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復活顯現:對盧德曼“幻覺說”的批判性評估
我首先總結一些事實,然後檢查盧德曼(Gerd
Lüdemann)的假說。
埋葬
事實#1:耶穌被釘十字架後,被埋葬在亞利馬太的約瑟的墳墓裡。耶穌光榮埋葬的事實非常重要,因為它暗示耶穌的墳墓的位置在耶路撒冷是已知的。在這情況下,如果墳墓不是空的,門徒們怎麼會在耶路撒冷宣布耶穌的復活,這是極其困難的。
空墓
事實#2:在被釘十字架後的那個星期天,一群女信徒發現耶穌的墳墓是空的。空墓故事來自馬可,一份非常古老的原始資料。故事簡單,缺乏傳奇的味道。最早的猶太人指控門徒偷走了耶穌的屍體,這表明屍體實際上不在墳墓裏。
死後顯現
事實#3:在不同的場合和不同的情況下,不同的個人和群體,都經歷到耶穌從死裡復活的顯現。哥林多前書15章列舉很多證人。福音書中有多次獨立的顯現見證。
基督教之起源
事實#4:最初的門徒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儘管幾乎所有人都帶相反的傾向。猶太人沒有預料到彌賽亞會死去,更不用說復活了。猶太人對來世的信念,也不同意任何死者在普遍的末世復活之前,從死裡復活。
幻覺假說(The
Hallucination Hypothesis)
根據盧德曼的說法,彼得因為否認基督而深感內疚,以至於他在投射耶穌的影像,找到心理上的釋放,這使他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彼得的經歷在早期的基督徒社區中具有感染力,很快其他沒有同樣問題的人,也看到了復活的主的幻覺。與此同時,大數的掃羅在律法的軛下,內心深處與內疚作鬥爭,他對迫害基督徒的熱情是對基督教信息的一種秘密內在吸引力的表現。在大馬色路上,壓力下的掙扎,在耶穌的幻覺中爆發,導致保羅徹底皈依他曾經迫害的信仰。很久以後,關於發現耶穌空墓的傳說出現了。
讓我們來看看當用麥卡拉(McCullagh)對假說的六項標準評估時,這個假設如何解釋事實﹕
判斷標準 #1:解釋範圍。
這是幻覺假說的核心失敗。僅作為解釋耶穌死後顯現的一個辦法,它的解釋範圍太窄,因為它沒有提供任何對空墓的解釋。為了解釋空墓,必須將其他假說與幻覺假說結合起來。當然,盧德曼否認了空墓的事實。但是盧德曼對埋葬和空墓證據的處理並不令人信服。出於這個原因,盧德曼發現自己處於尷尬的境地,否認像耶穌的光榮的埋葬。而大多數學者都認為這是歷史性的。
判斷標準
#2:解釋力。
為了論證,我們在這裡暫時接受,由於盧德曼假設的心理因素,彼得在死後確實經歷了耶穌的幻覺。那麼問題就是,這種解釋是否有足夠的力量來解釋死後的顯現,和門徒相信耶穌復活的源由。有兩個理由,讓我們認為幻覺假說不能很好地解釋這些事實。
首先,對於耶穌顯現的多樣性,它不能很好解釋。這些顯現發生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個人、群體、不同的地點和不同的環境中經歷過,不僅是信徒,還有像耶穌的兄弟雅各和大數的法利賽人掃羅這樣的非信徒。
這種多樣性很難用幻覺來解釋。因為幻覺需要感知者的特殊心理狀態。但是,由於僅基於彼得和保羅有內疚情結為假設,因此必須將死後表現的多樣性解釋為一種傳染,一種連鎖反應。但盧德曼無法提供任何這方面的例子。重要的是要記住,這裡的問題在於多樣性,而不僅僅是個別事件。即使人們可以從案例書中,找到天主教的默主哥耶(Medjugorje)一段時間的異象,或在如法國的盧爾德(Lourdes)的大規模幻覺。事實仍然是,這些案例沒有耶穌死後顯現所涉及的多樣性。
我們可提到三種具體情況,是幻覺假說不能好好解釋的:
•雅各﹕耶穌的兄弟不相信他的哥哥是彌賽亞,一生都沒有(可
3.21, 31-35; 6.3; 約7.1-10)。但出乎意料的是,我們發現雅各在耶穌復活後,和其他門徒聚集在一間樓房,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徒
1.14)。這種顯著的轉變很可能是由於保羅記錄的事實,即“顯給雅各看”(林前15.7)。盧德曼本人甚至說,雅各“肯定”經歷了耶穌的復活顯現。但在解釋他的理論如何解釋這種經歷時,他卻出奇地沉默。幻覺假說對雅各的例子解釋力很弱,因為雅各作為一個非信徒,不太可能被影響而產生“二手異象”。
•五百位弟兄﹕盧德曼將「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林前15:6)這種出現,解釋為五旬節事件的傳奇參考,他將其描述為“大規模狂喜”的體驗。但這樣的解釋是無力的,不僅因為目擊者還生存,而且因為五旬節的事件與復活的出現,性質根本的不同。(耶穌根本沒有在使徒行傳2章記載中顯現!)
•婦女﹕婦女是耶穌死後出現的第一批目睹者。這是一點有多方面的證明,而且可用“尷尬判斷法”來確立。因此,最近的研究越來越傾向於將這種顯現視為“基於歷史”。婦女看見復活的耶穌一事,從哥林多前書15章中被省略了。因為在父權文化中,將她們提名為證人,會毫無價值,也許更糟糕。而且她們沒有和彼得一樣有內疚感,直到最後都對耶穌非常忠誠,因此她們沒有盧德曼講的,導致幻覺耶穌的特殊心理條件。因此,幻覺假設對這現像沒有解釋力。
其次,幻覺假說對門徒相信耶穌復活的來源,解釋力較弱。主觀視覺或幻覺與心理以外事物沒有關聯,而是感知者自己大腦的投射。因此,如果作為一種內疚的爆發,保羅或彼得投射出耶穌活著的異象,他們會設想祂在樂園裡,義人死後在那裡等待末世的復活。
“從死裡復活”的推論,在我們的耳朵裡是如此自然,對於一世紀的猶太人來說是完全不自然的。依照猶太人的思想,彼得應有的幻覺是:耶穌已進入天堂。
判斷標準 #3:合理性。
盧德曼的幻覺假說至少在兩方面是不可信的。
首先,盧德曼對彼得和保羅的精神分析幾乎沒有可信度。
這裡可以提出兩點:
(a)
沒有足夠的數據對彼得和保羅進行精神分析。我們從保羅那裡得到的只是他書信中的幾段自傳。盧德曼自己也承認,關於彼得心理的資料,“十分糟糕”。盧德曼的整個理論是基於對彼得心理狀態的想像推測,只根據兩處經文(林前15.5;路24.
34),我們也幾乎一無所知。眾所周知,即使患者坐在自己面前的沙發上,進行精神分析也是非常困難的,對於歷史人物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這就是為什麼歷史學家拒絕心理傳記文體的原因。
(b)
我們確實有證據表明,盧德曼對彼得和保羅的精神分析是錯誤的。他未能明白一個“追隨失敗的彌賽亞”的一世紀猶太人的心態,不能真正認真對待釘十字架對門徒對耶穌的信心是多麼大的打擊。盧德曼在沒有一絲證據的情況下想像一個自我中心的彼得,正在掙扎於自己的內疚和羞恥,而不是與破滅的彌賽亞期望作鬥爭。
至於保羅,我們所掌握的證據表明,根據猶太律法,保羅並沒有與內疚感作鬥爭。他的表現是一個非常快樂和成功的猶太人,他說;「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腓
3:6)
其次,我們可以再次提出兩點,說明他的論點幾乎沒有可信度。
(a)
盧德曼的主張基於一個難以置信的假設,即保羅在大馬色路上的經歷,是所有其他死後顯現的範例。盧德曼的假設就像一個金字塔,在它的點上保持平衡,因為如果這個假設是錯誤的,整個理論就會倒塌。保羅在林前
15
章將他的經歷,與前面使徒的經歷相提並論,在於其有效性和合法性,但不一定是其模式或方式。令人驚訝的是,盧德曼本人承認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第
15 章中,保羅“並不關心準確描述……祂的復活顯現是什麼樣的……對保羅來說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它們已經發生了。”
(b)
新約一向區分對基督的異象,和基督復活後的顯現。保羅熟悉“主的顯現和啟示”(林後
12.1)。
然而,像新約的其他地方,保羅並沒有視他的基督異像,等同於復活的顯現。在整個教會歷史中,人們繼續體驗到上主的異象。那麼問題來了:基督的異象和基督復活的顯現之間,有什麼本質區別?新約的答案似乎很清楚:復活的出現是一種超乎想像的事件,而幻覺只是在感知者的腦海中。像司提反(徒
7.55-56)、保羅(徒 22. 17-21)或約翰(啟
1.10-18)這樣的基督異像,不被視為幻覺; 但它們也不算是基督的復活顯現。為什麼不?
因為與耶穌的顯現,是任何在場的人都可以體驗到的心靈外的現實,所以不是虛假的夢想。
判斷標準 #4:符合公認的信念。
我們如果接受盧德曼的假設,就必須放棄一些新約學者普遍接受的信念;
例如,以下信念:
(i)耶穌有一個光榮的葬禮(由亞利馬太的約瑟)。
(ii)耶穌的墳墓被祂的一些婦女信徒發現是空的。
(iii)對歷史人物進行精神分析是不可行的。
(iv)保羅基本上滿意於他在猶太律法之下的生活。
(v)向五百位弟兄的出現與五旬節的事件不同。
(vi)新約區分基督的異象和基督復活的顯現。
判斷標準
#5:臨時性(需要更多的假設計)。
盧德曼的幻覺假說包括幾個這樣的額外假設:
(i)耶穌被捕當晚,門徒們逃回加利利。盧德曼需要這個假設,才能將門徒與耶穌的墳墓隔開,否則就很難解釋為什麼他們沒有檢查墳墓。但是這個假設沒有一點點證據支持。
(ii)彼得內疚如此深刻,以至於他產生了耶穌幻覺。聖經記載沒有告訴我們彼得在否認耶穌之後的心理狀態。
(iii)其餘的門徒變得如此著迷,以至於他們也產生了耶穌的幻覺。更沒有證據。
(iv)保羅無意識地在猶太律法裏掙扎,並被基督教秘密地吸引著。這一假設沒有證據支持。
判斷標準
#6:優勝於其他有競爭性的假設。
我認為我們可以自信地說,幻覺假說沒有表現出明顯優於競爭性理論之處,包括復活假說。
復活假說(The
Resurrection Hypothesis)
復活假說似乎確實成功地滿足了麥卡拉的判斷標準。
1.它有很大的解釋範圍:它解釋了為什麼發現墳墓是空的,為什麼門徒看到了耶穌的死後顯現,以及為什麼基督教信仰應運而生。
2.它具有很強的解釋力:它解釋了為什麼耶穌的屍體不見了,為什麼儘管祂早先被公開處決,人們還是反复看到耶穌活著,等等。
3.這是合理的:考慮到耶穌自己無與倫比的生活和主張的歷史背景,復活是對這些激進主張的神聖確認。
4.額外的解釋:它只需要一個額外的假設——上帝存在。如果你像盧德曼和我一樣,相信上帝的存在,那麼這也不必是一個額外的假設。
5.它符合公認的信念。假設:“上帝使耶穌從死裡復活”,與人們認為“人死後不會自然地復活”的公認信念沒有任何衝突。基督徒全心全意地接受。
6.它在滿足判斷標準
#1-#5 ,遠遠超過了它的任何競爭理論。縱觀歷史,人們對復活事實提出了各種不同的解釋,例如陰謀論、昏厥論、幻覺論等等。當代學術界幾乎普遍拒絕了這些假設。
復活最大的弱點是要求我們假設上帝的存在。那麼,我們可能會問,為什麼盧德曼拒絕復活說?答案很簡單:復活是一個神蹟,而盧德曼否認有神蹟。
結論
當按照用於檢驗歷史描述的標準進行評估,盧德曼幻覺假說的解釋範圍狹窄,解釋力弱,不可信,需要額外假說支持,與大量公認的信念相矛盾,而不優越於其他競爭理論。相比之下,復活假說的表現非常好,乃更好的解釋。
註釋請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