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創造了上帝?撞毀道金斯(Dawkins)的波音
747
張逸萍譯自﹕“Who
made God? Crashing Richard Dawkins’ Boeing 747”
by Nick
Peters Jul 12, 2011
(https://carm.org/atheism/who-made-god-crashing-richard-dawkins-boeing-747/)
許多主日學學生問過這個問題,「如果上帝創造了一切,那麼,是誰創造上帝的?」當然,我們預期一個小孩子或普通的門外漢想知道我們如何解釋上帝的存在。然而,我們並不預期一個牛津教授會這樣做。
然而,這是理查·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和其他新無神論者提出的論點,好像這論點是新發現。(休謨〔Hume〕在他的《對話錄》〔Dialogues〕中也做了同樣的論證。)現在,這個論點風靡一時,許多無神論者 認為他已經難倒了基督徒,並且完全推翻了有神論。
他們對嗎?
基督徒是否陷入了困境,他是否必須使用“片面辯護”(special
pleading)[1],來表明上帝可以是豁免的?嗯,不是。
東西是如何創造的
首先,讓我們澄清一下東西是如何造成的。如果您是一名廚師,那麼你的整個製造並不是“從無變有”的新東西。你把各種原料放在一起,結果是一種食物。建築商採用各種材料,並將它們放在一起,建造房屋。一位藝術家用各種原料製作一幅畫。
所有這些都可以視為創造。在思想的變化中,創造就發生了,但沒有創造新的物質。物質只不過是以新的方式組合在一起。(這篇文章並不是為反對進化論。為了論證,如果需要,我願意讓道金斯和新無神論者可以利用宏觀進化論、永恆宇宙或多元宇宙。)
另一種創造的方法是“從無變有”類型的創作。這種創造通常被歸屬於基督教的上帝,因為祂從無有中創造了世界。為了論證之故,我願意先假設上帝用經常存在的物質塑造世界,假設祂是這樣的一位上帝。讓我稍後詳談。
「誰創造了上帝?」這問題中的“創造”,是哪一類?道金斯似乎想採取前者。然而,這真的適用於上帝嗎?
不。基督教神學不視上帝為物質的存在物,這意味著上帝沒有物質起源。如果我們談的只是自然神學,那麼所有的亞伯拉罕系統的信仰,都否認上帝是物質。
那麼,說上帝被創造,是什麼意義的創造呢?上帝是後一種方式產生的嗎?就是說,“從無變有”的嗎?當然,如果我們採取這途徑,那麼跟著的問題只會是「那個神又是誰造的?」我們基督徒能否說,因為上帝不是物質,所以例外?那麼我們可以聽到懷疑論者說,「但在基督徒的想法中,天使不也是非物質的嗎?你是否相信他們永恒存在嗎?」
這樣的概念,本身不一定是異端邪說。為了爭論,我們可以允許。但它無法解釋為什麼上帝被視為與眾不同。上帝的什麼,讓“誰創造了上帝”這個問題,變成一個無意義的問題?
為了解釋這一點,我們可以再問一個問題﹕什麼是“創造”?在這兩種創造情況中,我們都是在處理“存在”的問題。當麵包師烤蛋糕時,蛋糕以前並不作為蛋糕存在。當建築商蓋房子時,房子以前並不作為房子存在。當藝術家畫一幅畫時,這幅畫以前並不作為一幅畫存在。唯一的例外是,它們存在於創造者的心靈中。
“從無變有”也可以這樣說。如果宇宙是“從無變有”地創造出來的,那麼這意味著有一段時間宇宙不存在,然後它就存在了。我們在這些論點的每一點中,都將存在視為一種屬性。當某物被創造出來時,它的存在就是我們所說的實現了。
它變成了現實。
上帝與“存在”的關係
那麼上帝與“存在”的關係是什麼?這正是問題。道金斯聲稱在他的書中處理了阿奎那(Aquinas)的論點,但對於熟悉這些論點的人來說,很明顯,如果道金斯曾經使用任何資料來研究阿奎那,那並不是波音
747 論證(Boeing 747 argument)所揭示的阿奎那本人的作品。
在道金斯試圖反駁阿奎那《五路論證》(Five
Ways)的那一章中,他沒有去辯論,只不過把它們搞得一團糟。後面還有一章關於上帝的“簡單性”。正如大多數人所說,這是當今教會中不容易掌握的概念,「上帝絕不簡單!
想想祂是多麼了不起,叫人驚訝! 你怎麼能說這樣的神是很簡單的呢?」
這不是簡單的意思,因為上帝絕對是我們無法理解的。簡單不在於神與我們的關係,而在於神在祂自身的本性。這意味著上帝不是組合而成的;祂不是由零件組成的。對此,基督徒應該同意。上帝與所有創造物不同,因為他不需要創造者。
那麼,天使不是物質,所以就有簡單嗎?並非這樣。天使的本性和“形式”很簡單。然而,天使並不簡單,因為它們確實有組成。它們的形式不包含存在。相反,天使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他們具有形式加上存在。他們的本性存在於上帝的心中,然後被祂變成現實。
上帝的本性就是存在
只有上帝是這樣的,祂的形式就是“存在”。
“存在”的意義在於上帝。當你的本性只有一樣,即“存在”時,就不會有很多不同的本性。我是在宣揚泛神論嗎?絕對不是!神的本性是存在,但存在不等於神的本性。其他存在的事物是根據上帝的旨意,可有可無地發生的。即使某物永恆存在,它仍然依賴於上帝,因為它的存在不是靠自己的。事物可以有不同的形式,沒有什麼是與上帝的形式相同。
那麼問“誰創造了上帝?”
就像問“什麼創造了‘存在’?”如果〔這創造者〕是一個存在的東西,我們就有一個矛盾﹕作為那個存在的〔創造者〕,它存在了,然後創造存在的本身。如果它是一個不存在的東西,我們也有一個巨大的問題﹕因為那個不存在的東西什麼也做不了。
為什麼進化和永恆的宇宙,或多元宇宙不是問題呢?這些都是存在的方式。永恆的宇宙不是它自己的存在的原因;多元宇宙也不是。進化論所講的存在,是可以改變方式的存在,但它不能解釋存在的本身。這是他們需要回答的基本問題。你如何解釋存在的本身?
基督徒有答案,我們可以感謝新無神論者提出這樣的問題。當基督徒開始應用正確的答案時,我們會更加感激。
[1]譯按﹕“片面辯護”是一種非形式謬誤,主張某些情況是一般性原則的例外。但這是否合理,須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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