称义的话,会发现,赖特这个将来的字眼,不单是在称义方面,他也应用在救恩上。他说:「那些相信福音的人,罪得赦免,是真正的属神的子民,可以保证他们将来的救恩,包括复活,是上帝更新 的世界这方面。」(页130

对福音派信徒而言,得救是有「将来式」的,因为圣经说:(A罪人瞬间出死入生的得救:「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二5);(B)指一生成圣过程:「就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二12)(C)将来身体得赎:「等候得著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罗八23-24

但是,称义却没有将来式!他的「将来称义」,是否就是他的「将来的救恩」,或者就是「身体得赎」呢?似乎是有可能如此,但是,如果我们继续探索他对「得救」和「复活」的观念和解释,我们会觉得不是这么简单直接。容后再谈。

Reformed Theological Seminary的教授,Guy Waters评论:赖特明白称义有目前和将来之分,就是说「在最末后的日子,信徒有可能不得被视为无罪」,这也是它是基于保罗所讲的「靠行为称义」。[10]

Johnson说:它叫一个人对盟约的忠诚——服从——成为称义的基础,就是说,称义是基于人的行为,不再是基于基督所完成的工作。[11] Johnson又评论说:「据我看,当赖特讲到称义的『将来方面』,他讲得粗心和不清楚。虽然他坚决地否认称义是一个过程,但他给人清楚的印象,他相信个别基督徒在神面前的身份,非到最后审判,是无法决定的,而且有赖于(至少部分)信徒自己的良好行为。……他也绝对是在改教运动者这一边。[12]

 

 

福音

(一)福音不是关于得救,是一个故事

赖特说:「福音」一词,一般人解释为「好消息」假定是人怎样得救的神学途径。但他说,「我不同意保罗是这个意思。」(页40-41

赖特认为得救是「一个故事——真实的故事——关于一个人的生命、死亡和复活,活神藉此成为世界的王。」(页45保罗最基本的信息(kerygma)是在林前十五章3-8节(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是一连串的事实,……为了完成创造主对整个宇宙的计划。」(页90

耶稣钉死十架,又从死里复活,为什么呢?岂不是要拯救我们吗?圣经说:「十字架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一1821)「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圣经又说:「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换言之,耶稣死而复活这个故事,叫我们称义,就是耶稣所赐的白白的救恩。

赖特蓄意去区分「福音」和得「救恩」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所以我发现,甚至赖特自己也难免使用「救恩』这个字!他说:神是公义的,藉著基督耶稣的十字架,神为犹太人和外邦人同样地准备救恩a way of salvation(页107)。这是习惯使然?还是,无可否认的真理——这个「钉死、复活」的福音故事,带来美好的结果——称义,得救?

 

(二)福音的几重意义

解释了保罗的「福音」不是关于怎样得救之后,赖特表示这名词有四重意义:——1)十字架战胜了邪恶权势,包括罪恶和死亡。(2)当耶稣复活,一个新的世代开始了,久已等待的预言应验了。(3)钉死而复活的耶稣是以色列的弥赛亚,她的代表性君王。(4)耶稣也是整个世界的君王(页60。又说,保罗的福音是一个「庄严高贵的宣告,宣告耶稣基督为主。」宣告弥赛亚耶稣为主——展现了神的义, 对盟约的信实。藉著这位主耶稣基督,履行 的盟约,对付全世界的罪。(页125-27

所以,我们可以看一看这几方面——钉死十架和复活;基督作王(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

1)钉死十架和复活

赖特说:对保罗而言,十字架是一个象征,是创造主、唯一的真神的解放胜利,胜过篡夺 权威的势力。(页47所以,在十字架上,基督战胜了邪恶。(页52

咋眼看去,感觉还不错,是吗?

赖特又说:如果耶稣打败了罪恶,死亡不能拘留 。如果 从死里复活,表明 在十字架上对付了罪。49-50当赖特讲到复活对整个人类的意义:对作为法利赛人的扫罗来说,这是以色列人的希望,他们的敌人异教徒外邦人被处罚;但是后来的保罗,在林前十五章表示,真正的敌人不是外邦人,是罪恶和死亡。(页140-41

总而言之,根据赖特,耶稣的钉死和复活,最终是为了战胜罪恶和死亡。但是,基督怎样战胜邪恶?

主耶稣设立擘饼圣礼时,说:「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著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6-28)大概不必再解释——耶稣身体擘开,宝血流出,就是 钉死十架的意思,结果是使罪得赦,就是 战胜罪恶之道。所以保罗说:「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著耶稣的血;」(罗三25)「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我们既靠著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罗五8-9

复活和十字架总是同来,没有复活, 就不能成就救恩。圣经说:耶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 神的儿子。」(罗一4)既然「世人都犯了罪」(罗三23),若耶稣不是真神, 的死也不可能为人赎罪,因为「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所以保罗说:「若基督没有复活,……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4)相信大家都明白,无需详细续解释。

无论如何,在这里,我们看见赖特的理论有个大问题:忽略了赎罪和悔改!耶稣在十字架流出宝血是为了赎罪!如果只为胜过黑暗权势,不必有十字架!赎罪才需要!难道上帝不能一下子消灭魔鬼、罪恶、罪人?

发现,观察到同一个问题,而不平则鸣的人特别多:——

Boyce College的教授 Denny Burk表示:「赖特抛弃了代罚理论(Penal-Substitution 」。[13]

Fesko说:「赖特绕过罪和救恩论  [14]

另一位评论的人,Irons这样说:赖特使用传统名词,但有不正统的含意,对赖特主教来说,「『罪』是不具人格的邪恶力量,不是个人对神的反叛,罪有不良后果, 但不会引至神对罪人愤怒的惩罚;他对十字架,……不是满足了上帝公义的刑罚。[15]

又一位评论者王韦 说:「因此赖特博士认为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得胜罪恶和死亡,在当中我们看不到传统福音派认为十字架是『基督代赎的死』的观念。」[16]

Johnson说:「 保罗新观剥夺(或贬低)福音在救恩上的每个重点。赎罪的办法变得含糊;个人的罪过被推到一边。福音只是一个胜利的宣告,再没有其他什么。保罗新观的福音绝对是关于罪人怎样逃避神愤怒的信息。事实上,这个福音甚少(或没有)讲到个人的罪、饶恕、个人的救赎、赎罪、或其他伟大救恩的教义。即便他们讲及福音信息,保罗新观人士难得关心救恩。[17]

2)耶稣作王

当赖特讲到福音, 他说,「『福音』……严格来说,它是宣告耶稣为王的故事。」(页45又说:「福音」不是关于人怎样得救,是「宣告耶稣基督为主。」(页132-33)。事实上,当赖特解释因信称义,他也认为「信」,就是相信福音的信息,但福音是宣告基督为王。(页132)。

所以我们必须来小心细看他怎样讲「耶稣基督作王」,容后再谈。

 

(三)救恩不是个人的,是整体的

无论赖特讲福音或者称义,他从不以为是个人的事情,却是人类整体性的。例如他说:钉死和复活的福音,就是神的办法,让「全世界的罪恶最终得以处理」(页106。又肯定地说:「没有『个别』的基督徒,保罗的福音带来一个团体。」(页158)。

赖特明显表示——救恩不是个人的,是整体人类的。是的,救恩终极的目的是把所有蒙恩的个体凝聚成一个整体,但是在这个团体里,却是很多个别的基督徒。如果没有个别得救的人,何来一个团体?这就有如自由神学喜欢讲人类整体的邪恶,而忽略个人的罪,是同样的问题。如果没有个别的犯罪的人,何来社会上的邪恶?

当保罗和哥林多教会讲到他们当中犯罪的人,保罗说:「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5)可见,得救与否是这个人的事情,他不是因为属于哥林多教会。还有:「不要自欺, 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加六7)请留意,这撒种的人(原文anthroposstrong #444 ,是单数)。

「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 神面前说明。」(罗十四12)这句最清楚了。

Chapell说:「过度强调救恩的团体性,容易让救恩的个人性显得次要,而救恩个人性这方面是必须的,且会带来祝福。……我们的担心有理。……救恩有它的团体性,……可是,在人能正确地爱神、爱神的子民、和爱 的创造之先,他个人必需对神恩典有信心。[18]

有评论赖特的个人救恩论点,引用派博(Piper)的话,说:「令我困惑的是,当赖特讲福音,他似乎没有明晰地告诉我,为什么福音是好消息。」[19]

另有人批评赖特忽略了救恩的个人性。他不同意,他认为,没有什么个人的和整体的,而且我们应该从整体开始,再集中在个人方面。[20]

赖特的话可算诡辩,因为必先有个人,才能有团体。如果个人因为进入团体才得救,怪不得他这样高举浸礼和外面可见的标志。

 

(四)普救论

这样的话,让人怀疑他主张「普救主义」(Universalism!再读他其他的话,发现他实在有很多这方面的表示:

赖特说:神完全的爱,无条件的爱,泛及创造和救赎,从 的世界根拔邪恶、罪、死,为死的带来生命。(页61)又说:保罗希望有一天,整个宇宙脱离败坏的辖制。上帝和以色列的盟约,正是 拯救全世界的办法,「上帝绝对不是只让一小群体才可以得救,而其他的人则下地狱(无论你怎样解释)。」(页163

但是耶稣说:「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二十五46)保罗也说:「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 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后一7-9

也有人指赖特为普救主义者,但他反驳说:从前的犹太人或外邦人,都以为只有一小群的人可以得救,但他不同意。他认为基督里有救恩,是给所有人,并没有区分,所以他的观念是「圣经普救论」(Biblical Universalism)。[21] 可是,从上边语录,谁能不认为这是普救论?至少这可算「亚米纽斯主义」(Arminianism)。他的否认大概不会有力,因为我发现有一篇讨论「现代普救主义」的文章 [22],把赖特的观点包括其内。

 

基督作王

赖特说:「保罗的因信称义教义,不是福音,福音暗示它。当福音被宣告,人因著信,被神视为 子民中的一个。但福音是……宣告基督为王。」(页132-33

既然赖特所明白的,无论是称义,是福音,最终的理想是「基督为王」,我们现在看他怎样解释:

赖特曾详细地解释说:保罗福音其中一个效果是「宣告耶稣为主为王」。当我们明白这一点,「传福音」和「社会行动」或「社会公义」就没有严重的分歧了。如果我们宣告耶稣为王,我们就不可能不将 的王权带到世界各处。告诉所有人,有一种更好的生活方式,就是舍己爱人、公义、诚实,将分隔人与人之间的传统拆除。我们不是将政治带到宗教,却是把整个世界带带到基督的君权之下。(页153-55如果基督作王,玛门就不是王;如果基督是全世界之主,性爱就不是;如果基督作王,那就会有另一种更强而有力的,可以胜过软弱的力量。(页155-57

传福音不是讲述神救人出死入生的好消息吗?这样讲,岂不是传统的社会福音吗?但是,赖特拒绝以自己的观点等同传统的社会福音,他认为我们不应该是「建设天国」,而是「为天国而建设」[23]

诚然,我们完全同意基督徒在社会上要做光做盐,但是,我们知道,这个世界在那恶者手下,必须等到主耶稣再来,才能有一个完全公义光明的世界。所以我们不是「建设天国」也不是「为天国而建设」,因为天国的来临,不是靠我们的建设。反之,人需要救恩,人心才能改变,所以传福音是最重要的工作,「建设」工作(从给有需要的人一杯凉水,到争取社会公义)不是坏事,却是次要的,或更应该说,应该是福音的果效。

有一间教会的网站文章表示:「赖特的保罗新观……苏醒『社会福音』的议程。[24] 还有,王韦 :「赖特博士过分强调基督身为君王的职分,而使得基督身为祭司的职分被忽略,这便落入了一个危险基督以君王的职分做成了传统福音派中基督身为先知、祭司、君王才能成就的工作。」[25]

如果福音不是告诉人怎样得救,只是宣告耶稣作王,或者说:「为天国而建设」。我们可以说,赖特的观念和典型的传统自由神学社会福音,是百步笑五十步。

 

 

自由神学色彩

无论赖特讲称义或讲福音,他最后总会带到「基督作王」,而他的了解,和自由神学社会福音是五十步笑百步。那么,他的保罗新观里,有没有其他自由神学的味道呢?

1)反超自然主义

从最早的自由神学,到新正统,虽然表达方式不一样,但是他们有一个一贯的基本前设,就是——反对超自然主义。

保罗在大马色路上遇见主的记载,赖特如此评论:「不是神秘异象、灵性或宗教经历的话」(not the language of mystical vision, of spiritual or religious experiences ),他不是这个意思。他是突然明白「这位真神现今为拿撒勒人耶稣所做的,在末了也要为了以色列人做同样的事情。」保罗一向以为神要从异教徒手中拯救以色列人,但当耶稣在异教徒手下受苦……要展现神对 的盟约的信实。接著的世代,外邦人也要进来。神也要「向整个世界宣告,拿撒勒人耶稣已经征服邪恶,正在创造了一个公义和平安的新世界。」(页35-37

这就是说,保罗大马色的经历不是超自然的,是保罗突然「想通了」,或者突然有一个好的主意。但是,保罗自己说,这个外邦人也能得救的观念,是神所启示的奥秘:「神赐恩给我……用启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奥秘……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藉著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三2-7)保罗又说:「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一11-12

2)不明白圣经是神的启示

可见赖特不明白圣经是神的启示,以为是保罗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他下面这些话,也支持末我的观察:

赖特说,保罗的融合观点(犹太教和异教):他从异教文化取一些观点,认定它是好的,将它基督教化才采用。(页81

例如他说,保罗因为要向外邦人传福音,一面坚持犹太教的一神观,一面探索其内的存在物,所以有「创造主、主、灵」或者「父、主、灵」又或者「创造主、子、灵」等观点,让异教徒明白保罗对比一神和他们的多神观点。(页86-87

虽然他反对「保罗创造基督教」的讲法。(第十章)但整书给人一贯的印象是,赖特认为保罗书信是他的思想,例如,他说:「保罗主张……他的批判……他发展了……他自己认为是真正的犹太神学……(页135

保罗亲口说:「圣经都是 神所默示的」(提后三16),上边的经文,也都显示,他的教导,不是他自己的,是神向他启示的奥秘。

3研究基础

所以,我们也可以从他们的研究治学办法看见,神的话(圣经)不是他们的最终权威。

例如,赖特说,从死海古卷的《4QMMT》可见,当时的犹太人并不相信「靠行为称义」。(页119)但是,圣经说:「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著律法的义。……因为他们不凭著信心求,只凭著行为求……」(罗九31-32

死海古卷的文件可信呢?还是圣经?还有,他们有否把第一世纪犹太人的文献都读过、研究过,有可靠的统计数字证明他们的话是对的,圣经观点是错的?我看,不见得,因为赖特也曾表示,「没有所谓『第一世纪的犹太教』,但有很多不同的第一世纪犹太教(Judaisms)」(页78)。由此可见,当赖特和他的朋友说:当时的犹太人并不相信「靠行为称义」这句话,是否有准确的代表性,值得怀疑了。

当我们研究圣经,我们不必找经外文献来纠正圣经的话。

赖特在该书的第一章,提到从史怀哲Schweitzer)到桑德斯等人的「思想路线」(line of thought)(页151-52)。赖特又说,桑德斯推翻了传统对保罗神学的解释, 他称之为「桑德斯革命」。赖特又说,桑德斯虽然为很多保罗神学观点重新起草,却没有推翻传统对称义的观点,只接受史怀哲的一个修改过的版本。(页113-14

可见赖特自己的思想,也是从现代的自由神学家一脉相承而来,大家互相批判、互相推翻,以为自己改进了其他人对圣经的认识,于是长江前浪推后浪……。也许,我们可以说:保罗新观是最新一浪的自由神学思潮!

4)其他类似自由神学的思想

所以,在《再思保罗神学争议 》里,我们还可以看见一些和自由神学社会福音一贯性的主张:

a)教会大合一,不管信仰

赖特说:我们可以不管教义分歧,哪个教派,甚至他们对「因信称义」的解释有不同,只要相信耶稣,都属于一个团体,可以一同吃饭。(页158赖特又以加拉太书为例,说明加拉太书不是讲怎样成为一个基督徒,它的主题是:既然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同对基督有信心,可以不管种族不同,仍能同桌吃饭。(页120-23

圣经说,教会的合一,必须有相同的生命和信仰。圣经说:「身体只有一个,……一主、一信、一神……」(弗四4-6)。所以教会的合一,不是同乡会或同学会的团结,不止于联谊会的一同吃饭。

b)「末世」是一个隐喻

赖特认为,「时间和空间的宇宙会有一个结束」这样的思想,不是第一世纪犹太人的、或不是耶稣的、也不是保罗所相信的。例如帖撒罗尼迦前一章此类的经文,不过是强而有力的隐喻。保罗相信,在将来某个时刻,上帝叫整个宇宙「脱离败坏的辖制」(罗八21(页141-42)。

这样的思想,诚然和自由神学的反超自然基本前设一致。也许,我们可以说:保罗新观是自由神学的一个崭新面目。

又再一次,Fesko观察到:「那些饮于保罗新观泉源的人,必须有极大的分辨能力,因为隐藏在他的正统词汇后边的是自由神学,而自由神学的中心是不信。」 [26] 还有:提拔「保罗新观」的主要神学家,很多都是自由神学家,非常可惜,保罗新观已经在福音派教会抬头。[27]


结论

一切开始于基督十架! 的死是代替了我们,所以神赦免了我们一切的罪,我们因此得以被算为义(称义),结果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得救,出死入生)。我们之所以能得著这样的地位和福气,完全是基督的功劳,我们只凭相信,是白白得来的,是神的恩典,所以叫做福音。

有几个圣经名词都在不同角度指著这个「出死入生」的好消息:

「福音」是讲及我们怎样能出死入生 :「我们救主基督耶稣……他已经把死废去,藉著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一10)「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一16

「救恩」就是神叫人出死入生的恩典:「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3)「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二5

「称义」的结果叫人出死入生:「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五18)「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著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多三7

赖特和保罗新观的学者们,何必把事情搞得这么复杂吗?何必说:「福音不是描述人怎样得救。」(页133)?何必说:称义不是关于人怎样成为基督徒。」(页125)?这些话,都是似是而非,不但没有额外的好处,而且带来很多危险!

美国名护教学家贾诗勒Norman Geisler)有句话,我印象深刻:「信仰比学术重要」(Lordship over Scholarship)。[28] 意思就是说,我们做研究的人,不能为了出版,为了要有惊人的新见解,于是不惜牺牲信仰纯正。保罗新观正犯了这个毛病。

 

 

 

 

 

 

 

 



[1] N. T. Wright, What Saint Paul really Said: Was Paul of Tarsus the Real Founder of Christianity? (Grand Rapids, MI: 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7). [2] Charles E. Hill, “N.T. Wright ON JUSTIFICATION” (http://www.thirdmill.org/files/english/html/nt/nt.h.hill.wright.html  ). [3]Bryan Chapell,张逸萍译,「保罗新观是什么?有什么不妥?」(http://www.chineseapologetics.net/theology/NPP_chapell.htm)。[4] J.V. Fesko,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Calvin and N.T. Wright” (http://www.ligonier.org/learn/articles/new-perspective-paul-calvin-and-nt-wright/ ). [5] 「公平正义」《维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5%AC%E5%B9%B3%E6%AD%A3%E7%BE%A9 )。[6] Chapell,「保罗新观是什么?有什么不妥?」[7]胡昌豪:「回应汤姆·赖特《再思保罗神学争议》:『希伯来法庭理论』对汤姆·赖特博士诠释「称义」教义之影响」,(http://www.crts.edu/prayerletter.2006.aug.3.pdf)。[8] Phil Johnson, “What’s Wrong with Wright: Examining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http://www.ligonier.org/learn/articles/whats-wrong-wright-examining-new-perspective-paul/ ). [9]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http://www.theopedia.com/New_Perspective_on_Paul ). [10] Guy Prentiss Waters, “Justification Undermined” ( http://www.biblicalstudies.org.uk/pdf/churchman/123-03_243.pdf ). [11] Johnson, “What’s Wrong with Wright: Examining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12] Phil Johnson 张逸萍译,「辩卫保罗旧观:保罗讲了些什么?(评保罗新观)」,(http://www.chineseapologetics.net/theology/NPP_johnson.htm )。[13] Denny Burk, “N. T. Wright Dismisses Penal Substitution” (http://www.dennyburk.com/n-t-Wright-dismisses-penal-substitution/ ). [14] Fesko,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Calvin and N.T. Wright.”  [15] Lee Irons, “Where does N. T. Wright stand on the Atonement?” ( http://upper-register.typepad.com/blog/2009/08/nt-Wright-on-the-atonement.html ). [16]王韦 ,「三思保罗神学争议  ──谈『保罗福音』」,(http://www.crts.edu/prayerletter.2006.aug.2.pdf )。[17] Johnson,「辩卫保罗旧观:保罗讲了些什么?(评保罗新观)」。[18] Chapell,「保罗新观是什么?有什么不妥?」。[19] “Reformed Academics: What are we to do with N. T. Wright?” (http://reformedacademic.blogspot.com/2011/09/what-are-we-to-do-with-nt-Wright.html ). [20]Bishop Tom Wright answers Wrightsaid questions ...,”

(http://ntWrightpage.com/Wrightsaid_November2004.htm ). [21] “N.T. Wright on Biblical Universalism,” (http://www.mattoreilly.net/2011/04/nt-wright-on-biblical-universalism.html ). [22] Timothy K. Beougher, “Are All Doomed to Be Saved? The Rise of Modern Universalism”, (http://www.sbts.edu/media/publications/sbjt/sbjt_1998summer2.pdf ). [23] Trevin Wax, “ TREVIN WAX INTERVIEW WITH N.T. Wright ON SURPRISED BY HOPE” (http://www.thegospelcoalition.org/blogs/trevinwax/2008/04/24/trevin-wax-interview-with-nt-Wright-on-surprised-by-hope/#section4 ) [24] Think on These Things Articles: “The Social Gospel, Yesterday and Today - Part 1,” ( http://www.svchapel.org/resources/articles/21-church-trends/733-the-social-gospel-yesterday-and-today-part-1 ). [25]王韦 ,「三思保罗神学争议  ──谈『保罗福音』」。[26] Fesko,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Calvin and N.T. Wright.”  [27] Is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biblical?” (GotQuestions.org (http://www.gotquestions.org/New-Perspective-Paul.html ).  [28] Norman Geisler, “BEWARE OF PHILOSOPHY: A WARNING TO BIBLICAL SCHOLARS,” Journal of the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42/1 (March 1999) 3–19. (http://www.etsjets.org/files/JETS-PDFs/42/42-1/42-1-pp003-019_JETS.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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